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5-03-22 06:29
大连大学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人格道德大学生

刘 健

(大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刘 健

(大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互联网作为一种虚拟现实的力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和广度影响并改变着世界。尤其是互联网终端从PC机发展到智能手机,对人类的影响更加空前。作为网络社会的主体,面对极具自由性和隐蔽性的网络社会,大学生中会产生各种网络行为失范的现象。只有认真分析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在心理层面、道德层面和法律意识层面可能产生的影响,从内因和外因的双重角度采取措施,才能提升大学生的网络自律能力,培养高尚的网络道德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影响;对策

作为网络社会的主体,大学生们不断地游走于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不断切换之中。在现实世界中,他们的身份是公开的,受道德、纪律、法律的制约,具有良好的行为自控能力。但在虚拟世界里,他们隐瞒真实身份,摆脱了社会身份的束缚,逃离社会监管体系的监督制约,行为的自律、自控能力大大降低,出现一些行为失范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在大学生的心理层面、道德层面、法律意识层面都产生一定的影响。探究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对其心理习性、伦理道德、法律意识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寻找制约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对策,加强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自律教育,是当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影响

“失范”一词引自社会学领域。社会学家杜克凯姆认为:失范是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频繁变化,以至于不能为社会提供正确指导的社会情境。我国学者檀传宝认为:失范是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传统道德受到外界强大冲击而出现的失调状态。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是指大学生在网络规章制度尚不健全的社会情景下,从现实社会向虚拟社会切换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违反现实社会的道德、法律法规,具有一定危害性的网络行为。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所造成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多方面的,已经不仅仅限于心理层面,而且已经渗透在道德层面、法律层面。

(一)心理层面的影响

1.封闭的人格心理。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世界,但同时又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开放性表现在同一时间可以无障碍的与任何人进行沟通交流;封闭性表现在网络主体只能在狭小的空间,通过符号化的语言进行人-机交流,而不是人-人交流。由于网络上采取虚拟化的交往,具有很大吸引力。大学生长时间沉迷其中,就疏于与现实生活中的人交往,导致言语贫乏,思维迟缓,性格怯懦;逐步脱离现实社会的人际环境,加剧社会互动障碍,人格逐步向封闭方向发展,形成封闭的人格。封闭人格一旦形成,就会导致大学生无法与现实生活中的人进行沟通,而出现对社会的不适应,进而脱离社会,无法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互联网成瘾综合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IAD)就是最典型的封闭的人格心理的表现。

2.多重的人格特征。互联网的自由性、隐蔽性可以使大学生自由的翱翔在网络世界中,个性得到极大的张扬,人格得到极大的释放;在释放正能量的同时,也会使人的劣根性暴露无遗,如、凶狠、残忍、暴力等,把人变成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的“狮身人面”。多重人格一旦形成,就会导致大学生游走于多重人格之间,对社会盲目反传统、反正统、反主流、缺乏社会责任,缺乏对社会正能量的认知;对个人就会追求个性异化,分不清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界限,形成角色错位和极端行为。

3.虚拟的人格行为。网络世界是一个被数字化处理的虚拟的世界,大学生在网络中被虚拟化为一个非现实的我,一个数字化人格的我,脱离道德、法律的约束,脱离残酷、复杂的社会现实。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他们在网上自由表达意志,尽情发泄情绪,擅自公开他人信息和隐私,把自己虚拟化为似我非我的状态游移于网络世界。这种虚拟人格行为将导致他们忽视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甚至无视法律的存在,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如“网络暴民”现象的出现,就是虚拟人格行为的体现。

(二)道德层面的影响

1.道德认知的矛盾与冲突。在网络时代,大学生的传统道德认知与网络道德认知相互交融、相互碰撞,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多样性的特点。因为在网络环境下,在自媒体的时代,来自不同意识形态、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信息,冲破国家、地域、种族、文化的界限,在网络环境下广泛传播,并且共融、共生。大学生的道德认知处于初步形成时期,可塑性和猎奇心理极强。从而导致“大学生不加分辨地将最新接触到的网络道德观念引入到现实生活中。”[1]对于传统道德产生排斥心理。社会、学校、家庭灌输的传统道德遭到强烈的冲击,传统道德的地位和作用被质疑动摇,逐步失去其在大学生道德形成中的作用。大学生对道德观念、道德评价的认知逐渐趋于多元化、多样化,有了更加广泛的选择空间。随着网络道德的不断渗透与影响,引发的大学生道德认知的矛盾与冲突会愈加激烈。

