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天
学术交流与探讨
从《群书治要》看中国古代“抑商”思想
刘海天
“重农抑商”作为我国古代社会始终奉行的经济理念,一度被认为是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但是,“抑商”是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风气等综合考虑而做出的选择,其中的合理因素值得借鉴。
《群书治要》;抑商思想;现代价值
中国古代将平民划分为“士农工商”四民阶层,商人的地位最低,社会也一直奉行 “重农抑商”的理念。似乎在绵长的历史文化中,无论是商人和商业,都不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对象。现从《群书治要》[1]入手,来探讨这些问题。
(一)商贾的价值取向
从文化传统看,“轻商”源于“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孔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2]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3](《孟子·告子上》)生命是人之至宝,是“利”之最大,生命尚可以舍弃,身外之物就不足论了。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4](《论语·里仁》)弃仁义而求私利者,被称为“小人”,即只顾一己之私的“小心量之人”。
中国文化重视道德仁义,以德行作为判断人社会价值高低的标准,而非地位或财富,于是产生了“位以德尊”的政治观和“德本财末”的财富观。在四民中,无权、无财但是行圣贤之道、传圣贤之教的清寒之“士”,成为最受尊重的对象,因为士人“重义轻利”,能够带动社会道德的正气。在中国文化中,“师道”的重要性几乎堪与“孝道”比肩,由此形成了 “孝亲尊师”“尊师重道”的传统。而商人以逐利为目的,在有利可图之时则会见利忘义,在以仁义道德作为国家价值标准的古代,商人自然不会受到大众的“待见”了。
(二)商贾的职业特点
从经济角度看,古代商人并没有发挥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汉书》云:“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5]
古代的“商人”和现代的“企业家”不同,后者会直接参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运营过程,而古代的商人只是在流通领域以赚取差价的方式盈利,没有直接参与生产活动。在当时,发挥生产主导作用的是农业和手工业,尤其农业被称为“本业”,而商业是“末作”,商人在四民中的排序也就自然靠后了。
(一)农业夯实国本
《孔子家语·六本》中指出:“治政有理矣,而农为本。”在古代,“农业”和“农桑”是通用的概念。农桑是立国之本,供给了民生最基本的需求:粮食和衣服,只有衣食无忧,人类才能从事其他社会活动。因此,农业是改善民生、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吴志》中指出:“先王治国,无三年之储曰国非其国。”此处的“储”是“粮储”。国家粮食储备若不足,已处于隐患之中,如果再有水旱天灾、外敌入侵,则很容易土崩瓦解。虽然“重农”无可厚非,但为何要“抑商”呢?这就涉及劳动力资源的分配。
(二)商业抢占劳力
《崔寔政论》云:“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故农夫辍耒而雕镂,工女投杼而刺文。躬耕者少,末作者众。”[6]从个人盈利的角度考量,制作精巧器物的工匠和善于倒买倒卖的商人付出的劳动少但获利多,虽然对推动国家整体发展贡献甚微,却充实了个人收入,这就导致很多农民转向工商行业谋生。
在古代由于生产工具落后,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如果农业劳动力流失,会直接导致粮食、布帛减产,进而引发全社会的衣食供应不足。《汉书》云:“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民哉!”[7]若衣食难继就会成为“难民”,为了生存,有人卖妻鬻子,有人揭竿而起,社会秩序因此出现混乱。商业妨害了农业,动摇了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随之而危,人民随之而贫。《管子·治国》中指出:“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古人选择“重农抑商”,是因为劳动力资源就像一块大小固定的蛋糕,商业多则农业少,考量对国家贡献的大小,则自然会优先考虑农业。
(一)重商与“阴盛阳衰”
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模式是生产和消费平衡协调发展,无论是生产过剩的“阳盛阴衰”,还是消费过盛的“阴盛阳衰”,都会妨碍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上文说过,如果商业兴旺而农业衰退,就会造成社会总产品减少,进而导致物价上升、通货膨胀。
(二)重农非“阳盛阴衰”
