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利益的弱化与个人利益的提升

2015-03-22 23:22周武军
大理大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集体利益个人利益集体主义

周武军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洛阳 471023)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道德观念的嬗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道德问题一度成为社会的热点,并长时间保持较高的温度。2002年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2006年南京彭宇案,2011年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等,都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由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社旗下《小康》杂志与清华大学联合发布的《2011最受关注10大焦点民生问题》中显示:“社会道德风气”位列第七,近五年来首次进入国人关注的问题前十名。接近八成的中国人为社会道德风气担忧。实际上,“社会道德风气”在2005年就已进入第九位国人关注的焦点问题〔1〕。

道德原则的变化是道德观念变化的基本面,也可以说是标志性变化。下面我们首先引述著名的伦理学专家罗国杰教授在改革开放初期和30年以后的两部著作中道德原则的有关论述做对比,就可以发现变化的情况。

一、理论变化

其一,1982年罗国杰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这样表述的:“共产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只能是忠于共产主义事业的集体主义原则。这个原则的基本点,就是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二者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并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2〕。

其二,2011年罗国杰教授主编的《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一书对集体主义原则作出了新的表述:“集体主义原则的基本内容,概括有三:其一,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其二,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其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3〕。

两相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变化。

第一,1982年的表述突出的是集体利益,甚至可以说是集体本位的。因为他概括的集体主义的三个基本点,第一、二点无疑是强调集体利益,第三点说的是“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但也是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的结合,集体利益的绝对性、无尚性一览无余。而2011年表述的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已是旗鼓相当,强调重视个人利益已非常明显。

第二,集体主义的三个基本点的排列顺序亦非常有意义。1982年的第一点“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到2011年变成了第二点;1982年的第三点“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到2011年变成了第一点,并且语气已发生了根本变化,显得更科学、理性;1982年的第二点欲说个人利益却还是落脚到集体利益上,而到2011年,这一点可以说发生了颠覆性变化,虽说移到第三的位次,却是堂堂正正地强调个人利益。

第三,1982年阐述集体主义的三个基本点,第一点可以说是总纲,紧接着叙述的第二点可以说是第一点的重复,第三点欲说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如何结合却语焉不详,而且还有一个前提是保证集体利益。所以我们说,传统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从根本上、骨子里是不重视、漠视,甚至否认个人利益的。而2011年阐述集体主义的三项基本内容,态度明确,逻辑严密,实实在在,不失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科学完整表达。新的集体主义原则更加重视个人利益,但是他不变的名号仍是集体主义原则,其内核仍是集体主义。

其他与集体主义相关的,也有几点可资关注。一是我们现已不在全社会全体人民群众中普遍宣传共产主义崇高理想,代之而起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二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这样的词语已很少使用,代之而起的是“公民”“个人”“农民工”“打工仔”“弱势群体”等词汇。三是传统的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而新时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最根本的变化。

二、个人利益提升的理论基础

道德作为社会运行的一种规则,它要调整化解人与自然,人的身心,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以及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这里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仍是人与人的关系,但在当今语境下将其突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集体是由特定的多数人构成的群体和组织(国家也可称为特大集体)。社会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构成的群体和组织(国家与社会分属不同的概念域,它们的外延有交叉)。所以,道德本质上是要调整和化解人与人的利益关系。

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主要阐明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强调的是集体利益。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曾发挥过他重要的历史作用,他激发人们为新生的共和国而奋斗而奉献,奠定了共和国全面坚实的工业、科技、国防和现代化基础,也奠定了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道德基础,保持了国家的团结和稳定。而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强调个人利益,也有其历史必然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里的“人”从总体上讲是指人民,落实到个体也可以指个人,而且现实中人们很容易就联想到个人。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条赫然写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入宪,是我国人权事业的重要里程碑,他也是个人权益、个人利益得到提升的法律标志。马克思曾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所以,新生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样一个联合体”,本身就不该否认个人利益,而应十分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发展”。

三、个人利益提升的经济基础

市场经济又叫个性经济,它由一个个市场主体构成,而传统的计划经济,市场空间有限,市场主体更少。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 062.38万户,其中私营企业1 253.86万户,个体工商户4 436.29万户,外商投资企业44.6万户〔5〕。

这里应该特别引起注意的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两者的总和为5 690.15万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93.86%,这在1978年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对比下面的统计数据就很能说明问题。“截至1992年,全国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达到582.2万户;私营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14万户;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8.4万户;个体工商户从少到多,由1978年的10.1万户增加到1 533.9万户,增长了151倍”〔6〕。

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从1978年的10.1万户发展到2013年的4 436.29万户,增长了400多倍;私营企业更是从无到有,发展到1 200多万户。市场主体的增加使个人利益的增加成为可能。

从对GDP的贡献来看,据全国工商联举办的“2014中国民营经济大家谈”活动中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民营经济贡献的GDP总量超过60%。全国至少有19个省级行政区的贡献超过50%,其中广东省超过了80%〔7〕。

