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
灯光下显得略微青紫的潮湿虫,蠕蠕爬向一根鸡骨头。国色瞪着眼睛想,大冬天的还有这东西。她希望冬天里所有的虫子都被冻死。她是一个从小就害怕虫子的人。她跟天香不一样。天香敢把虫子捏在手心里当玩具玩。她俩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但性格迥异。这是好奇怪的事情。两个人长得像一个人,看着对方就像照镜子,其实脑子里的所思所想完全两样。国色想,在娘胎里她俩肯定是一模一样的两个无知无觉的肉蛋蛋,在出世的一刹那,她俩接到了来自上帝的截然不同的指令,所以她们来到人间后就朝着不同的人生方向跑。
这是一间出租屋。像所有的底层租房户一样,国色和丈夫子桥选择了低矮逼仄的小房子。房子呈现出原生态。满眼水泥,青灰色。有点像国色的心情。住在这样的地方,唯一的好处是,你可以为自己找到懒惰的理由。因为这样的地方哪里值得人去费功夫打扫。这种懒惰还延伸到了其他方面。比如吃完饭国色会任米粒、菜渣等安然躺在桌子上。碗碟丢在水池里泡着,没得用了才清洗。地面永远脏兮兮的。子桥抱怨她怎么看得下去,她说,眼睛不看就能看得下去。
是的,她故意让自己做一头蒙上眼睛的驴子,不看自己的生活。子桥也是—个懒人,国色不收拾他也不收拾。“反正家里下蛆,人家也只说女人。”子桥下了班常常故意拖延,在单位的电脑上打打游戏,和女网友调调情。
“等新房子交了,国色就会改变这种懒散的状态,变成一个勤快的女人。”子桥想。他还想,等住进了新房子,国色的心情也就会变好了。殊不知国色想新房子时想的是那二十年的按揭款。过了二十年,一个女人就彻底老了。她一生中最好的时光都用来为银行打工了。国色对自己是泄气的,对子桥也同样泄气。子桥是一个不求上进的人,满足于做一名普通的公务员,被上司呼来唤去。
国色没有什么朋友,难得闲下来时就去找天香。天香很忙,但也会抽出空来陪陪她。天香常说:“你要是会打牌就好了。”天香的朋友除了打牌打麻将,还跳舞健身,旅游观光。她们有钱有时间,是一群生活闲逸的阔少奶奶,家里使用着固定的保姆。
要是放在十年前,国色会循循善诱地教育天香,叫天香远离牌桌,好好做功课。现在,面对天香光鲜的生活,她什么也说不出了。她甚至隐隐认为天香的生活方式是对的。天香除了享受生活还是享受生活。这有什么不好?如果来到世上只是为了吃苦,那还来干嘛?再说天香丈夫愿意这么宠着天香,家务活不让她动手指头,也不让她关心生意上的事。他叫天香好好玩,除了野男人,怎样玩都可以。玩得高兴,女人才能更水灵。女人更水灵,男人就更舍得花钱让她玩。
十年前,她们是十六岁,读初三。那时国色是她妈妈的骄傲。她妈妈经常满脸放光地在邻居面前说:“国色挣的奖学金够姊妹俩交学费的。”
安静的国色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考试成绩总排在年级前三名。那时的国色好风光啊,常在学校、班级的大会小会上介绍学习经验。她走到哪里都是注目的焦点。多少人羡慕她啊。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学霸。而和她同一年级的天香则是最具代表性的学混子。不过天香虽然成绩差,但同样是焦点。她是女孩子中最会疯会玩的人。跟天香在一起,让人神经放松。大家看到天香,就想笑。天香就是大家的开心果。
虽然天香和国色长得一模一样,但大家还是一眼就能分清,根据她俩的表情和衣着打扮。天香的表情十分生动丰富,喜怒哀乐,耍酷扮乖,憨萌娇俏,就像一个百变小魔女,而国色永远只有一种表情,严肃或日正经。很多人不爱接近国色,因为国色让她们有压力,让她们意识到自己的落后。
天香和国色的衣着打扮是两极的。国色永远是一根马尾辫,黑色的橡皮筋,永远着正装。天香的发型天天不一样,有时早晨和晚上都不一样。天香的衣服十分新潮,虽然是地摊货,但款式新。天香是全校第一个穿紧身包臀连衣裙的人,女老师都不敢穿她敢穿,小屁股翘翘的,男生被撩得听课走神。女生当面说她性感,背地里骂她骚。妈妈也常说:“天香,你要好好向国色学习。国色考上大学穿的是皮鞋子,你考不取只能穿草鞋子。国色吃香喝辣,你只能吃粗茶淡饭。你俩都是从我肚皮里生出来的,性情怎么就这么不一样呢?”
