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丽娟
(铜仁学院,贵州·铜仁 554300)
乡村旅游的兴起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和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乡村旅游日益成为人们节假日休闲娱乐的时尚选择。各种新型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应运而生,特别是集健身、休闲娱乐、文化于一体的新型旅游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家支持文化与旅游在体育运动等行业领域的融合发展,突出文化特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旅游活动。”贵州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丰富,为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奠定基础。黔东南西江千户苗寨是众多传统村寨的一个缩影,对其乡村旅游与民俗体育文化融合互动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互动发展机制,可以促进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同时让广大村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贵州省乡村旅游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近几年得到较快发展。2009年,贵州省乡村旅游收入达137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17%。乡村旅游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201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提出少数民族节庆扶持推进计划,推进全省500个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建设,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政策的出台促进了贵州乡村旅游的兴起与发展。
关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静态保护与传承,主要以文化博物馆的形式,采用录音录像、文字记忆等有形方式传承。二是动态保护与传承,也称为活保护和发展中的保护。这种观点认为旅游是促使文化动态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手段,民族文化发展的初期更需要旅游的带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直较低,一些偏远的民族村寨如果没有乡村旅游的带动,很难有较大程度的发展。借助乡村旅游业的良好发展态势,挖掘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内涵,对于贵州省民族体育文化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贵州是文化原生态保存最完好的地区之一。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在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形成独具特色的民俗体育文化。应充分挖掘民族文化的内涵,重视传统村寨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形成独具贵州特色的乡村旅游文化价值符号,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
西江千户苗寨是目前苗族原始生态文化保存完整的地方。2005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已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近年来西江千户苗寨乡村旅游业迅速发展,前来观光旅游的游客不断增多。其中,苗族铜鼓舞、木鼓舞、芦笙舞及众多节日习俗独具特色。
1.部分民族体育文化融入乡村旅游产业
苗寨现已开发芦笙舞、铜鼓舞及部分斗牛、赛马等民俗体育活动。这些活动以单一观赏性为主,参与性、体验性较差。部分农家乐应游客的需求增加一些歌舞表演,这种模式或许能暂时满足游客的需求,但易产生审美疲劳。对于城市游客来说,体验型活动更能让游客轻松体验苗寨农家特色文化。传统民俗型活动是苗寨文化的精髓,西江苗寨乡村旅游与传统民俗型活动不应只是简单的结合而要实现真正的融合。融合是融为一体,不是简单的复制。目前西江苗寨民俗体育资源在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内涵、塑造乡村旅游文化品牌等方面发挥作用较小。
2.乡村旅游与民俗体育文化的静态传承
西江苗寨修建苗族博物馆,将苗族文化、习俗、艺术、文物以静态式传承。随着西江旅游的深入发展,弊端不断凸显。这种传承人们往往不能深切感悟文化内涵,使民俗体育文化成为化石。相比静态传承,以旅游为主体的动态传承若引导恰当,更能实现乡村经济发展和民俗体育文化活态传承的双赢。
3.工具理性背景下民俗体育文化的失真
现在西江老街已被开发成旅游步行街,这确实能够带来经济效益,但是部分民俗失去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开发前西江是一个传统的村寨,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了很多特定的习俗。为了配合乡村旅游的开发,满足游客的需求,不得不打破习俗随地表演。这种快餐式体验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规章制度,例如苗寨的吹芦笙、跳铜鼓舞只有在特定的民族节日才可以看到,现在这些古老的规定被打破,芦笙舞和铜鼓舞随时可以跳。民俗活动本应在特定的时间进行,现在苗寨专门开发了民俗文艺汇演便于游客欣赏,开发后的民族歌舞表演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承担,与村民自发组织的表演相比,缺乏原生态特色,是一种文化的失真。西江苗寨的商业化气息过于浓厚,掩盖了西江苗寨的原生态文化。在工具理性驱使下,西江苗寨将民俗体育文化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开发,进入乡村旅游中的一切民俗体育文化,已经成为一种商品,这个过程中文化的内涵不自觉产生变化,甚至遭受破坏。
4.开发商主导的旅游开发模式,各种利益主体矛盾凸显
西江乡村旅游的开发与管理由旅游公司一手操办,村民很少有机会参与。即使寨老和鼓藏头(主持各种习俗活动仪式)也没有机会直接参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寨内一些习俗发生了变迁,但是寨老和鼓藏头仍然最有威望。寨老和鼓藏头在旅游公司与民众之间起到协调整合作用。鼓藏节是苗族文化的集中体现,更需要他们的组织管理,才能展现民俗文化的真正魅力。乡村旅游的开发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寨老和鼓藏头权威,剥夺了他们管理的权利。
另外,开发初期由于体系不健全,造成利益分配不甚合理,加大了开发商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村民开发前后的生活没有多大变化,经济效益甚微。民俗体育活动相关产业链较短,缺乏附加值高的高端文化旅游产品。针对民俗体育产业开发的旅游产品主要是芦笙,这与贵州各个地区苗族民俗文化相似,造成乡村旅游产品简单重复和相邻苗寨之间的竞争。
