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超,陈广宇
(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50)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要求和各项任务。2013年7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高校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进骨干分子,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近两年来,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又联合召开了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做好高校党建工作作出部署。面对中央的要求,高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分析当前学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不断探索和实践,在创新党建工作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薪火相传输送生力军。
高度重视学生党建工作是高校的优良传统。长期以来,大学生的入党意愿持续高涨,学生党员数量逐步增长,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升,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和不足。
各高校基本建立了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学工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贯彻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了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学生党支部相衔接的三级工作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但在具体运行中,党委组织部门基本上承担了教育管理的主要职责,相关部门作用发挥不明显。体现较为明显的是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的作用发挥不足,尤其是各级共青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的建设性意见采纳不足。“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2]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使命。虽然高校在制定发展党员的具体程序中明确了共青团的“推优”职责,但在以党委组织部门和院系党组织为主要推动的实施过程中,共青团组织的“发言权”力度较小,使得“推优”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程序。在高校普遍实施二级管理的新体制下,院系党组织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承担着重要任务。但一般情况下,每年党委组织部门均按学生比例和发展计划向院系党组织下达发展指标,下到院系的指标少,院系党组织不得不“忍痛割爱”,一些表现优秀的学生容易被拒到党的“门外”;不下达指标,院系党组织发展的党员数量经常超出党委组织部门的党员发展年度计划。如何不“唯指标论”,还能坚持标准不降,把握好质量与数量的关系,需要党委组织部门和院系党组织共同研究解决。
判断和评价申请入党学生是否达到党员标准,从而履行组织发展程序的前提是明确学生党员的具体标准。《中国共产党章程》并没有对各群体的党员标准作出详细规定,出于有些方面的考核评价只能定性不能定量的考虑,高校一般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制定较为宽泛的标准,而高校确实应向学生公布学生党员的具体标准,使有意愿申请入党的学生为进一步发展明确目标。鉴于较为宽泛的标准在执行中具有可操作性,院系党组织在广泛培养、重点选拔的过程中,考虑到面对学生的公平度,一般都将可定量的一些指标尤其是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选拔的重要考量,因此“唯学习成绩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作为一名在校学生,在学习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其列为学生党员的标准本是应有之义,但唯以学习成绩论高低做排序,而忽视学生在其他方面的现实表现,确实有失偏颇。如何确定一个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明确标准,建立切实可行的考核评判办法,需要党委组织部门和院系党组织共同研究和探索。
高校学生党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切入点,思想政治教育是促进高校学生党建的有效途径,且二者在工作目标、内容和方法上均有相通之处。[3]如何将学生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在高校的具体实践中尚未构建出良好机制。高校尚未整合优化起可以利用的教育资源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重点考察对象的培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等等,基本由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直接承担,教育方式也比较单一。“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党校、团校在教育内容上的设计与实施脱节,没有形成系统化的党的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培育体系,包括共青团组织实施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项目和“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项目,与学生党建工作没有建立有效的衔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与党校、团校的教育教学尚未建立起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内容体系。如何将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融合到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的学校育人格局,发挥整体合力育人的作用,还需要高校积极探索。
2010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4]限于入党积极分子或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在高校里一般到高年级时学生班级才能建立起学生党支部。在班级党支部建立前,即使建立年级学生党支部,对各班级能够发挥的影响力也极小。即便到了高年级班级建立起了学生党支部,却与在班级建立伊始就选举存在的班委会、团支部难以建立起有效的组织衔接机制,因此难以成为班级的领导核心,尤其是在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还未成为正式党员的情况下,班级学生党支部的作用发挥有限。当然,班级学生党支部书记自身的能力水平在党支部作用发挥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有些学生党员在入党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强,在广大学生中不敢亮出身份,不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缺少正气和担当。
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是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对于院系一级或年级学生党支部,高校一般配备专职学生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兼任,这个层面开展的党支部的组织活动相对于班级学生党支部的组织活动较正规,但也存在活动形式单一的不足。班级层面的学生党支部一般党员少,开展的活动就比较少。尤其是毕业班级的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面临着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学业压力和毕业实习、自行找工作的就业压力,党支部的活动既难于组织,又难以产生实效,即使组织了活动也是形式化严重,有的仅为应付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党的基层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基本上是为了完成理论学习任务或民主评议等任务,缺少自行挖掘教育载体和创新策划活动形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5]十八大报告的论述对于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分析研究当前高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新时代成长起来的大学生的代际变化,不断更新教育管理理念,创新教育管理形式,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学生党员队伍,通过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使党和国家的事业薪火相传,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共同使命。