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启蕾 袁露
摘 要:深圳作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利用FDI规模不断增大,所占比例逐渐增加,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投资结构逐渐优化,来源范围不断扩大;但深圳在利用FDI过程中,出现了FDI质量有待提高、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来源地过于集中等问题,因此需要提高深圳引进的FDI质量、调整利用FDI的产业结构、改善深圳投资环境、优化引进FDI的来源地结构。
关键词:FDI;外商独资;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3008804
1 引言
深圳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摸索,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究其原因,FDI在深圳的迅猛发展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1979年深圳实际利用FDI仅为538万美元;2013年达到546789万美元,占全国的4.65%。FDI是资本存量、知识和技术的综合体,它的流入对深圳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2 深圳利用FDI的现状
2.1 深圳利用FDI的总量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进行,深圳作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利用FDI取得了飞速发展,1979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548万美元,2013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达到546789万美元,年平均增速为22.52%。从1979年至2012年深圳累计签订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8397项,协议合同规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累计达928776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5974706万美元,并且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占协议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比例达到64.33%,可见外资的资金到位率较高。外资为深圳的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来源,极大的促进了深圳经济的发展。下表给出了从1979年到2012年深圳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情况。
从图1、表1中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979~2012年,深圳利用FDI总量无论从协定利用FDI来说还是从实际利用FDI来说都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利用外商投资额更是迅猛增加。深圳协议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以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从1979年到2012年分别增加了624394万美元和522396万美元。而且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占实际协议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的比例在1996年以前波动较大,但在1996年及其以后的年份,比例基本在一半以上,有的年份甚至超过100%,这说明近年来深圳对外商直接投资额的吸引力较大,外资的到位率较高。
深圳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分为三个阶段。1992年以前,我国虽然在政策上制定了很多鼓励外资和华侨资本直接投资的政策,但真正进人中国市场的投资很少。1979~1991年,深圳市合计实际利用FDI才26.63亿美元。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国内掀起了经济发展的新高潮,也吸引了大量的FDI进入。1993年深圳市利用FDI为1991年的2.48倍。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以后,从2002年开始,深圳市引进FDI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2年达到31.91亿美元,2013年达到54.68亿美元。
再次,从资本流入结构来看,发展中国家趋向于吸引FDI,而发达国家则主要以引进证券投资为主。目前,深圳市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包括:境外借款和境外发债、FDI、境外上市或私募基金等。从表中可以看出,深圳实际利用FDI在实际利用外资中占有绝大部分的比例,是外资的主要投资形式。但FDI在整个资本流入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走过了它的高峰阶段。1996年以后,随着中国政府对国内企业境外筹集资金管制政策的逐步放松,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境外上市、境外私募基金发债、境外借款等多种方式筹集外资,深圳市FDI在整个资本流入中的比例有所降低。中国加人WTO后,进一步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引进外资政策和利用外资形式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利用外资的领域和方式逐步放宽。
2.2 深圳利用FDI的结构分析
深圳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三种。
从图2、表2中可以看出,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方式中,1979至2003年间,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总量呈上升趋势,却在2003年后呈现下降趋势,而外商独资总量从1979年开始一直呈上升趋势而且外商独资在外商直接投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在近几年来,外商独资所占比重基本超过80%,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在1979至1988年间,合作经营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合资经营,最小的是外商独资。在1989至1998年间,合资经营所占比重最大,外商独资所占比例居中,合作经营所占比例最少。从1999年开始,外商独资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合资经营,近几年来合作经营所占比例基本不超过1%。
2.3 深圳利用FDI的行业分析
深圳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分布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深圳的三次产业结构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有了较大变化,从最开始第二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所占比例最高逐渐转变为现在的第三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所占比例最大的局面,第一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所占的比例一直都是最小的。2012年深圳第一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仅为336万美元;第二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181963万美元,其中制造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180147万美元,占第二产业比例达到99.0%,建筑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仅810万美元,占第二产业的比重仅仅为0.45%;第三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340645万美元,其中商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有119020万美元,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例为34.94%。
2.4 FDI资金来源地结构分析
