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舒
一国有效政党数量因素的理论研究评述
——以印度悬浮议会与联合政府时期为例
林语舒
本文探讨了决定印度有效政党数量的因素,即是什么因素导致印度在悬浮议会与联合政府时期呈现多党制形态。首先考察印度选举现状,说明以迪韦尔热定律解释多党制状况的局限;然后分析印度地方政党兴起造成社会分裂线凸显,并推动联合政府产生的现象,论证李普塞特、罗坎等人从社会分裂角度解释多党制出现的有效性;最后,在奈托与考克斯理论的基础上,揭示社会分裂线与选举制度相互作用对印度多党制产生的影响。印度在社会结构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推行了相对成功的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其选举政治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政治生活提供有益的借鉴。
印度选举政治;联合政府;社会分裂线
对决定一国有效政党①数量因素进行探究,关注其政治制度的政治后果,对国家政治稳定有着重要意义,是选举政治学领域的关键问题。印度作为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亚洲大国,其社会结构极其复杂,种姓制度、宗教分歧、民族冲突等都是其动荡的因素。但在诸多不利条件下,印度却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选举制度,产生了代表多元主体利益的政党制度,这引起国际政治学领域的关注。印度悬浮议会与联合政府时期的政治实践,尤其成为各种政治理论争论的焦点,集中讨论有效政党数量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
迪韦尔热(M. Duverger)是法国政治学家,他在政治学领域影响最深的是关于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关系的理论。20世纪50年代他首次提出“三重社会学定律”,即,相对多数决制倾向于产生两党制;比例代表制倾向于形成多党制; 两轮绝对多数决制倾向于形成多党联盟。其中第一条被政治学界普遍接受,即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会产生两党制,后被称为迪韦尔热定律。多数决制是指在选区内获得选票多的候选人当选的选举制度。这一定律有其合理性,并且得到英美等国家学者的广泛认同,但也有批评者指出,并不是相对多数决制形成这些国家的两党制,而是这些国家传统上就是两党制。将这一定律用来解释印度的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关系则凸显其局限性。
印度由于长期受英国殖民统治影响,其人民院选举制度采用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印度国会由总统及俗称为两院的联邦院和人民院组成,具有监督政府职能和财政权的权力。印度人民院是印度联邦立法机构(国会中相当于议会下院的机构),在实际政治活动中地位高于两院中的联邦院(相当于议会上院)。因此,“在印度众多选举中,最重要的就是人民院的选举”。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是现代选举制度的典型形态之一。该制度被称为“赢者全拿”(Winner-take- all),指候选人无需获得过半数有效选票,而只要在他本选区内得票最多,即可当选。单一选区则是指每一选区只产生一名代表。换言之,“在采用这种制度的国家中,整个国家的选区数量就等于某一院的议员数量”。
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选中,印度曾将大部分人民院选区划分为单一选区,但为了保证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的成员能够当选,在其聚居地区划分了若干双议员选区。1961年议会通过新的选区划分法,规定人民院选区一律实行单一选区制,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保留的席位则分别在各自的选区内产生。
单一选区的划分与相对多数决制的计票方式往往带来以下情况:由于每个选区只产生一名代表,因而只有实力强大的政党推选的候选人才有可能当选,这也使得在将选票转化为议席时对大党有利。这一制度容易导致选票与议席的分布不均衡,获得多数选票的政党不一定能得到多数的议席。如第六届人民院选举中,人民党得票7806万张,获议席数295个,相当于平均26万张选票可得一席;而国大党虽然获得6521万张选票,得到的席位却只有154个,即平均42万张选票才能得到一席。但总体来说,这种制度倾向于体现大党利益,这也是为什么迪韦尔热认为相对多数决制倾向于产生两党制。
然而,印度在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的选举制度下,长期处于国大党一党独大的态势,并没有如迪韦尔热定律所言产生两党制。同样,迪韦尔热定律也不适用于印度联合政府(多党制)时期。如果说国大党一党独大时期(1952 - 1962)和国大党与印度人民党交替执政时期(1967-1984)还不足以构成对迪韦尔热定律的绝对反驳,那么,1989年大选后多党联盟的联合政府形态便完全不在该定律解释范畴之内。既然无法依迪韦尔热定律的逻辑,从选举制度的角度解释印度有效政党数量,是否是其他因素导致了印度1989年后的多党制形态?
