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写照:洞庭湖区水神信仰研究

2015-03-26 20:16肖旻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水神洞庭湖区洞庭湖

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写照:洞庭湖区水神信仰研究

肖旻

(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摘要]洞庭湖水神信仰在漫长的历史时空中不断发展、演化,到明清时期发展到顶峰状态,其内容既包括自然神信仰、龙神信仰,又包括各种类型的人格神信仰,具有门类繁多、体系庞杂的特点。可以说,洞庭湖水神信仰蕴含着人类思维的变迁与成熟,昭显出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轨迹,洞庭湖水神信仰的历史就是人与自然互动及和谐发展的文化写照。

[关键词]人与自然洞庭湖区水神信仰

[中图分类号]B933[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6-05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洞庭湖水神信仰研究”(11YBA176)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肖旻(1959—),女,湖南邵阳人,湖南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成员。

洞庭湖远古即为汪洋巨浸,它南纳四水(湘、资、沅、澧),北以四口纳长江洪水,号称“八百里”,曾为中国第一大淡水湖。千百年来,人们环湖而居,繁衍生息,创造出根植于“洞庭之水”的独特文化,水神信仰即为其中最具特色的一部分。神灵信仰被称为人类文化的活化石,体现着早期人类对生命意义的觉解和对生活安顿的把握,因此可以说,洞庭湖水神信仰史就是一部人与水、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史。尽管与现代文化精致明朗的形式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其并不会随着岁月的流失而幻灭,而是深潜于现代人的灵魂与血肉深处,成为人们校正人生方向和构建社会和谐的文化坐标。

一、水神信仰与洞庭湖水神信仰的产生

水神信仰属自然崇拜,是生存于民间社会的民间信仰。每个民族、每个地区水神崇拜的内容与特点各不相同,均与该民族、该地区的地域特征、文化传统、政治形式、经济变迁、民俗心理、民众素质等诸多因素相联系。洞庭湖水神信仰正是当地独特的自然条件与地域文化的产物。

(一)水神信仰的产生

水神信仰是各民族、各地区最为普遍的自然崇拜之一。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原始先民面对强大的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或者自然之物既担心又恐惧,且充满了敬畏之情,还无法解释其神秘力量的来源,于是认为这些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背后皆有神灵支配,且这些神灵具有和人类一样的意志、情感、人格。于是,随之产生了自然崇拜。自然崇拜的对象极其广泛,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自然力量和自然之物,如天、地、日、月、星、雷、风、雨、云、虹、山、石、水、火等等。

水是自然的血液与万物生存的根本,原始先民依赖水、感激水、害怕水、敬畏水、崇拜水,认为其背后有着“水”神灵的支配,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与水相关的膜拜活动与仪式,我们称之为水神崇拜与水神信仰。在水神信仰中,对雨神的信仰最为普遍和经常。而江、湖、河之水,不仅是重要的水资源,洪水泛滥时还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于是近江、湖、河的地方,人们多有祭祀水神的活动,或求神为农业提供灌溉之利,或求神庇佑行船平安。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就记载在祭河的仪式上把牛、羊、猪和美玉等祭品沉入河底以祀河水神的卜辞,亦有商王一次屠杀三十名羌人以祭河水神的记载。

水神信仰主要生存于民间社会,但许多内容与上层社会的信仰同源,在封建国家的正式祀典中,形成了以江、河、淮、济为中心的“四渎”和以东海、南海、西海、北海为中心的“四海”的水神崇拜,以及岳镇海渎的祭祀礼典。而民间社会中的水神信仰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形成了一幅幅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

(二)洞庭湖水神信仰的产生

首先,湖区水资源与水文化是洞庭湖水神信仰产生的前提。洞庭湖自古“水势浩洋”,环湖而居的人们或从事渔业,或从事稻谷作业,或亦渔亦农,对洞庭湖水资源十分倚重,因此对水的情感也十分复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感激水、渴望水,因为水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他们害怕水、恐惧水,因为湖水的凶险无常、瞬息万变随时可能毁坏他们的生存和生活,甚至威胁他们的生命安全。两种情感的纠集与交织,产生了最初的“洞庭湖水神信仰”。尤其是在湖区长期生活着一些以捕鱼、摆渡和其它以船为生计的人们,他们劳作、休息、住家都在船上,为适应水上作业的要求和威慑水中鬼怪的心理愿望,普遍信水神、敬水神,并在船上设有水神专用的神龛。

其次,荆楚文化是洞庭湖水神信仰产生的基础。洞庭湖所在的荆楚地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山川怪异,生活其间的人们容易产生一种奇特的幻觉、神秘的猜度、浪漫的遐想,淫祀巫风盛行可以说是这种自然风貌在文化上的显现。自古以来,楚人信鬼重祀,楚地巫风盛行的记载不绝于书。《汉书·地理志》记载荆楚之民“信巫鬼,重淫祀”;《隋书·地理志》亦曰:“大抵荆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各个时期的出土器物、文学作品、文献、民风民俗也都反映出荆楚文化的这一特点。

