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辉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辽宁 丹东 118008)
完善和发展我国大学学术权力的策略探析
庞辉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辽宁 丹东 118008)
随着我国对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应提高对学术权力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学术权力观;协调大学中学术权力与政治权力、行政权力的冲突;完善大学内部学术机构的职能,提高学术决策民主化水平;建立健全大学学术权力规制体系。
中国;大学;学术权力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大学的学术权力也应不断完善和发展。发展学术权力是我国大学当前改革中一项不容回避的事情。促进我国大学学术权力发展,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在思想认识上,树立正确的学术权力观是发展和完善大学学术权力的基础。它可以通过大学中提倡追求学术思想和弘扬学术精神,强化教授在大学学术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来实现。克服大学在学术建设和发展方面可能出现的决策失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在提倡追求学术理想和弘扬学术精神的前提下,重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是实现学术权力有效行使的关键。对于一所大学来讲,只有充分重视教职工的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校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大学学术权力的行使要把尊重教师的创造性劳动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学术权力观有助于提升大学的自主办学能力和民主管理水平。
在我国,大学中学术权力与政治权力、行政权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完善和发展我国大学的学术权力就势必要协调高校学术权力与政治权力、行政权力的冲突。
(一)政府要进一步确定大学的自主办学地位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术权力制度,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
“制度是影响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支配现代社会的根本而又优先的力量。正是制度的这种根本性和优先性,才能真正持久有效地限制权力在其运行中的随意性和自我膨胀的本性。”[3]因此,加强大学学术权力制度建设,形成学术权力的保障机制势在必行。完善、健全有关大学学术权力的学术组织、法律和法规。学术组织是学术权力得以发挥的前提,学术权力的合法性通过正式组织才能得以有效确定。鉴于我国实际国情,建立、健全了诸如专家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性组织势在必行。同时,健全有关大学学术权力的法律和法规,可以形成保障学术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让学术权力的行使更科学化和规范化。
目前,就应该逐步完善大学内部学术机构的职能,改变高校中各学术组织机构实际上是虚拟的格局,使学术人员成为有职有权的管理者,就要不断完善我国大学的各种学术性委员会的章程、议事程序和职权范围。通过完善大学学术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各种大学学术权力机构的作用。
(一)强化学术委员会职能
加强学术委员会对高校学科规划、教学指导等,可以通过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章程,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范围来实现。在完善学术委员组织章程时,应广泛听取大学教师、学生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把章程写明确、写具体,真正用在行使学术权力上。
(二)完善教授委员会的职能
教授在高校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英、美、德三国都十分重视发挥教授在高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00年,东北师范大学在我国高校中率先建立了教授委员会并制订了教授委员会章程。此后,国内的其他高校也纷纷效仿。目前,教授委员会多被界定基层学术组织,在高校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教授委员会在我国大学建立的时间短,有的职能还不完善。完善教授委员会的职能,发挥教授群体在高校管理中的权威性地位,使教授参与高校具体的管理与决策。
(三)健全校务委员会职能
手术很成功,癌细胞被切除了。郑全意浑身的细胞又全部投入工作状态。事实上,此前处在所谓“保守治疗”之中的他,就用“发自肺腑”的声音、用手写指令的办法,办理了北京市第一起食品涉刑案件—肉皮冻非法添加双氧水案。出院之后,他又带领团队成功查处了毒豆芽事件、馒头房非法添加案等一系列案件,努力扫除昌平父老餐桌上的种种“癌细胞”。
“大学突出的文化特性决定了大学管理是以学术事务为主的民主管理。大学内部的权力运行机制相应地也应以学术权力为主导,建立民主协商的学术基本准则与管理机制,使行政权力逐步服务于学术权力。”[4]通过健全校务委员会职能,赋予高校学者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健全专业委员会和学科委员会职能
如果高校不考虑学术事务的学科性和专业性就会造成学术权力的行使不当。明确专业委员会和学科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成员构成、议事程序、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内容,将有助于保障学术决策的科学性。
从词源上讲,规制就是规则制约的简称。权力具有扩张的特性,阿克顿勋爵认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制绝对的腐败。”强化学术权力并非要解除规制,而是应加强对大学学术权力的规制来确保学术权力的有效实施。
(一)树立良好的大学学术道德
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深受学者的个人修养、人品等因素的影响。发展大学的学术权力就必须要重视大学的学术道德建设。学术道德本质上属于一种内心信念。在大学的学术权力发展中,可以用道德保障学术权力的行使。在良好的学术道德是在大学发展中逐渐形成的。
(二)建立大学学术权力监督机制
在大力发展大学学术权力时,并不是一定的限制。盲目的扩大大学学术权力,会给有效行使。
1、校内监督
建立严密的学术权力监督体制,创造畅通的监督渠道,在高校中要积极鼓励教师、学生对学术权力行使情况进行监督,又要发挥其他教职工对学术权力行使的规约作用,多管齐下,行成有助于学术权力有效行使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术权力运行中的以权谋私的条件和机会。建立学术权力行使的校内监督机制,明确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首先,要实现“校务公开”,提高大学工作的透明度;其次,要提高大学的自身管理水平,在大学内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学术评价和人才竞争的机制,使学术权力得以合理的分配和使用。
2、社会监督
“大学的决策权力不但要在大学内部各个组群之间分配,而且要在校外更多的利益群体间进行分配。要充分吸收校外各界人士参与高校决策,实现大学管理民主化与治理的多元化。”[5]真正的学术权力的实现是在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不断巩固和成熟的。可不断激励大学中的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严格自律,提高学术权力行使效力,更好的防止和杜绝学术问题的发生,更好的形成有利于学术权力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宋伟.存在与本质:研究型大学中的学术权力[J].教育研究,2006,(03):60-65.
[2]袁贵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动高教改革和发展[N].人民日报,2000-2-23(1).
[3]赵春华.理念与制度:大学学术权力的法律规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7):550-554.
[4]姚叶,廖湘阳.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与整合-基于第三部门的视野[J].江苏高教,2006,(02):31-33.
[5]周光礼.重构高校治理结构: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J].中国高等教育,2005,(19):8-9.
G647
A
1671-5993(2015)04-0011-02
2015-11-15
庞辉(1978-),女,辽宁盘锦人,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