从FDI的资金来源和外商的投资目标来看,深圳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分为港澳台资本和外国资本两部分。外国资本中以新加坡、日、美、韩、法、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其中港澳台资本一直以来占据深圳市FDI的第一位,其中又以中国香港的中小规模企业资本为主,基本上投向劳动密集型行业,多为“两头在外”的出口加工型企业。自2000年起,外商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开始增多,项目档次提高,深圳的FDI流入来源地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中国香港、台湾以及新加坡等一些华人地区(或国家)尽管保持较大的规模,但是在FDI总体中所占比重趋于下降,而来自新加坡、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的FDI有了非常突出的发展,相对重要性逐步提高,特别是来自新加坡和韩国的FDI,逐渐成为外国资本中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这说明深圳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地增加,对港澳台地区的依赖性减弱,有利于深圳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3 深圳利用FDI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FDI的质量有待提高
从深圳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的平均水平来看,直接投资项目合同金额的平均水平无法与北京、上海相比。并且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多为中小型项目,劳动密集型项目仍占较大比例。比如占深圳出口额相当比例的机电产品,大都是从国外进口主要原料和零部件,仅在深圳进行简单的加工和组装,实际上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这必然会影响深圳外资质量和结构的改善。
3.2 FDI投入的产业结构不合理
由于外资对深圳三个产业的投入分配不合理,导致了深圳产业结构的失衡。第一产业利用外资严重不足,发展滞后,而第二产业吸收外资最多,发展最快。并且第二产业中对工业投入比例过大,建筑业投入比例过小,建筑业投入比例不到第二产业的1%。再次,近几年来,虽然第三产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逐渐超过第二产业,但第三产业中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旅游等领域规模小,对外商进入规定的条件还比较严格,需要进一步开放。
3.3 在引进FDI型高新技术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型高新技术产业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其一,深圳高新技术领域中出现了外商控制股权的问题。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的股权比例逐渐增大,当外商的股权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后,有可能会影响深圳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其二,引进外商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国外的高新技术,提高由技术决定的国际竞争力。但目前深圳的外商投资企业关于产品设计与开发方面的技术引进很少,大都是完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这些技术相对于深圳来说是先进技术,但在国际市场上没有很强的竞争力,这与其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目的相违背。
3.4 FDI来源地过于集中
尽管深圳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地过于集中,主要来自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深圳的投资规模较小。一旦这几个主要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经济发生波动,它们对深圳的投资情况就会发生变化,进而会严重影响到深圳经济的稳定性,影响深圳经济的持续均衡发展。
4 深圳利用FDI应采取的措施
4.1 提高引进的FDI的质量
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好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时,不能只考虑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量,还要考虑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我国国内能得到的技术不要引进,应把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项目上,尽量引进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技术。其次,还可以对引进不同类型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得与失先进行预先性定量评估,如果外商直接投资的引进使我们的所得大于所失再引进,反之就不考虑引进该类型的外商直接投资。
4.2 优化产业结构,促使三个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外商对第一产业的投入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相比严重不足,深圳应该加速扩大第一产业的对外开放。由于深圳农业用地有限、产业化程度和农业的科技含量较低,因此深圳一方面可以扩大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可以多渠道、多方式的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水平。其次,还要不断加快第二产业的开放,不过第二产业的开放应该以技术先进程度为标志,限制一般性的技术进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到深圳投资。对于第三产业来说,由于深圳毗邻港澳,而港澳第三产业比较发达,因此,深圳可以与港澳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借助港澳服务业发达的优势来加快自身第三产业的发展。总之,深圳应该对不同的产业采取不同的措施,使三个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4.3 进一步开放金融、旅游等领域,更好地吸引外资
由于深圳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信息服务、保险、科研、旅游开放不够,以致外商在这些行业投入严重不足。鉴于中国现在已经加入世贸,跨国公司会比较关注我国这些领域的开放程度,比较乐意把资金投入这些领域。深圳作为我国的一个经济特区,有优惠政策支持,而且深圳经济发展速度飞快,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必然会更加引起跨国公司的关注。只要深圳认清这一形势,进一步采取措施,放宽对外商的条件限制,外商就会大大增加对这些领域的投资。
4.4 改善投资环境
深圳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面临一些大中城市,甚至一些小城市的竞争压力。这些城市不断采取优惠措施、改善投资软环境来吸引外来投资。面对这一局面,为了能够持续引进外资,深圳应该采取措施改善投资的软硬环境。软环境方面的改善主要是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制定外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杜绝乱收费、乱摊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从硬环境方面来讲就是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如加强能源、交通、通信、市政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实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改善环境的相互促进。
4.5 优化投资来源结构
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其它国家和地区加大对深圳的投资,优化投资来源结构。为了避免投资来源过于集中会给深圳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深圳应该在继续保持现有这些国家和地区对其投资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吸引欧美、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国家加大对深圳的投资,以便达到优化外资来源结构的目的。比如提供与发达国家投资相适应的技术和人才环境,进一步开发金融市场,从而达到优化投资来源地结构的目的。
5 结语
深圳作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投资环境也有较大改善,再加上优惠政策的支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大发展,进而进一步促进了深圳经济的发展。虽然深圳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深圳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结构正在逐步优化,外商直接投资质量逐渐提高。可以说,外商直接投资是深圳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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