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继红,范成杰,巫锡文,华中农业大学 社会学系/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
“分而不离”:分家与代际关系的形成
龚继红,范成杰,巫锡文,华中农业大学 社会学系/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
分家是家庭代际关系形成的重要契机,本文采用实地研究的方法透过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S村农民的分家实践过程的研究,力图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探讨家庭代际关系的新形态和实质。研究发现,在分家过程中,子代逐渐取得了主导权,分家仪式和内容日益简化,分家后形成了一种“分而不离”的家庭代际关系,它的实质却是一种代际剥削模式,表现为子代从身体和精神双重层面对父代的剥夺以获取利益,其得以生成的机制在于村庄社会分化和竞争对父代、子代行为逻辑的影响。
分家; 家庭代际关系; 分而不离
家庭代际关系是指父代家庭与子代家庭之间的一种关系,它起源于分家,即亲代和子代的裂变,表现为具有亲子等直系血缘关系的成员不在一个家庭单位内生活,但仍保持着互动[1]116-123。伴随着中国几十年来的人口结构转变和社会转型,中国农村的代际关系正经历着剧烈的变迁,代际关系研究成为近些年来家庭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相关研究集中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取向的代际关系研究。基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将家庭看做一种社会组织,以“父母子”基本三角构成的核心家庭作为基准,对代际关系进行静态式的描述,并利用统计方法归纳出类型,如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等,以之为工具来考察家庭代际关系的变迁。研究显示,现代化、城市化和人口转变等因素改变了代际关系的形态[2];虽然三代家庭仍然存在,但却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核心化”趋势[3]51-61;代际关系的变迁模式和路径是多因素共同推进的[4]182-213,主要特征是以核心家庭为主, 以主干家庭和单身家庭为辅,城市家庭已越来越远离传统的家族文化[5]6-12。但经济史的研究通过考察农村家庭与农业、手工副业、制造业的关系来分析家庭的演变,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三代家庭的延续[6]82-105。二是关系取向的代际关系研究。从资源交换的角度考察代际关系中的资源流动,强调计划生育、人口流动等因素使家庭面临养老资源供给不足的困境[7]112-118 [8]44-52,分析代际关系中抚育与赡养之间的平衡和互惠等问题[9][10]44-49 [11]135-142。或者从家庭伦理的角度考察代际关系所反映的家庭伦理秩序及其背后的文化和价值基础,关注代际关系在伦理性层面的平衡和不平衡问题[12]84-92,孝文化、代际伦理规范及其变迁对代际关系的影响[13]48-50,代际关系运行的价值基础问题[14]11-16。
上述研究有助于从总体上认识代际关系的变迁,但这些研究多是从类型学的意义上对代际关系做出的静态概括与结构性描述,而较少从发生学的意义上动态地呈现代际关系的形成,以及在此过程中家庭成员的情感、道德体验等的变化。基于此,本文尝试以渭南关中平原S村的实地调查材料来展现农民分家的过程和结果,以及由此所形塑的家庭代际关系,着重动态地展现家庭代际关系实践中成员的情感、行为动机、关系互动、伦理建构等,以呈现代际关系变迁的实践过程和机理,探究当前代际关系变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归因。
笔者于2014年2月选取渭南关中平原的S村做了为期半个月的驻村实地调研。在驻村调研期间,采用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的方法获取第一手资料,选取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参与过分家事件的父母和年轻人,以及村里其他的老年人共计16人为访谈对象。S村是一个地处关中平原的农业型村庄,距离市区25公里,交通方便。全村由8个村民小组组成,共358户,1 822人; 60岁以上的老人所占的比例大约为22%。村庄的地理环境分为两部分:北部是高低起伏、形态各异的沙丘地带,天然的、人工的红枣林覆盖沙苑;南部属渭河滩区,土壤肥沃,属黄土耕层,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黄花菜、棉花、花生、西瓜、豆类等。农业灌溉是“河水、井水”双保险。S村的经济以打工型经济为主,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在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他们大部分人在50岁左右陆续回到村庄,因为年龄大了外出工作很难找,而待在家里可以照看孙子、种地、养羊等,综合效益会更高。