妈妈的话让国色很得意,但她脸上平平静静的,从来不表现出来。不表现出来不是因为她习惯了被人表扬,而是她觉得不表现出来能使自己显得更加优秀。像天香那样,把什么都显露在脸上,多肤浅啊。
谦虚的国色更加讨人喜欢。妈妈认定国色长大了会非常有出息,认定自己老的时候要仰仗国色,所以对国色表现出明显的偏心,看到国色就喜笑颜开,喊国色的声音甜得像嘴里含着蜜糖,好吃的多分一点给国色。天香只顾着疯玩,看不到妈妈的偏心。国色的优秀也并没有给她心理上增加什么压力。她是天生排斥压力的人。凡是能给她造成压力的事情她都躲开不想。她不想动脑子想她不喜欢的事情。她很庆幸自己有个会学习的孪生姐姐,不然还得求着别人抄作业。国色是慷慨的,不需要她求就把作业递给她抄。她也是懂得感恩的人,洗衣服的时候会把国色的脏衣服一块洗了,国色的车链子掉了,她帮着上,弄得一手黑油。国色学习用脑过度,嫌脑袋疼,她帮按摩,还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国色。
每逢这时,国色都会觉得天香很漂亮,尤其笑起来时,跟天使一样。想到自己跟天香长得一模一样,她放心了。她在一本书上看过一句话:漂亮加聪明的女人,天下无敌。她认为自己就是这样的女人,等着吧,美好的明天会属于她的。
初三毕业,国色考取了全市重点高中。而天香没有悬念地名落孙山。妈妈欣喜的同时又增添了一丝烦忧,因为这个学校各项费用都高。孩子的爸爸体弱多病,指望不上他。国色说,无论怎样,她都要坚持把书念到底。钱不够,她以后周末不回家,节省一笔车费。学习资料可以不买,向别人借。不买衣服,不逛街,不用化妆品。她本来就没有买零食的习惯,她嫌吃零食耽误时间。如果钱还不够,她就不买汤,只喝白开水,不买菜,吃家里带去的咸菜。她甚至可以每天比别人少吃一顿饭。只要人不被饿死就行。
妈妈陆续卖掉家里的猪、羊,鸡鸭,粮食。学费还差一点。暑假里国色和天香跟着妈妈一起去塑料作坊打工,终于凑足了学费。国色进城前一天,天香对国色说:“我也要进城。”“你进城干什么?”国色怕贪玩的天香影响了她的学习。天香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万一出什么事,她国色也不能不管不问吧。城里那么乱,一个姑娘家出什么事都有可能。天香总是打扮得那么招摇,被流氓盯上怎么办?被强奸了怎么办?被人贩子拐了怎么办?国色一下子想到很多可怕的事。
但国色进城一个月后,天香出现在国色的校门口。“你来干什么?”国色一脸不高兴。她嫌天香耽搁了她时间。她的时间被分割成了一小块一小块,每一小块都塞满了任务。但天香没有走的意思。她一个劲地朝学校里面张望。她满心希望国色能带她参观一下校园。听说这个学校里有假山,有小湖,有回廊亭子,有各种名目的大楼和鲜红的塑胶跑道。晚报上刊登过这个学校的照片。天香还拿着那张晚报到处炫耀,告诉人家,国色就在那个美丽的地方念书。
天香央求国色:“你带我进校看看嘛,就一会儿,一会儿,我马上走。”
