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玉华 何 璇 时晓飞 王丽萍 薛经国
2013~2015年,河北省列入考核的国家重点水功能区(简称“国考”)共计77个。2015年,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5%,是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为河北省政府划定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作为对河北省人民政府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的重要依据。该办法实施以来,2013年和2014年河北省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勉强合格。随着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的逐年提高,完成今后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的压力越来越大。
分析2014年国考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找出影响河北省国考水功能区达标的风险因素,为职能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水功能区水环境,为河北省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提供支撑。
2014年,河北省列于考核的国考水功能区共计77个。其中,缓冲区30个,占39%;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各17个,各占22%;保留区和农业用水区各4个、工业用水区3个、过渡区和景观娱乐用水区各1个,这5种类型的水功能区合计占17%。
2014年,列入国家考核的77个重要水功能区中,有6个河干(根据“水利部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技术细则”规定,连续6个月以上河干以河干计,河干的水功能区不参加达标率计算)。因此参加达标统计的共计71个水功能区,其中,39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率为54.9%。2014年河北省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控制目标为54%。
从达标情况来看,7月份达标率最低,1月份达标率最高。7~11月是达标率低值时段,12~6月是达标率高值时段,前者时段均值达标率较后者低了16个百分点。特别是严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7~11月比12~6月的时段平均达标率均低了28个百分点。饮用水源区达标率最低的7月份甚至比达标率最高的1月份低了63个百分点。但受点源影响较大的缓冲区,7~11月仅比12~6月的时段平均达标率均低了3个百分点。
2014年达标情况,影响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第一风险因素是面源污染,几乎没有入河排污口的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7~11月比12~6月的时段平均达标率均低了28个百分点,饮用水源区达标率最低的7月份甚至比达标率最高的1月份低了63个百分点。
影响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另一个风险因素是点源污染。国考水功能区中,缓冲区占39%,由于受点源污染的影响,缓冲区基本上每月的达标率均低于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特别是在几乎没有面源污染的12~6月,缓冲区的时段平均达标率比饮用水源区低37个百分点,比保护区低39个百分点。
河北省人口稠密,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且年内大部分时间处于无地表径流的干旱状态,农药、化肥、养殖及工矿企业的各种废弃物在流域面上积累,雨季来临时受降水淋溶,成为随雨洪排入水功能区的重要污染源。因此,流域面上的污染物直接影响着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特别是丰水期的水质状况。推广测土施肥技术,减少肥料流失,改变偏施、重施氮肥的陋习,是减少氮类污染负荷的关键。汛前清理流域面上的矿渣和固体废弃物、严禁有毒有害工业原料近岸堆放;加强山区水土保持,严禁乱采乱伐,减少水土流失,使洪水期的面源污染降到最低限度。治理面污染源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农业和水利等诸多部门,因此,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团结协作、加大治理力度,才能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向水功能区排放污水的企业都要求达标排放,然而排放的污水即使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氨氮15mg/L),仍然超出水功能区Ⅲ类水质标准的15倍。对于天然径流稀少,水体自净能力差的河北省水功能区,特别是枯水期,应因时、因地提高污水排放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点源污染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国考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网,及时掌握国考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并向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对不达标的水功能区,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修复水功能区水环境。对治理难度大的重点水功能区,地方政府应该进行顶层设计,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必要时可利用水网工程,调控水功能区水量,增加自净能力。逐步采取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等多措并举,加大点、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使河北省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国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控制目标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