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王嘉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王嘉蕾
摘要:“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的“三农”问题却已经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对信用资源的利用效率,吸引外部资源的进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含义,进而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信用体系中的一些问题,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推动其建设的一些方法措施最后阐述了构建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关键词:农村信用农村信用体系信用建设
随后人类根据时代、背景以及学科的不同,赋予了信用多种多样意义。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对信用做出理解: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贷双方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凡“契约”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当时交割的,存在时滞,就存在信用;第二层含义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而在信用创造学派的眼中,信用即为货币,货币就是信用,信用创造货币,信用形成资本。笔者认为农村信用体系大体是指金融机构,借贷者以及农村基层政府三者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金融环境,其中农村中小企业为主要借贷者。
相对于我国城镇的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显然有许多更不完善的地方,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体系的建设缺少法律的保障和制约
主要集中体现在立法不健全和执法力度低两个方面,我国不仅缺少关于农村信用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失信行为的详细惩罚措施,而且对失信行为的制裁不足,不仅使失信行为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滋长了一些个人和企业的恶意失信,从而加大了信用风险。
(二)缺少信用综合管理机构和信用数据库的建设
目前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覆盖到了全国,总体而言农村地区已纳入到征信体系当中。但是在收集、整理、核准、评估、查询信用信息等方面难度较大。这是由于目前农民的经营形式多,许多农户存在多种经营,半数的农户存在人口临时流动。最终导致农户信用信息原始资料调查采集困难且信息多变而且真伪较难辨别。
(三)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的不完善
虽然在部分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较为多样,类型更为丰富,但事实上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只设有农村信用社这一单一的金融机构来作为信用中介。农户贷款渠道选择性单一,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发生异地贷款的可能性很少。除此之外,一些社会中介机构的自身信用就较差,经常提供虚假错位信息和不真实的评估审计等等,往往会误导广大农民和乡镇企业,加大信贷风险。
(四)农户自身认知的局限性
根据农业普查结果,我国大多数农民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甚少甚至一些农户缺乏基本金融常识。调查显示,在一些地区,仅有大约十分之一的农户对于网上、电话、手机银行等存在了解,但大部分都未操作过;约一半的农民不会使用ATM机;72%左右的农民不知道信用卡的功能,甚至有一部分农户不知信用卡为何物,更别提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信贷款种类和政策了。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许多农民自身根本没有学习和了解的欲望。
(五)农村金融信息提供服务滞后
农村现有的信息提供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农民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但是仍然无法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同步。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现有的金融信息交流渠道不畅,信息利用率不高,信息资源配置不完善,信息网络化进程较慢。笔者在进行调研中发现,绝大部分农户不会去当地金融机构或者上网主动了解金融知识,而金融机构也很少有主动为农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
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为完善其建设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征信立法,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为农村信用体系提供直接依据的法律法规基础,而征信立法可以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农户、乡镇企业,政府等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为信用参与者提供透明、统一、稳定的指导标准,保障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社会信用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建立统一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提高信息整体质量
以人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征信系统为依托,加快农村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发一套完善的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采集模式,建立独立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金融信贷信息、税务、司法判决、交通、电信、水电费等一切与企业及个人有关的信用交易信息,构建起涵盖农牧户全部信息的共享系统。把征集范围扩展到每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使每个公民都能有自己的信用档案并且农户信用档案要符合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建立符合农户特点的评价体系
农户信用评价就是在农户信用档案的基础之上,运用数学、运筹学、计量经济学等定量分析工具,加入专家分析判断,提炼信用评价标准,以简明的符号或分值标识农户偿债能力和意愿。农户信用评价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开展农村信贷活动的前提条件,只有通过其的全面推广,才能改善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达到在信贷风险的前提下,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四)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
一方面我国农村的信用担保机制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关于担保行为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尚不完全,担保机构和担保组织发展缓慢,担保的方式范围和作用有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较低,仍然以小农经济为主体,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我国的乡镇企业自身规模较小,收到资金流动不足、资产状况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约。为了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广大农户的收入,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要求我们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推动担保机构的市场化公司化。成立农户联保协会,推动农户自保联保的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服务范围,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市场。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建设。
(五)发挥基层政府的引导作用
因为目前,与我国农村现状相适应的农村信用体系还没有建设起来,我国农村市场仍处于计划经济的阴影之下,所以政府在此时必须发挥引导作用。首先,基层政府必须做好自身信用的建设工作,取得农民对于基层政府的信任,以便进一步展开工作;此外,基层政府要加强在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户对于农村信用体系的认识,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最后,政府既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制度经验,又要结合国情,引进培养专业人才,研究制定出符合自身地区状况的的农村信用体系,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措施细则等等。
(六)提高农民的自身素养,加强其对金融知识的了解
政府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师资力量;拓宽金融知识传播渠道。创新金融知识传播载体。合理布局农村金融网点。加快培养农村金融知识宣传队伍。加强督促检查,制定奖惩措施。
(一)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正处于一个结构大调整时期,由小农经济向集约经济过渡,由自然繁育向现代生物技术转变,但是农村经济的转型和调整受农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制约较大。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能够引进社会资金,保证农业生产的资金供给,帮助农户和乡镇企业发展技术,改善产业结构,提高收入,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夯实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
(二)有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但是当前由于农户的受教育程度较低,金融知识薄弱,信用观念淡薄,并且法律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大,农户失信成本较小,导致农村市场经济中恶意违约失信逃债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严重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阻碍其经济发展。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有利于通过规范农村经济主体的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其顺利运行。
(三)有利于农村精神建设
中国有悠久的信用文化,而现代农村中长期存在的失信行为不仅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悖,而且会滋长不良风气,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对经济和政治建设起到有益作用。因此,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诚信观,在农村普及信用、征信、失信知识教育,对净化农村风气,提高农户知识素养,具有大力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党文.发展我国农村信用体系的现实困境与创新探析[J].特区经济,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