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的当代审视——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经典话语的一种诠释

2015-03-18 05:32
关键词:资本主义马克思理论

王 雅 林

(1.哈尔滨工程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150001;2.哈尔滨工业大学 学报社科版,哈尔滨150001)

一、我们如何对待马克思的理论遗产

对于正在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国来说,要想使事业取得成功,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而具有登高望远功效的顶层理论建设具有更大的意义。理论建设的必要条件是从中国国情实际、文化特点和发展实践出发,在思想理论上采取开放的态度,勇于和善于借鉴、吸收人类文明所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思想理论遗产,并进行自主的创造,形成中国化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中国的现代化属于“后发型现代化”,早在19世纪中叶以来,在西欧“早发型现代化”国家就形成了许多解释自身经验的社会理论学说,其中被西方学者称之为最具代表性的是马克思、涂尔干、韦伯三大古典社会学家,以及包括托克维尔、孔德、滕尼斯、齐美尔、斯宾塞等人的著作。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又形成了许多后现代社会理论。但在迄今为止所形成的各种解释社会的学说中,最具影响力的还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吉登斯在历数了诸多古典社会理论大家之后做出这样的评价:“马克思在当今所造成的影响远远超过了这些学者(如果从马克思著作具有更深刻的知识内容的角度来说,情况也同样如此)。”[1]2他还特别指出,即使到了“后现代”社会发展的今天,“马克思的著作仍然提供了一种社会历史观念,相对于后来其他作者的观念而言,它体现出弥足珍贵的价值”[1]4。我们赞同这样的观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哲学学说,也是关于现代社会发展的学说,是极为宝贵的社会理论遗产,对于我们今天在中华大地上开创人民生活幸福美好的现代化事业来说,仍会显现出巨大的理论价值。但问题在于,我们同马克思相隔着一百多年的时间,又跨越着东西方的空间,时空条件已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并不能把马克思的某些话语当作理论公式拿过来套用,为今天的实践寻找现成的答案,关键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以真正科学的态度开发这一思想理论宝库。

在对待马克思理论遗产的问题上,有两种态度是我们必须反对的:一是西方自由主义理论家们的态度。他们认为马克思的著作属于社会思想的“史前阶段”,已经过时和失去了科学价值,真正开创社会学和社会理论历史的是涂尔干和韦伯所属的那一代学者。这种看法并不符合当代社会理论发展的实际。在马克思逝世以后的一百多年间存在的一个现象是,不管某个学者对马克思的理论采取何种态度,都绕不开马克思“幽灵”,特别是在西方“后现代”社会理论中,马克思的理论仍从不同方面和以不同方式得到回应和继承,不断提供着新的理论生长点,这说明马克思在今天仍是“活着的思想家”。还有一种情况同样说明马克思理论的生命力是不可磨灭的,即在苏联和东欧解体和社会主义现实运动处于低潮时,一些曾经的马克思主义拥护者纷纷离开马克思,包括我们前面提到的吉登斯也对马克思社会理论否定的成分多起来。但“每当资本主义国家贫富过分悬殊或重大经济危机出现时(经济危机的确经常出现),马克思主义就会以契合时代要求的某种理论形式回到人们的视野中,即使那些平日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持批判或拒斥态度的人也无法拒绝”[2]。这说明,解决当代发展问题是绕不开马克思理论的,人们会不断回到马克思,重新思考“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由于社会主义实践在国际国内发生过一些严重失误等情况,致使西方自由主义理论观点在我国有一定影响,这在某些知识精英中有所表现。二是对传统、僵化马克思主义观点的路径依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受前苏联很大影响,前苏联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给社会主义运动造成极大伤害,并严重败坏了马克思理论本身的声誉。其理论至今仍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对我国发生着实际影响。这种影响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但都偏离了马克思的理论精髓。用这些僵化教条的理论去批判西方自由主义理论则显得苍白无力;用它去进行理论教学和宣传,往往会成为令人生厌的东西;用它去指导工作实践,则会发生偏颇和失误。所以在今天,僵化教条的理论同西方自由主义理论的影响在我国同样有害,我们有责任清除它。

但是,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理论,还要从认识论、方法论和具体的文本研究上具体解决一些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如何以马克思的科学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理论遗产。为此,笔者提出以下问题:

第一,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从今天生机勃勃的发展实践需要出发,以自觉的、主体的意识去审视马克思的理论遗产。今天的中国所进行的现代化事业同马克思时代相比,历史场景、实践水平已发生很大变化,相比之下,我们更站在时空高处。马克思思维的重要特点是,一切社会存在都具有实践性、历史性、暂时性,因而对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事物采取批判的态度,坚决反对把他的理论当作教条和绝对化真理。他曾戏谑地对把他的理论当成教条的人说,如果他们都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话,那么我不是。“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生活过程”始终是马克思从事理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说:“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实的知识所取代。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3]73-74因此,我们要站在新的“现实生活面前”,从今天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出发,发掘马克思理论中有价值的东西,同时又勇于“接着说”和“再出发”。

