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玉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北京100081)
对于文学史家们来说谈论中国几千年文学,最推崇的是唐代文学;谈论20 世纪中国文学,最推崇的是五四时期的文学和30 年代文学。这当然言之有据,然而如果用大历史的眼光,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文学是多民族文学这一历史事实出发观察问题,结论就当是:中国当代多民族社会主义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最辉煌的文学。它是宏大的交响乐,56 个民族都在这一交响乐中演奏着自己的乐章。汉族的乐章犹如黄钟大吕,55 个少数民族的乐章不同凡响。与汉族文学一样,少数民族文学也有悠久的历史,有传世的艺术精品,但是在历史上有书面文学和作家文学的少数民族不足20 个,其他少数民族只有口头文学和民间文学。苗族,作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自古以来就有自己的语言,至今全国80 %左右的苗族通用自己的母语,其文字是1956 年改革和创制的苗文,并出现过沈从文这样世界级的作家。但是在很长时间以来,学界普遍认为在中国现代历史上苗族没有书面文学。1981 年8 月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苗族文学史》(按:本书实际上是“苗族民间文学”概论)曾经下了一个结论:“解放前,苗族没有专门的文学作者,也没有产生过用书面创作的有影响的作品。因之,苗族书面文学的产生,完全是解放以后的事也。”其实20世纪上半叶苗族也有一些实力雄厚的作家群,如沈从文、朱湘、熊希龄、紫沫、石明魁、石板塘、龙纳言、石廷深等。多年来,在全国范围内,着力于苗族整体文学梳理和研究的专家学者苏晓星用10年左右的时间,于1994 年完稿2003 年出版的《苗族文学史》,将苗族书面文学的发展认定到了明初的宣德年间,提前了500 多年。这两本同由苏晓星执笔的《苗族文学史》为何在书面文学的时间界定方面有如此大的差异?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对苗族书面文学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什么是苗族文学?如何界定苗族文学?多年以来中国学术界说法不一,各路专家曾下过不同定义。北京大学中文系乐黛云教授认为:“凡是苗族作家个体或苗族集体不论用什么语言文字,并且无论根据什么题材创作的文学作品,均属苗族文学范畴。”[1]此定义相对宽泛,只限制创作者的族群身份,并未对题材加以限制。按苏晓星自己的观点来说,则认为“书面文学,是指苗族作家用汉文创作发表的小说、散文、诗歌、戏剧、说唱等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2]406。由此定义出发,结合两本《苗族文学史》中选录的书面文学的内容,可以得出结论:作者所指的书面文学主要是作家书面文学。
20 世纪中国文学,其鼎盛时期主要集中在三四十年代以及80 年代和90 年代初。1986 年6月,全国首届苗族作家文学创作座谈会在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召开,与会一百余人中苗族作家占一半左右。苗族作家伍略、石太瑞、何小竹、石定、吴恩泽等出席了座谈会;沈从文当时因病未能出席会议。全国第二届和第三届苗族作家文学创作座谈会分别于1987 年7 月和1990 年8 月在贵州省凯里市和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召开。以上每一次座谈会全国大多数苗族作家都积极前往参与,通过这三次苗族文学创作座谈会,对全国苗族作家文学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86 年至2005 年,19 年间苗族作家文学作品的数量远远超过了1900 年至1985 年85年间苗族作家文学作品数量的总和。而且,当代苗族作家如肖仁福、向本贵、邓宏顺、向启军、贺晓彤、石太瑞等成为文学湘军重镇;吴恩泽、伍略、石定、赵朝龙等成为文学黔军重镇;李必雨、杨明渊成为文学滇军重镇;何小竹、代着冬成为文学渝军重镇;侯钰鑫成为文学豫军重镇;太阿(曾晓华)成为文学粤军重镇;而全国著名学者乐黛云、凌宇、徐新建在文学创作上也留下极具分量的作品,等等这些在全国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文学冲击力。截止2005 年底,苗族作家文学字数总量远远超过了苗族民间文学字数总量,至少超过了20 倍。以往认为苗族只有民间文学,没有作家文学的结论已然成为历史。
1981 版《苗族文学史》的写作,始于56 年前。从1958 年作协贵州分会开始编印苗族民间文学资料开始算起,到1961 年完稿,前后共用了3 年的时间。然而,时隔包括文革在内的20 年,直到1981 年,方才得以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编著者署名为“贵州省民间文学工作组”,执笔者为田兵、刚仁、苏晓星、施培中。那是一部集体著作,以“集体”的方式著述,在当时的时代是颇为常见的,利弊皆显。时隔20 年后,苏晓星在重新搜集补充材料的基础上出版2003 版《苗族文学史》,在史料、研究方法等方面较1981 版有较大差异,尤其在书面文学的编排方面二者的差异较为显著。