“你以为学校是我开的吗?我想带谁进来就能带谁进来?!再说,你看你身上穿的,你头发弄的——”国色没有说下去。她想天香的样子和社会上那些不正经女人有什么区别。天香从包里拿出一卷花花绿绿的票子,拉过国色的手,放在上面。国色一脸惊愕:“你哪来那么多钱?”天香说:“反正不是脏钱。你大胆用吧。多买肉吃,看你瘦成什么样了。”
以后天香每过一段时间就送钱来。国色使用那些钱的时候,脑子里有时会闪现出可怕的念头,但她甩甩脑袋,摆脱了那些不祥的念头。她在心里默默地说:“我的时间牺牲不起,我的前途牺牲不起。”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三年苦读,国色如愿以偿,考取了省内一所著名大学。
上大学需要更多的费用。还是天香,定期汇款,供她读完了大学。毕业典礼那天,天香来接她。她惊奇地发现天香的身边站着一个帅气成熟的男人。男人比天香大五岁。天香俏皮地对男人说:“喊姐姐。”国色红了脸,看着天香说:“从小到大你就没喊过我一声姐,张口闭口都是国色国色的。”
男人只是笑。国色看出男人很宠爱天香。在他面前,天香像个孩子。其实,天香从来都像孩子一样,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从来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情绪。男人把国色的行李搬进了一辆轿车。除了衣服被子,尽是书。
男人叫林浩,是一个生意人。国色问天香,怎么找到了这么一个好男人?
天香说:“他有老婆。”国色惊得“啊”了一声。天香又说:“已经离了。”
国色说:“你吓死我了。”天香说:“他还有儿子。”国色说:“你要当后妈?”
天香说:“孩子跟他亲妈了。我倒想当后妈的,可他亲妈不放。”
国色想了想,问天香:“他老婆很丑吗?”天香一笑:“很漂亮。跟电影演员似的。”国色又问:“他老婆红杏出墙?”天香说:“他老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跟旧社会的媳妇似的。”国色又问:“他老婆虐待公婆?”天香说:“对公婆可好了,跟亲闺女似的。”国色糊涂了。这么好的老婆男人怎么舍得丢弃的?
“因为他喜欢我呀。”天香眨巴着大眼睛说。“喜欢就要据为己有啊?喜欢就能抛弃妻儿啊?”国色说。天香说:“我从来都是这样的。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喜欢的事情让别人去做吧。反正这世上的人那么多,每桩事情你不去做都会有人去做。林浩的想法跟我一样。他喜欢我,我喜欢他,我们当然就要在一起。喜欢是我们做事的唯一理由,喜欢彼此也是我俩结合的唯一理由。”
“他当初娶他老婆也是喜欢的吧。”国色说。
“那当然。喜欢才会娶。”
“喜欢就娶了,不喜欢就扔了,这种男人能给你安全感吗?”
“国色,你难道不了解我这个人吗?我从来不会去考虑自己不想考虑的问题。再说了,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安全?走路被车撞了,游泳被水淹了,坐飞机失事了,生命尚且如此,何况婚姻?”
