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美皆
论周涛的反爱情主义
●文 李美皆
周涛的口述自传因坦白无忌而堪称另类,堪称“之最”。书封上写:“口无遮拦,自曝弱点,连自己父亲、妻子、情人的种种可笑可哀之事,亦毫不避讳;对自己的难堪、麦城、人性暗夜,更是纤毫毕现。”句句是实!真正是活人当死了暴露。人都有自我回护的本能,有人是包裹得严严实实写自传,有人是一面脱一面穿,而周涛是把自己脱得彻彻底底、绝不加遮掩的人;从这个角度讲,他是可敬的。余秋雨的《借我一生》同样是自传,一对比很显然:再借他十生也拿不出周涛这种自传。余秋雨的自传是吹牛也吹得矫情扭捏,周涛就不屑于那德性,吹牛就大大方方地吹,要么干脆别吹。
尤其可贵的是,这本自传是周涛对朋友的口述,变成文字居然没走样。根据规律,有人在说的时候很洒脱,可语言一旦转化为文字摆在面前,他就吓坏了,甚至不承认是自己说过的;如果有录音的铁证让他不得不承认,接下来他就要冷静地理性地反复涂抹文字,或者干脆不敢把文字呈现给世界了。语言和文字的效果是不一样的。语言可以随意,出口就散在空气中了,给人造成一种不用太负责的错觉,没什么压力;变成文字摆在那里,却就有着铁证如山的威严,让人顾虑陡增了。自我预设的对象也不一样,说话时只有对面那个人,变成文字时就面对无数人了——陌生的倒不太顾虑,顾虑的是相熟的人。文字稿出来以后,周涛本人校对过的,他做到了面对无数陌生或相熟的人与面对一个朋友一样坦荡。他的心太大了!
大概多数人拿到这本自传都会像我一样,首先去看《恋爱》这章,因为目录上各节的名字足以吸引人:暗恋、暗恋之外、初恋、婚姻、死灰复燃、夫妻。这一看,我便无法压制住狠狠刻毒一顿的冲动,心里是噼噼啪啪的火星子!封面照片中的周涛的眼神都让我极不舒服,后来干脆把封面拿掉了。我对一位友人发泄:“有的男人,在大义上都立得起来,一牵扯到女人与爱情,就低到泥土里去!”我简直是袖子都撸起来了的架势,但当时还是偃旗息鼓了——我这叫什么呢?女性正义?算了,不伸张也罢。而且,这是别人的私情,哪轮得上我来说三道四。后来,我想通了,既然这私情是自主公开的,就进入了公共言说的空间,就给与了别人说三道四的权力。
《暗恋》是写中学时期的相互暗恋,始终未有任何接触。“我们家全是男孩,一窝子公狼,没有跟女性打交道的经验。女人很神秘……青年时期的爱情太强烈,你承受不了,最初那一下太难了,自己都被吓住了。”彼此都成家后,相互说出了暗恋,热情似火。但是,“我一想都成家了,没有什么缘分了”,旧情就没有再续。这一节还是小清新,甚至让我想起了施笃姆的《茵梦湖》。
《暗恋之外》之一是写“文革”时期,周涛在八一中学办报纸,有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来帮忙,与他很亲近,他觉得她太小,没有多想。多年以后得知,那个女孩就是奔着他来的,看上他了。“我不知道我有那么大魅力,实际我很招女人喜欢,年轻的时候潇洒,模样也比较清俊。”对于自己的容貌,周涛是很自诩的,曾交代过小时候俊到让父亲的同事嫉妒。这也没什么不好接受的,虽然张爱玲说过最讨厌 “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但人家确实漂亮,颜值爆表,貌比潘安,也没必要让人家故作谦虚。周涛所向披靡的男性魅力在落难时都体现出来:“那个娃娃是空九军军长的女儿。当时我还确实有那么点念头想把她收过来,她大一点我就下决心了。”“收”,好像腐朽的老太爷“收”丫头似的,这可能不是他当时心理的准确表达,而是口述自传时的措辞。“我当时不知道她家是干什么的。”——后面你就会知道,这句话蕴含着多么重要的信息。
《暗恋之外》之二是周涛拿了新疆大学生乒乓球冠军后,校花追他,也是高干的女儿,他没有接受,原因一是他觉得女孩太时尚,像资本家的女儿;二是“我觉得她花哨得很,不太可能贤惠,作风上可能会出问题。这个我看对了。”这样的一个周涛,却在像《牡丹亭》里的腐儒陈最良一样谈女人的“作风问题”,简直滑稽。他的洒脱是区分人我的,自己的性态度再怎么开放,也只是对自己宽而已,心里还是住着一个对女人严的老夫子,裹脚布简直比十八代以前的老太太的都长。这就是“新文人——旧女性观”。《德伯家的苔丝》中,新婚之夜,克莱先向苔丝忏悔了自己过往的放荡行为,得到了苔丝的原谅,苔丝为自己终于有机会向克莱坦白失身的历史而激动而如释重负,可是,她得到的不是原谅和饶恕,虽然她的过失比克莱无辜得多。两性之间,就是这么不对等。周涛说自己“看对了”,那是逆推,可人生是多么偶然呀!这个女的在“文革”后期名气很大,“后来我跟她有一些接触,发现当初不找她也是对的,她不是我能够驾驭得了的女人。”——周涛的自信哪去了?男人为什么一定要去驾驭女人?
