[摘 要] 现代化正彻底改变着文化遗产地的经济社会形态,由此对原住居民及其社群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丽江古城原住居民及其社群的当代变迁,切实地反映出了当前遗产保护普遍面临的遗产传承主体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如科技普及化、职业现代化、交流全球化、传统社区瓦解等,这些与当代人类发展接轨而带来的转变,改变了他们的文化自觉意识、传统生活习惯、传统的发展路径和社群组织结构,从而带来了较多的负面影响。但是,就其本质而言,这一转型是符合遗产地居民理性判断的适应性变化,应予以尊重。
[关键词] 文化遗产地;原住居民;现代化转型;理性选择
[中图分类号] C9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15)01-0013-08
[收稿日期] 2014-09-02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CGL058;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可持续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4Y251。
[作者简介] 墨绍山,男,管理学博士,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府改革与治理、公共政策分析及文化管理。(昆明 650500)
文化遗产保护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取决于其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性水平及其传承活动的相对稳定性。就目前的情况看,制约和影响此二者的最大因素,莫过于遗产传承地原住居民及其社群的现代化转型问题。但是,从现有研究来看,大部分学者的关注重点聚焦于宏观经济、政治因素、有限理性、经济理性和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只有少数学者关注到文化遗产地原住居民及其社群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等主题。如Fletcher和 Johnson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了文化遗产保护需要、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等三者矛盾和斗争的挑战[1](385~405);郑玉歆认为中国的自然文化遗产的威胁源于对自然文化遗产的功能、性质的模糊认识以及缺乏约束的利益驱动;郑易生认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来自于深层次的利益冲突:一是原住居民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原文表述包括自然遗产)保护间的矛盾;二是保护和开发过程中投入者与收益者之间的矛盾;三是原住居民利益容易被代表;四是财政投入使用监督无效;五是保护参与者保护行为和盈利行为选择间的矛盾等。[2](3~11)而关注遗产地原住居民本体的学者相对较少,仅有苑利、孙正国和徐辉鸿等人,且他们的视角也未触及文化遗产地原住民及其社群的变迁等议题。所以,尽管这些研究探讨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诸多重大问题,但同时也留下了较多的研究空白。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丽江古城的实地调查来探讨文化遗产地原住居民现代化转型及其影响问题。选择丽江古城作为田野考察对象的原因是它位于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其文化遗产体系中既有物质遗产部分,又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且均保存完好,与中东部发达地区的文化遗产传承地相比,在内容的独特性、丰富性和完整性等方面,都具有自身与众不同的特殊价值和意义。不仅如此,丽江古城作为我国首批世界遗产地之一,自1997年始,其历史上曾经相对封闭独立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系统就不断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尤其是本世纪以来,在迅速发展的旅游业的持续影响下,其独特的人口结构、社区构造、社会观念、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方式等方面正处于急剧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之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所以,本文将之作为实证对象进行主题研究。
一、丽江古城及其人口源流
(一)丽江古城及其历史变迁
据清《丽江府志略》记载:“丽江古荒府极边,接壤吐蕃,史称巂昆明地,汉兼属越巂、益州二郡,后汉兼属永昌郡。蜀汉属建宁郡。晋属西宁州。隋属巂州。唐初改定笮曰昆明,属巂州。后为越析诏地。贞元中,蒙氏据之,置丽水节度。宋时为磨些蛮醋醋所居,段氏不能制。元宪宗三年,济金沙江征大理,磨些蛮复固,四年讨平之,立察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改为宣慰司。十三年,改置丽江路,立军民总管府,二十二年,罢府置宣抚司于通安、巨津之间,领府一、州七、县一。明洪武十五年,改丽江府,寻改丽江军民府,分顺州、北胜、永宁、蒗蕖四州,属鹤庆府。仍领州四:通安、宝山、兰州、巨津;县一:临西。本朝仍为府,裁四州一县入焉。雍正元年,改土设流,隶云南布政司。”[3](35~36)。