“好吧。你的人生你负责,我祝你们幸福。”
林浩是天香的客人。在这个小城里,天香有很多客人。她的客人非富即贵。市长到“龙门客栈”喝酒,都会叫一声:“天香呢?叫天香来。”常常会遇到几个贵人同时要天香的事情。哪个都不能得罪,换了别人,就不容易处理好。天香却每次都能处理得好好的。是她有心机吗?错。天香是最没有心机的。客人们喜欢的就是天香的没有心机。在他们眼里,天香是一个自然真实的人。跟天香在一起,他们像洗过汗蒸一样放松、舒坦。天香的童言无忌常常逗得他们开怀大笑。到这种地方图的就是个开心。开心就够了。开心就能多喝酒,酒到了肠子里,什么烦恼就都没有了。他们都是干大事的人,这个小城的命运沉浮就由他们主宰,所以他们的烦恼特别多,而且都是大烦恼。见到天香,那些烦恼就变成了浮云。他们都说天香跳的舞好看,天香唱的歌好听。这个小城里没有一个人能模仿出天香的舞姿。她的舞姿像流云一样变幻无穷,难以捉摸。没有一个人能唱出天香的歌,天香的歌是自然界的天籁。听她的歌能让你想起远方,想到你从未去过但梦到过的地方。其实天香从未正经学过跳舞。她跳的舞全是她自创的。她也从未学过唱歌,她唱的歌都是自个儿从肺腑处涌出来的。最让客人着迷的是天香说的话。天香是最不会说话又最会说话的人。成年人都不会像天香那样说话。成年人说话都是想好再说,斟酌过才说,说出的话因为经过改造,已经面目全非。天香说话是不用脑子的,是无心机无城府的。听的人只想笑。他们都说天香朴拙,像一块未经雕琢的藕。未雕琢的是她的心性,她的身体却是造化的杰作,每一寸肌肤、每一道纹理都极好,极美。
天香虽陪酒,却不喝酒。天香也不跟客人调情,更不跟客人上床。她的陪是素陪。她不荤的。她的不湿和不荤使她的名气更大了。客人们见到她就想笑,他们着迷于她的舞她的歌,着迷于她未过脑子的话。天香是大家共同的女人,没有人想独霸她的身体。
林浩遇到天香时,并不知道天香的名气。他是外地人,来这个小城开公司。
他不是在酒桌上和舞场上遇到的天香。他看到天香时,天香正在“龙门客栈”楼下买糖炒栗子。天香甜糯的声音吸引了林浩。林浩对女人的声音特别敏感。他认为女人最性感的地方不在乳房和大腿,而在声音。女人的声音如同神秘的性感密码。天香的声音让林浩产生一种奇异之感,他顿生奇想,发出这种声音的女人是属于大自然的。他循声望去,看到了清新火热的天香。是的,天香给他的第一感觉既清新又火热,像白露一样清新,像赤焰一样火热。
他跟随天香进了“龙门客栈”。时间还早,没有几个客人。林浩已经猜到了天香的身份,一位陪欢陪笑的欢场女子。这让他心痛。他认为天香不可能是处女。可是,不可思议的是,她周身散发出的却是处女的干净的气息。
头一次相见,天香就让林浩欲罢不能。喝了很多酒的他直截了当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在他之前有无数客人对天香说过相同的话。一个欢场女子,听到客人提出这个要求,太稀松平常了。这句话对于她们来说,就像“来杯酒”“点根烟”一样。
“你缺女人吗?”天香问。“不缺。很多。”林浩的回答出乎天香的意料。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说“我目前没有女人”或“我虽然有妻子,但我们是无性婚姻。”
“她们不好吗?”“好,可是眼下我真的被你迷住了。你是她们中的百合。”林浩指了指门口穿梭的陪酒女子,“你跟她们不一样。”
“我是处女。”天香说。“好!我会付出比市场价高出十倍的价钱。”林浩很激动。“哈哈哈。”天香突然爆发出一阵天女散花般的笑声。林浩闻到了她笑声里的香气。“女人待价而沽,你知道吗?我沽的是自己的一生。”天香说,“比市场价高出十倍就能买到我吗?你真的把我当不值钱的婊子?”