再次,文化交融是洞庭湖水神信仰不断发展的动力。洞庭湖区文化在融合楚、巴、濮、越、罗、糜等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又从多次大规模的移民与流民文化中吸取精华,从而使水神信仰体系更加庞杂和丰富多样。如天妃信仰,原本为我国沿海地区从南到北的民间信仰,但随着福建等地的客商来湘居住,特别是移民来湘,这一信仰也随之迁移到洞庭湖流域并保存和发展下来。史载明清时期,仅长沙一地就有天妃庙六座,福建籍民众多来此祈求神灵庇佑风调雨顺,行船平安等。

二、洞庭湖区水神信仰的历史流变

洞庭湖水神信仰在漫长的历史时空中不断发展、演化,适应着人类社会前进的需求,这中间既蕴含着人类思维的变迁与成熟,又昭显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历程。

先秦是洞庭湖水神信仰的自然神时期。自然神崇拜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普遍、最为原始的共同信仰,亦是民间信仰的最初阶段。关于洞庭湖水神的自然神记载最早见于《山海经·中山经》:“又东南一百二十里曰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门,出入必以飘风暴雨。是多怪神,状如人而载蛇,左右手操蛇,多怪鸟。”[1](P80)后人将此处的“帝之二女”附会为舜二妃娥皇、女英,其实据文献记载,二妃不但生前没来过洞庭,且死后各有葬地。东晋文学家、训诂学家郭璞注《山海经》认为“天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也”,这里的“帝”可以理解为“天帝”。由此可见最初的洞庭湖水神“帝之二女”,和天神、日神、月神、山神一样,是自然崇拜的一种,属于自然神的范畴。屈原在《九歌》中塑造了湘君、湘夫人的形象,后人争议最大。笔者比较认同汪瑗土著自然神的说法,后顾炎武、王夫之等继承了此观点。因为《九歌》并非屈原原创,而是其根据古时民间祭神乐歌改编而成,当时舜与二妃的传说还未产生。只是和《山海经》相比,屈原的《九歌》不再单独以女性为湘水之神,而是增添了一个男性湘君为湘水之神。这是因为,随着人类社会过上男婚女嫁的家庭生活,便想着自然之神也应该有一个伴侣,于是洞庭湖水神由单一的自然神而转化为配偶神。

秦汉晋是洞庭湖水神信仰由自然神向人格神的变转时期,这一时期湘君、湘夫人神话演变成舜与娥皇、女英的爱情故事,完成了自然神向人神的转变。最初将两者结合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载秦始皇巡游至湘山(即今洞庭湖君山),“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2](P314)。从秦博士以“闻”作答可知:秦时已经有着关于湘君、湘夫人为尧女、舜妃的传说,且这一传说得到了一定的传播。汉代刘向《列仙传》亦将湘君作为二妃的代称。唐代韩愈在《黄陵庙碑》中言及,“湘君、湘夫人……,尧之长女娥皇为舜正妃,故曰君;其二女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辞谓娥皇为君,谓女英帝子”,将封建君王的后宫等级制度附会于远古时代的水神,并被后世普遍认同。宋代洪兴祖《楚辞补注》、朱熹《楚辞集注》、明代陈策《屈宋古音义》、清代林云铭《楚辞灯》、戴震《屈原赋注》均持此说。这样,湘君、湘夫人由湘水甚至整个洞庭湖的自然神,变为了忠于爱情的人格神,并附会以封建等级制度,反映出“神”的人格化与世俗化趋势。

唐代至明清是洞庭湖水神信仰的多元化时期。这一时期水神体系庞杂、数量众多,既包括自然神信仰、龙神信仰,又包括人格神信仰。特别唐代以后,洞庭湖水神信仰这种首先发生并广泛流传于民间社会的信仰,逐渐为官方社会接纳和肯定,历朝历代都把封祀水神当成重要的政事活动,这样通过官方形式肯定了洞庭湖水神信仰这一民间信仰的合法性,进一步促进与鼓励了洞庭湖水神的存在与发展。明清洞庭湖区的水神信仰较以前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门类繁多、体系庞杂,几乎涵盖了民间信仰的各种类型。在此条件下,社稷坛、风雨雷电坛、城隍庙、龙王庙、刘猛将军庙、风雨神庙、雷神庙、龙母庙等纳入了国家通祀的范畴,获得官方祭祀与地方官府出钱修葺的特权。清朝以后,洞庭湖水神信仰逐渐走向衰落。

三、洞庭湖区水神信仰的主要类型

无论是体系、数量、神格,还是官方社会的封祀,洞庭湖水神信仰在明清时期都发展到最高峰。但是,此时水神信仰的重点仍在民间生活中,官方社会的存在可视之为民间信仰的影响与延伸。

