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付媛 赵佳风
关于我国农业信贷机构现状的思考——以中美农业信贷机构对比为基础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付媛赵佳风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农业信贷体系的弊病越发凸显,农户贷款难问题也逐渐引起许多人的关注,从而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相比之下,美国的农业信贷机构体系则更加健全和完善,无论是制度方面还是机构协调方面都给予了我们许多启示。对比美国的农业信贷体系并不意味着如法炮制,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对比找到适合我们国情的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农业信贷机构制度保障信贷环境美国
在文章开头,首先要明确一下农业信贷机构的范围。在本文中我们提到的农业信贷机构主要包括我国的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此外还包括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我国农业信贷机构存在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也越发凸显,相比之下,西方国家(以美国为例),其农业信贷体系就更为健全,而在健全、完善的农业信贷体系下,其农业及相关产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农业作为一项基础产业,它的快速稳步发展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再加上我国城乡发展的巨大差距以及“三农”问题,使完善和发展农业信贷体系和机构显得更为迫切,因此,我们希望通过中美农业信贷机构的对比,寻求我国农业信贷体系更加全面和完善的发展道路。
(一)美国农业信贷机构概况
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都是随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而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美国也不例外。20世纪之前的美国仍是一个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的国家,特别是农业领域,随着国名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农业市场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而随着这种潮流的不断深入,使完善农业信贷机构和农业信贷体系成为当时最重要的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农业信贷机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具体来说,美国农业信贷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始于联邦土地银行的建立,而这一机构的建立对于美国整个农业信贷体系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916年联邦农场贷款法案》的颁布,将全美划分为12个农业信贷区,首先在每个农业信贷区建立了一家联邦土地银行。12家联邦土地银行下设多家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每个合作社又由众多农场主出资建立。农业生产者要贷款需通过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办理借贷业务,但实质上,借贷资金是由联邦土地银行直接划拨给农业生产者的,也就是说,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只是协助其上级联邦土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其资金的主要用途是为农业生产者提供长期不动产抵押贷款,农业生产者可用这笔贷款购买土地、耕作设备、牲畜等,或偿还债务、修缮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
1923年,美国又颁布了《1923年农业信贷法案》,为了解决农业生产短期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每个农业信贷区建立了一家联邦中期信贷银行。12家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下设多家生产信用合作社,其贷款对象与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差不多,但其区别于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生产合作社可以直接贷款给农户个体,而不是仅仅作为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待办事宜的窗口。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区别于土地银行的特点是,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不直接贷款给个人,而是通过向商业银行提供贴现业务,从而促进商业银行农业贷款的发放,间接地缓减了农业短期贷款资金短缺的问题,但是它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合作银行应运而生。
1933年颁布的《1933年农业信贷法案》中规定建立13家合作社银行,其中包括12个区的合作社银行,这类银行与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一样,不直接向农户个人发放贷款,而是将贷款发放给各农业信贷区的农业合作社。此外还包括一家位于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中央合作银行。该银行的主要作用是配合各农业信贷区的银行提供大额贷款,从而保障了美国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规模的扩大。同时在该法案中,美国成立了农业信贷管理局。该机构对农业信贷系统中的所有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整个农业金融体系健康全面发展。直到今天,这样一个在农业信贷管理局监督管理下的,由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和合作社银行为核心的农业信贷系统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讲,这样一个农业信贷系统已经成为美国农业生产者所拥有的真正意义上的信贷机构。
(二)我国农业信贷机构概况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业信贷机构可以分为商业性农业信贷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四大银行(本文中主要关注农业银行,其他银行不做赘述)。政策性农业信贷机构:主要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合作性农业信贷机构:主要包农村信用社(在较为发达的市区、城郊或县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信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业银行业务领域已经由最初的农业信贷、结算业务,发展成为业务多样、与国际接轨的大型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农业银行已经逐渐脱离了为农业服务的最初目标,其金融信贷越来越按着商业化的方式来配置,由此导致分配给农业领域的信贷规模越来越小。