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平 易新奇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 410007)
翻译过程中文本理解的解释学阐释*
郑立平 易新奇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 410007)
解释学是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古老技艺,对于翻译过程中文本理解的阐释具有指导意义。作为解释学的第三次飞跃,哲学解释学明确前见、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在理解中的重要作用,使得理解的过程更为清晰化。本文从解释学出发,重点论述其对翻译过程中文本理解的阐释作用,以期揭示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文本理解过程和机制,提高翻译效率,改善翻译效果。
解释学;翻译过程;文本理解;译者
解释学(hermeneutics)又称阐释学、释义学和诠释学,是一门古老的技艺和学问,具有悠久历史。该词的词根源于希腊神话中信使赫尔墨斯(Hermes)的名字。 他不仅有双足,而且足上有双翼,行进速度极快。他的任务是往来于奥林匹亚山的诸神与人世间的众人之间,将诸神的讯息和指令迅速传达给人们。由于神与人之间的语言互不相同,赫尔墨斯的另一个任务就是要将神的旨意翻译成人间的语言再传达给人们。可见,这种工作类似于现代的翻译活动,赫尔墨斯正类似于现代的译者。这样,他的工作就具有两重性:首先,他要理解诸神的旨意和命令,将其从人类陌生的语言翻译成熟悉的语言;其次,他还要解释诸神的命令,将其中包含的意义阐释出来,以便凡人所知晓、接受进而服从(洪汉鼎 2010:432)。因此,解释学一词的基本含义“就是通过理解和解释把一种意义关系从一个陌生的世界转换到我们所熟悉的世界”(洪汉鼎 2010:432)。本文认为,翻译过程也是如此,“不是简单的两种语言之间的解码过程,而是理解思想与重新表达思想的动态过程”(李明清 2009:12)。本文从解释学出发,重点论述其对翻译过程中文本理解的阐释作用,以期揭示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文本理解过程和机制,提高翻译效率,改善翻译效果。
在古希腊时期,解释学是一门人文科学的辅助学科,如逻辑学、语法学和修辞学等一样,目的是为卓越文本提供一种理解和解释的工具。直到1654年,丹恩豪尔(J.K.Dannhauer)出版《圣经解释学或圣书文献解释方法》,使得解释学开始作为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方法流行于世。但遗憾的是,它仍然未取得理论形式。“到了19世纪,由于阿斯特和施莱尔马赫等人的努力,它才成为一门理论或科学,最后由于狄尔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努力,在20世纪从一门方法诠释学提升为一门哲学。”(洪汉鼎 2010:431)
2.1 解释学的3个阶段
学界通常认为,解释学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古典解释学、现代解释学和哲学解释学。
古典解释学的核心是神学解释学,主要涉及《圣经》的翻译和理解。作为译者,解释者必须解释《圣经》中出现的歧义和模糊难懂的词语。因此,古典解释学主要是将隐晦的神意转换为普通人可理解的语言的技术,其主要服务于宗教传播,促进《圣经》及其教义的宣传。随着宗教经典的不断世俗化,解释学从单一的《圣经》解释发展为对经典文学作品的阐释。在传统的至高无上、不容置疑的宗教经典解释中,解释学是一种独断性的方法。在引入文学研究后,它开始逐渐成为一种追求客观性,力图摆脱主观意愿的研究方法。施莱尔马赫(F.Schleiermacher)和狄尔泰(W.Dilthey)都深受这种方法论意识的影响,不断推动解释学的发展,使得解释学逐渐成为一门关于解释方法的学科。
现代解释学始于19世纪末,代表人物是狄尔泰。“他以解释学为精神科学奠定认识论基础的尝试,使解释学成为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但是在海德格尔对此在进行生存论分析的基础本体论里,解释学的对象不再是文本或人的其他精神客观化物,而是人的此在本身,理解不再是对文本的外在解释,而是对人的存在方式的揭示。”(洪汉鼎 2010:458-459) 狄尔泰提出“历史理性批判”的解释学,关心处于具体历史情境中的解释学如何对其它历史性的表现作出客观理解。解释学不再被认为是对作者心理意向的探究,而是对文本展示出的存在世界的阐释。
哲学解释学以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是解释学的根本性变革。他们使哲学解释学发生本体论的改变,因此被称为哲学解释学。“与以往的实践哲学不同,这种作为理论和实践双重任务的诠释学在于重新恢复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概念。”(洪汉鼎 2010:459) 尤其是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其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开放理解和解释的内涵,扩张文本和本文的外延,实现其哲学解释学在思想文化理论战线对传统解释学的积极突破(许钧 穆雷 2009:89)。