《初恋》来了,周涛真正的恋爱是1968年,二十二岁。“如果说以前我暗恋好几年的那个是幻觉,没有从肉体上吸引我,那么这个忽然让我产生肉体的反应,觉得跟她干是太好了,非常理想。”终于约到女孩。“我把她带到宿舍里,可捅破这张纸很费劲,尽管我胆子够大,目的也很明确,但是想把这个话说出来还是很难,怎么都不好说。最后还是直截了当说了,人家不同意。”二十二岁的初恋,居然带着赤裸裸的“约炮”意味。周涛谈“初恋”,多次用到“干”这个词,“干”,是当年的意识吗?还是老来的意识?如果是当年的意识,之前的暗恋那么羞怯青涩,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大胆的色欲?第一,生理的原因,就是赵忠祥《动物世界》里“春天来了”的解说;第二,“文革”之功。
“暗恋”还是在“文革”前,极其内秀;到“暗恋之外”,“文革”就开始了,他用的是“收”字;再到“初恋”,“文革”如火如荼,就是“干”了。这个砸烂一切的“文革”,也砸烂了他内心的典雅羞涩。周涛可能有一些诗人的个性或曰毛病,但他不会作恶,这也是我对他的基本认同。虽然没做帮凶,但是,目睹这种无法无天的流氓强盗行为可以“合理合法”存在时,他内心的礼法肯定也在松动,女孩的尖叫想必也给少男某种刺激。在《阿黄长征记》中,他写道:“一次他问我,保尔和冬妮亚一夜相拥而不胡来,多么高尚。要是换了你能不能做到?我说这件事比较难做到,要是换了我,肯定把冬妮亚给干了。你呢?阿黄脸上现出像入党宣誓般庄严肃穆的表情,他说:‘我能做到。’”这对话发生在“大串联”途中。“干”就是这样来的,那一场伟大的革命,就带来了一个“干”字,干革命是干,干女人也是干,什么都可以干,甚至可以把整个世界干了!这就是当时打砸抢混不吝的红卫兵精神,饱涨着践踏一切的无赖劲头和狂妄无耻的豪情!三代出一个贵族,一种文明教养滋长起来多么艰难,破坏却是多么容易!只需一夜之间,如同树的生长和砍伐。难以想象,如果保尔把冬妮娅“干”了,他还是保尔吗?不,他就是红卫兵了。也许这就是保尔和红卫兵的区别。
周涛阅春色无数,干作家这行也四十年了,也干够了,所以,回忆初恋时可以轻松卸去一切文学的伪装,省去作家的全部复杂,直接就是“干”了!当然,“干”很过瘾,但是,确乎含有某种“老手”“老油条”的意味,哪怕换成中性一点的“做”字,也比“干”有教养一点。这个粗鄙的“干”字也许很能表达他的真实欲望,但实在缺乏语言上的必要的自持,说明他把现代汉语几乎也“干”了。
“她对我确实很忠诚,真爱。后来有一次傍晚我俩并肩坐在路边,我的手摸着她的小腿,光滑、圆润,我感觉非常幸福,真想一直这么活下去。”相恋不到一年,女孩到农场插队去了,周涛思念心切,骑车三十公里去看她。谢天谢地,总算如此爱过。“当时确实还是有一些顾虑,就是没干,我是想干,但是她不愿意,她不愿意我也不能强迫她。”虽然是个人私情,但周涛要坦白到底,要让人明白他俩究竟到什么程度,不吊人胃口,这几乎是一种慷慨了。尽管这个女人的身体后来也属于他了,尽管这个女人的命运也给他挫折到家了,但到底,“第一次”没属于他,他没能拨得头筹,所以,老了还在惦记这点。“第一次”可以满足男人的成就感,越自恋的男人越在意“第一次”。