分家是子代家庭从父代家庭中分裂出去的过程和结果,它意味着原有家庭经济的裂变。所以,家产的正式分开是分家的重要标志[15],但分家并不仅仅是财产的分割,更重要的是家计的分开,因而分灶标志着各自独立家庭的产生[16]68-69。其实,析产和分灶都只是分家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没有正式的分家仪式,即使析产或分灶,也不能算是分家[17]106-117。分家作为中国农村的一项传统习俗,它在关中平原地区十分普遍,从上世纪90年代和新世纪初这段时间内S村农民家庭的分家按照大家庭内部出现矛盾、提出分家、分家仪式的准备、分家析产的展开、分家的完成这一主线展开的,在此过程中代际之间有着紧密的互动,并呈现出独特的特点。
(一)代际主体在分家过程中的主导权
有关家庭分与合的法律、政策和地方性规范影响家庭的裂变,在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家庭不同代际的成员形成什么样的生存单位,并非完全是由组成婚姻体的夫妇自由选择,而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长辈制约[18]70-82,这构成了抑制分家的力量。也就是说,在夫妻间的关系强于父子间的关系时容易发生分家行为,相反则易于实现累世同堂的状态。以父代权威为代表的同居共财的大家庭理想是抑制分家的主要因素和力量,而以诸子均分为原则表现出的子代的独立要求则构成了推动分家的因素和力量,两者之间的互动构成了农民分家的实践过程。
提到分家,总少不了出现“婆媳关系不和”、“子女不孝顺”、“和老人生活习惯不一致”等抱怨的言语,其暗含着分家十有八九是大家庭内部出现了矛盾,这成为分家的前奏。在儿子婚后,由于家庭新添了人口——儿媳妇,儿媳妇要和不熟悉的公公婆婆共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时间久了难免发生冲突,导致儿子婚后大家庭里出现矛盾的机率骤增,这就为分家做了铺垫。
案例1 YDD今年61岁,家里共有五口人,她和她老伴、儿子、儿媳妇和八岁的孙子分家已经六年了,儿子儿媳妇常年在外打工,儿子家庭生活水平在整个村庄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年收入七八万以上。谈及家里的情况时,她这样说:“主要在于家里人多矛盾大啊,生活上的小事情都会引起娘俩争吵,这对整个家庭都很不好,分开过日子矛盾就少多了,感情还在哩,更好一些。现在的儿媳妇那都是太后,很难伺候,都要顺着人家的意思来哩嘛。”他儿子34岁,常年在外打工,提及家庭矛盾,他是这样说的:“家里矛盾大,老是吵架,所以就分家了哩。没分家之前,吵得最厉害的就是为打麻将的事,老人认为打工赚钱不容易,打麻将是赌博,不务正业的行为,非常反对,但是老婆不那样认为,冬天是农闲时节,没事干,就打打麻将度日子,这也是张弛有度哩嘛。”分家是儿子提出来的,儿子说结婚时间长了,和长辈住一起不方便啊,房间也不够,当时借钱盖了新房,就搬出去住了,盖房的钱两个老人出了一部分,大概有五万元左右,盖房一共下来花了十二万多,YDD说他们也没打算让儿子还钱,自己就这一个儿子,以后要靠儿子养活送终哩嘛。
案例2 WQH是儿媳妇,和丈夫是在打工期间认识并恋爱的,是从南方嫁过来的,性格比较强势。在她们家,分家是她和丈夫两个人早就打算好了的,但是分家是由丈夫提出来的。“我是外人,不方便提出分家,这一旦被村里人知道,村里人会说闲话,认为儿媳妇不孝顺,张罗着要分家,对自己名声不好啊。”
案例3 WNN她现在一个人独居,住在老屋子里,老伴去世了,六十多岁的人了,身体基本没什么病。“本来我们老人不愿意分家,咱儿子也不愿意啊,但是儿媳妇性子烈,吵架后一气之下就喝了屋子里放的农药,没办法的事啊,我们两个老人就被迫主动提出了分家。主动提出分家是怕儿媳妇不和儿子在一起过日子了,如果再去娶媳妇又会花很多钱哩,而且娶不到女娃咱娃这一辈子就很有可能打光棍了,这就成了羞先人的事咧,所以就果断分家了。”
