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本刊讯(记者 鲁艳敏)4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司长薛松岩、财政部文资办主任王家新等出席了会议,并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动出版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力争用3—5年的时间,研发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立一批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示范基地(园区),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出版机构,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指导意见》提出了创新内容生产和服务、加强重点平台建设、扩展内容传播渠道、拓展新技术新业态、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6项推动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
财政部文资办主任王家新指出,《指导意见》实施后,财政方面将于近期通过安排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出版基金等方式,分别对列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融合发展项目和涉及出版融合发展的出版项目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