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社会视域下的休闲与时间

2015-03-19 03:50王国富王丽娜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关键词:建构劳动主体

王国富,王丽娜,辽宁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消费社会视域下的休闲与时间

王国富,王丽娜,辽宁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休闲是人摆脱劳动时间限制的自由发展追求,但消费社会视域下的休闲仍然表现出明显的物化特征。休闲的自由时间并没有真正摆脱劳动时间的束缚,而是表现为劳动时间的产物或延续,表明休闲没有摆脱资本逻辑的掌控。真正的休闲不仅要摆脱资本逻辑的掌控,而且应当消除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单纯对立,努力实现主体自由时间与内在精神空间的关联与转换,确立自由时间在主体意识层面的积极的内容建构,促使休闲成为表征主体个性存在特征的现实领域。

消费社会; 休闲; 资本逻辑; 时间

一、休闲对自由时间的支配具有物化倾向

当代西方社会已经从生产型社会过渡到消费社会,生产逐渐退隐到幕后,消费成为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生活模式,现实生活中局限于生命需求的消费逐渐被人的全面的社会需求取代,休闲与发展成为时髦的社会需求,主体意识与商品物的敏感纠结关系成为理论关注的热点,反映了人的现实生存状态,成为表征人的主体意识逐渐确立的社会领域。

消费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决定人的生活状态的社会范式,为人的社会休闲活动提供现实条件。休闲是与生产活动相对的活动,它建构在生产劳动的基础之上,具体表现为人对自由时间的自主支配,休闲的本质是对自由的实现。自由时间是人的休闲和娱乐等全面生活的重要前提,“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必需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载重的牲畜。”[1]90从理论上讲,人具有自由支配自己时间的休闲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人类在漫长的社会历史中把绝大部分的时间都耗费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人的时间大部分表现为劳动时间。在人类历史的漫长进程中,休闲只表现为少数人的专利,社会不仅发生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而且产生劳动和享受休闲的分离,大多数人沦为劳动的工具,单纯承担着物质生产劳动功能,而少数人则承担着休闲功能,表明社会生产力处于不发达的社会阶段,生产和休闲处于直接对立之中。在进入工业社会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广大劳动阶级,使得他们的劳动时间逐渐缩短,可支配的自由时间不断增加。马克思指出,“社会的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非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工人超出维持他们本身的生存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而延长的劳动时间的产生。”[2]216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背景下,以劳动时间为基础探讨人的自由时间,“马克思的自由时间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可供个人随意支配的闲暇时间,是劳动者生活时间的一部分。”[3]20劳动时间的不断缩短和自由时间的不断增加,表明人们具有自由休闲发展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变成现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还有很多问题和矛盾需要面对。

休闲作为对自由时间的自主支配,本身应该摆脱生产的束缚,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休闲活动却仍然带有生产的物化特征。消费社会视域下,社会成员的现实生活与商品物发生密切的联系,国民的幸福意识也与商品物密不可分,导致国民创造幸福生活的休闲行为也开始带有物化的特征。“幸福概念的意识力量,并不是来自于每个个体为实现本人幸福的一种自然倾向。从社会历史观来看,这是由于幸福的神话将平等神话收藏并转化到现代社会之中了。自工业革命和19世纪革命以来,所有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毒性转移到了幸福上。幸福首先有了这种意识意义和意识功能,于是在内容上引起了严重后果:幸福要成为平等的神话媒介,那它就得是可测之物,必须是物、符号、‘舒适’能够测得出来的福利。”[4]23追求社会财富的目标导致国民社会生活具有单向度的特征,导致人的社会需求变成物质财富视域中的需求,人们对物质财富的拥有和享受的感觉代替人的全面的社会需求,动物的本能需要主导人的全面需要,“一切肉体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5]86国民的社会生活笼罩在商品物的阴影下,无法摆脱商品物的无形之手的操控。“商品关系变为一种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物,这不会停止在满足需要的各种对象向商品的转化上。它在人的整个意识上留下它的印记:他的特性和能力不再同人的有机统一相联系,而是表现为人‘占有’和‘出卖’的一些‘物’,像外部世界的各种不同对象一样。”[6]169-179消费社会中的休闲活动对自由时间的支配带有典型的物化特征,这种物化特征在中国社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同时受到以工业化为代表的生产型社会和后工业化时代的消费型社会的双重影响,导致中国社会的休闲活动带有典型的地域性特征。