进一步探讨决定有效政党数量因素的重要理论是美国政治学家罗坎(S. Rokkan)和李普塞特(S.M. Lipset)。他们在写于20世纪70年代的《政党体系与选民联盟》和写于90年代的《共识与冲突》中均认为,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主要的动员机器,政党的作用在于“有助于把一些地方社团整合到一个国家之中,”而将相互冲突的地方性社团整合进全国性的竞争政治中,则可以避免国家的分裂。此外,他们指出,社会冲突分布状况以及国家机器所设定的门槛对国家政党体系有着决定性作用。长期以来,种姓、宗教、民族的分裂构成了印度多元的社会结构。而印度实行开放的政党制度,多党竞争的门槛较低,使这一假设成为可能。简言之,社会分裂结构很大程度上影响印度有效政党的数量。
如果将社会分裂结构抽象为一条线,将国家层面的选举和非国家层面的选举作为这条线纵向浮动的上下临界线,则社会分裂线的向上浮动,意指社会分裂结构越靠近国家层面的选举,越体现社会分裂结构在国家层面的凸显;而社会分裂线的下沉,即远离国家层面的选举,则表示社会分裂线在国家层面的隐匿(如下图所示)。在国大党一党独大时期(1952—1989),社会分裂线在国家层面呈现为隐匿的状态,或者说地方的力量还不足以影响国家层面的选举。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政治出现新的格局,即地方政党力量不断增强,而这种地方政党力量的增强推动了社会分裂线的上浮,使得印度在1989年大选后正式进入了悬浮议会与联合政府时期。这一新局面是对李普塞特和罗坎关于社会分裂结构决定一国有效政党数量学说的有力印证。
————国家层面选举
↑上浮 (地方政党力量增强)
————社会分裂线
↓下沉 (地方政党力量不足)
————非国家层面选举
所谓地方政党的兴起推动社会分裂线的上浮,是指不同社会分裂结构主体的利益诉求,过去只能靠国大党的全国普遍性政策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现在则可以通过地方政党来实现其利益诉求。根据印度的议会民主制原则,如果某政党或政党联盟在选举中没能获得人民院的多数席位,但是能够通过争取人民院中多数派的支持,通过人民院的信任表决,也可以由一个政党或政党联盟单独组织政府,这种政府被称为“悬浮议会”(hung parliament) 或“悬挂政府”(hung government)。中国印度研究学者叶正佳把1989年大选作为界碑,认为“1989年大选后印度政体进入了一个悬浮议会和联合政府的新时代,没有一个政党能单独赢得过半数的选民”,任何一个政党都需要与其他政党联盟才能成功执政。社会分裂线的上浮,在地方政党力量的推动下,促成了联合政府的产生。从1989年至今,地方政党在联合政府中的作用愈发重要,表现在历次大选中。
仅仅具备多元的社会分裂结构并不足以产生印度联合政府执政的局面,只有当表现多元社会结构的社会分裂线上浮至国家层面,才能出现多党竞争的局面。正是地方政党力量的增强,使社会分裂线上浮至国家层面,从而最终导致联合政府(多党制局面)的产生。
奈托(O.A. Neto)与考克斯(G.W. Cox)在关于一国有效政党数量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总结了迪韦尔热等以选举制度为核心的观点,并将李普塞特、罗坎等人对社会分裂结构的阐释推向深入,认为一国政党的数量实际上是一国社会分裂结构和选举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然而由于印度选举制度长期不变,笔者提出从社会分裂线与政党制度相结合的角度,讨论联合政府时期的多党制形态,即有效政党数量为多的局面。
具体来说,当社会分裂线在国家层面凸显后,为保障国家稳定,执政党倾向于选择能够与社会分裂线更好结合的政党制度。而相对于国大党时期的“一党独大”以及国大党与印度人民党交替执政时期的“两党独大”,联合政府时期的“多党联盟”更能反映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从而能更有效地保障国家的稳定。可以说,正是社会分裂线上浮决定了一国政党制度的选择,影响了国家有效政党数量。
赫尔斯(O. Health)在分析印度州议会选举的波动性时,通过定量分析证实,反映社会分裂的政党与掩盖社会分裂的政党相比,前者在选举中的波动性要明显小于后者。换言之,社会分裂线与政党制度的结合对将政党偏好转化为相应政党所期待的选票进而转化为议席产生很大影响。
如果将这一逻辑推广至国家层面,并从保障国家稳定的角度考虑印度政党制度,可以得出结论:国大党一党独大时期,地方政党的影响力有限,使得社会分裂线的影响力也相对较小,社会分裂线与政党制度彼此孤立所带来的选举波动性尚不足以影响国家的稳定。这样,地方力量(地方政党)虽然存在,但只能停留在地方,而无法上升至国家层面,他们在议会选举中始终无法获得能与国大党相匹敌的席位。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联合政府的出现,地方政党的兴起使得社会分裂线的影响力大幅提升。此时,国大党一党独大、掩盖社会分裂的制度无法继续与社会分裂线合作,或者说,它反映社会各阶层利益的能力大大降低,选举的波动性增大。与此同时,联合政府作为能较好反映社会分裂的政党制度,可以与影响力扩大的社会分裂线合作,从而降低选举的波动性,保证社会的稳定。
地方政党力量的强弱决定社会分裂线的影响力(表现为在国家层面的隐匿或凸显);选举的波动性受社会分裂线与政党制度结合的影响:当社会分裂线影响小时,国家层面的政党制度在不与社会分裂线结合的情况下也能维持国家的稳定,但当社会分裂线影响加强时,国家层面的政党制度必须与社会分裂线结合,才能保证国家的稳定。这样,社会分裂线影响力的提升催生了联合政府,联合政府的形成又在提升国家稳定性上保证了社会分裂线在国家层面的出现。
印度1989年后悬浮议会与联合政府时期多党制局面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在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关系的理论中,迪韦尔热关于“相对多数决制易于产生两党制”的说法并不能对印度联合政府时期的多党制形态做出合理解释;李普塞特、罗坎等人的理论以及奈托与考克斯的理论,在对决定一国有效政党数量因素的研究上做出了贡献,启发笔者思考,在印度悬浮议会与联合政府时期的案例中,选举制度并非多党局面产生的原因。更为合理的解释是印度地方政党的兴起推动了社会分裂线的上浮,而当社会分裂线在国家层面凸显后,为保障国家稳定,执政党选择能更好地与社会分裂线结合的政党制度,从而推动了联合政府的产生,即推动了有效政党数量为多的多党制局面的出现。
注释:
①有效政党是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政治影响的政党,既包括人数众多的大党,也包括人数不多的小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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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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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6531(2015)24-0024-03
林语舒/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学生(广东中山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