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博与网络舆情刍议

2015-03-19 10:34梁芷铭黄坤相
传媒 2015年14期
关键词:官本位政务舆情

文/梁芷铭 黄坤相 周 玫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中国政务微博报告统计,全国党政机构、公务人员微博覆盖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政务微博在网络平台上逐步形成一种独特的舆论环境,其即时性、亲民性、互动性、权威性、开放性等特点,在塑造政府形象、化解官民矛盾与隔阂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引导作用。政府通过微博平台开展舆情采集、信息发布、官民互动,公众的民主意识与参与程度也得到了提升。

一、政务微博在舆论引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务微博自2009年诞生以来,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娱乐化倾向、官本位意识和管理机制不建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务微博在引导舆论上的作用力。

1.娱乐化倾向消解政务微博的权威性。大众传媒正走上一条“娱乐至死”的道路。娱乐化在政务微博中集中体现为内容的伪平民化、“草根”化甚至是“无厘头”的表达方式。政务微博用网络流行语言传播信息,将私人消息发布到微博上与网民分享,披着亲民、“草根”的外衣与大众同乐,其本质是在贬低权威、调侃严肃和消解意义。

在新浪政务微博研究报告中,无论是党政机构微博还是公务人员微博,私人性、情境性的微博信息占50%以上。事实上,引来大量“粉丝”围观的热络议题恰恰是这些伪平民化、“草根”化的内容及方式,而这些话语并非哈贝马斯所提倡的,能带给公民民主意识觉醒的公共领域议题。“公共领域”之所以不同于“私人领域”,就在于它是一个社会公众自由、平等地讨论社会公共问题的场所。政务微博正是这样一个公共领域,其鼓励公众参政议政、表达政治诉求,是培养公民意识和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其又是一种实名认证的行政机关,是具有一定权力的政治实体,具有特定的权威性。政务微博的公共性和权威性特征决定了其不是众声喧哗的大众文化场域,其承载的是社会责任。而娱乐化却使政务微博形式上“亲民”的同时忽略了内容上的社会责任。此外,过分注重私人化的内容也容易导致公共性意见的缺乏,使其沦落为毫无严肃性与权威性的大众游乐场。

2.官本位意识与政务微博公信力的冲突。我国的政务微博虽然数量猛增,但除了少数明星政务微博外,大多数缺乏活力,究其根源,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当政务微博成为公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的时候,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实际起到的是裁判员的角色。在官本位主义的影响下,开通政务微博的目的和意义都发生了改变。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将政务微博作为一项政绩工程来做,以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命令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开通微博。如河北省对所辖的省、市、县三级团委组织及省、市两级的团委干部下达命令,要求相关单位与个人开通微博。原本是为民谋利、沟通官民的政务微博在这种硬性规定之下则变成了“僵尸账号”“空壳账号”。政务微博的真实涵义并非形式上的创新,而是通过这样一种新的形式迅速地传播政府信息、反馈民意,以解决社会问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政务微博大多还停留在形式层面,缺乏向政务实践延伸的思考和努力。

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监督,对政府行为的合法化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官本位思想主导之下的政务微博,不是沟通政府与民众、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而是权力在新媒体上的蔓延。信息发布不及时、甚至不发布,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等官本位做法都严重影响了政务微博的公信力。影响公众对政府信任的因素有诸多方面,其中政府的公信力是一个重要因素。研究表明,通过媒体而建立的信任可以影响公众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参与。事实上,信息公开与信任度之间是正相关的,政府提供真实的信息会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信任又促使公众反馈给政府更多的信息。但是在官本位意识下的政府职能部门,微博大多不是传递信息的工具,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形态,结果只会导致公众对权威的不信任,使得政务微博失去公信力,无法在舆论引导上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

政务微博管理机制不健全。作为新生事物,在实际运行和管理机制上存在许多缺陷。很多政务微博都是匆匆忙忙上线,开通后不闻不问,缺乏专业人员和管理机制对政务微博进行规范的管理,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回应机制、舆论引导机制等都尚未健全。没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管理职责模糊、各自为政、资源分散等问题的存在无法为政务微博的良好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大多数政府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微博管理人员,基本由现有工作人员兼职管理,且管理人员层次、结构不均衡,缺乏必要的媒介素养。一些兼职人员只是在空闲时间随便发个便民小贴士,没有时间长期维护政务微博,公众的呼声也往往得不到回应,不利于网络舆情的引导。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微博之间也存在着相互隔离、互不联系的状态,阻碍了信息的交流,无法实现信息共享,不利于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

二、对政务微博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信息化时代,政府面临的信息传播环境也发生了变化。本质上而言,微博只是信息化时代的一种传播技术。但是,微博技术与政府结合,就意味着政务微博将成为一个民众表达民主诉求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平台。因此,政务微博自诞生之日起就担负起政治功能,其正在重新定义中国社会的政治表达和公众参与渠道,推动着政府在认知和职能方面的转变,尤其是在网络舆情方向上的重新定位。如何做好政务微博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主要有以下三点。