中国家庭财产的平均继承制度和观念不断侵蚀着大家庭的存在基础,家长控制下的大家庭极难维系[19]157-196。在S村,集体时代的分家一般是由父代提出来的,家庭大了必然是要分开的,这说明那个时代的分家是家庭生计策略下的产物。尽管父代有大家庭的理想,但维系大家庭成本极高。以父代权威为代表的同居共财的大家庭理想能抑制分家行为的发生,但这是建立在家庭的经济基础上的,相对来说,富裕阶层容易维系大家庭的存在,父子之间的关系得以强化,而在贫困阶层相反,夫妻间的独立性较高,则较易分家。尽管如此,这时候的分家,父代具有主导权,因为它是在经济困难下的产物。但是,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上世纪90年代到新世纪初这段时间提出分家的主体逐渐由父代变成了子代。尽管也有少部分家庭的分家是由父代提出来的,但这实质上是建立在子代的压力之下,父代是“被迫”提出分家的。从案例中还可以看出,大家庭里两代人之间经历不一样,存在代沟,代际之间随之而来造成一系列的紧张和冲突,比如争吵、分配家产的多寡、占用老人的低保费等。在此过程中,老人的话语权和权威明显变小,代际关系表现出明显的朝向下位运行的特点[20]90-94。
(二)分家仪式的简化
分家是家庭裂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人口事件,分家仪式是其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S村,以前的分家都会邀请中人来主持,还有协议书,分得干干净净的,写得很仔细。比如如何分家析产、如何共同赡养老人等内容。父母与儿子间订立文书进行分家是一种防止冲突发生的机制[21]63。而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分家很少涉及协议书的书写了,也很少邀请中人了,双方都认为这些比较麻烦,要简化分家仪式。
案例4 YCZ是以前村子里的村长,今年63岁,是WLH家庭分家时请的中人。他说自己本来也不愿意干分家的事,“人家的家务事,咱不好掺和。”但是后来还是答应了。他列举了两个原因:第一是人情关系。都是乡里乡党,抬头不见低头见,孩子没有舅舅,咱不当调解人就没有人当了。第二是认为分家也是个好事。如果把家一分,就不吵架了嘛,好事一个,不然经常吵架,整天要我去调节问题,非常烦。他认为,“现在中人的角色逐渐弱化了,不比当初了,现在很多的分家已经不需要中人出面来解决了,时代在改变,原有的分家仪式太繁琐,现在不时兴那一套了,分家讲究一个随意哩嘛,不讲究那一套老东西了,咱这更实用”。
案例5 ZDY,今年五十八岁了,独子分家类型,单独住,生活态度挺好的。他当时分家也没请中人, “分家这个事很简单,请中人是没有必要的啊,不注意那阵仗,城里人都不时兴这个仪式了,简化仪式,不兴注意形式那一套了。”“你把娃他舅请过来,麻烦得很,很多事情娃他舅心里不想着咱,分不到啥东西,还落人闲话哩,自己家里开个会,自己一家子人说了算,就不凑啥热闹了,现在不比原来,穷讲究啥些。”
从这两个案例中不难看出,原来分家是要有专人来主持分家仪式的,称为“中人”。这一角色主要由子代的舅舅和村长等权威人士来担任。舅舅担任中人的角色是S村历来的传统,比较合规矩,舅舅担任中人的角色,可以帮助孩子讲话。以前的社会父代权力很大,舅舅担任中人也是为了分权制衡的作用,慢慢就形成了这种风俗习惯。分家设置中人能起到协调家庭关系的作用,减少分配家产过程中所起的争执与不满。但从上世纪90年代到现在,分家时参加的人员也越来越少,中人的角色逐渐弱化,直到这一角色从分家过程中退出。
在S村,尽管分家仪式并没有完全消失,但却变得越来越简单和随意,比如对“选日子”也不再重视了。尽管一部分老人遵循传统习俗,还是将分家仪式看得很重,但是这已随着老人权威的下降而改变。分家仪式对行为主体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有了仪式,子代就不容易去“坑”父代了。现在,村民认为分家仪式没必要再进行下去了。子代简化仪式的最终目的是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不至于让村里人诟病,为此他们会不顾父代们的劝说。而父代即使在分家中被“坑”了,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考虑,也会接受这种现实。因为如果举行正式的分家仪式,有中人在场,这样的事情就会被宣扬出去,这样村里人就会说子代不孝顺,他们在村里就抬不起头来了。因此,仪式的简化在S村已是一种大的趋势。
(三)分家内容的简化
中国的分家是分中有继也有合,“继”表现为“继人”和“继宗祧”,是对父代的赡养义务和对祖先的祭祀义务,“合”则指本家与分家等种种文化上的约定[17]。分家是中国的家庭再生产的基本方式,由于中国的家庭是“上以事祖先”、“下以继后世”的团体,所以分家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分人,即划分和确认对父母的赡养、对祖先祭祀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分家所产生的各个新家庭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他们往往存在着经济上的合作以及参与村庄或社区人情往来的义务。从分家的内容来看,分家不仅仅指的是财产方面的分家析产,更是涉及祖先祭祀、老人赡养等文化内涵。但从上世纪90年代到现在,S村农民分家的内容更多的是围绕分家析产展开的。
