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柯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北京100081)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派出以专家、学者和民族工作者在内的工作组,依据民族共同语言、共同生活方式、共同地域和共同心理的民族理论,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按照民族自愿、民族特征、历史依据以及就近原则,对中国境内的众多民族进行了大规模的识别工作。首次人口普查时,汇总登记的民族名称数量庞大,其后在综合调查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1950 -1964 年国家先后确定了54 个少数民族,1979 年,随着基诺族被识别,中国大陆除汉族以外的55 个少数民族被确认。“少数民族文学”就是在国家现代民族的构建中,随着“少数民族”的建构而出现的。
1958 年7 月17 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来京参加“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大会”的各自治区及有少数民族聚居的省的部分代表和北京有关单位,座谈了编写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的问题。1958 年8 月15 日,中宣部下发《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纪要》(后文简称《纪要》),指出“社会上迫切需要编写一部以马克思主义观点阐述的包括各少数民族的中国文学发展史。”[1]《中国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部分决定由各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的省份负责,初步考虑编写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朝鲜族、哈萨克族、锡伯族、白族、傣族、纳西族的文学史或文学概况。争取1959年完稿,作为新中国成立十周年的献礼。
早在1954 年纳西族就完成了民族识别,中央民委云南民族识别调查小组根据民族自愿原则,确定纳西为同一族称。纳西族由于其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创作出了丰富多彩并且具有民族特色的民间口传文学、“东巴文学”、作家文学。20世纪50 年代,党和国家致力于建设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组织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历史调查,东巴文化受到一定重视,许多东巴经典大量搜集整理入库。由于这些特点,纳西族成为第一批编写族别文学史的民族。
1958 年底,云南民间文学丽江调查队成立,先后在丽江县各区、各乡、公社;宁蒗永宁公社;维西一区及中甸县金沙江边一带,经过三个半月的调查和搜集,四次较大的修改和部分改写工作,历时近一年,完成了《纳西族文学史(初稿)》(后文简称《初稿》),其稿与1959 年12 月由云南出版社出版[2]。
1981 年6 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研究所云南分所召开了一个座谈会,讨论如何搜集整理和研究纳西族文学问题,会上许多学者希望编写一部符合纳西族实际的文学史。经过一年的筹备,在中共中央丽江地委及丽江地区文教委领导下,于1982 年4 月成立了纳西族文学史研究文员会,由17 人组成。1982 年冬,在丽江召开第一次座谈会,集中讨论编写文学史的具体问题,进行分工。1983 年10 月,中国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确定全国要在1990 年前后完成《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文学概况丛书》各民族卷的编写任务,以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部联合发出了中宣(1985)18 号文件。正在编写的《纳西族文学史》被列入了这个项目。1983 年12 月,《纳西族文学史》完成第一稿,并在昆明召开讨论会。1985 年完成第二稿,后经过第三次修改,并于1988 年4 月底在昆明召开讨论会,就总体设计、分期断代、作家作品评论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讨论基础上进行了第四次修改,并定稿。1989 年2 月,在昆明决审通过,最终于1992 年由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3]。
首先,遵循统一写作模式。八十年代以后对1959 年版的《初稿》进行了重写,重写并非是文学史的基本写作框架需要变更,而是随着学术和政治环境的变化,《初稿》中对一些作品的批评不再成立或适宜。然而,不同版本的文学史制定的编写原则,其精神始终是保持一致的,即通过国家组织化的学术行为,通过现代民族国家的统一思想,通过汉语这一统一的语言表述形式,将民族自我意识转化为中华民族现代意识的组成部分。
其次,神话作为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是人类各共同体集体创造、代代相传,以特定宗教为核心的圣神叙事。神话经过漫长的流传、演变,加之其口头流传的特点,一些神话在细节上会有一些流变,但主要内容是固定的。纳西族的神话除了口头神话外还有大量收录于东巴经中的书面神话,所以不同版本的《纳西族文学史》中收录的神话作品的叙事内容基本是一致的。另一方面,20 世纪50 年代国家组织了大规模的民间文学搜集工作,1959 年版《初稿》中的很多神话就是那个时期收集到的,并且在编写期间,编写组进行了三个多月的田野调查,可以说夯实了背景资料的基础。1992 年版本的《纳西族文学史》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第一部文学史的研究成果,其中很多神话故事都是20 世纪50 年代民间文学搜集而来的版本。收录于不同版本的《纳西族文学史》中的神话,都是作为史料而存在的,史料的客观性决定了它这一特点,评价标准会受主观能动性的影响,而入史的史料是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的。