中国社会休闲的物化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休闲行为的目的不是通过对自由时间的支配来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类本质。休闲行为的目标指向物的消费,表明人在物的消费中仍然缺少真正的自由选择权利,休闲活动表现为被诱导的被动行为,背离了休闲实现主体自由的初衷。每年“十一黄金周”都会有大量国民出境旅游,其中到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旅游目的并不单纯是欣赏自然或人文社会景观,而是借旅游的机会到境外购物,购物的需求甚至超出旅游观光的需求。这些消费者一到国外就迫不及待地冲进免税商店,购买喜欢的各种商品和奢侈品。这些游客的商品购买计划在国内就已经计划好了,不需要太多的挑选,导致国外商家把中国消费者嘲笑为钱多人傻的暴发户,这表明一部分中国人的旅游休闲变成是为了购物而旅游,其主要精力集中在购物方面,失去了休闲的特征。

其次,休闲是被操控的休闲,从消费行为到消费心理都从属于社会经济领域的商品交换活动。中国社会国民的休闲不是个人的自主选择,而是被操控的被动选择,包括个人对其他人的一种从众心理的作怪,导致休闲成为一窝蜂式的休闲。当休闲集中在特定的时间,这就意味着休闲是被操控的休闲,不是个人的主体自由选择,而是社会的总体调控。这种休闲不考虑休闲的对象,因为对象面向全体国民;同时也不考虑休闲对时间、地点、对象等特殊需求,把大部分人的休闲时间集中在所谓的“黄金周”,导致休闲的“黄金周”变成商家和旅游景点的“黄金周”,促使特定时间内的商场和旅游景点成为追逐高额利润的商业主体,休闲的民众成为待宰的羔羊。

消费社会视域下的人的休闲和消费变成与商品物直接相关的社会活动,其实质是人对自由时间的支配并没有真正摆脱社会生产和商品销售活动的最终影响,人的消费和休闲变成被社会操控的消费和休闲,人们忙于对商品的占有和消费,没有时间关注自身的主体自由,尤其是无法关注人的意识自由,没有时间甚至没有机会思考主体意识领域内的精神世界的内在需求,失去建构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权利,导致精神世界的贫乏与空虚,引发人的单向度的存在状态。

二、休闲时间表现为资本操控的劳动时间的消费

休闲活动是人对自由时间的支配,体现人生而自由的发展诉求。在时间面前人人平等,这种自然物理时间观念促进人在休闲活动中的平等诉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休闲就是人对生产劳动时间的抗议,“休闲并非就意味着一种享受自由时间、满足和功能性休息的功能。它的定义就是对非生产性时间的一种消费。”[4]125

休闲作为自由的活动体现人超出生命需要的社会需求,这种自由发展个性自我的休闲活动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离不开金钱代表的物质财富,因而带有物化的特征,仍然会受到资本逻辑的消极束缚。当代中国社会,休闲直接与商品物的消费相关,人的休闲意识受到商品交换关系的影响。商品关系对人的休闲意识的物化影响导致自由休闲活动变成商品消费活动,使得休闲这种自由的个性活动变成社会性的消费活动,屈从于社会消费文化的总体控制。马尔库塞指出,发达工业社会中的人们内心的自由的批判向度正在受到生产和技术的侵蚀,人的内心的批判向度“这一私人空间已被技术现实所侵占和削弱。大量生产和大量分配占据个人的全部身心,工业心理学已不再局限于工厂的范围。在几乎机械式的反应中,潜化的各种不同过程都好像僵化了。结果,不是调整而是模仿,即个人同他的社会、进而同整个社会所达到的直接的一致化。”[7]11技术成为一种社会操控手段,科学承担着意识形态功能,对社会成员的生活和思想进行技术操控,消除社会成员的个性化倾向,实现个人与社会的一致。“在此过程中,反对现状的思想能够深植于其中的‘内心’向度被削弱了。这种内心向度本是否定性思考的力量也即理性的批判力量的家园,它的丧失是发达工业社会压制和调和对立面的物质过程在思想意识上的反应。”[7]11在这个意义上说,发达工业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和休闲都受到社会的技术引导,个人的真实需要和社会诱导的虚假需要混杂在一起,人们盲从于对商品的消费需求,导致生活和休闲活动都是无批判地单向度地接受社会诱导,将自己的大部分时间投放于生产劳动中,努力获得最大数量的工资收入,满足自身在社会诱导下的不断膨胀的生活需求。