在讨论“抑商”合理性的同时,也要考虑“重农”是否会导致生产过剩进而引发经济危机。纵观中国历史,虽然始终奉行重农的理念,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却不时有妨碍农业发展的徭役、战争发生,这种消耗直接降低了粮食过剩的几率。而且,农作物生长周期长,单位面积产量有限,即便年景大好举国丰收,多余的粮食也会马上被收入仓库成为国家的战略储备。加之朝廷为了调节供需使之平衡,会适时出台一些宏观调控政策如“常平仓”“平准法”等,使余粮有所归处。据史书记载,即便在“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太平盛世”,农产品虽有过剩积压甚至腐败不可食的情况,但也完全达不到经济危机的“标准线”。因此 “重农”绝不会导致“阳盛阴衰”式的过剩。
(三)商贾扰乱经济秩序
“重农”不会导致经济危机,但“重商”却极易引发经济秩序的混乱。首先,商人经常扮演投机倒把的角色。《汉书》记载,或是年景不好粮食歉收,或是年景大好而粮价下跌,此时,商人经常利用囤积居奇的方法谋取暴利,而农民只能任其宰割。《傅子》中记载,秦朝的重商政策导致“都有专市之贾,邑有倾世之商”[8]的局面。《六韬》中指出:“君无以三宝借人,以三宝借人,则君将失其威。大农,大工,大商,谓之三宝……三宝完则国安。”[9]而商人致富后,会向急需用钱的穷苦百姓放高利贷,加大了贫富差距,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商人群体如果不受限制恣意妄为,对国家和人民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中国古代把治国之权交予士人而非商人,就是看到了其“以利害义”“以私害公”行为的危害性。
(四)商贾缺失诚信操守
《傅子》中指出,商人是“众利之所充,而积伪之所生,不可不审察也”。[10]商人每天面对的是金钱利益的诱惑,心术一旦偏邪,则会走向巧诈虚伪之途。民间“无奸不商”的俗语,就是根据商人的职业特点总结出来的。古今中外,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诚信”。如果“奸商”横行,轻者是骗取钱财,重者是谋财害命。现今社会中出现的劣质产品、有毒食品,都是商人“见利忘义”的结果。
(五)商贾加剧政治腐败
商人不仅有可能直接控制国家经济命脉,还会间接通过结交官员而影响政治。《汉书》中描述了商人攀附权贵的情况:“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埶,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11]商人靠财富贿赂官员,官员则利用权力为商人提供便利,二者相互勾结“狼狈为奸”,造成政治的腐败和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一)商贾与奢靡主义
商业影响风俗,首先体现在商人群体的奢侈之风上。在中国古代,商人普遍读书较少,伦理道德观和自身修养意识都很淡薄。《汉书》中描述商人的生活作风是“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而有仟伯之得”。[12]他们既无劳动付出,又好为巧取豪夺。商人一旦发达,很容易放纵耳目口腹之欲,享受骄奢淫逸的生活,即便是白手起家的商人也不免于此。而那些不知创业维艰的商家子弟,则更容易骄奢放纵、为所欲为,甚至成为地方恶霸,为害一方,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重商与功利主义
商业对风俗的影响,还表现在会带动全社会的功利主义之风。秦朝曾奉行重商轻农的经济政策,最后导致了整个国家伦理道德的沦丧。《傅子》中记载:“秦乱四而废常职,竞逐末利而弃本业,苟合壹切之风起矣。于是士树奸于朝,贾穷伪于市。臣挟邪以罔其君,子怀利以诈其父。”[13]在秦朝重商政策的影响下,人人逐利而忘义,父子无亲,君臣相欺,官员腐败,商贾欺诈,整个社会风气败坏殆尽。中国自古讲求以伦理道德立国,五伦五常,是维系家国伦理道德规范的纲纪。伦理道德关系若为利益所取代,则如孟子所言:“上下交征利,其国危矣!”[14]
(一)“重商”与“殖民主义”
从秦朝世风混乱的史实可以看出,盲目重商并不能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因为财政制度的本质是伦理,[15]经济发展的路径必须与伦理道德的构建相辅相成。“重商”引起的功利主义破坏了伦理道德,也就必然会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商业只是构成国家经济体系的一个环节、一个领域,商业必须与其他行业相配合才能发展成为真正健康的经济形态。以为商业可以谋利而忽视生产,是舍本逐末的经济发展理念。如果强以重商的方式发展国家经济,则很可能导致如欧洲殖民主义一样的掠夺行为:产品、劳力靠掠夺而来,财富靠贱买贵卖的方式积累,是“血腥的资本积累”。《大学》云:“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16]无论是秦朝的重商政策,还是欧洲的殖民主义,都违背了中国传统文化“德本财末”的经济之道。
(二)“抑商”与“自利假设”
“重义轻利”是中国文化中毋庸置疑的价值观,可惜的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竟然把“自利假设”(自私自利)作为经济人的本质属性。[17]在西方经济学大行其道的今天,各行各业不约而同地都出现了“商人”(见利忘义之人),甚至在教育、医疗这些本应以公众福利为本质属性的行业,从业者也弃天职而逐私利,导致各种社会矛盾升级。不得不说,“金钱至上”的价值扭曲与西方经济学的错误假设、错误导向对社会乱象“贡献甚巨”。而西方经济学的这种“经济人假设”,却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见利忘义”的商人的定义。中国文化中的“丑角”,却走进了西方世界的“大雅之堂”,真是咄咄怪事。而反观世界经济交往中出现的不公平竞争、不对等贸易现象,究其根本原因,不也是“见利忘义”吗?