2.道德情感的弱化与孤独。传统时代,人们彼此间更多的是面对面的情感交流和心灵沟通,称为“人—人”交流。人的社会化就在这个过程中得以完成。而网络时代,大学生的情感交流,从方式、方法上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通过QQ、微信、微博等网络途径进行间接的交流,人与人之间隔着一个没有情感反应的机器,被称为人—机—人”交流。这种交流方式和交流情境下,人身上所固有的社会属性一面都被隐藏起来。大学生可以毫不加掩饰、随心所欲的扮演自己选定的理想中的“自我”,不需要投入真实的情感,不需要受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也不需要承担现实社会中的责任。连接人与人之间道德情感的纽带只有一部冷漠的机器。长期沉迷于虚拟现实中的“自我”,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是道德情感在逐渐弱化,人际沟通能力在逐渐下降,人愈来愈趋于冷漠和孤独,以至于产生人格障碍。

3.道德自律能力的降低与失范。互联网出现以前,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其道德行为的约束力主要来自内心信念、社会舆论、传统道德文化和法律制度。在这些制约力量的束缚下,大学生的道德行为还比较谨慎,自律能力比较强。互联网时代,网络提供给大学生们的是一块“虚拟的、自由的、开放的空间”。作为网络主体的大学生已经被演化成数字化的符号,其行为只受制于内心信念这一支力量的约束,道德行为失范也就变成一种常态。于是,在这个被视为“道德的真空”的网络世界里,网络欺骗、网络黑客、人肉搜索等行为被广泛接纳、认可和效仿,道德失范现象层出不穷。大学生道德自律能力的降低与失范,将会对大学生的道德养成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4.道德人格的偏执与异化。在互联网这个数字化的、可以自由驰骋的新空间里,一些人认为那里只有网民,没有公民;只有交流、沟通,没有约束、控制,是一个自由意识的“伊甸园”。“他们像‘互联网上的动物一样’,在网络世界中花费大量的时间、智力、精力和情感,仿佛自己的生命能够摆脱物质的躯壳而幻化为一串串数字化的符号,在网络社会那浩瀚无垠的虚拟空间中自由地升腾”[2]。网络与人之间的主客体关系被颠倒,人由网络世界的主体变成被网络控制的客体,人成为网络世界的奴隶,一刻也离不开网络。主客体位置的颠倒,使大学生在现实世界中会感觉到自我的孤独和无助。虚拟世界无拘无束,现实世界孤立无援,这种矛盾冲突必然导致大学生人格的偏执与异化,影响大学生人格的形成。

(三)法律层面的影响

大学生在互联网中的身份已经符号化,他们感觉自己只是在与机器沟通,而不是在与人沟通。现实社会中难以做出的粗暴、无理、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只在键盘的敲击和鼠标的移动中就发生了,这些行为有的侵害他人的人格权利,有的践踏社会的公权力,对大学生自身造成的影响已经不再仅仅限于道德层面,而是涉及法律层面。

1.漠视法律的权威性。由于长期对互联网的依赖,一些学生对于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件,不是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而是发送到网上,通过网络舆论抨击和谴责来解决问题。他们在网上自由表达个人意志,无视法律对公民人格权利的保护。一些行为的后果直接侵犯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但却很难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大学生对法律的权威性的漠视。

2.守法意识逐渐淡薄。大学生作为网络主体基于个人的私欲,借助网络手段,盗取他人的网络游戏装备、网络账号等以获取经济上的、名誉上的利益,甚至利用网络进行网络诈骗。从客观上看,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网络财产安全,也扰乱网络生活的正常秩序,影响网络环境的和谐与稳定。从主观上看,也导致大学生为攫取经济利益不息屡屡触碰法律的底线,守法的意识、守法自觉性将逐渐淡薄。

3.网络法律法规知识的匮乏。一些学生为了宣泄自己情绪,排解在现实中无法排解的压力感,通过对网络系统终端的非法操作,破坏网络的程序,发送垃圾邮件,甚至制造网络病毒,盗用或跟踪网络地址,破坏了经由网络终端进行的各种经济、社会活动,严重扰乱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妨碍了网络产业的发展,造成网民的心理恐慌。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一些学生却浑然不知,可见其网络法律法规知识的匮乏程度。

二、加强大学生网络行为监管的对策

大学生良好的网络行为并非自觉形成,会受到外界客观因素和自身主观因素的双重影响。提高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自律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必须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的监督与管理,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网络客观环境的监管对策