当代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在生产活动中获取最大利益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为此,我们现在关注的重点仍然停留在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从而导致劳动时间不断压缩自由休闲时间。中国社会中的白领阶层人数众多,成为休闲的主力。判断白领是否能够成为中产阶级的标准至少包括两个要素:一定数量的资本收入和可自由支配的休闲时间。现在中国社会中许多人的工资收入很高,但他们没有自由时间,他们的高收入伴随着时间和精力的高投入。社会中还有一些人工资不高,但有比较多的自由时间。既有自由时间又有高收入的人在社会成员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社会的休闲问题是一个任重道远的问题,我们从未摆脱资本逻辑的掌控,我们在工作中为高收入奔波忙碌,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财富去享受生活,我们自己的自由时间仍然处于劳动时间的范畴之内,导致我们现在最主要的目标是在创造幸福生活的条件,却没有时间做好享受幸福生活的心理准备。因此,关于休闲人们可以说,“每当我们‘有’时间,它便已不再自由。况且这种矛盾并非只是文字游戏,而确实很深刻。这便是消费的悲剧性悖论。”[4]120

中国社会国民的休闲状况验证了法国思想家鲍德里亚的一个著名判断,即“休闲的悲剧或消磨时光之不可能”。休闲的特定内涵指向人的自由时间,只有拥有自由时间,人才有休闲的可能。休闲是与劳动相对的,但这种休闲并没有摆脱劳动的范畴,而是变成劳动的结果和延续。鲍德里亚指出,“‘自由’时间实际上是‘赚到的’时间、是可赢利的资本、是潜在的生产力,因而需要将其买回来以资利用。如果谁对此感到惊奇或气愤的话,那么他肯定还停留在那种对理想化中性且可供任何人利用的‘自然’时间的天真假设之中。投一枚一法郎的硬币到自动电唱机中就能‘买到’两分钟的清静,这种念头毫不荒诞,这也反映了同一个真相。”[4]121当时间变成商品,变成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享受的商品时,人的休闲就已经变成被操控的休闲。“在我们的生产和生产力系统中,人们只能赚取自己的时间:这种命定的必然沉重地压在了劳动之上,也压在了休闲之上。人们只能‘利用’自己的时间,尽管也许只是一种空洞得惊人的使用。假期的自由时间依然是度假者的私人财产,是他通过一年的汗水赚取并拥有的一件物品、一件财富,他就像享受其他物品一样享受它——他不会放弃它,或把它给予、贡献,而要将它用于一种完全的无拘无束、用于意味着真正自由的时间之缺席。他被紧紧地束缚于‘他的’时间之上,就像普罗米修斯被束缚在他的岩石之上那样被束缚于作为生产力的时间的普罗米修斯神话之中。”[4]122-123为了能够拥有时间和资本,你必须拼命地劳动,这样才能有劳动之外的休闲时间,同时拥有休闲所必需的资本,这两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当我们面对着这两个条件的时候,你还有勇气说自己的休闲是自由的吗?

休闲离不开资本所代表的物质条件,是对非生产时间的自由支配;休闲不能停留在资本逻辑的掌控范围之内,如何减少劳动时间,增加自由时间成为休闲的首要任务。但是拥有休闲的资本和自由劳动时间这两个梦寐以求的必要条件之后,人们的休闲还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积极的建设性特征,这就是休闲必须面对的主体休闲意识建构问题,这种主体意识层面的建设性直接决定人的休闲质量,表征人的个性的生存状态。

