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连俊(梅河口市实验中学,吉林 梅河口 135000)
对教育人道主义师德原则的理性思考
姚连俊
(梅河口市实验中学,吉林 梅河口135000)
摘要:热爱教育、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师德原则,保持着一种历史的延续性,并具有浓浓的传统师德文化原汁的味道,而“教育人道主义”师德原则从根本上说是现代师德文化创新与发展的杰作。本文就此谈谈教育人道主义师德原则的产生、发展与演变及确立的客观依据,并提醒教师在担负育人的神圣使命时刻,勿忘人道。
关键词:教育人道主义师德原则理性思考
师德教育的原则是广泛的。如热爱教育、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师德原则。这些师德原则保持一种历史的延续性,并具有浓浓的传统师德文化原汁的味道,而 “教育人道主义”师德原则从根本上说是现代师德文化创新与发展的杰作。虽然教育人道主义原则中仍保存有传统的血脉,但是作为一个体现教师道德完整、独立的思想理论体系,它是在近现代随社会人道主义思想的勃兴而产生的。
历史地看,人道主义是一种不断变化着的文化思想潮。无论是在古希腊、古印度、还是在古代中国,人道主义精神都被各种道德文化传统所共同享有。然而作为一种系统化的理论思潮,人道主义是在西方近现代文化长河中逐渐形成的。
在漫长的历史变迁过程中,发轫于西欧文艺复兴的近代古典人道主义是最早系统化表达人道主义道德价值精神的文化思潮,它的基本精神是:以人性反对神性,以人道反对神道,以世俗文化反抗宗教文化,倡扬人是世界中心的文化信念,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精神追求[1]。之后,西方现代文化发展进程中又有现代宗教人道主义对近代古典人道主义的否定,以及当代科学人道主义对现代宗教人道主义的否定之否定。但是,倡言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性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是各种系统化人道主义思潮的一贯主张。
然而,因为是西方资产阶级完成了人道主义的理论化、系统化,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理论界对人道主义曾开展过多次批判。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科学的人道主义已成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的一种基本价值标准构成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道德原则。与此同时,科学人道主义浸润了教育思想,成为社会主义师德文化的重要内容,并刻画出当代中国师德文化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
首先,确立教育人道主义这一师德原则体现着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精神的敬畏和尊重;或者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理想的树立是教育人道主义师德原则的客观依据。在社会主义道德文化中,科学人道主义是一个基本原则,它要求在现实生活中确保每个人的基本道德权利,同时履行相应的道德义务。所以它要求每个人在维护自我人格独立尊严的同时,应充分平等地对待他人的人格独立和尊严。所有这道德精神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师德文化的营养材料。如果在学校的人与人的关系中,如果缺少了这种道德精神,一方面学校的道德文化就会游离于社会道德文化之外,另一方面教育就变成了“奴化”,变成了驯化奴隶的工具。
其次,教育人道主义原则的确立体现了对教育过程中各种平等或民主的人际关系的敬畏和尊重。在社会主义社会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法律角度说已不存在人身依附性质,人们追求自由、民主、平等已蔚然成势。在教师劳动过程中,教师和教育过程的其他参与者结成各种形式的人际关系,如师生关系、教师和同事的关系、教师和领导的关系、教师和家长的关系等。从法律上说,在这些人际关系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都没有绝对依附的义务,不存在压迫和服从的关系,而是一种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助互利、各自具有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平等合作关系。很明显坚持教育人道主义原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任何人如果不尊重教师或者污辱教师,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审判,情节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样,如果不能做到自尊尊人,就无法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由此可以说,教育人道主义是我们协调人际关系的客观需要,既是以人道待人的需要,又是获得人道对待的需要。
之所以将教育人道主义作为一个师德原则来建立,是因为当今的教师职业活动中,“教育人道主义”还不是圆满的人道现实。教师粗暴地对待学生和学生家长:对学生的体罚少了或没了,然而对学生的心罚却未见消失的趋势;如此等等。显而易见,将教育人道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师德理想提升或凸显出来,有其客观必要性。
我们可能耳闻目睹过这样的情景:一名学生,因犯了所谓的错误被教师责令站墙角;因和老师顶嘴而挨老师的嘴巴;因成绩差而被老师忘记姓名,呼为“笨蛋”;一名家长因孩子不按时完成作业而被班主任叫去,挨了一顿盛气凌人横眉立目的训斥……
如果我们从未见过上述情景,那么实在是学生的幸事也是我们自己的幸事;如果我们从未听说过这样“离奇古怪”的事,那么是我们孤陋寡闻对现实太不不解;假如我们对“此情此景”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那实际上意味着我们教师在某种程度上麻木。
我们肩挑育人的道义,所以要理解教育人道主义这一师德原则的要求:教育过程中,教师应该维护自我尊严,保持自我独立人格,在此基础上尊重他人,关心他人,理解和帮助他人,维护他人的独立、自由和人格尊严,和他人建立平等民主的人际关系,为他人和社会树立体现人道精神的楷模。
显而易见,教育人道主义原则对师生关系有特别重要的调节意义。在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表征等级秩序的纲常礼教隆盛大备,标举人格平等的民主精神势弱萎靡;孔夫子说万事必先“正名”,因名不正就言不顺,所以人们拼命保护名教纲常并持守不怠……与此相联系,传统儒家教育中,“师出有名”、“生出有名”,名分决定了关系;父子关系推演成了师生关系,“师道尊严”思想从来未允许师生平等有良好发育的机会,因此民主师生关系的传统基础甚为薄弱。虽然孔老夫子高举“爱人”的大旗,口诵:“爱之能勿劳乎?”诫生“当仁不让于师”;虽然韩愈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所以“弟子不必不如师”,但这些思想和师生平等的理念相去甚远,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传统教育中有全方位表现的“尊师爱生”原则,没有明确的认同并尊重学生人格的独立、自由的价值取向,只有“热爱学生”的情感取向。从传统师生关系中民主和自由精神阙失这一点看,教育人道主义原则的建立就更显意义重大。
教育人道主义原则不仅要求教师热爱学生,更重要的是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独立意识,尊重学生的个性尊重学生的需要,尊重学生的意志自由[2]。与此同时,教师为了培养和造就学生,教师还应该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当然,教育人道主义原则包容着爱护学生的意义,但这种“爱”是无条件、无差等的爱,是对全体学生的同等的爱,而不是“选优汰劣”的有选择的爱。在这一原则的照察下,表现霸道的家长作风、对师道尊严的偏执、各种变型的体罚或心罚、对学生漠不关心等诸如此类的教师行为,都被视为小人道或反人道。
教育人道主义原则具有普遍的道德意义,它不仅关系着雕塑学生的人格,而且关注着教师面对的各种人际关系。如要求教师间要互相理解、相互尊重、真诚合作,团结互助.组成和谐融洽、亲密无间的教师集体,共同履行教师职责等等。
正因为如此,教师在担负育人的神圣使命时刻,勿忘人道。
参考文献:
[1]李正兴.浅论西欧文艺复兴时期古典人道主义产生与发展[J].延边大学学报(学术版),2001(1).
[2]聂宝林.新时期师德修养浅谈[J].教育研究(学刊)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