新中国成立以后,丽江古城因地处西南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交通不便,较为封闭,其传统社区结构、民风民俗、建筑风貌未受到太多破坏。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以及对外交流的频繁,虽然古城中开始兴建现代砖混结构建筑,但是受到发展水平的限制,数量依然极为有限。因而1997年被列为世界遗产后,占用这部分建筑的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很容易就被全部迁出,原址很快就恢复了传统建筑风貌。 因此,直至目前仍保存了包括大研古城(含黑龙潭)、白沙村落和束河古镇三大传统城镇群落的古建筑群落和保持原建筑风格的原住居民社区。这些古建筑群落和原住居民社区结合原空间的地形地貌,以中原唐宋汉制民居样式为主体框架结构,融入纳西、彝、藏族、白族等当地少数民族的文化元素,“并在房屋抗震、遮阳、防雨、通风、装饰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发展,形成了独特的风格”[4](172)。特别是受到地理条件限制,其城市规划进行了大胆变通,所以在布局上,“丽江古城未受‘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途九轨的中原建城复制影响”[4](172),而其主体部分大研古镇以四方街为中心,然后延伸出新华街、五一街、七一街、光义街四条次级主街道,然后在此基础上不断树状叉分,形成联通整个主城区各个区域的交通网络;街道“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以红色角砾岩(五花石)铺就,雨季不泥泞、旱季不飞灰,上花纹图案自然雅致,质感细腻,与整个城市环境相得益彰。”[5](196)在水利设计上,丽江古城根据山势地形和水系分布,设计了以水源地黑龙潭为核心,随着河流走向和山形地势变化,覆盖全面、使用便利的网状生活供水系统。尤其是古城中于白龙潭、光碧巷、七一街各处利用地势落差修建的三眼井,可重复利用水源,极有利于在高原缺水环境下节约用水。而在交错复杂的街道和水利网之间,又有354座古桥密集分布其中,形成街巷、建筑、桥梁、庭院和水渠有机结合的建筑体系。由此形成了极富戏剧色彩的、独特而和谐的、多元文化共生的民居建筑集群,自然得体、亲和宜居而又平实质朴,使丽江古城的传统文化充满活力,与四川阆中、山西平遥、安徽歙县一同被称为我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6](5),并于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保护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的相关评审标准,收入了世界遗产名录。
(二)丽江古城人口流变与当代构成
丽江古城为古代“诸蛮”中的磨沙蛮(此为秦汉时称呼,唐宋改称磨些蛮,即今纳西族先民)的聚居地。自汉朝以来,随着中央王权的不断渗透及其对外交流增加,周边少数民族和中原内陆地区的汉民族开始迁入丽江古城,使之最终成为一个多民族杂居之地。但直到清代中期,在人口结构方面,它仍是以西南各少数民族为主体居民的地区。清《丽江府志略》称:“丽江原系夷地,无丁。雍正元年,改土归流。”[3](九六)
从目前情况看,丽江古城仍保持了原住民族纳西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主体的人口结构,只是已经由单纯的“磨沙蛮”后裔纳西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变为了以纳西族和其他民族为主、汉民族为辅的多民族杂居地,汉族人口有了明显的增加。如2011年,丽江古城的核心区域大研古镇人口合计23829人,其中人口最多的是纳西族,有14384人,占60.36%,为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汉族次之,为4486人,占18.83%;白族又次之,为3979人,占16.70%。三者合计22849人,占了丽江古城人口的95.89%,其中纳西族和白族人口为18363人,占到了三者人口总数的80.37%,是丽江古城的绝对多数。而大研古镇合计少数民族人口为19341人,占比81.17%,又占到丽江古城人口的绝对多数,充分显示出丽江古城以纳西族、白族及其它西南少数民族人口为主体,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多元共生的典型特征。[7](1~6)
就文化存在的前提条件而言,人是文化的载体。所以理论上,丽江古城的人口结构理应可为其传统的多民族文化持续共生的文化形态提供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为丽江古城各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并存提供必须的依附主体基础。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以原住居民及其社群为核心的传承主体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正面临着艰巨的转型问题,原住人口传统文化特征的不断散失正严重威胁着丽江古城的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二、丽江古城文化传承主体的现代化转型 客观而言,现代化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特别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全方位信息流通,使传统与世隔绝的社区群落已不复存在,[8](1~8)文化遗产地的原住居民及其社群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到了现代化的大潮中。