这个貌似索菲娅·罗兰的令人惊艳的女孩,曾让周涛非常自豪。可是,热恋两三年以后,“情况就发生变化了。她到农场劳动,昔日的娇艳没有了,找不到那种感觉了。再一个是老不见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的家庭垮了,她倒不在乎,但是我可是有变化了。”“家庭垮了”,是指周涛父亲“文革”中遭殃了。她没嫌弃他落难,他倒先嫌弃起她不再娇艳来了。这正如《德伯家的苔丝》中,克莱爱苔丝不像苔丝爱克莱那样无私和真诚,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栽了多少跟头”,“都要一样地爱”;而克莱爱苔丝,却是把她作为“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完美的象征来爱的,一旦苔丝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的凌辱,克莱的爱就崩塌了。周涛坦言:“我是老大,为了让这个家庭不垮,我在婚姻问题上就有想法了。跟她就是为了满足一个才子佳人心理,问题是才子佳人在这个世界上活不下去,才子必须在家庭地位有保障的情况下,佳人也必须在养尊处优的情况下。”
这时候他瞄上了马文。“马文跟我住在一个楼上,天天见,也接触多,我才想起,这是个救命稻草。”马文跟他是同班,又是邻居,可他从来“没有往男女之事上想”过。可是,他这时候需要的是救命稻草,男女之事不重要。“我知道她父亲是南疆军区政委、少将”———这是“救命稻草”的先决条件。他自己承认这是“机会主义”。
周涛拿不准自己的机会主义能不能行,因为还得看马文。行文过程中,我唯恐伤害了马文,因为我知道马文是一个值得敬重的女人。但还确实不得不说到她。“我和马文根本没有什么预热,她没有说不,如果说不就算了。”周涛预备着马文“说不就算了”,可马文偏偏铁了心,甚至跟自己的少将父亲叫板:非周涛不嫁!马文不会不明白周涛对她是怎么回事,而且两个人连预热都没有,恋爱根本没有发生,这种情况下,很多女人都会明智地选择拒绝,显然,不是自己的菜,吃到也不美味。可那么明智的马文,居然答应了。这只能说明,一,周涛的魅力确实不是自诩的;二,马文确实是艺高人胆大。有人是选择爱自己的,有人是选择自己爱的,马文属于后者。或者,以马文之大气,自信能做肚里撑船的女宰相;或者,她是走到哪算哪,先投入地爱一次。马文确实了不起,她敢承担这个风险成本。古今中外都存在着“公子落难,小姐相救”的故事原型,这时候再想想周涛前面说的,空九军军长的女儿追他,可“我当时不知道她家是干什么的”,就明白是什么意味了,第一个“小姐”本来应该是她呀,那就功利与爱情都说得过去了,是合情合理的才子佳人模式了。
“断了以后我就跟马文了。”“闪电式结婚。”对于这结局,女孩的痛苦之深重他清清楚楚,至于他自己,他只说到了于心不忍和羞愧,没说痛苦和煎熬。前面他还往女孩身上找了些原因,什么离异家庭、不娇艳了、没感觉了、有矛盾了……不爱才需要理由,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功利上不爱,心果然就跟着不爱了,多么自如的转场,自如到这个结局似乎是爱的必然。此时他并未表示自己不是不爱,只是爱不起了。
孽缘至此打住也罢,可是,又来了个《死灰复燃》。“从那以后,我跟那个女人就没有什么音信往来了,各自相忘于江湖。”周涛1979年回到乌鲁木齐时,“我们之间又是一场惊天动地,反正这个事情大家都知道”。痴情是女人的劫数,也是女人的宿命。“彼此心里也清楚,我还是真爱她的,只是迫于当时社会环境的变化做了违心的决定。”“她离婚之后,我们又重演了第二次恋爱,续前面一段缘。”因为又走到一起了,他终于承认上次分开时还是爱的,要不然无法解释这“续爱”。女人是何时离的婚?是不是为他离的?此时还语焉不详。马文在家里遇上过这女人,还做了饭一起吃。“两个人后来又勾扯了一通”,女的一句话表明目的:“她把你从我这儿夺走了快十年,现在该还给我了吧?”这事怎么变成了马文夺周涛呢?好像是两个女人在夺来夺去,周涛是战利品。明明她们无论哪个,都是周涛手到擒来的,周涛才是主宰者。俩女人撕得没道理。“索菲娅·罗兰”的决心熠熠闪光,伤过,被辜负过,依然有力量勇敢追求,她又是从前那个“索菲娅·罗兰”了。这就是爱的力量。如果我们还相信爱,当然希望走过弯路之后,爱,依然是爱。这个爱字是大写的,加着重号的。但是,周涛的故事太不为爱励志了。