1.提高官员的媒介素养和服务意识。作为一种新媒体,政务微博的作用力与政府官员的媒介素养正相关。从信息传递的过程来看,政府官员或相关组织机构扮演着传播者的角色,处于传播链的开始。就目前情况而言,除少数明星政务微博拥有较多的“粉丝”和关注外,大多政务微博无人问津。政府部门和相关官员大多依靠个人兴趣发布信息,各政务微博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官员的媒介素养是造成此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对信息环境的变化,政府部门应当组织学习活动,聘请专家学者及媒体从业人员对相关官员进行定期培训或知识讲座,使其掌握必要的传播学知识和运用新媒体的能力,提升政府官员及责任人的微博执政能力。通过政务微博,发挥“把关人”和“意见领袖”的作用,引导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应当考虑选择具备较高媒介素养、能适应现代化传媒环境的高素质人才。在干部的工作考评上,将媒介应用能力作为考核内容,全面提高官员媒介素养。

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借助微博等新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是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的创新。微博问政,打开了网络民意的阀门,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对政府官员而言,应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摒弃官本位意识,认识到政务微博官民互通、服务公众的重要意义,切实维护公民基本权利;摒弃官本位主义,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适应纷繁复杂的舆论情势;摒弃官本位意识不是把文告通知以政务微博的形式发布,简单地将传统治理模式移植到网络,而是将微博作为收集舆情信息的渠道,将公众视为政府机构的服务对象和公共事物的权利主体。政府应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的便捷性、互动性等特征,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与民沟通,及时发现政府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公众的需要推行便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提供积极健康的内容,合理引导网络舆情。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高度发达,信息传播速度快、储存量大,微博已经成为事件传播和舆情发酵的重要工具。中国正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共领域、社会安全事件频发,加之一些难以预测的灾难事故,其中任何一个细微的环节处理不慎都有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或矛盾,任何一件微小的事情都有可能通过微博传播引发关注。对此,任何组织和个人企图通过拉黑、封堵、甚至威胁恐吓来压制负面消息和控制舆论都是徒劳的,尤其是当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或者突发事件来临,公众对信息的渴望得不到满足,流言、谣言则会乘势四起,政府公信力则会明显下降。

政府在信息发布上应该准确及时,尤其在自然灾害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传播、应急与预警上,应第一时间抢占信息发布权,做到快速、深入、准确,并随着事态的发展高效及时地更新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的互动性特征,及时回馈公众的合理诉求,掌握舆论的主动权,避免流言、谣言的发生和扩散,密切关注“粉丝”的围观、评论等行为,引导舆情向积极有利的方向发展。在语言风格上,既要避免形式单调、内容空洞的官话、空话、套话,又要防止进入公私不分、大众娱乐的怪圈。因此,政府要对政务微博的性质、功能有明确的定位,除了发布一些倡导风气、宣传政绩的信息外,政府更应当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对大量信息进行甄别和筛选,发挥“把关人”的作用,根据公众的合理诉求,多发布一些公众喜闻乐见、涉及民生的内容。

3.建立健全政务微博的舆情监控与引导机制。政务微博要长远发展,必须有制度上的规范和保障。首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一是政府部门以政务微博为主,将微博与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优势整合、信息共享,建立政府主导、多媒体协同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在舆论导向上发挥最大效果。二是促进政府机构各部门之间、政务微博管理人员与政务人员间的沟通协作,促进政务微博的高效运行。三是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之间的政务微博加强横向联动,发挥更大的舆论导向功能。四是各级政府加强政务微博之间的纵向互动,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务微博舆情监管体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全面引导网络舆情。

其次,规范信息管理,明确责任。政府机构应当提供资金和制度支持,设立相关机构及专门人员管理政务微博的舆情监控和引导,包括发布、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分门别类地对政务微博的反馈信息进行管理,划分舆情的等级,及时跟踪舆情的发展变化。对常规政务工作问题的咨询事宜,可由微博工作人员进行解答、及时回复;对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问题,政务微博工作人员可通过链接、询问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明确后再通过政务微博给予回复;对敏感性问题或突发事件,则交由分管舆情工作的相关领导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社会批评性意见,应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解释和相应的安排。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规范对政务微博的监督管理,明确政务微博的负责人、政务信息发布者、舆情信息收集者之间的权责。

[1][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毛高杰.政务微博的“娱乐化”及其对策[J].新闻界,2012(7).

[3]张传辉,李志超.论微博政治参与及其引导[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统合版),2011(5).

猜你喜欢
官本位政务舆情
官本位思想不该在孩子的心田萌芽
消费舆情
政务
政务
政务
政务
舆情
舆情
扶贫项目成“伤民产业”根在官本位
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