(三)“重商”与“重视经济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重视经济发展”与“重商”并以不是对等概念。尤其在中国,“重视经济发展”意味着以集生产、消费、流通、分配为一体的,科学、可持续的方式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但“重商”则是以流通为主要领域、以投机为主要形式的追逐利润的经济行为。简而言之,“重视经济发展”是谋求整体利益、全面发展的“义举”,而“重商”则是谋求局部个体利益的“渔利”。中国古代“重农抑商”经济理念的本质是重视脚踏实地的生产,排斥投机渔利的取巧行为。因此,从理念本质上认知“重农抑商”,则不会草率地断定我国古代的经济理念已经过时。因为无论社会经济发展将以何种形式呈现,健康的经济发展模式都要遵循“重义轻利”的价值理念。古今中外,“重义轻利”都应该成为发展经济永恒的价值追求。
(一)商贾的古代价值
既然四民中有商人的一席之地,就说明商业是国家经济运行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傅子》中认为,商贾“伸盈虚而获天地之利,通有无而壹四海之财。其人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18]虽然见利忘义之行确实为人所轻,但商人在促进财货流通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却是功不可没的。在合理经营的前提下,商贾带动财货的流通,持续调节着供需的平衡,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辅助。中国古代的“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等,就是以商旅为主体来促成不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典范,在中国历史中刻写了不朽的篇章。而在恶劣艰苦的自然条件下,商旅所付出的努力常常会超越农夫,这种吃苦耐劳、敢于探险的精神是值得尊敬的。
(二)商人的现代转型
随着中国历史的变迁,商人的职业性质、社会形象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从明清时期活跃的徽商、晋商,到现代驰骋于中国经济发展前沿的粤商、浙商,都是获得了良好口碑的商人群体。而观其所以然,则离不开他们从事生产、以德立身,成了秉持诚信、和气、低调、共赢、慈善经营理念的“儒商”。因此,对商人社会身份认同的变化,还是由于商人群体自身由“轻德”到“重德”的变化,由“见利忘义”向“见德思义”乃至“重义轻利”的转型。
(三)重义的文化基因
在现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壤、方式都呈现出多元化特点,但是“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仍然存于中国人的文化基因里,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人们会把财产丰富但缺乏修养的人称为“暴发户”,定位近似于古代之“商”。还有社会上的“仇富”心理,从根本上说,仇的是“为富不仁”,是对“有财无德”者的谴责。虽然“拜金主义”的暗流在近些年有汹涌澎湃之势,但是从社会公众道德舆论的呼吁、批判和文化心理层面的价值取舍方面观察,“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仍然占据着主流的地位。
(四)“抑商”的发扬光大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特点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特点,决定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必然遵循“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和“为民谋利”的民本精神。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角度观察,无论是从经济还是文化层面分析,传承几千年的“重义轻利”伦理思想和经济理念,仍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中国的发展壮大和中华民族的人格塑造。因此,在我国已经跃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今天,更应让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继承和发扬,实现其现代价值。
注释:
[1] 《群书治要》系贞观年间魏征、褚遂良等编纂的一部资政参考书。书中内容涵盖经、史、子,共计六十余部。《群书治要》深刻影响到唐太宗的治国理念,并直接促成了“贞观之治”。《群书治要》后失传于世,所幸为当时日本遣唐使保存于日本,并于清嘉庆年间重返中国。新中国成立后,此书再度出版,习仲勋先生为此书题字“古镜今鉴”。《群书治要》实集中反映了我国唐前的治国理念的经典文献。现已被中共中央党校列为学员阅读书目。
[2][5][6][7][8][9][10][11][12][13][14][18]魏征,褚遂良等:《群书治要》,北京:中国书店,2015,第233,349,733,1267,349,349,1267,906,1267页
[3][4][16] 阮元:《十三经注疏·卷八》,台北:艺文印书馆,2013,第37,201,987页
[15][17]钟永圣:《中国经典经济学》,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第191,334页。
责任编辑:丁金荣
F129;B241
:A
:167-6531(2015)24-0001-03
刘海天/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在读博士(北京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