从概念上看,现代化(以及由此衍生的现代性)是一个极为复杂而抽象的概念,自马克思·韦伯将现代化的起源描述为宗教理性在世俗世界的延续和社会的理性化以来,与之相关的争论、批判和反思在理论界长盛不衰,主题涉及工业化、商品化、全球化、异化与社会理性、工具理性、启蒙理性等议题。因此,学者们对其界定是极为宽泛而模糊的,多将之归纳为一种与时间有关的非传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急剧变化。如彼得·奥斯本等人指出,现代化是一种“质”的变化,一种对过去的否定和超越,一个在处于过去和未来之间的正在消逝的点,一个没有固定而客观的所指的理论概念。[9](31)吉登斯认为,现代化意味着抛弃传统的社会秩序轨道,建立其它的生活形态,使传统社会断裂。在现代化的作用下,前现代系统的变迁比传统的文明形态变迁更加神速。[10](4~5)罗兹曼指出现代化是在科学和技术革命影响下,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的变化过程,是影响和改变社会各个方面因素的综合过程。[11](4)而日本学者富永健一则将之归结为一个与政治、社会文化的变迁过程相联系的概念,其核心是政治、社会文化的持续变迁。[12](5)对照上述现代化的内容和特征可发现,文化遗产地丽江古城原住居民显然已处于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之中。
(一)多数原住居民已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水平
根据笔者的调查,如表2所示,在丽江古城随机抽样的417个居民样本中,曾接受不同程度的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样本所占比例极高。其中,文化程度为中学或中专者占到了68.3%,大学专科或本科程度的高学历者也达到了17.7%,并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2人,占比0.5%,而小学及以下学历者仅为总数的13.5%,这说明丽江古城居民在现代科学教育上有着较高的接受水平。与此对应,丽江古城已全面建立从幼儿园到大学的现代教育体系。丽江古城现有包括位于古城中心区域忠义巷的古城区幼儿园、光义街现文小学在内的41所幼儿园、103所小学、43所中学及丽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所地方高校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1所独立学院。这一现状表明丽江古城的居民有充足的现代化教育保障,有较多的机会强化自身的现代性。特别是在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普遍趋于衰落、现代化的重要性被无限强化的情况下,系统的现代教育体系及其较多的受教育机会无疑为其现代性的增强提供了最为坚实的平台。
(二)原住居民大多已实现职业的现代化转型
从历史上看,传统丽江古城核心部分大研古镇的商业区仅集中于四方街、新华街部分路段等有限区域,周边大部皆为传统民居和农田菜地。1997年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地后,丽江古城的旅游业蓬勃发展,商业街区建设飞速推进,民居的后墙大多被打通改为商铺。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丽江古城完成了以农村为主到以城市为主的社会经济形态转型,完成了由农民为主到市民为主的人口结构转型。反映在笔者的抽样调查中,表现为以农民身份定居丽江古城人口的显著减少。从表3所示的数据来看,仅占抽样总数417人中的50.4%,而从事企业工作、个体户等现代职业的人口则占数据近半,其中,企业员工占比16.3%,公务人员、教育科技、学生、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和其他职业人员分别占据了2.2%、1.7%、1.9%、9.4%、9.6%和8.6%,非农民身份总占比达49.6%。这充分说明受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影响,古城世居居民正逐步由传统的农民身份和职业转型为市民及与之对应的企业员工、公务员等现代职业从业人员。
(三)原住居民社群组织正随着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强而不断瓦解
传统社群人口的大幅度流动乃至于置换问题,已成为威胁丽江古城保护最为突出的一大问题。据统计,2007年丽江古城总人口为24637人,至四年后的2011年减少至23829人,同时纳西族原住居民由14940人减少至14384人,流失了556人,而外来人口却大量迁入。据相关学者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11年就有271名外来人口将户籍迁移至丽江古城,而这一数据尚不包括大量未进行户籍迁移登记的实际居住外来人口。[7](2)如表4所示,笔者的抽样调查也部分地显示出丽江古城人口迁移的这一变化趋势:在417个样本中,虽然原住居民有316人,占总数的75.8%,但是同时来自丽江其他地方的人口有71人,占比17%,来自非丽江地区更远区域的人口有30人,占总人数的7.2%,即非丽江古城原住人口已达抽样总数的24.2%,接近总抽样数的四分之一。
(四)原住居民社区的全球化程度正随着区域全球化的发展不断提高
