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 潘芳芳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施工企业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施工范围迅速扩展之现状。由于施工企业所从事的项目建设地域广、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人员机构配置等问题,其纳税管理比较复杂,税收管理中较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造成税负较重,甚至出现重复纳税的现象,企业利益受损,因而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在施工企业的现实情况下,要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针对纳税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找出纳税管理难点的解决措施。
1、跨地区经营施工企业备案事项
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需按照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在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各地区要求提供备案资料大不相同,企业无法在短时间内提供齐全所需资料,且手续相当繁锁,每一个工程均需要一套完整的资料,各项资料都分散在各部门,往往办事人员都要经过很多环节才能办成,使管理难度加大。
2、跨地区涉税项目增多,无法合理配备专职人员
目前施工企业纳税管理队伍建设薄弱,缺乏纳税管理的专业人才。大部分工程进驻施工地点后,都将会由成本管理员或核算会计代替专职税务管理员进行业务处理,因均未曾接受过系统地税务知识学习,这将大大增加了业务处理的难度,很难在较短时间内达到熟悉业务流程操作,无法满足正常业务需要,往往事务处理结果不尽人意,成为当前所面临的较为棘手的难点问题之一。
1、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异地预缴
施工企业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公司的,扣除已由项目公司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工程结算开具发票时按比例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发票金额0.2%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税款,对于施工企业资金支出来说影响较大,企业不得不提前筹集部分税款纳税,这将给施工企业带来一定资金压力。
2、跨地区征收个人所得税、价格调节基金难以抵扣的难点
实务中,施工企业外出施工时,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工程结算值或合同造价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部分税金,而总机构无法进行抵扣,只能由企业来承担这部分费用,造成企业重复纳税:像征收个人所得税。
1、跨地区施工综合现状加剧营业税超限期缴纳
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跨地区工程所涉及的营业税一旦超过6个月的期限,很容易造成重复缴税,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大部分营业税由建设方代扣代缴,期末施工企业根据确认的施工收入计提营业税及其附加,但因建设方代扣代缴不及时或者工程结算与施工企业确认的收入差异较大,往往导致年末应交税费科目贷方余额过大,在税务稽查中都会关注此类问题,因而带来较大的纳税风险。
2、分包工程中营业税适用税率
在工程分包的结算过程中,工程分包、转包现象普遍。由于发包单位长期拖欠工程款,许多工程项目完工后,数年不进行工程决算;还有以工程完工后的房屋或其他一些财产进行抵顶工程款,在税务稽查中都会关注此类问题,因而带来较大的纳税风险,因此怎样处理分包业务,提取缴纳分包业务过程中的流转税是施工企业纳税管理的难点。
纳税管理贯穿企业各个环节,仅凭会计准则处理会计核算业务,按期申报税收等日常工作,财务内部难以形成信息有效沟通,做到层层传达和落实。掌握外地施工在当地税务部门的所有有效信息,及时为更新税务管理提供有效依据,是纳税管理的薄弱环节,成为管理难点问题。
1、跨地区经营施工企业备案事项
在进驻省内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持有外管证到达施工地后,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外管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根据所受管辖地政府的要求,执行当地部门的进驻施工备案标准。
因无法按照总机构税务部门的标准模式进行规范,针对各地区备案标准不同,应相应建立一套最基础的备案标准程序。首先,由进驻基层单位了解当地政府部门的备案要求,做好咨询及准备工作,按照备案标准资料,反馈至总机构企业管理部门;其次,总机构企业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标准资料时,统一进行规划(此项规划只涉及一次)。规划只是针对备案标准指出相关的协助部门,进行明确分工。这样,项目公司办事人员将按照此类程序操作;最后,基层单位办事人员根据最终的办理结果进一步反馈,提出办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再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此来给新扩展业务提供借鉴经验,这将大大提高工作办事效率,顺利地完成工程进点业务。
2、合理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1)加强纳税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才
企业纳税管理,是财务、税务专业知识集于一身的管理工作,所以往往对从事纳税管理的工作人员有较高要求,因为一旦财务人员综合把握处理核算与税收的能力有限,就会造成纳税管理工作失误情况出现,导致企业出现税收损失,影响企业发展。所以一支强大有力的纳税管理团队,是现实企业纳税管理工作的关键。
(2)财务部门设立纳税管理机构,从组织上提供有效保障
企业业务规模大,业务类型多,税收政策复杂,新政策层出不尽,因此,需设立专门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统筹管理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纳税管理工作。
(3)加强管理人员纳税意识,防范税收损失
加强财务人员税收政策业务培训,增强纳税管理意识,定期、不定期的给财务人员进行纳税案例分析,及时更新税务知识。
1、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异地预缴
施工企业跨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基层单位按照发票金额0.2%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基层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企业面临的施工困难以及因甲方划线或结算不及时、支付工程款比例较低等情况,与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基层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基层单位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以取得当地税务部门的认可。
2、跨地区征收个人所得税、价格调节基金难以抵扣
在当前国家税收环境中无法避免,只能尽最大可能的搞好企业与税务部门的关系,让其充分理解施工企业的困难,在结算过程中尽可能的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也应以最大的努力,做好个人所得税分配工作,按照外出人员名单,合理分配,企业总机构以此为依据进行对接,在每月全员申报纳税中,进行抵扣。此项工作应得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认可和同意后,方才能执行。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减少企业损失。
1、严格按照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缴纳
实务中,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只有收到税款才会给施工企业代开发票,这部分税金甲方已从工程款中代扣,但未按时上交税务机关,致使企业无法及时取得税票,在税务检查中都会关注此问题,税务机关会强硬企业在当地交纳所欠税款。为避免此类情况,一是应积极主动联系建设单位及时上交代扣税款,尽可能避免因建设单位延迟交税而带来的税务风险;二是确认收入要与建设单位划线收入进度保持一致,尽量减小工程税金提取额与建设单位上交税额的差额;三是积极做好期限超过6个月清理计划表,防范清缴风险。
2、分包工程营业税相关问题
分包签订正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企业重点对分包合同的内容、金额、工程款支付方式等进行审核汇签。各地税务机关对分包审查和结算控制的越来越严,对总包方来言,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转包或非法分包,即便分包单位开具了发票,总包单位的分包成本也不能税前列支,因此,施工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将工程层层转包,尽量减少分包。
1、建立纳税管理组织机构,发挥纳税管理职能作用
国家税收政策层出不穷且散落于各个单行文中,纳税人员掌握应用难度非常大。现部分企业对纳税环节只设立纳税申报岗位,势单力薄,合理设置机构,掌握外地施工在当地税务部门的所有有效信息,及时为更新税务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2、建立纳税风险防控体系,全面防范纳税风险
对照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对税务重大风险、风险形成的动因、风险的影响程度、防控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完善,切实推行风险防控体系运行。
3、建立纳税业务管理指导体系,提高纳税基础管理水平
在开展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制定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有助于在关键控制环节设置结点,提前防范风险,做好风险应对。规范企业的税收行为,必须建立完善的纳税管理体系,明确纳税管理流程,不仅从财务的角度、税务的角度,还要从业务发展的角度,多层面、多视角的思考问题。需要将管理工作细化到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根据施工企业特点,业务指导体系可以简单明了,便于操作。
各部门可以通过纳税业务指导表来对照所发生业务,从纳税基础入手,切实为基层单位提供指导帮助,减少税收损失。
施工企业纳税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多变的工作,施工企业只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企业施工特点,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会计核算,建立税收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切实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