案例1 YDD家分家时主要是分这些东西:一是分地,家里有水浇地和沙地,两种类型的土地都要分,当时是按人口分的土地大部分都分给了儿子,剩下的地说是给老人种的,实际上也是儿子一起种的,卖的钱也是儿子的,刚开始种地的收入会给一点老人,后来就没给了;二是分家产,很详细,具体到锅碗瓢盆、鸡鸭等的分配,“当时窝里的几个鸡蛋都要分清楚,那个时候屋里穷得很,这些东西很宝贝,舍不得拿出来吃,不像现在”,结婚时借钱买的新家具都给了儿子儿媳妇,但是买这些东西的钱却由两个老人负担着,锅碗瓢盆不齐全的,都得重新买一套新的给儿子用,不然他们会有意见;三是老人以后的丧事问题,因为是独子,所以两位老人的身后事都是由儿子全权负责的,但是老人已经准备好了棺材和墓地。
案例6 ZZY今年35岁了,常年在外打工赚钱,他父母就他一个儿子。对于分家的内容,即分什么,ZZY说了很多,主要有这六个方面:第一个是粮食的分配,当时分得少,够自己吃就行;第二个分的东西就是土地,是按人口分的,土地沙地都有,这是分家主要获得的东西,潜在利益很大;第三个就是债务和人情的分配,分的比较详细,具体到人了,谁出哪一家,过年时走亲戚代表谁,谁走哪一家这些都是规定好的了;第四部分就是分一些家具物件,家具、厨具等东西;第五是分房子,这占大头,儿子得新盖的屋子,虽然盖新房父亲找人借钱了,借的这部分钱由父亲来还;第六个是老人的赡养问题,由于是独子,分家时只有父亲在世,所以必须负责给老人养老送终的问题。
S村农民家庭的分家内容大同小异,主要涉及耕地、债务、房屋、粮食、家用物件等的分割。在分家析产的过程中,代际主体之间的斗争较为激烈,经常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只是最后的结局都是父代把大多数家产分给了子代,甚至是锅碗瓢盆等小物件,欠的债务却由父代自己来担负。尽管在分家中对父代的赡养也会提及,但是这种责任和义务的履行表现的只是功能意义上的,而不是象征和文化意义的,并且关于祖先祭祀的责任和义务,在当前S村农民的分家过程中鲜有提及。
通过考察近几十年来S村农民分家实践的变化——无论是分家过程中抑制性因素和推动性因素的此消彼长,还是分家仪式和内容的简化——都说明了在分家的过程中,代际主体间权力关系格局的转换,由此它也形塑了一种新型的家庭代际关系。
分家是家庭政治中最重要的事件,因为分家不仅重新界定财产所有权,也重新塑造了代际之间的关系格局。分家制度蕴涵了“合”的机制,即“分中有合”[22]10-21,分家后的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由分家所衍生出的家庭代际关系)之间仍旧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它表现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以及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上。
(一)分家后的家庭代际关系
在S村,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无论在分家中出现多大的矛盾和冲突,他们之间都不可能从此断了联系。在分家之后,子代家庭成了核心家庭,家庭的人口少,这对生产很不利,特别是在农忙季节。每年盛夏季节是黄花菜的采摘季节,村民每天下午一两点下地,一直采摘到天黑看不见为止。每天的黄花菜都要在没开花之前采摘下来,否则第二天开花,就不能用。这种采摘持续将近一个月,这段农忙的季节,对于缺少人手的新家庭来说压力尤其大。这时候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会倾向于联合起来进行生产作业,农忙季节结束后,两个家庭又会分开。分家后,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在生产上都极其脆弱,在某些时间段有联合起来的必要,这种相互依附和紧密合作的特点,在S村十分常见。家庭代际关系除了生产上的合作,还有子代对父代的赡养责任,特别是当父母一方去世之后,对丧偶老人的赡养成为子代的一个重要义务。
案例1 YDD和她老伴与儿子分家已经六年了。儿子儿媳妇常年在外打工,屋里的花销都是两位老人平时攒的钱来维持,特别是孙子的花销很大。两个老人在农忙的时候给别人家锄地,一天可以挣二十元钱,用以贴补家用。孙子上学的费用是儿子出的,本来想上全托,但是因为孩子小,放学校不放心,就留给两位老人照顾了。