2.2 哲学解释学的3大原则
“解释学发展史上的第三次飞跃,是伽达默尔通过其所创立的哲学解释学完成的。”(谢地坤 2005:690) 在这次飞跃中,哲学解释学明确理解和解释中的前见、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共3个重要维度,使得理解的过程更为清晰化。
前见是理解的先决条件,受历史、文化和传统影响。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指出,前见原本指法律上正式判决前的初判结果或临时判决,尽管可以被更改或撤销,但是在最后正式法律判决确定前,前见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与合法性。“前见概念自启蒙运动以来,一直是作为否定性的概念而具有消极的意义。”(洪汉鼎 2010:513) 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内,解释学家都强调要摆脱前见的影响,尽量避免前见在解释学工作里出现。与这种传统的观点相反,伽达默尔认为,以往解释学家对前见的这种看法本身就是一种前见。“解释者不可能事先就把那些使理解得以可能的生产性的前见与那些阻碍理解并导致误解的前见区分开来。”(伽达默尔 2007:287) 那么区分的标准是什么呢?伽达默尔认为是时间距离(Zeitenabstand)。它可以说明为什么解释者不可能完全复制作者的作品,并能描述二者之间不可消除的差异,而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正是历史距离。
当解释者努力克服历史距离,尽可能进入到交往中,从而解决文本视域和读者视域之间的对峙,这就是视域融合(伽达默尔 2007:423-424)。伽达默尔认为,视域融合揭示出理解过程的本质,是理解效果历史(historical effects)的关键,也是连接前见和效果历史的桥梁。“所谓视域融合就是本文世界与读者世界在沟通、对话、交流过程中展开的各自视野间的融合,可以被理解为两个无限延伸的视野相交和相互映射过程。”(鲁苓 2009:28) 其中,一个是作者创作的本文世界,另一个是读者的解读视野。也就是说,文本的意义世界不再是作者的本文世界,也不是读者任意阐释的虚无世界,而是产生于前面两个世界的交融中,是两种视野沟通、对话和融合后生成的当下意义。
伽达默尔有关效果历史的思想主要有3个含义。“其一,被理解的历史对象与理解者相互作用,产生浑然一体的融合物;其二,理解者当下的开放向度是理解的前提之一,理解者正是从这样一个维度实现与历史对象的融合,从而生成当下意义;其三,理解是历史流变中发生在当下且对未来具有开放性的事件,正是文本的历史性与当下的理解之间的张力才使文本的意义不断再生。”(鲁苓 2009:28) 由此可见,与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不同,伽达默尔关注理解者如何在兼顾自身历史性的同时又不丧失其现实性的基础。
理解是翻译的前提,而理解问题从根本上还是意义的问题。“成功的翻译背后是对篇章的释意,是语言外知识的参与。”(Lederer 1994:9) “意义包括内容和情感,意义不能脱离主题。语言知识同阅读和先前获得的知识结合后产生意义。理解篇章不是理解独立的陈述句。”(许钧 袁筱一 1998:195) 勒代雷指出,“翻译行为旨在‘理解篇章’,然后用另一种语言,‘重新表达篇章’……篇章从根本上说是书面语言同语言外知识的融合。篇章既是翻译的对象,也是翻译存在的理由”(Lederer 1994:13)。
“翻译是一种交际行为,而不是交际结果。翻译活动不应该被视为简单的两种语言之间的解码过程,而是思想的理解与再阐释的动态过程。”(李建中 2014:105) 在这一过程中,原文和译文分别是两个端点,而译者就是连接二者的重要媒介。
3.1 理解的起点:原文
原文是译者理解的对象,也是理解活动的起点。在伽达默尔看来,“一切理解都必然包含某种偏见”,这是一种“前理解结构”(伽达默尔 2004:371)。“我们存在的历史性包含着从词义上所说的偏见,为我们整个经验的能力构成了最初的方向性,偏见就是我们对世界开放的倾向性。”(洪汉鼎 2001:261) 对于译者而言,原文在翻译活动中扮演前见的角色。他是译者理解的对象,是作者创作的存在世界,其中包含着作者的理解以及对世界的阐释。这些对于译者来说就是一种前理解结构,它影响甚至决定着译者的理解。理解本身被认为是一种置身于翻译事件中的行动,在这行动中原文视域和译文视域不断地进行中介,是视域融合的过程。这个过程始于原文,终于译文,通过译者实现和完成。
3.2 理解的主体:译者
塞莱斯科维奇曾经说过:“译者和译员是画家,而不是摄影师,绘画是借助画家的看法从要表现的现实中提炼与现实一致的意义和信息”(Séleskovitch 1968:9)。“翻译是一个从理解到表达的动态过程,而这个过程的主宰就是译者。”(柳晓辉 2010:125) 事实上,学界有关译者的主体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刘宓庆曾经指出,翻译的主体是译者和翻译理论研究者。主体具有3个主要特征:“(1)主导性,它是人的内在规定性,是人作为主体的一种自我意识,处处伴随着一种自我权威感;(2)主观性,主体常常在实现自己主体性的同时,伴随着一种主体以自我意志为轴心的心理倾向;(3)主观能动性,指在一种精神或者观念支配下的创造性行为,常常是主体价值的源泉”(刘宓庆 2001:52-53)。