天香再次爆发出带着香气的笑声,她双手捧住林浩的脸,从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时,她就动心了。生平第一次对异性动心。她想,她要定他了。她一直以来守身如玉,就是为了等待一个她自己喜欢的男人,能让她冲动的男人。这个男人终于来了。“我要你要我一辈子。不是一夜情,是夜夜情。”天香贴着林浩的耳朵发出羽毛般轻软的声音。林浩心里一动。他从天香的耳语里听出了一种神秘的召唤。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召唤。他不由自主地揽住了天香的腰,用唇堵住了她的嘴巴。天香发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快活的叫声,这可是她的初吻呐!
“龙门客栈”的人谁也没有料到,天香会真的委身于林浩,也没有料到林浩会为了天香离婚。你永远带给我新鲜的感觉。你会是不老的女人。林浩深情地对天香说。天香知道林浩是喜欢“新鲜”的,所有的男人都是喜欢“新鲜”的。她要趁着自己还新鲜,把自己嫁了。那些姐妹,由着客人把自己作践成残花败柳,所以都嫁不出去了。林浩是不新鲜的,但男人不新鲜有什么要紧!她后来知道林浩是喜欢不断换女人的。那时,她已经和林浩结婚了。牌友们怕她想不开,劝她:“他能为你抛妻弃子,已经很不容易了。这年头,哪个男人能做到这一点?你就不要再管他了。”他们哪里知道天香是不用劝的。
大学毕业以后,国色开始忙着参加一场又一场的招聘会,半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那些单位拒聘的理由五花八门,甚至还有一个公司以“不会饮酒,表情严肃”为理由拒绝了她。想起年少时的豪情满怀,国色陷入深深绝望。妈妈现在享着天香的福,经常对人说,天香就是她的小银行。看到国色妈妈就叹气,“唉,花了那么多钱,到头来——”妈妈不说了,因为国色的眼泪快下来了。
几经波折国色最后在一个小公司做销售,整天奔波游走,手里拿着合同或者样本之类的,像无头苍蝇那样乱撞。而她生活的仓皇和粗糙跟天香的闲逸和精致构成鲜明对比。蜗居于出租屋的她,来到天香的别墅,如同一脚踏进天堂。
她的心理渐渐出现了不平衡。她承认自己嫉妒天香。天香的生活方式,天香的住处,天香的男人,都是那么好。尤其是天香的男人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神采奕奕,精力充沛得像一头永不疲倦的公牛。自己的公务员丈夫和林浩比,就是一个萎靡不振的猥琐男。
林浩在国色面前表现得自然大方,他常常当着天香的面给国色钱,说给她补贴家用。第一次给她钱时,她脸红了。而林浩却非常自然。天香也非常自然。林浩能主动给国色钱,天香是高兴的。
林浩从外地回来,买给天香的礼物,也总会给国色买上同样的一份。
“你们是双胞胎,姐妹花,打扮得一模一样,让看的人赏心悦目。”为了这个“赏心悦目”,国色激动了,看来林浩是喜欢她的。起码他喜欢看她。她有点迷惑,她和天香长得一模一样,两个人就跟一个人一样,他看她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在看天香?有时他看她的目光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的。那点意味让她心跳。他看她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呢?