现代形态的文学史著都显示出自觉的文学史分期意识,文学史分期是撰写文学史不可回避而必先解决的问题。所谓的文学史分期,就是将文学发展变化的历史划分成若干个相互连接的发展阶段,并描绘出文学发展的轨迹。文学史的分期包含外在的文学发展的起讫时期与内在的文学流变的特定两个方面,后者决定前者,是文学史分期的基础。
在1981 版《苗族文学史》中所采用的分期,是以时代的演进划分的方法。历史是以时间轴线向前发展的。文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不能摆脱时间这根历史发展的轴线。以现实作为衡量时间轴线的基点,人们又把历史划分为远古、古代、近代、现代和当代等若干阶段。于是又产生“远古文学”“古代文学”“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等文学演进的若干时期。虽然文学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并不同步,但“对于一切历史现象来说,社会历史毕竟是主导的东西,它和文学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22。以社会史作为主要参照的文学史分期的具体时间往往要以朝代的更换或某一重大历史事件为标志。中国近代史以中英鸦片战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作为古代与近代的界碑。因此,该书将苗族文学发展的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远古神话传说”阶段(阶级社会产生以前时期)、“古代文学”(自阶级社会产生至1840年鸦片战争时期)、“近代文学”(自1840 年鸦片战争至1919 年五四运动)、“现代文学”(自1919年五四运动至1958 年公社化时期)。由于受搜集资料有限等客观条件的影响,认为“书面文学的产生,完全是解放以后的事情”,所以在这部文学史中,书面文学的编排放在了“现代文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部文学史延误出版十数年,在此期间,书面文学又有了新发展。因此,在这部书中,将1958 年后的作品也择要列于其中。
2003 版《苗族文学史》分期是以社会形态划分的。直到现在为止,人类社会的发展,大体已经经历了原始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大发展阶段。从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这个最基本的观点出发,作者将苗族文学分为原始社会、封建领主制社会、封建地主制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四个时期。作者于1989 年5 月专程赴湖南、湘西和城步苗族自治县进行深入调查,并与当地有关人士和专家进行座谈研讨。在占有丰富史料的基础上,作者不仅推翻了自己参加认定的苗族书面文学产生自解放后社会主义时代之说,而且将其发轫追溯到了明初的宣德年间,并发现了清代和民国年间的众多诗人、作家。因此,在这部文学史中,封建地主制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重点讲述了清代“改土归流”后的诗人和民国时诗人;在社会主义时期(公元1949 -1993)对作家书面文学做了详细介绍。
文体是文学最为直观的表现,文学史上的作品都具有自身独特的形态,但是有些文学作品的外在形态和内在性质往往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这就涉及文体分类问题。文体分类是撰写文学史必先解决的问题。这里的文体是指狭义的文体,即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按照传统的“四分法”,把文学体裁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四种。
在1981 版《苗族文学史》中对书面文学的界定,是指苗族作者用汉文创作发表的小说、散文、诗歌、戏剧、说唱等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在书面文学章节中,分三部分介绍:散文小说、诗歌和搜集整理。在搜集整理部分,把民间文学的作品也收录其中。2003 版《苗族文学史》对书面文学的界定是指苗族作家用汉文创作的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所以在“作家书面文学”章节里,按小说、诗歌、散文创作加以介绍,并增补了文学评论和苗文文学创作的内容。
文学史研究离不开文学批评,文学史要对历史上的作家作品作出批评性的判断,其批评标准当然应具有历史性,即不能拿对今人的要求去要求古人。在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研究中,批评标准始终是明确的,那就是服从政治教化的载道标准。这种标准,对于具体作品而言,是特别重其思想内容和政治立场,将艺术与美学置于次要地位。这种评价标准,首重思想内容当然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易产生单一、机械、僵化、简单化等弊端。
与之相对峙的是主张艺术的批评标准,这种评价标准坚持艺术至上。审美批评则是一种将思想内容与艺术表现融为一体、不分彼此的批评方式,这种评价标准既关注思想内容又关注艺术形式,应该说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文学史评价标准。