第二,对待马克思的理论要经过本土化的创造性转换。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学说的研究,是经过对世界历史的考察得出的结论,但不少研究难免打上欧洲文明、特别是欧洲资本主义社会文明背景的印记。马克思的理论同我们今天对它的研究相比,不但时代条件不同,而且往往面临着不同的社会文明形态、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因此我们今天对待马克思理论的研究要下“本土化”创造性转换的功夫,实现马克思理论的中国化。

第三,对马克思著作文本的研究,具体考察其写作的学术背景和环境很重要。马克思是一个严肃的学者,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感慨地说道,他所做的研究像面临地狱入口处一样付出了巨大的艰辛。但受具体学术条件的限制,当时对某一问题的研究可能占有的学术资料有限,又可能会受到当时欧洲具体学术氛围的影响。还有一点是,在马克思的浩繁著作中,有大量是在他逝世后直到20世纪上半叶陆续整理出版的,不少是草稿、提纲、读书笔记等等。这些都留下了他探索的足迹,但这些著作并没经过马克思本人的严密加工和推敲,有些是后人整理的,因此我们今天不必拘泥于个别篇章和词句。另外,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在他们几十年的学术探索中,经常指出自己以往研究的某些不足和“过错”。不无遗憾地说,今天我们虽然与马克思相隔一百多年,但我们思想水平在很多方面还没有达到马克思的高度,我们仍需向他虚心求教,但作为严肃科学的态度,我们也不必回避马克思某些探索中的失误和“过错”,要依据今天的学术成就、认识水平和实践水平加以订正,这是捍卫马克思主义理论财富应有的态度。

二、重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解释框架

对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人们一般是根据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的经典话语的概括加以理解的。《序言》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来说具有标识性地位。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很少有像《序言》这样对自己的观点做了高度概括的经典表述的。这些耳熟能详的观点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物质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过程;等等。

对于《序言》的经典表述,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重要理论家都曾给予过高度评价。《序言》刚一发表,恩格斯就做出这样的评价:《序言》阐述的观点“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只要坚持这些观点,“并且把它应用于现时代,一个伟大的、一切时代中最伟大的革命远景就会立即展现在我们的面前”[4]。列宁认为,《序言》对“推广运用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了完整的表述”[5]。在对《序言》的各种评论中,除了认为《序言》对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做了经典概括外,对后世最大的影响是形成了“物质本体论”和“经济决定论”的解读方式,历史唯物主义的“物”被解释成外在于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然之“物”,并把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范畴解释成了“物质和精神”范畴。特别是在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著作中,人为地分割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是“对自然现象的看法”、“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而“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历史”[6]。由《序言》引发出的“经济决定论”的思想,则只强调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这种观点早在第二国际时期就存在,但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曾表示过强烈反对。而这种观点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是来自前苏联。普列汉诺夫把马克思哲学总结为经济一元论公式,认为人类历史发展是同自然类似的机械发展过程,人类社会的所有环节都可以还原为经济动因,只要掌握了经济规律就掌握了社会发展规律。

全部展开对《序言》的讨论涉及许多理论线索,本文的讨论将聚集在一个最具问题意识的话题上:在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发展过程中,毫无疑问,物质生产的发展都是“人类存在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是社会的“压仓石”,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解决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①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相关经典话语,也是人们在表述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时经常引用的,并视为经典话语,本文所做的讨论也将多次涉及对这段话语的解读。但需要厘清的是,是否在所有的社会形态中经济关系都构成社会的基础,是否所有的社会形态都是具有经济形态属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或称“社会经济形态”)?进而追问,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进行社会建构的精神至高点是什么?这些问题涉及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和对人类社会历史演进过程的理解问题,我们的讨论将聚集在这一点上。

国内外对《序言》的研究,长期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不同认识和争论,我们重新介入对它的讨论,要想取得新进展,必须确立新的学术路径,建立起合理的解释框架。《序言》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对贯穿资本主义社会以往的全部社会形态所做的“一般原则”表述,这样我们对它的解读就涉及社会形态理论问题。人们通常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主要有两种表述:一个是认为源自马克思的基于生产方式演进的“五形态说”,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演进过程。但“五形态说”并不是马克思的原意,而是斯大林所做的概括。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历史发展看,并不都是按“五形态”顺序演进的,而且把每种社会形态统统归之于“社会经济形态”(列宁的提法)也是不可取的。另一个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撰写的极为重要的《经济学手稿·导言》中,从人的生命活动的社会形式及生存状态角度提出的社会形态演进“三形态说”: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发生着。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才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7]104

