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 包雪峰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探讨
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包雪峰
摘要:《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购进的农产品增值税采用核定方式确定可抵扣进行税额,这很好的解决了之前纳税人“增值税倒挂”和“高征低扣”等税制的弊端,但不可否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了核定扣除方法的分析,希望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关键词: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核定扣除方法
目前我国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的扣除方法主要有:投入产出法、成本法等。投入产出法,实质是采用期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确定,这种方法根据农产品的平均购买单价进行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的核定与扣除,不适应农产品的保质期短,农产品受到自然气候等的影响大的特点等,也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定以及扣除。成本法实质是利用上年生产所耗的农产品价款与上年生产成本之比作为本期农产品的耗用率。农产品的稳定性比较差,价格波动也就比较大,成本法在一定程度上不适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2012年国家税务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对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进行了规定,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将农产品进项税额与现有抵扣凭证脱钩,这适应了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对于我国社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的优势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企业在农产品采购等环节中由于乱开票导致的行业间增值税税负不平衡的现状。棉花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农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产品增值税有着重要的影响。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一种收购凭证可以抵扣现金,使得纳税人使用以及征税收管等方面存在着隐患,这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另外由于我国农产品增值税在某些方面是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因此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取得最大经济效益,往往会钻法律的漏洞,通过挪用身份证等方式将不具备资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农产品销售方式,转化为销售农业生产者自产初级农产品。通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避免这种弊端,促进农产品增值税的公平公正,提高农产品行业的平衡。另外,农产品本身的价格波动比较大,并且受到环境等的影响比较深刻,因此这种方法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针对农产品的特点进行征税,促进购销双方的相互制约,从而有利于稳定增值税基本征扣税机制。
例如,安徽省棉纺织企业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2014年2月1日作为棉纺织企业的代表在全国率先试行,执行新的增值税抵扣政策。随之湖南、浙江、山东等省陆续开始执行之后,江苏省也加入试点改革,该政策将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皮棉、棉纱的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避免了“高征低扣”等弊端,有助于促进棉纺织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助于促进棉纺织业的健康发展。
(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的弊端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平、公正,但是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处于市场经济链条的最底端,其经济效益相对来说比较低,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并没有顾及这一方面,作为已列入试行的棉纺织企业各省的单耗数量执行标准不一,影响到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造成不合理的竞争。
另外,在当今时代,效率成为一个企业竞争实力的一种表现,然而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到月末才能够计算出农产品的成本,时间过长,违背了会计的及时性原则,不利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影响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如果纳税人有新的产品增加,需要经过税务机关进行核定,但是由于各地的纳税环境以及纳税条件等的不同,这就在使得纳税人处于被动的状态,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就影响到了纳税人的企业决策,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传统的税制制度已经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现状,要想激发民众的创业以及就业激情,“简化税制”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步骤。然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部分企业利用收购业发票自开自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核定的步骤,使得核算复杂且时间过长。我国地域辽阔,农产品种类繁多,因此农产品加工的种类复杂,并且农产品生产设备的新旧程度、规模大小、加工工艺等不同,增加了税务机关在进行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实施的难度,不利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效率的提升,从而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例如,近年来,棉纺织业顺应社会的发展要求,不断的开发新的客户,新的领域,跨省乃至跨国都成为可能,然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往往让有些棉纺织业望而却步,影响到了棉纺织企业的健康发展的进程。此外,对于一些既有纺纱又有织布的棉纺织企业,坯布生产环节会用到自产棉纱,在核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过程中带来难度,需要对此完善、规范核定标准。
农产品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2012年我国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棉纺织企业的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有了降低,但是根据试行的情况来看,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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