另有这样一组数字可供参考,“近30年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0.9%上升到2006年的40%以上,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以上,大大高于全国GDP 9%的平均增长水平”〔8〕。

虽然民营经济与个体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不同的概念,但其交叉成分占有较大比重,民营经济的主体就是个体私营经济。

另从从业人员所占比重来看,“据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的全国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系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上介绍,截至2013年底,我国城镇个体和私营企业共吸纳安置就业1.44亿人,占城镇就业人口的37.7%。但去年(2013)个体和私营企业新增从业人员达到1 184.48万人,占全部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的90.4%”〔9〕。“截至去年(2013)年底,……个体工商户达到4 436.3万户,从业人员0.94亿人,增长 8.2%”〔9〕。

另据“中新网(2014年)1月20日电,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2013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 97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8 2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 138万人”〔10〕。

从上述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截取这样的数字: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1.44亿人,占城镇就业人口的37.7%;若加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0.94亿人,那么,这两块从业人员合起来就占2013年城镇就业人员3.824亿的62.24%。

上述一系列统计数字表明,无论是从市场主体的数量,还是民营经济贡献GDP的总量,一直到个体和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都占到了我国总量的60%以上。也就是说个人利益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不重视个人利益不符合当今的社会现实。所以,在道德原则中,在社会生活中,对个人利益的尊重,个人成分的增加,个人性的增强都是一种必然趋势。阮爱莺也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个体本位意识将越来越强,这是我国道德发展的必然趋势”〔11〕。

四、个人利益提升的理论分析

市场经济的主体性、个人性是其核心理念。它需要一个个市场主体,主体数量的增加才能产生竞争,竞争才能产生活力。一个主体或者一家独大,都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竞争。主体的增加也使个人利益的增加成为可能,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使人们更多地关注个人利益。吴森先生在其文章中曾明确指出:“商业文化的道德,是非以‘个人本位’不可的”〔12〕。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瓦解传统道德的历史作用作了精辟的描述:“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首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13〕。这一论断对于理解今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市场经济运行的机理是相通的。如坑蒙拐骗与诚信问题,计划经济条件下很少用到诚信一词,因为经济、政治、文化的许多事情都由党、政府、社会计划安排决定,个人、单位并无太多的主体作用;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主体性增强,面对一场交易、一个事件,个体如何处置,就有真诚亦或欺诈的诚实信用摆在眼前。所以,诚信是对主体的道德要求,没有主体性、个体性,也就无所谓诚信的道德要求。所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提升有其必然性,也必然产生其局限性。

五、集体利益弱化的主要表现与分析

个人利益提升的对应面是集体利益弱化,其中一个现象是传统的忠君爱国思想发生历史性变化,个人崇拜的市场空间和市场力量已大为削减,人们的民主意识、民主素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下得到新的唤醒和提高;人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改革开放初期受到一定的冲击之后,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人在国际上的地位也不断提升,民族自豪感逐步增强,人们的爱国热情在新的基础上得到新的升华。

集体利益弱化的另一个表现是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呈下降情态。据统计,1978年这一数字为31.06%〔14〕,而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129 143亿元〔15〕,GDP总量为568 845亿元〔16〕,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2.7%。1987年到2006年20年间,都在20%以下,中间有几年甚至只有10%左右,以后虽有回升,但也都在30%之下,徘徊在20%左右〔14〕。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区间,过高或过低都不科学,但我国目前的水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7)》公布的2006年数据计算,30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9%〔17〕)。较低的财政收入水平不利于国防建设,不利于全社会的统筹保障。国家还是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民生、保安全。

集体利益弱化还表现在其他方面。上述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低于50%是其一。另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石启荣依《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统计月报》的分析,“中央政府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已从1978年的62.2%下降到2006年的3.9%”〔18〕。反向的统计资料是,“1992年至2001年,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31.95%提高到52.69%,年均增长5.72%”〔19〕(由于能力条件所限,搜索不到最新的统计资料,但已可说明问题)。中国的军费支出,1978年占GDP的比重为4.6%,1986年下降为1.96%,其后一直低于国际通行的2%的下限安全线标准〔20〕。“藏独”“东伊运”等分裂势力渐趋增加的暴恐滋事活动,更是不顾国家、民族根本利益地破坏集体利益的极端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活动和会议大不如从前,人们的集体意识在淡化,很多人已是感同身受。