三、基于自由时间基础上的主体休闲意识建构

1.休闲是对人的非生产性的自由时间的支配

真正的休闲活动建立在劳动时间不断减少和自由时间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建设属于主体个人的休闲活动,确认主体自由自觉的类本质,保证人的主体意志自由拥有越来越多的自由选择空间。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的社会生活需要物质生活资料,追求物而为物的存在具有源于自然本性的合理性根据,这是自然界从物种层面对人的限制,不能粗暴地否定人的本能的生命需要。但是在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人在面对各种商品物的过程中就具有了选择的可能,这种选择的不同表明休闲主体性的不同水平。无论社会中的商品表现为丰盛还是匮乏,对物的主动拒绝恰好表明休闲主体的意志自由,表明主体的自由自主超出动物本能的单纯限制。康德哲学指出,人的意志自由表现在人对经验幸福享受的主动拒绝上,只有摆脱经验幸福因素对主体道德选择的干扰,才能建立主体的意志自由。康德的意志自由理论可能受到研究者的诸多非难,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意志自由理论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理论借鉴。现代社会中的人并不会对商品物的消费采取简单拒绝的态度,人们都会首先保证自身衣食住行的生存需要,然后才考虑休闲等发展需要,因而人的休闲等全面发展需要具有诸多选择的可能。如何能够在诸多选择中选择最符合主体自身条件的需要,这是主体意志自由的客观表现。现实社会中人的主体自由并不要求像康德哲学那样对经验幸福采取直接否定的态度,而是对各种经验幸福进行理性的判断取舍,努力实现在对经验幸福的理性取舍中保持主体的意志自由,避免主体的自由意识在物的消费中被物化。马尔库塞指出,当代发达工业社会中人的需要已经被社会操控,人们分不清自己的需要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真实需要,社会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把各种超出人的需求的各种虚假需要强加于人,因而如何区分主体的真实需要和社会强加给人的虚假需要,就成为发达工业社会保持人的主体自由和批判反思向度的重要条件之一。在现实的休闲生活中,休闲主体能否从自己的自由意志出发,客观判断自己的休闲需求及其与主客观条件的内在契合关系,做出符合自身条件和体现主体个性特征的休闲选择,这是当代社会休闲理论研究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2.基于意志自由基础上的自由时间有助于摆脱资本逻辑的掌控

我们通常理解的时间是牛顿物理学意义上的时间,这种时间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均匀流逝的特征,具有一维性和不可回复性。人们的这种物理时间观念在政治经济学的资本逻辑中得到强化,每个人都拥有时间这种自然财富,你可以把自己的时间财富转让给别人,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雇佣劳动就是劳动者自由时间的商业转让结果,由此会获得一定的工资回报。雇佣劳动之外的时间才可能是劳动者的自由时间。自由时间受到劳动时间的限制,表现为劳动时间的对立面。在现代社会中,休闲的首要功能就是对劳动时间的消极束缚的排除,休闲的功能就是表现为人对劳动束缚的摆脱,正如鲍德里亚所言,“没有人需要休闲,但是大家都被要求证明他们不受生产性劳动的支配。”[4]125休闲是对非生产的自由时间的支配,这种自由时间不应该表现为单纯地摆脱劳动时间的束缚,而应当具有积极的建设性内容。如何理解自由时间将构成表现人的个性存在特征的休闲活动的重要切入点。鲍德里亚认为,“‘自由’时间的深刻要求就在于:为时间恢复其使用价值,将其解放成空闲范畴,并用个体的自由将其填满。然而,在我们的体系中,时间只有作为物品,作为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用于‘投资’的由年、时、日、周构成的计时资本才能得到‘解放’。因此,事实上它已经不再‘自由’,既然它的计时要受到总体性抽象即生产系统的抽象的支配。”[4]120当代社会休闲必须面对的社会课题就是要确立对自由时间的全新理解,摆脱劳动时间的资本逻辑控制,把自由时间理解为主体自由建构的时间,不要总是把自由时间置于劳动时间的阴影之下。摆脱劳动时间的束缚,为人的自由提供必要的条件,但并不等于自由的充分实现,执著于与劳动时间的简单对立中的自由时间是有限意义的受局限的自由时间,它忽视自由时间自身的积极的建设性的内容。

自由时间的积极的建设性内容表现为主体的自我建构,由于“这种时间在经济上是非生产性的,但却是一种价值生产时间——区分的价值、身份地位的价值、名誉的价值。”[4]125每个主体在休闲活动中所要实现的目的具有主体自身鲜明的个性,它具有不同于物质劳动生产的非物质特征,但并不代表它没有什么积极结果。事实上,作为消费自由时间的休闲活动产生社会意义上的区分价值,区分出不同主体的休闲活动所代表的社会价值意义,表明休闲主体独特的休闲取向和价值追求,在社会领域区分出休闲群体和阶层的不同。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处于同一性和差异性的辩证关系中,人为了成为人就必须保持人所共有的人的本性,但现实的个人又不会满足于与他人的简单雷同,总是要突出表现自己独一无二的存在个性,基于对自由时间进行消费的休闲活动承担这个标新立异的使命。对不同休闲活动的选择,表明人的存在状态的不同和价值观等精神层面的显著差异,承载着人的个性诉求。

