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周小葵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刍议
湖南师范大学周小葵
摘要:固定资产是高校经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随着各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已非常高。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管理好资产,发挥其最大效益,更加真实地反映出其价值,促进高校事业的发展,新高校会计制度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本文分析了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重要性,提出了如何实施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和计提折旧的方法。
关键词:高校新制度折旧固定资产
在旧会计制度下,高校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始价值入账,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相对应,而且一直保持不变,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采购成本市场化,固定资产按原始价格入账的缺陷日益暴露出来了。本文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有利于反映固定资产的客观真实信息
在旧会计制度中,不计提折旧,账表上只能够看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但是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形成的有形的或无形的耗损根本没有体现出来,导致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进而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虚增的现象,从而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客观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通过账面看出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以及更新换代情况。而在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折旧,能够系统、准确地按月分摊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计入“累计折旧”科目,使固定资产价值能够真实地反映在账表上,同时为管理层了解高校资产情况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二)有利于正确核算高校教育成本
旧的《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学校购入固定资产时,根据购入的相关凭证,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同时根据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样的处理方式导致了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学校购置了一些新的固定资产从而增加了学校的教育成本,导致当期事业支出虚增,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反映,虚增了资产总额,这样违背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原则。新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的耗费以折旧金额的方式逐月计提,系统分摊这些损耗成本。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必然是高等教育成本计量的重要部分,缺少折旧就会导致教育成本的不完整,也很难对高校办学绩效做出正确的评价。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价值,以折旧金额的方式进行系统分配,计入“累计折旧”,可以使当期的教育成本被准确的呈现出来,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够均衡、合理地向教育成本转移,这样有利于实现准确、完整的教育成本体系的构建。因此,正确计提和核算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对科学、合理地测算学生总成本和学生平均成本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目前,由于很多高校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当,出现了固定资产闲置、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率低、重复购置等现象,没有对固定资产制定合理的购买计划,为了应付各类教学评估、实验室的评估等一系列检查,盲目地购买固定资产来满足各类指标的需要,而忽视了运行效率和固定资产的后期管理,从而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导致资产闲置和资金浪费。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让各部门真正明确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成本耗费,有利于改变各部门无偿长期占用固定资产,同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校各部门对于固定资产的养护和管理。所以,高校实行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能规避固定资产闲置,合理配置资产,减少重复购置固定资产造成资金浪费,节约有限的教育经费。
(一)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畴
高校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有一定的范围,这个范围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只有基于这样的前提,才能够科学合理的制定出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的范围,由于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两个方面的损耗,一方面是有形的损耗,另一个方面是无形的损耗。由于受到这些损耗的影响,固定资产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同时,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延长,导致固定资产使用价值的减退,直到固定资产报废。基于新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高校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明确的范围规定,高校固定资产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外,都应计提折旧。同时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因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发生后续支出增加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重新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和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二)高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
根据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高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六类。第一类是房屋和建筑物;第二类是专用仪器设备;第三类是通用仪器设备;第四类是文物、陈列品、动植物;第五类是图书和档案;第六类是家具、用具及装具。在实际工作中,除了文物、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不需计提折旧外,剩下的四类可以分别计提折旧。为了方便上级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具体信息的核实,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都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首先,将高校的固定资产按照新会计制度的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且将其设置为二级科目,然后在将分类好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分为16类,再将其设置为三级科目,以便用于查看。
新会计制度除了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规定以外,还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了规定。新会计制度明确指出,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性质来合理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所以,高校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制定统一标准来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果没有采用统一的方法和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就会影响高校固定资产的可比性。虽然目前没有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参照《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设备折旧按分类折旧率(专用设备按8年,通用设备按5年,其他设备均按10年折旧)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统一按当年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总值的2%(50年折旧期)。新会计制度规定,对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必考虑折旧年限。
(三)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高等院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平均分摊到其使用年限中,它适用于各期损耗平稳、起伏不大的固定资产。工作量法是以实际工作量作为基础计算各期的折旧额,它适用于各期使用程度不均衡的固定资产。因此,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特有性质,按照其具体的属性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折旧方法。比如房屋和构筑物由于使用时间比较长,并且使用价值可以在使用期限内进行均衡的转移,适合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对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由于其损耗程度是按工作量来衡量的,每期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均衡,适合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根据会计一贯性的原则,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了,就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在有关会计报表附注中将折旧的计提状况、数额及计提方法等,应当详细地予以特别揭示,以便于不同高校之间加以比较。由于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大,种类繁多,单价波动范围大,固定资计提折旧不计入高校支出,而是直接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一)做好固定资产的统计清理工作
高校固定资产种类比较繁多、使用时间不同、价值比较高等特征,在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需要很多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以及管护部门的职能并不相同,而且工作时间并不统一,所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都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周期。基于这样的特征,在核算高校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之前,应该将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归类,为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按新标准区分固定资产和存货
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提高了,通用设备由原来的500元以上提高到了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由原来的800元以上提高到了1500元以上。所以,高校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统计清理的结果,根据新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核实原来账目中固定资产的价值,如果原来账目中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达到标准,应该将这些固定资产继续留在原来科目之下,但是如果原来账目中的固定资产没有达到新规定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应该将这相应的余额转入到新帐中的“存货”科目,然后按照存货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将原帐中的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帐中的“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
1、增设相关的会计科目
新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首先需增设相关的会计科目“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这样可以清楚地记录和反应出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这个科目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的分类情况来设计二级科目,在“累计折旧”科目下设置新会计制度中规定应计提折旧的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四类。
2、固定资产折旧业务的账务处理
实际工作中,高校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月末对折旧业务进行处理:首先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汇总表”,计算出本月应计提的折旧额,然后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其中:本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方法为:本月应计提折旧额=上月折旧额+上月增加折旧额–上月减少折旧额。根据本月应计提折旧额编制转账凭证入账: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由于在实施新会计制度之前,高校从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高校新会计制度在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高校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可以说是面临着一次重大的挑战,高校的会计工作者要从旧的核算思维和习惯中转变过来,对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保证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将固定资产先分类再核算折旧,梳理原值,得出净值,这一系列的工作做起来是非常艰巨和复杂的,工作量非常大。另外,按月计提折旧,周期短,时间紧,加上计提折旧的年限规定还不明确的情况下,难免会让会计人员产生消极情绪。所以,在较短时间里实施起来是有一定的难度,大多数高校目前并没有开始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反应固定资产的客观真实信息,有利于高校教育成本的统计和核算,有利于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节约有限的教育经费,促进高校的教育、科研事业能够平稳、健康、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彤彤,闫大波,王颖.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现状与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2;09
[2]赵冬梅.新财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这就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 2013;08
[3]王琳霞.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浅析[J].财务会计,2014;07
[4]程玉红.关于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探讨[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