1.加快网络立法工作,构建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体系。网络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现实世界的法律也适用于网络社会。但同时,网络社会又具有其特殊性,制定有针对性的网络立法,是规范网络行为、建立网络和谐秩序的根本保障。目前,我国关于规范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律还缺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大部分散见于各个部门法之中,缺乏统一的立法理念和立法体系,立法层级较低,立法结构不合理,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缺乏事前预警和风险防范措施。政府相关部门应深入研究网络环境的特殊性,认真分析对网络安全构成威胁的种种行为,加快网络立法工作,尽快改变网络安全立法工作的被动局面,通过更高层面立法完善网络法律、法规,让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更好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更好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2.加强网络监管力度,净化网络安全环境。网络环境具有开放自由、虚拟隐蔽的属性。不能依靠网络自身来净化环境,需要政府信息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互联网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网络技术的演变日新月异,网络中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政府的管理手段也要不断更新,用正确的理论引导网络空间的创设,优化网络空间环境。管理部门应当以科学的思维、前瞻的眼光,解决网络问政制,增强网络用户的参政意识,促进网络媒介与传统媒介的融合。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的管理,发挥网络领袖的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网络舆论导向。通过总结经验,借鉴他国的成功做法,汲取和创新政府监管办法,确保网络安全,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

(二)网络主体环境的教育对策

1.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网络安全价值范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3]。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他们讲诚信、守道德,追求高尚的网络道德,形成网络自律能力,是新时期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2.提升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抵御网络不良行为。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流、交融和碰撞,导致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趋于多元化、多样化。面对这一新情况、新变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对于引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四有新人”,抵御各种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构筑文明、健康的网络道德,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软实力,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用儒家“慎独”的思想规范网络行为,养成网络道德自律精神。“‘慎独’是儒家所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和道德境界。”[4]“慎独”的思想是对主张独立、个性、张扬的网络道德自律教育的理性回归。“网络道德自律最终强调的是网络主体在一个高度自主的人的领域,依靠内心的信念、坚定地意志,以及权力、义务、责任的觉醒,来实现人的自我确证、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社会化过程。网络道德自律强调的主体人格与“慎独”思想强调的个人理性自觉,即一个人通过内化道德规范而达到自我约束的道德境界,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具有高度的契合性。”[5]

4.抵御西方文化的渗透、和平演变的影响。互联网将世界连成一个密不可分的“地球村”,通过这个信息交流的平台,实现信息跨越国界的交流,文化和意识形态也随着渗透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借助对网络话语权的掌控,向外界传播他们的价值观,推行所谓的普世价值,对处于弱势的民族文化形成了强大的冲击。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西方网络文化渗透和和平演变的影响,尤其是对大学生的影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凭借优越的经济和科技实力,抢占了世界舆论的制高点,将西方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商业文化、生活方式等,视为具有统领地位的世界性价值,强制性地通过网络传输给发展中国家,实行文化颠覆或文化入侵活动,破坏发展中国家的网络文化,诋毁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价值观念。美国始终视中国为潜在的敌人,通过网络这实现对中国青少年的“思想洗礼”,实现和平演变,这是美国梦寐以求的。如何抵御西方国家网络文化渗透,抵制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面临的严峻考验。

[1]刘健,邹芳芳.浅析价值澄清理论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借鉴意义[J].大连大学学报,2011(2):118-120.

[2]邱杰.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成因及对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25(1):37-39.

[3]姚红,郭凤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理论意蕴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4(12):45-48.

[4]范松仁.儒家“慎独”伦理精神与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契合[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5):51-52.

[5]张琦伟,刘健.儒家“慎独”思想: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借鉴[J].高等农业教育2014(8):70-72.

On the Effect and Solution to the Deviated Internet Behavior of the College Students

LIU Jian
(College of Marxism,Dalian University,Dalian 116622,China)

The world is transforming quickly with internet,especially from PC to smart phones with an unprecedented influence on man.College students,as the key of network with freedom and concealment,may have deviated net behavior.By analyzing the effects of the college students in psychology,morality and legislation can there be measures from internal and external perspectives to improving students’self-discipline and their network morality to build up a satisfactory network culture.

college students;deviated net behavior;effects;countermeasures

G641

A

1008-2395(2015)04-0130-04

2015-07-03

刘健(1967-),女,大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两课”教学研究。

基金课题: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一般项目(JGZXS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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