案例7 WNN今年已经66岁,按照正常人的理解,她应该过上了安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但事实却相反:“儿子娶媳妇的债是我来还的,盖的新屋子也是在我和娃他爸手里盖的,但是自己只能住老庄子的屋子,旁边的屋都搬光了,都没个邻居来往串门子。唉!他们两口子外出打工时我会住他们的新屋子,这不是啥孝顺事,娃们是专门让我给看房子哩,怕屋里值钱的东西叫人偷咧。分家的时候是跟着娃,以后要靠娃送终烧纸哩,能帮着就帮着,没啥办法啊。”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分家后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在生活上互帮互助,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助关系。特别是当儿子在分家后可以继续从父代那里获得资源,联系就会更加频繁。一般子代会主动加强与父母的联系,为的是希望能长期获得父代的资助。即使是在S村的独子家庭中,老人的赡养问题只能由这个独生子来承担,但大部分的独子在婚后都选择了和父母分居生活,分家后也不会主动给老人生活费、照料老人。但每当农忙时节,却会让父母来家里帮忙干活,小到做饭做家务,大到给庄稼浇水。
在S村,“分家”只是不同吃不同住,同村不同院,甚至是“一家两院”,并不是彻底分离。在这种“分而不离”的关系空间中,两代人居住距离较近,代际之间在相互独立的同时又可以保持经常往来,为两代人之间相互帮助提供了空间上的便利条件。随着“分而不离”的生活方式的形成,家庭代际关系也由原来的感性的、亲密的代际关系向理性的、相对疏远的代际关系转变。子代并不是真心想要和父代“不离”,而是和父代“不离”会获得一些利益,父代对于子代而言还有着“利用价值”。这是一种 “分而不离”新型代际关系。
(二)新型家庭代际关系的实质
费孝通将中国的亲子关系概括为反馈模式,其核心在于抚养与赡养之间的平衡,涉及经济、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内容[23]7-16。郭于华则认为代际传承和亲子间的互动遵循一种交换原则,它包含物质、经济的有形交换,以及情感和象征方面的无形交换[9]。但无论是反馈模式,还是交换关系,代际关系都大致体现了一个平衡。分家是家庭代际关系产生的重要机制。分家通过财产、权力和责任的转移,即财产、权力的下移和养老、祭祀责任的传递来实现新老家庭的继替,以此维持家庭代际关系的平衡,从而实现家庭的再生产,保证中国家庭的延续。
但是近些年在S村,家庭代际关系却打破了这种平衡。年轻一代在分家时分割尽可能多的财产的同时却不愿承担养老责任,在享受了父代的抚育之恩后却不思回报,只想谋求小家庭利益的最大化。分家之所以被某些家庭成员所渴望,就是它可以改变这些成员的地位和获取生活资料的方式[24]81-93。子代从父代家庭分割来了土地、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同时将老屋、债务等留给父母。不仅如此,在分家之后,分家了的儿子媳妇外出打工赚钱,而年迈的父母做家务、干农活、带孙子,年轻的子代从身体上“压榨”自己的父母,让父母为自己创造价值,同时也使得父母在精神上饱受摧残,造成父代生存条件的恶化和精神生活的匮乏。代际之间的财富和资源流动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单向度的特点,代际关系因而严重失衡。子代对父代索取的权利替代了对父代回报的责任。家庭代际关系无论是在物质交换还是在精神交换上都存在着严重的失衡,因而是一种代际剥削[25]54-63。
近些年来的S村形成了“分而不离”的新型代际关系模式,在这种代际关系模式的作用下,子代通过对父代的“剥削”来获取利益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受剥削的父母即便已经意识到了这种问题的存在,但也无可奈何。父代会在有劳动能力的时候尽可能帮助子代,在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尽可能少的麻烦子代,形成一种父代任劳任怨、甘心为子代默默付出的行为实践。因此,子代对父代的经济剥夺和人身利用并没有造成两代代际关系的紧张和矛盾。
代际剥削是S村代际关系的平衡被打破之后出现的现象,这种家庭秩序和伦理之所以能够被村民们所认同和实践,必然会有一个去道德化的合理化过程,同时也会有支撑这种秩序运行的一系列社会机制,它表现为近几十年来村庄社会分化和竞争对农民行为的影响。
近几十年来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当下的乡村社会正在发生急剧的转型和分化,这对父代与子代的行为逻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村庄社会的竞争必然要求每个家庭成员都尽其所能为家庭贡献自己的力量。由于当前农村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所以父代不可能对子代在村庄社会的竞争无动于衷,不仅如此,在S村,老一代的人仍然具有父子一体的思想,并对子代和孙辈具有比较强的感情寄托。