集体利益弱化与个人利益提升是同一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有值得肯定的角度,也有应引起重视的地方。打破了老的虚假的集体主义的幌子,现在仍然有人打着集体、国家的旗号侵犯群众和个人的利益。个人利益应该得到尊重,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更应得到照顾与补偿。既得利益集团不能总是占据优势地位,他们的利益分配应该得到遏制,社会的两极分化趋势理应尽快得到纠正。国家统计局2014年1月20日发布数据,2013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3,达到近十年最低,但也超过了作为收入分配差距“警戒线”的0.4〔21〕。说明中国10年间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都在“警戒线”上运行。然而也不可一味过分强调个人利益,变成了个人利益至上的个人主义,此亦是不可取之价值选择。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是要打通“中梗阻”,调整、削减、剥夺“既得利益集团”、强势群体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我们尤其要特别重视国家这个最大的集体的利益,因为它是保护我们个人利益,增强民族凝聚力,保护改革开放成果和国家安全的坚强后盾。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小平同志曾谈到物质利益问题,他指出,“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个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个人都向‘钱’看”〔22〕。小平同志的话今天仍然是我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关系的重要指导原则,仍对我们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决不能每个人都只盯着“钱”,在强调个人利益的同时,一定要十分重视集体、国家的利益,十分重视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并进一步做好综合平衡工作。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嬗变是历史的必然。唯物辩证法讲,事物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深刻变化,其上层建筑亦必然发生变化。道德处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较深层次,但其变化是迟早之事。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变化是整个社会道德观念嬗变的核心与基本面,对其他更具体的道德观念的变化产生了深刻影响。比如人们更关注个人、个体,对自我发现、主体意识觉醒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们更加关注个人利益、个人的物质利益,以致有损人格国格的事情时有发生等等。个人利益在被漠视甚至是在被剥夺的背景下得到提升,是补偿性、恢复性基础上的正常提升,应当予以肯定;但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弱化不是一种好趋势,我们还要进一步增加集体的力量、国家的力量,用以调整社会的不平衡,增强国家的整体实力和运转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关键是要做到审时度势,把握好事物发展的度,掌握事物相互之间矛盾统一的和谐系数,更加旗帜鲜明地大力宣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沿着正确航向稳步向前。

〔1〕苏枫.2011最受关注10大焦点民生问题〔J〕.小康,2011(12):50-55.

〔2〕罗国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26.

〔3〕罗国杰.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9-10.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30.〔5〕中国工商报.2013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稳中有进〔N/OL〕.(2014-01-14)〔2014-07-15〕.http://www.saic.gov.cn/ywdt/gsyw/zjyw/xxb/201401/t20140114_141158.html.〔6〕张茅.扎实推进工商登记改革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第二届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EB/OL〕.(2013-11-11)〔2014-07-15〕.http://www.saic.gov.cn/ywdt/gsyw/zjyw/xxb/201311/t20131113_139638.html.

〔7〕新华网.2013年我国民营经济贡献GDP总量超过60%〔EB/OL〕.(2014-02-28)〔2014-07-15〕.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2/28/c_119558098.htm.

〔8〕28商机网.个体私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逐年增高〔EB/OL〕.(2008-11-02)〔2014-07-15〕.http://www.28.com/mxsr/wl/n-45349.html.

〔9〕深圳特区报.国内个体私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口占全国九成以上〔N/OL〕.(2014-06-09)〔2014-07-15〕.http ://finance.chinanews.com/cj/2014/06-09/6259753.shtml.

〔10〕中国新闻网.2013年年末城镇就业人员较上年增加1138 万 人〔EB/OL〕.(2014-01-20)〔2014-07-15〕.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1-20/5755013.shtml.

〔11〕阮爱莺.中西道德观念的比较分析:兼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道德观的走向〔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9):59-62.

〔12〕吴森.中西道德的不同〔M〕//郁龙余.中西文化异同论.北京:三联书店,1989:191-192.

〔1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4.

〔14〕百度文库.对1978年至今我国财政收入和支出占GDP的比重的整理〔DB/OL〕.〔2014-07-28〕.http://wenku.baidu.com/link?url=GoyYSKM446ReCPXYPsFMnBx-HohTt44gCjQXd9P_l_0gnPUMIga1V-4uXlZY0gWfzxee2Dft23BoZ-nRzSLqZBaEC2Nrw4QBIfOdsDXb9hXm.

〔15〕人民网-财经频道.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12.9万亿 完成全年预算目标〔EB/OL〕.(2014-01-23)〔2014-07-28〕.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0123/c1004-24208617.html.

〔16〕中国新闻网.中国31省份2013年GDP出炉 总和超全国总量(表)〔EB/OL〕.(2014-04-04)〔2014-07-28〕.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4-04/6031499.shtml.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我国财政收入规模的国际比较〔EB/OL〕.(2009-05-05)〔2014-07-30〕.http://www.mof.gov.cn/zhuantihuigu/zhongguocaizhengjibenqingkuang/caizhengshouru/200905/t20090505_139487.html.

〔18〕石启荣.浅议我国投资领域改革30年〔DB/OL〕.(2009-04-13)〔2014-12-13〕.http://www.iac.org.cn/default.asp?channel_id=25&info_id=27346&pg=36.

〔19〕中国网.非国有经济的发展〔EB/OL〕.(2003-04-03)〔2012-12-13〕.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306650.htm.

〔20〕锦的城.〔资料汇集〕中国历年国防预算(军费)一览(1950-2014)〔DB/OL〕.(2014-03-14)〔2014-12-13〕.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0314/16/9073112_360565390.shtml.

〔21〕新华社.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3达到近十年最低〔EB/OL〕.(2014-01-20)〔2014-07-24〕.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1/20/c_119045665.htm.

〔2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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