“实际上我那时也动摇了,确实也跟马文说过离婚的事。马文说你要是决心已定离就离吧。”马文之所以同意,可能是对他不抱希望,也可能是对“索菲娅·罗兰”的补偿,觉得这份爱本来就是属于她的,在一起的本来就应该是他们。马文很高尚很大气。他们没有阻力了,爱情回到了本来的样子,他们不在一起似乎都没有理由了。可是,“我接下来想了想,不行,就没有答应她”。爱情的阵地上,先撤的又是他,跟上次一样。“这个女人自己先把婚离了,让我也离,两个人再重新结婚。”现在清楚了,女人是为他而离的婚。可是,“我没有干”。这个女人前世可能是个毁女人无数的登徒子、唐璜,今生才遭到这样的报应;而周涛前世可能是被其摧毁最深的一个女人,所以今生来还以最重的劫数。“最后她退而求其次,把家里的钥匙给了我,说任何时候你来都行。我发现她和我个性都强,第二次又失败了,拿着她的钥匙一个月又还给她。从此两人再也没有来往了。”两个人都有很强的个性,可是,周涛的个性却不会成为女人掉头而去的理由。爱一个人,要爱到怎样才能不被辜负到一点不剩?每当这种时候,我就理解了女权主义者为什么会提出阉割的口号。极端的表现,往往源于某种极端的遭遇。因此,不能将某一极端视为全部,从而对女权主义全盘拒斥,如同不能因为选举闹哄哄,就抹杀民主的本质。其实,这应该不是女性主义的问题,也不是男人女人的问题,而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良知问题。
《夫妻》主要是总结自己和马文的,同时捎带着把马文跟其他“女过客”作比较。“老了以后再回过头算这个帐,想来想去,前面那几个暗恋的关系都不说了,就这个女人来说,她确实当老婆不如马文更合适。”马文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方式继承了自己的将军父亲,相当于有将军范儿,所以能让周涛服。“别人说,马老太现在看和我也不是那么般配,但实际上她是个旺夫的女人,我后来的运气慢慢比较好,跟她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我跟那个女人,不可能好,她助长你个性的一面,不遏制你的缺陷,她和你的缺点是一样的,没有人补。马文是补的,补你的缺点,遏制你错的方面。那个女人是增长你不足的方面,两个人都促进缺点急速增长。”这就是一类男人的赤裸裸的实用主义“老婆观”!
“家庭建设她能起很大的作用。像我一辈子不做饭,一辈子没有买过三次菜,全中国这个年代的人中几乎找不见。……我琐事不干,琐事一辈子都是马文在做,我就想怎么把东西写好,没有多少后顾之忧。”周涛表达得很明白,离不开的,是马文的付出。他从来没说过爱马文,倒也不违心,他说的只是马文怎样有用,怎样使他人生利益最大化,所以,他离不开马文。周涛是以成败论婚姻:能让我爬得高的,就是成功的婚姻。周涛试图做出这样的总结:爱情败了,婚姻胜了。非也,这并不是婚姻胜了,而是利益共同体胜了。周涛说马文承担了一生琐事,他“就想怎么把东西写好”,这也是鸣谢马文有功于他的写作。可是,“写好”需要境界,写作的境界、生活的境界、精神的境界,三者是一致的,一种实用主义的境界反映到写作中,能怎样呢?