3.21 理解的基础:前见
理解是翻译的开始,是译者进入原文视域的过程。施莱尔马赫认为,“文本的意义就是作者的意向或思想,而理解和解释就是重新表述或重构作者的意向或思想”(洪汉鼎 2010:471)。“作者并不是自己作品的理想解释者,作者并不比解释者具有更大的权威性,解释者的时空差距可能是更真实接近作者精神状态的条件。”(Gadamer 1976:142) 可见,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正视前见对于理解的基础性地位。它体现在原文中,是译者理解的基础。我们认为,前见是一种预先存在的主观意志,不应被标上倾向性。也就是说,前见虽然带有主观性,但终究是通过客观存在的语言符号外显出来。译者或是读者无权评论原文中前见的正误,因此,前见不应是偏见。
3.22 理解的过程:视域融合
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个人视域与原文文本视域的融合。任何个人在观照文本时都有各自的角度、方式和语境,任何文本产生时也都有特定的视野。理解就是将二者融合在一起,使其超越自身而形成一个共同的新视域。在翻译过程中,目的语与源语之间的视域差决定着译者的理解度。译者虽然在翻译的过程中具有主观性、能动性和主导性,但是要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随意任性地创造,而是在原文的基础上创作译文。这也是译者被称为“带着镣铐的舞者”的原因。同时,这也是对译者能力的最大考验。
3.23 理解的结果:效果历史
伽达默尔指出,“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伽达默尔 2004:384-385)。我们认为,在翻译活动中,理解的过程就是视域融合的过程,理解的结果就是效果历史的产生。“当我们力图从对我们的诠释学处境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历史距离出发去理解某个历史现象时,我们总是已经受到效果历史的种种影响。”(Gadamer 1976:201) 翻译是理解与解释的过程,理解是解释的基础。培养译者的效果历史意识可以有助其更好地理解原文,充分使译者与作者的视域相融合,形成新的效果历史。
3.3 理解的完成:译文
译文是译者理解原文的产物,是译者与作者的视域融合,“是目的指导下言语行为的选择结果”(谢群 2014:58)。译文的产生意味着理解的完成,是译者理解并解释原文的结果。作为理解过程的终点,译文是译者根据理解对目的语话语资源进行选择的结果,是前见、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3个原则共同作用的结果。译文不可能是绝对的存在,而是文本意义与理解者不断互动协商的结果,具有过程性。伽达默尔认为,一个文本必须要能够被历史理解,否则就不能被任何理解方式所接受和认可。译文是以前见为基础,是通过译者与作者的视域融合而形成的效果历史。正视原文与译文之间的视域差和历史差,可以帮助译者选择翻译策略,并赋予译者在译文中融入自身理解的权利。
近年来,国内也有一些学者意识到解释学对理解问题的启示性,从解释学的角度探讨翻译问题(涂纪亮 2008),为翻译研究开辟出新的研究路径。但是,现有研究缺乏从解释学角度对翻译活动中理解过程的具体分析。本文通过以上分析,认为解释学给翻译研究带来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1)学界应当正视前见对于翻译活动的影响作用,不应将其视为负面因素。前见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原文的组成部分,自然也会对译者和译文产生影响。学者们应该正确对待这种存在,不应将其视为应该被消除的部分。(2)译者和原文的视域融合具有程度性,完全的“信”不存在。译者和作者生活的时代大多具有时间差,更重要的是每个人生活的经历与背景都不可能被完全复制。因此,原文产生时就自然带有历史性,再高明的译者都不可能实现完全“信”的翻译。但是,译者有可能通过与作者的视域融合而对原文进行创新,通过将自身置入理解和解释中而在译文中实现“重写”,进而使译文比原文更好。(3)效果历史意识可以带动译者的多元化创新,在允许多种译文存在的同时,又不失历史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平衡。解释学将“理解视为人类本身的根本存在方式”,认为理解本身显示历史的实在性(鲁苓 2009:28)。因此,不同时期对同一文本的译文自然不同,这在解释学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多样化译文的并存体现出不同时期译者对历史性和现实性的把握,也是翻译活动能够不断推陈出新的不竭动力。