在此方面,除各类现代文化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渗透至丽江古城居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外,还体现为丽江古城国际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国际交流的大幅增加及其市场投资的全球化。据统计,2010年赴丽江旅游的国外游客达到了61.1万人次,与2009年相比净增加16.3%。[13](190)同时,笔者通过对丽江古城商家的抽样调查,如表5所示,在303份随机样本中,来自丽江古城保护区内的仅为10人,仅占总抽样人数的3.3%。余者皆为来自国内大陆及其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分别为214人和74人,各占总抽样数的70.6%和24.4%。特别是其他国家的经营者有5人,达到了抽样数的1.7%。这一情况也反映在抽样商家的民族成分调查当中:在303位被随机抽样的商家中,汉族188人,占比62%,其他少数民族78人,为总抽样数的25.7%,而纳西族最少,仅为37人,占比12.2%。与其地域来源统计相对照,可发现这些纳西族商家显然也大多来自非丽江古城保护区的其他纳西族社区,这说明依托社区存在的市场经济体系正处于快速的全球化过程当中。
三、传承主体现代化对传统文化遗产传承的制约和影响
(一)遗产地原住居民的现代化转型冲淡了他们自身的文化自觉意识,进而使其传统文化遗产传承走向衰落
在丽江古城的调查中,如表6所示,绝大部分居民曾受到传统文化教育(均值为0.83),占据了417个样本总数的绝大多数。但是,丽江古城原住居民对纳西语等方言土语、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和民族传统技艺等传统文化遗产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已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纳西语等方言土语的掌握情况均值为3.93,并未达到比较熟练的掌握程度;传统艺术——如纳西打跳等艺术活动的掌握情况均值为3.52,同样未达到比较熟练的掌握水平;传统文化技能,如东巴文字、民族传统手工技艺、祭祀等民族传统仪礼等的掌握情况则分别为2.5、2.79和2.84,全部处于一般掌握水平以下,与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情况相反,显示出传统文化教育在文化遗产传承群体中正逐步走向衰落。
(二)遗产地原住居民的现代化转型通过改变其生活方式,冲击了其传统生活习惯
此方面的影响和变化主要体现在服饰和语言的变化上。如表7调查显示,丽江古城居民平时穿本民族服装的均值为0.53,仅一半稍多。虽已越过取值区间的中间值范围,但上浮不大,仅超出0.03。证明少数民族占人口81.17%的丽江古城,仅有近半人口仍保持日常穿着本民族服装的传统。而民族语言的日常使用情况则充分体现文化遗产地原住居民现代化对丽江古城保护的巨大冲击,其均值仅为0.15,远远低于前文对语言掌握情况的分析结果(3.93无量纲化为1分制的值为0.786,两者相差0.636),且标准差极小,仅0.024,说明社群在选择不使用本民族语言的问题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语言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凝聚体,是文化载体以及文化传播、延续的工具,也是社会身份认同的载体[14](281~296)。因此,居民、社群现代化引起的语言和服饰使用习惯变化,表明现代化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文化遗产的传承媒介,断裂了文化遗产的传承路径,从源头上动摇了对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根基。
(三)遗产地原住居民的现代化转型强化了其自身的现代意识,进而引发了他们发展定位的改变
在现代化的影响下,传统文化能为文化遗产地原住居民提供的发展前景不能适应其自身发展的诉求,迫使其发展转向。丽江古城人口的大量外迁,即可视为这一理性选择的结果。而造成如此结果的原因在于:其一,古城不能为其提供高水平的现代教育条件,难以满足居民为下一代提供优质教育,使之摆脱发展前景相对狭窄的传统生活方式的期望和诉求;其二,古城内禁止汽车、摩托等现代交通工具通行,禁设农贸市场,且道路狭窄、游人众多,日常出行极不便利,特别是老年人突发疾病时难以及时送医救治;其三,古城内不允许使用太阳能等与古城传统建筑不相匹配的现代便利设施,生活现代化程度低且成本较高;其四,古城内房价和房租较高,出租能带来更多收益,居住则成本太大,而古城保护区外的小区相对便宜且配套设施较完整;其五,遍布古城的酒吧等夜间营业场所产生的噪音难以管制,影响正常休息、工作和学习。这些因素制约了古城居民保持生活传统的积极性,影响了丽江古城的文化传承和保护。同时,这也导致了丽江古城商业活动的过度兴盛和繁荣,使丽江古城沦为了丽江步行街,加之政府管理不到位,商家、导游欺诈游客的事件时有发生,喧嚣的街道、高昂的物价、混乱而无序的市场活动替代了传统宁静的社区生活。
(四)遗产地原住居民的现代化转型使传统社群的碎片化程度加剧,恶化了文化遗产传承环境
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离不开传统社群组织的承继和维系。此外,传统社群多为熟人社会,具有相对稳定的族群结构和社会关系,社群居民和村民于社群的集体荣誉感、依赖感和信任感极强,传统文化氛围通常较为浓厚,易于促进其传统文化认同,所以更有助于遗产地居民习得传统文化技能并进行代际传承。但自20世纪以来,传统社群文化(包括家族文化)即处于历史性消解过程中,1949年以后的新政治体系更是对其造成了无以伦比的巨大冲击。[15](147~159)特别是从丽江古城的发展情况来看,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进一步促进了社群的人口流动,促使其组织结构不断瓦解,逐步由熟人社会转变为半熟人社会乃至陌生人社会,进而使之原本可以无为而治、礼治秩序的传统熟人社群结构消失[16](44), 使文化遗产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社区环境。尤其是外来人口往往只顾自身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不考虑社群的长期利益,对维护社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生活环境和文化传统的积极性很低,因此常与原住居民发生激烈的利益冲突,更恶化了文化遗产传承的社群基础和社会环境,动摇了文化遗产传承的社会基础。