首先,神话所占的比例。神话作为纳西族文学重要的组成部分入选了不同版本的《纳西族文学史》,1959 年版《初稿》由四编组成,但神话仅仅在第一编中的三个章节展开了论述,所占比例不到全书的十分之一。而1992 年版《纳西族文学史》中,神话所占比例近全书的三分之一。其次,《初稿》中将神话以内容为标准划分,分为反映人们与自然和疾病斗争,歌颂劳动,描写战争这三类。后一部文学史将神话划分为口传神话、书面神话,书面神话又包括起源篇、伏魔篇和祖先篇。这一部文学史的神话分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第三,选材标准和特色《初稿》只囊括了最为重要的一部分神话作品和突出的文学现象,后一部文学史将能搜罗到的所有纳西族神话都分类,挑选重点作品进行了叙述。东巴神话作为纳西神话最为特殊的一部分,这类作品作为书面文学,但它又不同于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它采自民间口头文学(也有东巴自己的创作),经原始宗教信徒东巴整理而成,无具体作者;这类东巴神话它在形成书面文学后,东巴在各种祭祀场合吟诵,又传播于民间。严格来说,这是一种宗教文学,由于受时代等因素,《初稿》中东巴神话入选的作品不多,而1992 年版的文学史中东巴神话作为纳西族神话核心占了大量篇幅。第四,批评标准。批评标准是构建文学史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能从其中看到特定时代的政治标准、思想标准、历史标准、社会标准、艺术标准、美学标准等等。不同版本《纳西族文学史》中的神话作品,由于时代和编者的不同,对其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初稿》的评价标准来源于《纪要》,“采取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强调劳动人民的创作,强调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和友谊。一般要求是:观点正确;二、叙述准确;三重点突出;四、通俗易懂”[1]。《初稿》中对神话作品的评价,即严格按照这一标准展开的。1992 年版《纳西族文学史》“总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即不带框框套套,从纳西族社会历史发展及文学发展的实际出发,解决文学史的分期、作品的断代、作家的评价等一系列问题。”不同版本《纳西族文学史》都介绍了神话《高勒趣》,《初稿》认为高勒趣打败了山神,他的胜利就是人民的胜利,充满了人民的乐观战斗精神,而山神则是阶级社会中统治者的形象。1992 版的《纳西族文学史》通过高勒趣反映了纳西先民向自然暴力和社会暴力夺取生存权的乐观斗争精神。第五,神话的断代争论。神话由于其复杂性,在断代上很难达成一致,《初稿》是按照神话作品所反映的内容来确定其产生年代,认为“大都反映氏族社会乃至奴隶社会的作品”,有的则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作品”,还有的是“封建社会初期的作品”对《初稿》神话的断代问题,林向肖发表了题为《从纳西族神话产生的时代说起-对〈纳西族文学史〉(初稿)的一点商榷》的论文[4]。作者认为纳西族的神话都是原始神话,产生于原始社会。而后一部《纳西族文学史》以国内外对纳西族神话的大量研究以及纳西族史为基础,用文学发展来划分阶段,而不是单纯的依赖历史发展来划分阶段。按照神话产生的年代、内容及传承方式,分为原始口头神话;公元七世纪前后,纳西族人民创造了象形文字,并出现了东巴神话,最后是与东巴神话同时或稍后的口传神话。当遇到很难判断一个作品产生的确切年代时,编写者这样处理“分析判断作品所产生的年代,主要依据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内容、生产方式、伦理道德观念等等,从资料对比,历史印证诸方面仔细分析,从中找出带有倾向性的或核心部分,最后确定其产生的大致年代”[5]。
首先,时代原因造就了这种差异。任何族别文学史的编写都非专家、学者个人的学术行为,而是国家意志行为。国家对文学史的编写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不同时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都会受到当时国家处理民族问题和对学术观点看法的影响。20 世纪50 年代的《纳西族文学史初稿》和20世纪90 年代编写的《纳西族文学史》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时代因素的影响,而两本纳西族文学史著作中的神话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章节,所以导致了不同版本《纳西族文学史》中神话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不仅要处理民族问题,还要构建国家新的意识形态,要服务于构建多元一体的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它一方面推动了文学史编写的有序展开和推进,从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学术个性的自由发挥。由此可以看出,50 年代,文学史的编写首先是出于保证国家和政治基本原则的考虑,其次是满足学术性和民族性的诉求,允许民族意识在国家意识的大前提下得到恰当的表达。纳西族的神话是由口传神话和书面神话两部分构成,其中书面神话也就是东巴神话,它是一种宗教神话,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初稿》中,受到当时意识形态和批评标准的影响,神话收录的数量比较少,对这些神话作品的评价显然过于苛刻。《高勒趣》这篇神话主要写的是纳西族远祖俄高勒父子狩猎生活的作品,它均被收录于不同版本的《纳西族文学史》,《初稿》中这样评价到“全诗充满了人民的乐观的战斗精神。作品中所描写的那个凶恶的山神,实际上是阶级社会中统治者的形象。”[6]这样的评论正是遵循了20 世纪50 代中共中央宣传部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以阶级分析法,强调人民的创作要求。1992 年版《纳西族文学史》中对神话部分的撰写由于当时时代对于学术研究的客观、严谨走向,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力求编写科学性,对东巴神话作了比较实事求是的评价,充分肯定了他们在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80 年代以前,民族文学史的编写主要被纳入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宣传工作范围,80 年代以后,民族文学史编写从宣传向学术领域移位。