“简单地说,翻译就是指称关系在源语言与目的语之间的转移,其成功与否取决于译者翻译策略的选择与运用。”(柳晓辉 2010:124) 从解释学的角度看来,翻译是以前见为基础的理解和解释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译者对原文以及自身的历史性和现实性进行权衡,最终通过视域融合而形成带有历史标记的译文。从解释学出发对翻译过程中文本理解的阐释可以揭示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文本理解过程和机制,以期为其他学者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
洪汉鼎.理解与解释[M].北京:东方出版社, 2001.
洪汉鼎.当代西方哲学两大思潮[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0.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4.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
李建中.释义理论的语境维度[J].外语学刊, 2014(1).
李明清.释义理论的语言哲学诠释[J].外语学刊, 2009(5).
刘宓庆.翻译与语言哲学[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1.
柳晓辉.译者主体性的语言哲学反思[J].外语学刊, 2010(1).
鲁 苓.解释学的路径——从海德格尔到德里达[J].外语学刊, 2009(3).
涂纪亮.从解释学角度考察翻译标准中的“信”[J].外语学刊, 2008(1).
谢 群.话语互动的目的协商论[J].外语学刊, 2014(3).
许 钧 穆 雷.翻译学概论[M].上海:译林出版社, 2009.
许 钧 袁筱一.当代法国翻译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Gadamer, H.G.PhilosophicalHermeneutics[M].Los Ang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6.
Lederer, M.LaTraductionAujourd’Hui:LeModèleInterprétatif[M].Paris:Hachette, 1994.
Russell, B.AHistoryofWesternPhilosophy[M].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 1945.
Séleskovitch, D.L’interprètedanslesConférencesInternationa-les:ProblèmesdeLangageetdeCommunication[M].Paris:Lettres Modernes Minards, 1968.
InterpretationofTextualUnderstandinginTranslationProcessfromthePerspectiveofHermeneutics
Zheng Li-ping Yi Xin-qi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and Technology, Changsha 410007, China)
Hermeneutics is an old art concerning understanding and interpretation, which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textual understanding.As the third turn of hermeneutics,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focuses on prejudice, fusion of horizons, and historical effect, which clarified the process of understanding.This paper takes hermeneutics as the starting point, analyzes the interpreting effect of textual understanding in translation process, then reveals translator’s understanding theory in translation in order to provide some suggestion for translators.
hermeneutics;translation process;textual understanding;translator
*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大学英语阅读翻译联动教学模式研究”(XJK014YYB020)的阶段性成果。
H059
A
1000-0100(2015)04-0101-4
10.16263/j.cnki.23-1071/h.2015.04.021
定稿日期:2014-08-12
【责任编辑谢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