高校要从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树德、合力育人的教育理念出发,积极构建“大党建”、“大思政”、“大德育”的工作格局,摒弃传统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发挥教育合力,以共同提升教育效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党委组织、宣传、学工、共青团以及院系党组织分工负责、协同合作,教学、科研、产学合作、后勤各系统有机嵌入、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对于新生入校后的入党启蒙教育,要发挥团校阵地、学工系统的入学教育、院系学生党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各条战线的共同作用,力争对新生的教育全覆盖。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阶段的提升教育,要发挥党校、院系党组织、共青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项目和“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项目、学工系统的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作用。对于学生党员的再教育,既要发挥党校的功能,还要发挥院系党组织的重要功能,更要让其在日常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学生事务管理中承担责任、接受锻炼、完善提升,提高学生党员群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高校各条战线都要树立起“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员育人”的思想认识,共同承担起立德树人的使命。
高校要建立起从新生入校到毕业离校期间对学生党员全程的教育培养机制和体系,夯实学生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建立明确的、切实可行的学生党员标准,通过入党启蒙教育,让学生明晰进步的方向和努力的目标。要严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关,要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清晰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业努力及成绩状况、现实表现状况。要建立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制度,不能仅凭其递交的书面思想汇报进行判断,要实际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要建立起重点培养对象的考察制度,学生党支部要给他们压担子、派任务,在其实际表现中进行深入判断。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能分批“割韭菜”,要逐一对其跟踪考察,建立跟踪档案,掌握其思想成长成熟轨迹。要认真履行组织发展程序,把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当做对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党性教育的重要契机。要建立学生党员的再教育制度,建立学生党员考核评价办法,对于入党后放松自我要求的学生党员要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偏离党员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清理,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发挥好党校、团校的阵地作用。要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途径,让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在组织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要在发挥传统显性教育优势的同时,积极挖掘隐性教育载体,通过开展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党员在参与文化活动中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思想境界。要选拨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学校党政机关各部门的学生助理,让学生党员在参与学校管理中增强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要建立学生党员荣誉赠与机制,通过树立优秀学生党员典型和宣传其先进事迹,增强学生党员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励他们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高校要积极创新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紧跟时代脉搏,积极探索新媒体时代高校学生党建的工作载体和方法。在传统的党校、团校阵地的基础上,要建立网上党校、网上团校,通过丰富的网络教育资源开展教育;要积极建立移动终端信息平台,及时推送党的最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及时进行形势政策教育;要通过建立手机报、公共微信平台、学生党员QQ群和党组织微博、博客平台等多种方式,推送正能量信息;要积极占领网络阵地,掌握网络舆论话语权;要善于进行网络舆情研判,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建立多重组织覆盖,提升组织教育的覆盖度。在既有班级党支部、年级党支部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党支部、公寓党支部、楼层党支部、社团党支部、科技创新小组党支部、实习实训临时党支部、毕业实习临时党支部、网络党支部等虚实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增强学生党员之间的交流,吸引他们参加组织生活,为他们创造互相学习、互相督促、共同提高的空间。要转变传统生硬的政治灌输工作方式,转刚性为柔性,转单向为互动,转教育为交流,通过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学生的思想困惑;要使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既要把握话语权,又要善于倾听学生的心声;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同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在帮助人中教育人。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基层学生党支部独立开展组织活动,捋顺班级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的组织关系,发挥班级党支部在班级的核心作用,引领班级积极进取,带动学生共同进步。
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党务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将影响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成效。高校必须建立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能力精、创新意识活、组织纪律严的党务工作队伍,这是建设高素质学生党员队伍的关键保证。为了解决专职党务工作者数量不足的问题,高校应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务工作队伍。高校在选配院系学生党支部书记时,为了增强对学生的深入了解和全面把握,鼓励辅导员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但应适当调配辅导员的带班数量,保证繁忙的日常学生工作事务不冲击学生党建工作。高校要立足校内,选拔具有党务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当组织员,还可以从退休干部中聘任身体健康、热爱学生的老同志兼当学生党支部书记,也可以聘任社会各条战线上的先进模范入校担当党校、团校兼职教师。高校要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培养培训,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高校还要高度重视党校、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备的选聘办法和程序,建立完善研修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师资考评体系;要建立课上课下、网上网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资源平台,不断丰富教学内容;要不断探索改革党课、团课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课、团课的教学水平;要建立党务工作队伍激励机制,激发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1]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2013-07-03].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60/201307/xxgk_154012.html.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6月20日通过)[EB/OL].[2013-06-20]http://www.ccyl.cn/ccylmaterial/regulation/.
[3]陈萌,姚小玲.高校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融合的理论与策略分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07):54-56.
[4]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辅导读本[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7.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