如果农业银行按照这样的方式继续经营,势必会导致其在整个农业信贷体系中位置的下降,其核心地位终将会失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其业务领域必然带着浓厚的政治色彩,其首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满足国家粮食战略需要,这就决定了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业务范围狭窄,信贷配给特殊,且具有定向性。而当前的农业发展银行由于资本金短缺(筹资成本高,回报率低更加剧了其资本金短缺问题)已经逐渐丧失了政策性银行的功能,无论是从农业信贷规模还是品种都不能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再加上从1998年起,农业发展银行缩小信贷规模,主要业务转向粮油收购贷款,从而加剧了农户资金短缺现象。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入股的社员服务,缓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相比于其他农业信贷机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构更贴近于农村地区,与农户有着直接业务往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信贷机构。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不良资产率居高不下、工作人员素质低服务差等。
综上所述,就我们国家的农业信贷机构自身来讲,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依赖于对西方完善的农业信贷体系的借鉴,更重要的是与我们的国情相结合,创造出适合我们自身的制度、机构体系。
(一)信贷机构设立的依据不同
从总体上来说,美国农业信贷机构是依据农业生产者对资金期限的不同需求建立的。早期,农业发展较为落后,对长期贷款的需求较多,因而成立了联邦土地银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中短期贷款的需求不断膨胀,于是成立了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和合作银行,解决了中短期资金短缺问题,从而形成了同时满足中、长、短三个不同期限资金需求的农业信贷体系。这样的信贷体系避免了业务交叉造成的资源配置低效率,同时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我国农业信贷机构是根据设立的主体不同来划分的,例如农业发展银行是由国家建立的,属于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是国家持股建立的,属于国有商业银行,而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户出资建立的,属于合作性机构。正是由于这样的划分和建立方式,导致信贷机构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而且像农业银行这类的信贷机构随着商业化的高度发展,已经脱离了为农业服务的目标,而农村信用社这类信贷机构又由于规模小、风险控制能力弱远远无法满足农业对资金的需求。
(二)信贷机构之间的关系不同
美国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和合作银行是一种互补的关系。联邦土地银行主要从事长期资金的借贷,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主要涉及中期资金的借贷业务,而合作银行则主要担负短期资金借贷任务。这种分工明确、协调合作的农业信贷体系使美国农业资金短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与美国相比,我们国家农业信贷机构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复杂而多变。农业信贷的高风险(相对较高)使许多信贷机构(如农业银行)都不再从事农户贷款业务,或者通过提高农户贷款的条件,间接地拒绝农户贷款申请,而像农村信用社这样少数的信贷机构是不可能完全满足所有农户的贷款需求从而导致贷款额短缺、农户贷款难问题。实际上,我国农业信贷机构之间不仅不是紧密联系、互相补充合作的关系,反而形成一种相互推诿的关系,这种机构存在模式将阻碍农户贷款难问题的解决。
(三)信贷机构经营风险不同
由于农业生产本身就是一个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活动,因此农业信贷的风险也就很大。也就是说农业信贷机构在给农户贷款时本身就存在较高的风险,那么为什么美国信贷机构相对于中国的信贷机构更愿意借款给农户呢?原因主要是,美国的信贷机构面临的风险要比我们国家的信贷机构小。美国拥有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和法律体系,在保障涉农资金高效使用的同时降低了农业信贷的风险,而且美国财政给予的税收及其它各项补贴也使美国农业信贷机构愿意借款给农户。而我们国家农业现代化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完备的法律和农业保险体系,因此农业信贷机构承担的风险较高,农户贷款自然就比较困难。
(一)建立完善的农业信贷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一切其他体系建立和完善的基础。美国是一个高度法制的国家,正因如此,其农业信贷机构的运作才有了依据,从而能够有条不紊的发挥其职能而不受国家政权或其他因素的干扰。要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农户贷款难、农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就必须先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为农业信贷机构的贷款业务提供制度保障,使我国农业信贷体系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调整各农业信贷机构的关系
美国三大农业信贷银行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存在模式,支撑着美国农业的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美国农业资金短缺的问题,而我们国家农业信贷机构之间的关系却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因素之一,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认为应该改善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明确和强化不同信贷机构的职能来界定不同机构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一种充满活力的农业信贷机构体系。
(三)促进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
无论是在经济、文化还是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我们都要落后于美国,农业发展水平落后于他们,农业生产者的受教育程度(仅指当代的农业生产者)也在一定程度上低于美国,这就导致我们国家农户贷款的坏账准备要高于美国,正因为如此(只是原因之一),我们国家的农业信贷机构不愿意贷款给农户,再加上我们国家信贷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和服务较差,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整个社会的素质文化教育,提升我们的道德修养,以这种间接地方式建设更加健康、文明的信贷环境。
总之,我们国家的农业信贷机构体系还不完善,要建成一个完善的信贷体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还需要我们公民个人的努力。希望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早日实现农业信贷体系的完善,从而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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