四、遗产地原住居民的现代化转型与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的更新 现代化和文化遗产(或曰传统文化)自工业革命以来一直处于斗争之中。现代化作为一种对传统的超越和进步,长期在斗争中处于强势地位。且因它在文明上与绝大多数传统文化迥异,对传统文化形成的冲击通常具有迥然不同的代替性和全面的毁灭性。因此,学者通常用替代和断裂来比喻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作用。如贝克和吉登斯等人认为,现代化即意味着工业社会形态对传统社会形态的抽离和重新嵌合[17](5)。即对于传统文化及其传承主体而言,现代化就意味着文化传承的变更、生活方式的改变、市场化及流动。当前大多数文化遗产地为何会出现文化传承异化、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开发等问题,原因大多在此。
当然,现代化是否就代表了人类社会理想的发展方向,尚存有诸多争议。但就功利性而言,它无疑能为生产生活带来更为普遍直接的便利性、舒适感及更加丰富的生活体验,无可置疑地是一种更具竞争力、更为多数人接受的文明形式,是大多数人理所当然的理性生活目标。且现代化也是一个未被任何国家的法律所禁止,反而多为提倡的社会发展方向。所以,基于理性选择的角度考量,尽管文化遗产承载着不同文化的独特基因,对于整个民族、社区、族群、国家和整个人类而言,都具有无可替代的巨大文化价值和意义,特别是对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和决定性作用,但是遗产地原住居民依据自身理性选择向现代化转型依然合乎情理。尤其是在上述背景下,在现代化和文化遗产传承二者互为机会成本的约束条件下,远现代而近传统无疑违背了人的本性。所以,文化遗产地原住居民及其社群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型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强制其保持传统个性和群体特征既不可能,也不现实。
因此,从维护遗产地原住居民及其社群的发展权利和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他们的现代化转型应得到社会的尊重,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也应进行更新。相关管理部门在运用各种行政管理手段维护遗产地原住居民社群稳定性和文化特征的同时,应充分理解、尊重和支持遗产地原住居民的自由选择权和发展权,并建立与之转型和发展规律兼容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正如约翰·罗斯金提出的动态原真性保护观[18](174~176),我们必须意识到文化遗产的存续本身就具有动态性,必须尊重文化遗产及其传承地居民和群体在尽力保持其核心文化特质的同时,还有随外界的发展进行演变的权利。如此才能不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类的本性,也才有可能找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这方面,在美、英、意等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改革中有着较为全面的体现。如当代美国政府鼓励历史建筑持有人在保持其历史建筑基本结构和艺术特征的情况下,进行赢利性的商业经营开发;英国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事务进行了私人外包,通过许可相关主体开发遗产的经济价值;而意大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判断它拥有欧洲30%的文化遗产)也为适应当代公共治理市场化(核心的假设前提是承认相关行动者的经济理性)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大规模的文化遗产私有化运动,允许私人购买其国有文化遗产,并在对其进行保护的前提下用于各类私人(包括市场经营)用途。这些治理方式的变化都可视为各国为满足当代文化遗产活动者的个体理性而在保护观念和方式上作出的回应和调整。其核心内容可总结为,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承认文化遗产的动态演化特性及相关个体发展的理性诉求的合理性和不可变更性,以及在此认知基础上进行的文化遗产保护方式调适。我国作为一个文化遗产大国,也应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主体在发展上与外界接轨诉求的回应,正视其个体理性选择的正当性,树立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观,如此才有可能促进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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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