她知道他外面有很多女人。她相信天香也知道。但天香不在乎。天香曾说“吃一瓣橘子也是吃橘子”。天香不在乎跟别人分吃一个橘子。天香是慷慨的。其实除了慷慨,关键是天香不想烦心。天香的心不是用来烦的,是用来装载快乐的。
她知道自己不该对天香的男人心猿意马,但知道是没有用的,她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她心里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想证明她国色是有实力的。当年学习上比天香有实力,现在在征服男人方面,她同样不逊于天香。如果事情成功,就没人敢说她不如天香了。看看吧,天香从别的女人手里抢到男人,国色却从天香手里抢到男人,就证明国色不仅比那个女人强,还比天香强。她国色等于一举战胜了两个女人。林浩外面有那么多女人,她征服林浩,还等于征服了一大群女人。等她把林浩抢到手后,第一步要做的是离婚,离掉那个死没出息的男人,第二步是控制林浩,不准他再沾染外面那些小妖精。她才不会像天香那么傻,和别人同吃一只橘子。至于天香,她肯定不会让她在林浩面前晃悠了,她不会再让天香踏进她和林浩的家。她明白那个古代的皇帝为什么要杯酒释兵权了,怕的就是重蹈覆辙啊。她国色绝不能重蹈覆辙,要好好巩固自己的江山。
女人是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的。国色终于明白这是一句可以作为女性圣经的话。
国色想得越来越远,她想象着天香失去林浩后的样子。天香肯定是要伤心一阵子的,为丈夫的负心,为同胞姊姊的无情,但是,以她快乐的秉性,也不会伤心多长时间的。哎,这个就不要去管了,只要她国色重新争回了面子就行。一直以来,她在乡邻面前失了面子,不敢回老家,颇有项羽当年“无颜见江东父老”的感觉。从小到大,她在天香面前是有着绝对的优越感的。可是成年之后,两个人的命运戏剧性地改变了。人人夸赞天香,很多人家把她国色当成教育小孩的反面教材了。他们说:“读书有什么用,看看国色和天香吧。天香天天吃香喝辣,打牌逗乐,游山玩水,国色忙得跟慌狗似的。”甚至有人这样贬损国色:“国色推销东西两天也推销不出去一个,我看她不如直接推销自己算了。”
这话把国色气得半死。但回过味来之后,却觉得人家说的话有道理。她从小努力学习,为的就是长大了推销自己的知识本领然后过上人上人的生活,可是现在她学的那些东西都没有用了,在客户面前派不上用场。与你肚子里装的知识比,他们更想看你的肚子。他们对你的肚子更感兴趣。肚子远比肚子里的知识更好看,更有诱惑。而天香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因为天香直接推销了自己。
怎么征服林浩?这是当务之急的问题。
国色喜欢做富有挑战性的事情,尤其是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她和林浩都有家庭,且林浩是自己的妹夫。道德的坎很大。但国色不想考虑这个。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历练的她早把道德视若敝履。这年头谁死拽住道德谁就没有出路。天香如果考虑道德,就不会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她开始趁天香不在家的时候去林家。天香贪玩,在家的时间少。在林家碰到林浩还是比较容易的。但这种勾引工作要做得不露痕迹,润物细无声,即便事情不成也不会伤了自尊。
国色和林浩果然邂逅了几次。天香也正巧不在家。做推销员的工作使国色学会了卖弄风情。她一出招林浩就心领神会了。
那天天香出去旅游,就在本市的一个下属县,那里有一个生态园,开满了各色郁金香。天香问国色去不去,国色借口要见客户拒绝了。她的心态越来越不正常了,只要天香找她一同旅游,所有费用都是天香出,她也感到受伤,觉得天香把她当三陪,陪吃陪喝陪玩。旧社会的有钱人家喜欢养一些食客,出门的时候前呼后拥,十分拉风。她觉得自己的角色类似于食客。
天香在电话里劝她,人活着不能只想着赚钱,还要学会享受生活。国色鼻腔里发出冷笑,说得好听!没有钱,怎么享受生活?中午时分,国色赶到了林家。保姆见国色来了,说请国色看一会儿家,她去南菜市买鳗鱼。
保姆前脚走,林浩后脚到。林浩满脸通红,酒气熏人。看到坐在沙发上的国色,怔了一怔。国色趁机秋波频发,欲电晕林浩。酒力之下林浩果然抵抗力缺乏,他一把抱起国色,快步走进卧室。甚得趣时,林浩嘴里高呼“天香“之名。国色顿时石化。事后,无论国色如何暗示,林浩都做出一副茫然不知状。
国色咬碎牙齿,知道自己遇到修炼千年的狐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