周涛在1993年的一篇散文 《离婚的人有胆,不离婚的人有心》中说:“我更加不相信无端的背叛会是一种快意的行为,它的身后能够不紧紧跟随着一个长长的道德的影子,在一些有光亮的地方,追问你,纠缠你,审视你……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更大的,发自本体的不幸?”这个“背叛”指的是对妻子的背叛。对恋人的背叛被他忽视了且不说,就说对妻子的背叛带来的“发自本体的不幸”吧,1993年尚有自省,二十年后的自传中,却基本消失了。这篇散文中,周涛对离婚做了严肃的思考:“这种人为地、因感情破裂或种种因素造成的妻离子散,远比战争加给人们的离乱更痛苦、更无望!”“离婚在感情上造成的创痛应该是甚于强奸的。”可是,习惯性出轨何尝不是对婚姻的强奸,又比离婚强多少?如果作为不离婚的补偿机制和前提,就是随时随地的出轨,又比离婚强多少?“索菲娅·罗兰”那样的真爱都懈怠了之后,周涛在男女上就没墙了,放弃了一个男人的自我约束与修行。“后来的故事多了,也说不尽。”那些流传到圈内酒桌上的江湖传说,可能就是这“说不尽”的“故事”了。周涛说这些,好像在说一个娱乐项目,与隐私人格无关。把自己的情事当成不避讳的公开话题,或直接变成段子,并参与消费,有助于对痛苦的消解和羞耻敏感度的降低。“我说好色有时也好色,不好色还是男人吗?都是‘户外’运动。”李商隐徐志摩这样的,是多情好色而不淫,周涛呢?只知他好色而不多情,且为自己的好色沾沾自喜。对于爱的理解,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可能真的比人和类人猿的区别还要大,我曾亲耳听到一个姑且称为作家的男人在一次会上很实在地说:“我理解,爱情就是性的借口,你总不能说‘我找性去’,不好听,所以要说‘我找爱去’,实际上,找爱还不就是找性吗?”套用高晓松的句式“生活不只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来鄙薄一句:“男女不只是苟合,还有爱和节操。”新藤兼人在百岁自传《100岁的人生方式》中说,若仅仅沉溺于性爱,陶醉之后,换来的将只有空虚。这中间相隔的,是男人的性之卑劣,女人的性之丑恶,是横亘在男女间的性的黑暗。
“在处理这种问题上,马文是高人,她厉害,既能破获,又能面子上容忍,起码表面上当着人家不明显。她又能够给你造成压力,又不会把这个事闹得满城风雨。”“给我当老婆很难,不是一般的人能当的。”周涛以自己的高难度、无底线,锤炼了一个高明的老婆,再造之功实在不可没,实在太应该自得了。其实,对任何一个人依赖久了,依赖成习惯,不管是管家、母亲还是姐妹,都会有离不了她的感觉。胡适是“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周涛是“情愿不爱情,便是爱情了”。“马文最合适”的结论也是逆推,一起走过来了,就是最合适的了。
“换一个女人,可能她的性格会添乱,搅得你身心不宁。漂亮的老婆总有人勾搭她,给你惹出一些事来,让你的心静不下来。老婆不会给你惹乱子,她只会替你想,你也放心得很,出去跑一两个月不会担心家里有什么麻烦。”中国男人传统的“丑妻薄地热炕头”的那一套又来了。他只觉得娶个长得安全的妻子一生受益,殊不知若非这特异的婚姻,他的精神面相也许就不是这般。不知周涛有没有想过:因为你选择了这样一桩婚姻,所以,你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周涛善于自嘲,这种自嘲精神源于什么?至少与婚姻有关,他明说“不般配”。他那么以美貌自诩的人,却没有“好马配好鞍”,心里是什么滋味可想而知。
最后只剩下含饴弄孙,看起来确实就像周涛说的那样,爱情不重要了,跟谁都一样了。就算娶个美女,老了都一样是个难看,就像另一句话“熄了灯都一样”。抹平了,百川汇海九九归一,最后都一样了。但是,不可能一样!钱锺书有句名言:“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既然都会变得不是原来那个,还有什么值得追求的?——这样的“哲理”真是令人颓丧!有人读周涛自传后感慨:“不过最后由老婆收场,却是有点儿落俗套。这也说明,多数人的感情生活,其实千篇一律。”这就是周涛导出的结果,芸芸众生的释然。我坚决反对和稀泥的“一样论”,不可能一样!而且,人活的,不就是那点不一样吗?这套逻辑的可恶之处在于,消解爱情,让人不相信爱情的存在。爱情是一种信仰,信则有,不信则无。你把它当生命,它就是生命本身;你把它当沙子,没准它还成了你鞋里的沙子。周涛显然是不信爱情的,他自己选择了放弃爱情,便公然将爱情导向了人类性的自暴自弃,如此一来,我没有,别人也没有,反正大家都没有,我也无憾了。这种“反爱情主义”的“顿悟”往往会被视为阅历与智慧的结果,跟倾心的人相爱,跟有用的人结婚,似乎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生参悟似的。