3.内在时间和内在空间的转换促进自我意识的内在建构

休闲活动的消费主体利用自身拥有的自由时间,努力建构充满个性特征的休闲活动,通过富有个性的休闲内容体现休闲主体的鲜明个性存在特征。对于如何展开建构自由时间的建设性内容来说,实现主体内在时间向内在空间的转换,探讨主体自我意识世界的积极建构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研究视域。时间并不是纯粹的客观存在,它既在我的意识之外,同时又与我的意识活动直接相关。鲍德里亚认为,“原始社会中没有时间。想要了解那里的人们‘有’没有时间,是没有意义的。在那里,事件只是重复式的集体活动(劳动、庆祝的仪式)的节奏。要把它投射到已然预见且调制好的未来中去就不能脱离这些活动。它不是个体的,庆祝活动中积累起来的就是交换的节奏本身。没有名称可以称呼它,它和交换的词汇混淆在一起,和人及自然的循环混淆在一起。因此它是‘被联系’的,而不是被约束,而这种‘联系’并不与任何‘自由’相对立。”[4]121我们的社会生活总是与时间相关,我们是通过活动来理解时间,时间表现为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时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表明时间并不是均匀流逝的,它随着运动速度的变化而变化,达到光速运动的物体上的时间可能会变慢,破解了时间匀速流逝的平等神话。从客观外在的层面和主体内在层面来理解时间,有助于理解人的主体意识层面的空间建构,探讨自由时间的建设性的丰富内涵。外在物理世界的时间与空间是相互关联的,主体内在世界的时间和空间也是能够相互关联和转换的。主体的自由时间能够为拓展主体的内在精神空间提供可能,实现内在自由时间向内在空间的转化,同时主体的内在空间也能够拓展主体的内在自由时间,精神世界的宽度和广度有助于吸取外在世界的各种精神创造和科学发明,它能够通过相对地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方式增加自由时间。马尔库塞指出,人的意识具有潜化的功能,这种潜化的功能有助于为主体摆脱外在的束缚,提供个人的私人的精神空间。“潜化使人联想到自我把‘外部的’移置为‘内部的’那一套相对自动的过程。因此,潜化意味着存在一种区别于甚至敌对于外部要求的内心向度,即能把公众舆论和行为撇在一边的个人意识和无意识。‘内心自由’的观念在这里有它的现实性,它指的是人们可以借以变成和保存‘他自己’的私人空间。”[7]10-11马尔库塞对人的潜化意识功能的探讨,为探讨人的自由时间和空间的关联提供了理论资源;自由时间对劳动时间束缚的摆脱,为人的内在的自由空间的建构提供可能。人的精神世界的内在空间建构的宽度和广度表明人的精神世界的总体水平。如何通过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积极区分,实现自由时间的积极的自由建构,摆脱劳动时间的阴影,消解资本逻辑的社会操控,是现代社会休闲研究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在消费社会视域下关注休闲与时间的内在关联,探讨如何走出消费社会资本逻辑为社会消费设计的消费陷阱的温柔乡,消解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单纯对立,将促使休闲活动通过自由时间消费实现积极的主体自我建构,塑造社会休闲的个性化发展趋势,使得休闲成为社会成员塑造个性化存在状态的现实领域。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3]吴兰丽:《劳动、时间与自由——马克思的社会时间的理论逻辑》,载《哲学动态》2013年第10期。

[4]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7]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

责任编辑 吴兰丽

Leisure and Time in View of the Consumer Society

WANG Guo-fu, WANG Li-na

(CollegeofphilosophyandpublicAdministration,LiaoningUniversity,Shenyang110036,China)

Leisure shows that people’s pursuit of free development from getting rid of labor time limit, but the leisure and time in view of the consumer society is still notably characterized by materialization. Free time didn’t really get rid of the stranglehold of labor time, but the product or duration of it, which indicates that leisure is not getting rid of the control of capital logic .The real leisure should not only get rid of the capital logic control, but should eliminate the simple opposition between labor time and free time, try to realize the association and conversion between the subject’s free time and intrinsic spiritual space, establish the active content construction of subject consciousness side, and promote leisure the reality field which express the characteristic of subject’s personality.

consumer society; leisure; capital logic; time

王国富,哲学博士,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消费社会理论;王丽娜,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鲍德里亚消费社会理论建设性维度研究”(13CZX001 )

2014-08-10

C913.3

A

1671-7023(2015)01-0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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