父子一体牵连着父代家庭与子代家庭,父代家庭与子代家庭被牢牢地捆绑在一起,父代主动或被动纳入子代参与的村庄社会竞争体系,并服从和服务于这个竞争体系,他们必然能感受到子代的地位焦虑和竞争压力,并将之内化,从而希望为子代做点什么以减轻子代的“负担”[26]47-63。同时,老人寄望于将来儿子的养老送终,期望以现有的付出获得预期的回报。而且子代承担着整个家族传递香火的重任,特别是独子家庭,父代认为自己的付出不仅仅是为了子代,更是为了祖宗的嘱托。基于情感的考虑,父代也不会和子代争辩什么,认为那是一件很“伤感情”的事,不利于家庭的和睦。对于父代而言,和和气气地过日子就很满足了,自己苦点累点没什么关系。这些因素决定了父代必然会心甘情愿为子代付出。
与父代的行为逻辑相对应的是子代的独立意识逐渐增强,敢于对家长权威发出质疑和挑战。近几十年来市场机制对家庭伦理的摧毁助长了年轻一代自我中心式的个人主义的发展,它是一种不平衡的个人主义,即权利和义务的失衡,造成农村孝文化的流失[27]139,259。在村庄社会分化的背景下,子代必然会集中家庭一切资源参与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在S村,对子代来说,分家的诱惑很大,可以获得实实在在的权益,即有了完全属于自己说了算的土地和财产。而且,分家之后,子代可以在外面打工挣钱,家里的农活则托付给在家的父母,且土地上的收入还可以归子代所有。在有些家庭里,外出务工的儿子媳妇把孩子留给在家的年迈父代,让他们帮忙抚养,甚至上学的费用也由父代支出。这常常造成父代的生活非常拮据,为了节省经济,他们经常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父代在个各方面协助子代增强其在村庄里的竞争力。父母能在生产和生活上帮助子代,有利于提升子代的社会竞争力时,家庭代际关系则比较好,反之则不好,所以父代能不能有助于子代在村庄社会竞争就成为考察代际关系好坏的重要指标。子代希望父代为自己的社会竞争服务,或者至少不能增添负担,在此背景下,代际关系最终被塑造成一种剥削模式。
既有的代际关系研究多倾向于对代际关系进行一种类型学的考察,并从国家、市场、文化等宏观层面来考察影响代际关系变迁的社会机制。本研究则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考察家际、代际关系的生成,并结合村庄社会的社会变迁讨论了这种家庭代际关系的实质及其得以成形的微观社会机制。
分家是形塑家庭代际关系的一个重要事件,通过考察分家过程和分家后代际主体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发现,在S村的分家过程中,子代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在分家之后,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在经济合作、老人赡养等方面都有很紧密的联系,形成了“分而不离”的新型代际关系。但在这种“分而不离”新型代际关系的背后,起主要作用的却是一种代际剥削的逻辑,它是一种子代对父代从精神和身体双重层面进行剥夺以获取利益的一种代际关系,是一种不均衡和不平等的关系模式。这种模式得以成形的基础则在于村庄社会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竞争压力被传递到了父代和子代的观念和行为逻辑里,一方面父代自愿接受剥削,另一方面子代也倾向于将父代作为工具纳入自己参与的竞争体系。这最终建构起了一个新的家庭伦理和秩序。
基于上述发现,本文进而认为,只要农村老年人还主要是依靠儿子养老送终,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迫,老年人都必然会被剥削,因此,要彻底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根本途径是通过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来推动社会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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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陈锋:《农村“代际剥削”的路径与机制》,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26]杨华、欧阳静:《阶层分化、代际剥削与农村老年人自杀——对近年中部地区农村老年人自杀现象的分析》,载《管理世界》2013年第5期。
[27]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私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
责任编辑 吴兰丽
Family Divided but Still Living together: the Dividing up of Family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
GONG Ji-hong, FAN Cheng-jie, WU Xi-wen
(TheRuralSocial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ResearchCenterofHuazhongAgriculturalUniversity,Wuhan430070,China)
The dividing up of the family property is a critical chance for the formation of the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 in the family. This research analyzes the process of family dividing up based on the fieldwork done in S village in Dali County, Weinan city, Shaanxi province,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new form and the essence of the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 in the fami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netic theory.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in the process of the family dividing up, the younger generation gets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family gradually, and that the ceremony and the content of family dividing up are getting simplified, and that after the family dividing up, the divided family members still live under the same roof. The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 in essence, is an exploitive mechanism for the younger generation to exploit their parent generation in body and mind, and has its origin in the social differentiation in the villages and in the influence the fierce competition exerts on the behavior logic of the fathers and sons.
family dividing up;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 in the family; family divided but living together
龚继红,社会学博士,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范成杰,社会学博士,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家庭社会学;巫锡文,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农村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社会学研究”(13BSH018);华中农业大学人文社会学科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13YQ0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研究”(2662015PY025)
2015-03-20
C912.82
A
1671-7023(2015)05-0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