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与公众话语权

2015-03-20 19:55:01徐铭瞳
传播与版权 2015年11期
关键词:版主话语权博客

徐铭瞳

网络媒介在诞生的那一天,就因为其天生的匿名性和交互性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技术尤为发达的今天,匿名的即时交流已经使人们品尝到了充分自由地发表言论的果实。网络为平民的话语权开启了一扇低门槛的大门,越来越多的人可以通过网络媒体表达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实践他们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但低门槛不等于零障碍,在看似虚拟的网络社区中,仍然存在着现实社会的各种因素影响,使部分网民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言行加以客观控制。

为什么公民的话语权在以匿名、平等和自由的网络上仍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规制?为什么虚拟的网络社区仍然要面对诸多的因素困扰?这些压力从哪里来?要解答这些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只能针对现有的案例做简单的推测,并给出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一、网络媒介中公众话语权的现状

目前我们可以看到的例子多不胜数。作为一个媒介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同方面的影响,我们可以选择几个事例进行分析,从而窥探网络媒介中公众话语权的现状。

(一)关天茶舍的民主选举

网络知名BBS天涯论坛的“关天茶舍”板块曾推出过《关天茶舍留任版主关于公推公选茶舍斑竹的提议》,作为其选举斑竹的第一通告。随后由网友们自由推荐候选人并全体投票选举的版主竞选拉开了帷幕,并根据投票结果的票数排名确定了四位版主。

这次的斑竹选任可以说是群体式的网络民众参与民主生活。实际上,“公推公选”最初是江苏省创制的一种选拔党政干部的新方法,其主要程序是经由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和测评,再经全委会票决,这种方法在当时被认为是干部任用体制的一种创新。而关天茶舍版主的选举方式尽管借用了这个名称,但范围显然宽泛得多[1]。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网民自由意愿的表达。最终产生的四位版主都是根据网民的投票结果选定,这些版主在最大限度上满足了网民的需要,代表了整个论坛大多数的声音。与以往的上任版主委任人选制相比,在网民心目中的满足程度显然要更大一些。

但选举后的结果也没有全然让网民们满意,上任后不久,其中一名版主便因为治版理念与其他三人的不合而辞去了版主职位。这对于网络论坛“公推公选”制的可行度和权威性提出了质疑:到底网民们的选举权力有多大?网民们的选择是否能够使论坛更好地运行?这些都是在选举时没有深入思考的问题,当公意推选的版主辞职后,这个问题才暴露出来。

(二)个人网络空间的发展和争论

作为新生代的自媒体,博客、微博、微信这些个人网络空间在我国正处于一种蓬勃发展的状态。最初的博客在我国的定义更趋向于个人的网络日记,那个时候的博客还极为私人化。依赖着网络的匿名性的保护,网民们在博客上自由地记录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着对某一事件的看法,随意抒发爱憎等强烈的情感,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去关注自己的博客,所以在写作的手法上也就更加自由和随意,有更能够清楚地表现自己的观点。可以说,这个时候的博客,是网民话语权最为自在的一个时代。

当然我们也要认清这样一个现实:因为那时博客的私人化,尽管感情的宣泄得到了满足,但在信息的传达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劣势。因为倾听者的有限,个人的观点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应该接收的人那里,这时话语权的自由实际上是相对的。

以芙蓉姐姐为首掀起的博客公开化的风潮,和新浪强势推出的博客名人化政策,使得网民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一种躁狂的状态。因为主流媒体对于名人博客的追捧,点击率超过内容的实质性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因素。出于追求时尚和虚荣心理,盲目追求点击率便成了许多博客写手的终极目标。这个时候的博客成了一场混战。为了追求点击率而写出的不符实际的、违心的文章,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原本应该畅所欲言的话语权。

而最为明显的伤害事件则更多的发生在高点击率博客之间。因为观点的不同而引起纷争,并带动各自的维护者们加入战争,最终演变成为一场口水战。在战争中劣势的一方注定被打败,并不得不退出话语权的争夺。而衡量彼此力量的并不是观点本身正确与否,也不是支撑者的多寡,政策的压制才是关键。在我们目前可知的几起博客纷争中,政策的参与意识是极为强烈的,在这种情况下被迫放弃话语权,带来的并不是仅仅是在于网络上的影响,更多的是在现实社会中的负面作用。

而同样的故事在微博和微信这些更具备即时性、交互性,以微语言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自媒体出现后也频繁上演,此时自媒体用户的实名制已经比较普及,除去名人、机构外,个人也可以申请实名认证。由于微博、微信的信息更多地呈现碎片化传播,通过热点关键词、热点人物、热点话题等功能推荐后,更容易快速地被受众获取,并形成即时反馈。因此在这个阶段,观点的冲突也变得更加迅猛和激烈,甚至话题的交集也变得更加的多元化,大到对国家政策的解读,小到豆腐脑是甜是咸,都可以引发网友的热议。