其次,编者意识形态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文学史是国家意识形态的表现,不同于个人专著,受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是国家学术行为。编者在编写神话时,批评标准,入选标准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由于编者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其对于神话作品的评论也会受到其文化、审美、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版本的《纳西族文学史》是由不同的作者编写的。《初稿》的编写者是由中国作家协会昆明分会和云南大学中文系师生为主的云南省民间文学丽江调查队,共有17 人组成编写组,其中纳西族2 名,其余均为汉族。1992 年版《纳西族文学史》中的神话是由杨世光(纳西族)和赵净修(纳西族)完成的。这两位纳西族学者,同时也是作家,擅长汉语创作,幼时受中国古典文学熏陶,精通东巴文,翻译整理了大量的东巴作品,并且对东巴文化研究和汉语创作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不同的作者,使得对相同的神话作品的评论有了不同的视角。由此可以看出文化内部的持有者和文化外部的持有者对文学史的编写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且不同作者的思想倾向、审美观,甚至作者的文化立场都会影响到编写。
第三,国内外神话研究的影响。早在17、18世纪,神话学已诞生,专家、学者通过不同的视角,从民族学、人类学、心理学、文艺学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神话,体系庞杂,成果丰硕。中国神话学发轫于20 世纪,新时期之后进入发展期。国际上对东巴文化的介绍和研究,最早始于19 世纪的法国,其后英、美、荷、意、德等国的学者也对东巴神话作了介绍研究。1980 年以后日本日本先后从文字学、神话学、宗教学、民族学等视角入手研究纳西族东巴文化。国内外对于神话学研究热潮以及国际对东巴神话研究,使得纳西族的知识分子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文化,涌现了一大批如白庚胜,木丽春,杨福泉等学者,这些文化内部的持有者,作为族群的精英知识分子重新开始审视、重视和研究纳西族神话。这一时期,西方神话学研究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方法论的研究,这些研究方法也为族别文学史中神话的研究提供了方法借鉴。由此可见,国际神话学研究,国内外对东巴神话的研究,纳西族内部文化持有者对东巴神话的研究都对不同版本《纳西族文学史》中神话的入选数量、分类、评论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首先,神话丰富和完善了《纳西族文学史》,成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写过程中,学者、专家搜集整理了大量的神话,一定程度保护并抢救了文化遗产。
其次,把文学与历史结盟,使文学史拥有了科学的强大背景,通过教育,使得文学成为普遍的共识和集体的记忆。神话作为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被写入史中,虽然是族别文学史,但族别文学史也是中国文学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就获得了永久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将神话归入文学史,一方面表现了国家对民族文化的认同,这种认同感会给予少数民族在国家文化知识体系中的合法身份和话语权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将少数民族自我意识转化为中华民族现代意识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多民族文学史组成的《中国文学史》,它凝聚了国民的国家情,感激发了爱国主义精神。
最后,长期以来,国际上盛行所谓的“中国神话贫乏论”,如果就汉族而论,似乎有些道理,由于早熟,汉文化很早便向着哲学化和历史化的方向前进,建立相适应的的典章制度和伦理秩序。然而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当我们把目光聚焦于55 个少数民族身上,我们会发现中国的神话并不贫乏,而且还丰富多彩,堪称世界之最。不论是阿尔泰语系还是孟高棉语系,汉藏语系的诸民族的神话,其神话的质量和数量都十分丰富,纳西族的神话就是这些神话中的一部分,和其他民族一起组成了中国的神话,有力的反驳了国际上盛行的“中国神话贫乏论”。
[1]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参考资料[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1984:2.
[2]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学丽江调查队.纳西族文学史(初稿)[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9.
[3]《纳西族文学史》编写组.纳西族文学史[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
[4]林向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资料[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84:315.
[5]和钟华.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从编写〈纳西族文学史〉谈起[M].昆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1995.
[6]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学丽江调查队.纳西族文学史(初稿)[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