5.工具理性驱使下价值理性的回归
旅游进入乡村聚落后,两个或更多群体相互接触,社会结构会发生变化。一味迎合乡村旅游,可能会带来上面所说的民俗体育文化内涵的变迁,甚至遭到破坏。另一方面,若政府引导得当,乡村旅游也会带来传统习俗传承过程中文化的复兴。乡村旅游游客真正感兴趣的是质朴的乡村生产生活方式和娱乐方式,这些特殊的东西能够开发成旅游产品,通过商业化运作获得较高的附加值。在经济利益激励,即在工具理性的驱使下,濒临失传的传统文化、艺术没有被破坏,相反村民会自觉将其恢复起来。在调查中发现,虽然西江是苗族文化保存最完整的村落,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年轻村民外出打工,长期在外接触城市文化,本民族文化难免生疏,发展乡村旅游后,在外打工的部分年轻人回到家乡开办农家乐,主动学习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民俗文化传承的技艺。他们开始重新定位和构建本民族文化,民族自豪感、自信心油然而生,进而形成文化自觉。这是文化与旅游互动发展的合适尺度,即在工具理性驱使下价值理性的回归。
结合前期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筹规划乡村旅游布局,制订西江特色旅游规划,完善乡村旅游管理机构,实现区域协调、产业融洽发展。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时,邀请行业专家评估分析西江苗寨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确定乡村旅游发展定位。发展生态旅游,充分考虑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可持续发展。追求民俗文化差异,形成文化特色,最大化发挥民俗文化的价值,提高乡村旅游核心竞争力,实现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乡村旅游管理市场,建立监管制度。
目前西江苗寨部分节庆文化发生变迁,造成部分民俗文化的汉化。政府应制订规划,旅游开发和民俗文化保护统筹兼顾,使村民产生保护当地传统习俗的文化自觉。政府、民众和旅游开发公司三管齐下,各司其职。政府层面主要做好旅游公司的监管工作和民俗文化保护的引导工作,健全旅游开发保护政策,建立有效约束机制,防止工具理性带来民俗文化的过度开发,积极采取各项保护措施,多方协助引导支持民俗文化的推广保护与传承工作。旅游开发商要有责任意识,开发中要注重对乡村本色进行保护,避免过度商业化。民众自身积极学习民间技艺,珍惜民俗文化。
确保经济利益分配公平,尽可能实现当地村民发展机会平等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尺度。前期调研了解到: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各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凸显。要构建三位一体参与型乡村旅游模式,要求政府+开发商+寨老、鼓藏头、村民共同参与西江苗寨乡村旅游开发决策全过程,合理分配旅游收入。政府作为主要决策者,要致力于制订相对公平的村民参与规章制度,做好宏观调控。同时,给予村民充分自主经营的权利,村民通过经营农家乐和参与民族歌舞表演和各种工艺与技能展示、技能传授创收,实现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充分融合。此外,要做好西江民俗文化品牌营销,统筹临界乡村旅游路线,进一步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完善西江乡村旅游市场。
民族传统体育本身不具备造血的功能,一直以来民俗体育活动的开展靠经济的带动。经济发展充当着输血的职能,如果经济发展水平低,体育活动开展无从谈起。发展乡村旅游,要转变传统观念,充分发挥民俗文化自身的造血功能,使其发挥经济价值,给当地居民带来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带动民族体育产业的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的初期,民俗体育文化的强化引导作用机制一般来说要较强。各种民俗节日庆典、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歌舞等都是文化旅游最好的素材。通过各种节庆文化开展西江苗寨旅游专题宣传活动,树立西江苗寨的旅游品牌竞争力,拉动西江乡村旅游市场需求力。其次,观光旅游与民俗文化体验游共发展,开展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娱乐消遣等各种活动,提高旅游产品层次。让游客欣赏苗寨文化的同时,能够充分感受、体验、参与苗族特色文化。让游客欣赏苗族歌舞表演,学跳芦笙舞,感受苗族特有生活习惯,打造西江苗寨特色品牌,提高民族文化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尊重当地文化内涵,不能因为迎合游客而随意更改习俗,使民俗文化本身失去固有的价值属性。进一步提升村民对于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让村民主动自觉地继承和发扬本民族文化,使民俗体育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同时,要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建立乡村旅游发展长效机制。政府可以利用本身的优势,充当文化联络桥梁,将部分民俗体育活动(芦笙舞等)特色课程引入校园,由政府聘请专门人才进行技能传授,为当地民俗体育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奠定基础,形成新型文化传承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发展乡村旅游不能过度开发,造成当地原生态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破坏,而应实现乡村旅游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双赢。
民俗文化是乡村旅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乡村旅游的发展只有与民俗文化的充分融合,才能真正建立乡村旅游长效发展机制。西江千户苗寨是众多民族村寨的一个缩影,从调查情况看:西江苗寨乡村旅游的发展与民俗体育文化的融合仍处于初始阶段。乡村旅游的发展没有充分利用当地民俗文化特色,民俗体育文化符号差异不显著,对当地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较小。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确实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融合互动发展,根本途径仍然是处理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做到乡村旅游开发与保护统筹兼顾,两者相互促进。既要努力开拓乡村旅游的本土特色,做好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避免过度开发给当地生态带来毁灭性影响,形成文化自觉,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合理分配旅游收益,确保乡村旅游发展经济利益的分配公平、社会效益的和谐共赢,使广大村民真正受益,最终实现乡村旅游业与民俗体育文化融合互动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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