(一)自然神信仰

洞庭湖区的地方志对自然神多有记载。如据清嘉庆《常德府志》记载:桃源县西北五十里有一云雾洞,“云见则雨,旱祷多应”[3];桃源县西三十里有一何仙岩,“传为何仙姑所到,岁旱祷雨辄应”[3](P127);武陵县府北九十里有龙岩洞“祷雨辄应”[3](P124);武陵县府西北六十里七邱村有龙门洞,“明成化间知府杨宣祷雨,亲诣其处,因验,作歌颂之”[3](P116)。山或洞本与水关系不大,亦没有化雨的神奇力量,但在这几则记载中,只要虔心祷祝,山或洞也可以充任水神一职,司以甘霖。

风云雷雨等天气现象与雨水形成关系密切,明清各地方政府设立了风云雷雨川山坛举行祭典仪式,其中就包括祈请这些自然之神行水神一之职。如清《会典》规定:“风云雷雨川山坛,每春秋仲月,与社稷同日致祭,设城隍神合祭。风、云、雷、雨之神居中;山、川称某州县山、川之神,居左;城隍称某州县城隍之神,居右。”[4](P1634-1635)除了官方的祭祀外,民间对风云雷雨等神亦多有祭祀。如常德:以六月二十四为雷祖诞生日,在雷祖殿诵经礼拜三日,居民前往行礼、输钱、会餐,称为“雷祖会”。

明清时期的洞庭湖水神信仰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灵物——乌鸦。《筠廊偶笔》载曰:“洞庭君山有神鸦,客舟过,迎风舞噪。以肉投之,接食百不失一。传为(湖神)(柳毅)使者。余尝往来湖中,验之良然,但有一种惟食饭米。相传有荤、素二类,舟过之,必预备。”[5](P106)据说,如不善待之,则众乌随舟数十里,以翼沾泥水,污船而去。

(二)龙神信仰

佛教传入中国后,龙王观念日益渗入中国文化之中,并产生深刻影响。此后,道家的龙也附会为王。在佛道的共同影响之下,明洞庭湖区龙神祠宇广布,龙神信仰是洞庭湖区水神信仰重要的内容之一。

洞庭湖区龙神的祠庙广布,不但各府、州、县均有,且反复重修。据清同治《直隶澧州志》载:何玉棻(同治二年,1863年任岳常澧道守道)在《重修关山龙神庙记》曰:“尝阅《澧州志》,载城东关山,旧有白龙井,广深丈许,水不盈不竭,传为龙神所居,祷雨辄应。其后式人立庙祀之。”[3](P118)魏式曾(同治四年,1865年任澧州知府)在《重建关山龙神庙记》中言及:“及其兴云致雨,泽沛崇朝,捷变化于风雷,壮波涛于江海,阴阳不测,龙固神而灵也哉!澧滨洞庭之熙,素称沃土,然卑者多湿,雨久既防其溢;高者则平沙极目,晴久又虑其干。守土者斋祷虔求,岁凡数举,幸而雨旸时若,年谷顺成,罔弗借助于神灵焉。”这些文字均说明:一是当时人们对龙神的依赖,认为龙神是他们雨旸有时、年丰谷顺的保证;二是地方政府对龙神十分重视,不但专资重修,地方官员亦特意为此作记。相对于官方的专修祠庙,民间的龙神庙堂则广布于江、河、湖、井乃至村头各处。

(三)人格化水神

明清时期洞庭湖水神信仰中,人格化水神的数量众多,主要包括专职水神、兼职水神、社区神、仙人、地方性忠烈孝子烈女等,这些人格化水神往往与洞庭湖区的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最终融入到洞庭湖本土化文化的血液之中。

一是专职水神。洞庭湖专司的水神众多,成为当地居民的精神依靠与灵魂依托,是当地不可或缺的保护神。如湘妃、洞庭湖神(柳毅)、龙母、杨泗、屈原、水母娘娘等都属此列。至今,湖区仍流传着“大庙不离洞庭(王爷),小庙不离杨泗(将军)”的俗语。

二是兼职水神。湖区的一些人格神,本不专司水神一职,但在洞庭湖这一特殊的环境下,只有人们虔心祷祭,也能施以甘霖,客串水神角色。如观音、关帝、孟姜女、太上老君、吕洞宾、陶公等,都被当地百姓顶礼膜拜,广降甘霖或庇佑洞庭风平浪静是其一项主要的神格或神职。

三是社区神。城隍与土地是典型的本地神,只要其辖区内发生之事,二神都可以管,也包括司雨神一职。清嘉庆《常德府志》中记载,翁运标(余姚人,知武陵县)在求乞龙神施降甘霖的《祷雨文》中言及:“运标三祷于城隍,虽施霡霂,无补旱干,因特率父老子弟请命于神。惟神致雨兴云,代天兴化。”[3](P1363)也就是说,城隍神虽然兼有布雨之职,但力量微弱,只能司以“霡霂”这样的小雨,而彻底缓解干旱的甘霖却只能依靠龙神这样专职大水神。

参考文献:

[1]郭璞.山海经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2]司马迁.史记:卷六[M].北京:中华书局,2005.

[3]涂春堂,应国斌.清嘉庆常德府志校注[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

[4]陈国华,应国斌.清同治直隶澧州志校注[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

[5][清]陶澍,万年淳.洞庭湖志[M].长沙:岳麓书社,2009.

责任编辑:胡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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