二、网络话语权的平衡协调

(一)合理协调过激多元化

正如我们所认识到的,网络是一个极为自由的意见交换市场。在网络上,任何观点都有着可发布并得到认可的权利。因为没有十分有效的信息过滤装置和监管,常常会有居心叵测的敌对者发布对政府不利的言论,并以匿名的方式为自己造势,以期赢得更多人的赞赏。同时,由于我们的社会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社会现象的多变可能给人们带来不愉快的情绪往往也都是通过网络得以发泄。这些不同的观点如果大量的在网络中繁殖,必然会给人们带来负面的情绪,导致社会的动荡,这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显然是不利的。因此,政府要通过政策上的调节管控,对负面的信息进行协调,以达到一种信息上的平衡。

正如凯斯·桑斯坦所说的:“基于正确的理解,言论自由的原则不是绝对的,而政府为了确保传播市场的功能——服务民主自治和其他重要的社会价值——所采取的必要行动,也不能以言论自由来加以妨碍。”[2]为了保障大多数公众的基本利益,协调言论过激多元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国家作为社会公器必须采取的措施。

(二)文明使用网络话语权

群体性是人们作为社会动物的必然属性。正因为有了不同的群体,人们对于自己身份的归属感也各有不同。维护自己所在群体的利益是每个群体分子的必然行为。这不仅在现实生活中,在网络上也是不可动摇的。因为意识到网络媒体日益强大的影响力,网络媒体对负面信息的迅速散步作用,人们在禁止网络上对己方的不利言论同样也是不遗余力的。而在网络上的言论权并没有明确地给出保护的条例,面对群体性或个人性的威胁、反抗和诱惑,网民们更容易放弃自己的原有观点而屈从于对手。这种情况在网络上并不少见,当然也可能会激起一部分人更为强烈的反抗,这时带来的信息暴力和信息躁动对于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网络环境来说显然是最为不合心意的。这也就引起了下面即将提到的一个问题:民众对于网络暴民的逆反情绪。

目前文明上网已成为我国网络的一个主要呼声。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口号,就是为了控制网络上泛滥的垃圾信息、虚假信息、黑色信息。尽管我们的互联网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但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主要来源并不是大部分普通网民,而是少部分情绪极端的信息暴力者。这里所说的暴力并不是指身体上的伤害,而是指一部分人在发布信息时,由于缺少对大局的整体性的认识,或者缺乏基本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感,或者出于叵测的居心,任意妄为地发布反社会主义(如煽动民族仇恨情绪、反对执政党等)的言论,散播谣言动荡人心,随意宣泄污言垢语等,这些信息会对普通网民产生情绪上不安定的有害侵犯。这样的网络使用者无疑是需要进行控制的。2013年4月开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就针对网络上的一些“大谣”和“红灯区”开展集中打击工作,呼吁网友要在网络使用中弘扬社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可以说,这种对话语权的协调是建立在客观公正、健康有序的网络活动之中的。

三、如何实现公众话语权最大化

(一)加强公众信任机制

想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公众话语权,首先要端正政府和公众对待网络媒体的心态。政府要给予公众充分的信任,相信他们有辨认善恶黑白的能力,能够主动传播正面信息,抵制负面信息,并对负面信息做出积极的反抗。在现如今开放网络空间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对于政务网站已经做到真正的服务于民,给公众提供了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的双向交流平台,将公众的声音集中到政府网站上,对于批评性的声音和贴合实际生活的建议能够做到及时的反馈,消除公众对于社会制度的不可确定性,加强公众信任机制。

(二)提升对信息的可接受度

由于人们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的不同,对事物的看法也不同。能够自由地掌握语言并表达观点的人在话语权上往往占有优势。因为他们的语言是可以得到普遍认可的。但相对而言,沉默寡言和知识水平较低的人则处于劣势。因为不能准确地表达观点,他们在用语上会更单薄甚至趋于粗俗。我们在论坛里经常可以看到“出口成脏”的人,这并不全然表示他们本身的素质低下,而最大的原因可能是他们无法准确地使用人们可接受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更由于这种无法表达的苦闷产生急于宣泄的心理,这就产生了许多负面的信息,虽然他们的本意却并非如此。笔者认为,出于对不同层级、不同文化的交流和互通目的,我们不妨在提倡文明上网的同时,提升对于信息的可接受度,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的黑色信息以及毒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黄色信息必然要清理,但对于一些所谓粗言俗语。可以秉承着宽容的心态,去面对可能遇到的“不雅”。也可以用话语权去表达自己的意见,规劝、告诫、提示。

当然,仅仅提升对信息的宽容度等于是放低门槛,但无论怎么放,门槛始终都要有。这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暂缓之策。最基本的,还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提高网民的自身素质。加大教育的力度,使全体公民都可以自主地使用话语权,这才是实现网络文明的良方,也是实现公众话语权的必经之路。

[1]孙展.从坐不稳的斑竹到新人治版:民选版主的诞生[J].中国新闻周刊,2005(5).

[2]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刘凡.互联网推动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EB/OL].[2014-12-26].http://rshliu999.bokee.com.

[4]何茂昌.“网络大V”与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

[5]何春雨.基于受众行为心理的新建网络社区影响因素研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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