人老了,盘点一生,希望得到圆满感;与老妻相守大半辈子,温暖亲情足可熨慰。这,都是应该得到祝福的。可是,用亲情来否定爱情,却近似阴险。用结局来逆推,无非就是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爱情,爱情是不该有的,更不值得坚持。”如此一来,自己不追求爱情或爱情失败,也不是什么遗憾了;进而证明,我是对的,我的人生是对的。最令人沮丧之处就在于,周涛否定和背叛的不单是“索菲娅·罗兰”,而是爱情,爱情被否定和背叛得尸骨全无。周涛前面说对“索菲娅·罗兰”“终生内疚”,可最终的总结以及功利性评判,又等于否定了自己的罪疚感。他要是有一点无奈和遗憾,或许还让人好受点,但他把实用功利解释成爱情,反而念出个自以为高明的反爱情主义的“真经”来了。这种与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完全相背的腐朽的爱情观,甚至都不能叫爱情观,只能叫男女观。“索菲娅·罗兰”之所以惨遭辜负,是因为爱得太重。可是,这份爱在他这里却变得如此不能承受之轻。周涛说过一句话:女人亏在太在意男人。这应该是他自己的深切感受。王朔总给人一个感觉就是假装流氓,因为是假装的,所以“我是流氓我怕谁”也不那么吓人。来了个不假装的,就像狼真的来了,那就不再是游戏,也不好玩了。王朔小说中的男的再坏,对女人也没那么不吝惜,把女人毁了他们还是难受的。男求欢,女求爱,男人和女人至少在两性问题上完全是两个物种。包括那些“过客”女人,哪一个不是因为爱。女人在交出身体的时候,几乎一定会交出自己的心。男人可以身心分离,可女人的心与身却是离得最近的,这种事,又是女人最柔软的部分。作为一个女儿的父亲,周涛在两性情感上如此不能将心比心,是否与他的无准则有关?那些女人,在对周涛的回忆里有没有一个尚余温情?周涛一生其实没有彻底爱过,最终也没有收获彼此拥有的真爱。对爱情没有敬重惜护,而又泛性,苟且偷腥,看似很赚,实则匮乏,性越泛滥,爱越匮乏,形成畸形的负增长。这本质上是可悲可怜的“爱无能”,所以,只能用反爱情主义来搪塞自己。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去做爱情的圣徒,但周涛在男女方面的苟且,确有鸡鸣狗盗之嫌,人回顾一生的时候,要分几个方面去自问:“我完成自己的人生了吗?”是否爱了所爱,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周涛并没有完成自己的爱情,曾经有过的爱,亦被否定了。抽走爱情的人生,如空空荡荡的裤管,再表面丰赡,内里也是匮乏。
托尔斯泰的《复活》不仅仅是聂赫留朵夫的复活,玛丝洛娃也同样存在着复活问题。聂赫留朵夫大学时代还是一个美好青年,进入上流社会后,环境使之为兽性所统治,他诱奸了玛丝洛娃又把她抛弃,直到在法庭上遇到她,灵魂受到震撼,人性才开始战胜兽性。玛丝洛娃沦为妓女后,人性也变得麻木不仁,是聂赫留朵夫的结婚建议把她唤醒了,使她恢复了作为女性的那种美好。聂赫留朵夫人性的复活是玛丝洛娃复活的前提。所幸这个女人遇上一个尚有人味的男人,使她有机会得到救赎。设想一下,妓女玛丝洛娃遇上使她沦为妓女的聂赫留朵夫时,发现他依然是一个无耻而不自知的男人,甚至还不如当初诱骗她时,她还有他救和自救的机会吗?她只能更加沉沦下去。《复活》最初是从聂赫留朵夫写起的,托尔斯泰找不到感觉,陷入瓶颈,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应该先从玛丝洛娃写起,才脱离了瓶颈期,自己也感到了某种复活。这是《复活》创作过程中的一次重大的飞跃。从玛丝洛娃写起,意味着站在弱势女性的立场感同身受地考虑问题,然后,他看到了不同的人世、不同的男人女人和自己。这是一个极具启示意味的案例。
写完这些,我好像终于跟周涛吵完长长的一架!或者也是在跟我自己吵架。我是不是太“入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