在1981 版《苗族文学史》和2003 版《苗族文学史》中,书面文学的部分都详细介绍了小说、诗歌、散文创作情况,但在选录作品以及评价作品方面却有较大差异。1981 版《苗族文学史》对书面文学的时间界定是1919 年至1958 年,提到的小说创作者有伍略、杨明渊、龙岳洲、向秀清、阿尼、欧阳发、龙国良等人,重点介绍的是伍略和阿尼。这里以伍略为例,在1981 版《苗族文学史》中,重点介绍的是《小燕子》《芦笙老人》《阿瑙支书》《绿色的箭囊》四部小说,对这四部小说的分析采用思想内容至上的评价标准,从阶级友爱的原则出发,肯定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歌颂新社会部分,几乎没有对作品艺术性的评价。2003 版《苗族文学史》中对伍略小说的评价采用的是审美批评的评价标准,不仅重视作品表现的思想内容,更从创作方法、人物形象、结构布局、叙述手法等不同层面展开对作品的分析。在评价伍略中篇小说《卡领传奇》时这样说:“就作家如何进行创作或创作所要达到的目的而言,历来众说纷纭,实际上却只有两类,即实用(文学)创作和艺术(文学)创作,也可简称为实用文学和艺术文学。不言而喻,实用文学(创作)往往为实用目的而运笔,诸如或回答某种社会问题,或适应某种政治需要,或趋附时尚,或应和潮流等。艺术文学(创作)则纯粹为从事艺术活动而运笔,为完成一件艺术品而运作。伍略的《卡领传奇》就是属于这类艺术文学。”[3]661
综上,价值评判体系的建构在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中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对作家作品的历史内容和艺术魅力的分析要体现少数民族文学的特殊性和历史性。
自1985 年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提出“20世纪中国文学”和1980 年“重写文学史”讨论以来,以“现代性”为价值观念的文学史阐释视角逐渐成为学界对文学史价值的评价标准。在中国学界,大规模地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始于20 世纪50 年代末,并形成了60 年代初和80 至90 年代两次写作高潮。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写作主要是一种以本土化的“启蒙现代性”为主导的政府官方学术行为,当然也并未彻底排除民族群体和学者个人在其中的意愿表达。
1981 版《苗族文学史》完稿于1961 年。60 年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主要是一种国家的学术行为,但是由于作者的构成比较复杂,编写民族文学史就成为多种意识形态如政治的、学术的和国家的、民族的以及个人的意识相互交织的场所。由于现代性是国家、民族个人的共同的隐形意识形态,所以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的政治性也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现代民族国家的思想意识形态。在现代性理论中,现代民族国家是现代性的重要标志,如吉登斯认为“现代性产生不同的社会形式,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民族—国家”。[4]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的政治性原则也是现代性的重要表现。在1981 版《苗族文学史》中书面文学的作家作品的评价基本上是以政治标准为主,也是作者现代性思想意识形态的体现。
由苏晓星主编的2003 版《苗族文学史》较之1981 版的集体性著作,在理论上形成了个人化的文学史观。80 年代以来,国家意识形态不再对民族文学史的政治内容提出极端的强制性的要求,相反倒是学者根据个人对现代性思想的理解主动适应国家的现代性设计,因为现代性如此深入人心,以致没有人能够置身其外。较之于60 年代,学界主要关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如何处理古今问题,80 年代的关注点则转移到体例、断代、分期等具体问题,而现代性思想的隐性意识形态恰是通过这些学术问题表达了自身。2003 版《苗族文学史》较之1981 版“概论”性质的《苗族文学史》,在体例上采用的是史述体,而这一体例能够达成的前提条件往往是书面文学的诞生。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史来说,抛开用民间文学代替整个少数民族文学的误解,丰富和完善作家书面文学,就是民族现代意识的体现,而民族现代意识正是现代性思想意识形态的重要标志。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在现代民族国家中具有更加突出的现代性意义。
[1]乐黛云,朱群慧.“苗族作家丛书”总序[J].吉首大学学报,2006(6):35 -40.
[2]田兵,刚仁,苏晓星.苗族文学史[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
[3]苏晓星. 苗族文学史[M]. 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3.
[4][英]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现代晚期的自我与社会[M].赵旭东,方文,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