上述“三形态说”是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以“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前的各社会形态又不同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一般特征”为章节标题加以表述的。可见,“三形态说”不是马克思的随意之笔,而是对人类社会所做的明确的社会形态划分。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本质并不是关于物质和观念发展史的学说,而是以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的学说。而社会存在就是“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生活过程”,就是人如何生产自身生活的实践活动,因此“三形态说”更符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脉络和更具解释力,它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按照“三形态说”,人类社会发生着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人的依赖”关系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物的依赖”关系,再到共产主义的“自由个性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在每种社会形态中,人的生命存在的社会关系性质和发展动力都发生了质的转变,即“社会轴心”发生了改变,我们称之为“社会轴心转换”。这样,整个人类社会演进经历了三个阶段和发生着两次“轴心转换”。为此,我们对《序言》中提出的关于贯穿人类发展史“一般原则”的考察,就置放到人类社会“三个阶段”、“两次轴心转换”的过程中加以审视和检验,以此作为我们解读《序言》的分析框架。

三、《序言》理论逻辑的历史边界

为了回答上文中所设定的问题,我们首先考察一下马克思在《序言》中提出的“一般原则”同“三形态说”中人类社会形态演进“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契合关系。为此,我们从马克思《序言》写作的具体社会背景和学术背景谈起。

公认为马克思创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第一部成熟之作,是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基础上于1845—1846年间同恩格斯一起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但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这部著作并没有出版过完整的版本。马克思在《序言》中回顾这本书的写作时说,当时的写作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弄清问题”。其书主要是从哲学角度做的研究。恩格斯后来在提到该书写作时曾说,“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8]359。马克思在完成了对黑格尔哲学的清算任务之后,他的学术兴趣由哲学转向了政治经济学,开始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系统研究工作。资本主义社会即市民社会同以往的社会形态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经济形态,以生产资本为基础的经济领域成为独立的领域,经济关系、物物联系成为社会的基础并支配其他社会领域,因而马克思认为解剖资本主义社会的关键在于政治经济学,“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9]82,“政治经济学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论分析”[10]595。马克思在英国伦敦拟定了包括《资本论》在内的庞大写作计划,《序言》就是他在研究过程“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3]82。

通过上文对《序言》写作背景的简述,我们更加明确的是,正如马克思所申明的那样,《序言》的研究结论是通过对“市民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研究得出的“总的结果”。资本主义社会是以剩余价值生产为动机的社会,物质生产和交换价值的最大化是资本主义关系体系的特征。经济关系即市场关系对其他社会领域发生着支配性作用。比如,较早以前的一些西方学者就指出,从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来看,资本主义的特征是“经济和政权的分离”,“国家财政收入依赖于它本身并不能直接控制的资本的稳定(Valor Sation)和积累过程”[10]13。对于当今的美国社会,西方传媒也给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一艘巨轮,真正决定船的航向的不是船长(总统),而是坐头等舱的人(大财团)。所以,马克思说:“工业以至整个财富领域对政治领域的关系,是现代主要问题之一。”[11]8。从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来看,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建立,最根本地体现在雇佣劳动制度上,工人只有接受雇主控制的有报酬的职业,成为资本扩张的工具,才能维持生存,因而工人的生活和自身都是受制于经济关系的。至于在精神文化生活领域,受赢利目的控制不可能真正形成人的精神性存在形式。当然在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人类的精神文明取得巨大进步,资产阶级思想家们高扬人性崇高的旗帜,但所有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物化逻辑起作用的范围。所以,《序言》通过对市民社会的分析,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属性,就连对《序言》持批判态度的西方学者也充分肯定了这一点,比如吉登斯认为马克思在《序言》中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运动的分析,对于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类型的资本主义具有特别的参考价值”[10]89。

但问题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否适合于“第一阶段”呢?对于“第一阶段”即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马克思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曾划分为几个不同类型的社会形态,但从“三形态说”看,则属于“人的依赖关系”社会形态内的几个历史时代,同从“人的依赖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的社会形态演进并不对应。在马克思看来,“第一阶段”内部诸形态的区别要小于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区别。①俄罗斯学者伊诺泽姆采夫在论述“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关于历史演进的区别时,使用了“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两个概念,认为“三形态”之间的社会演进属于社会革命,而“五形态”之间的变革则属于生产方式引起的政治结构变化,属于政治革命。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奠基人仅仅把那种用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取代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革命,视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导致经济的社会形态内部一个个生产方式更替的那些革命性变革,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属于政治革命。”其观点可参考。见《后工业社会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第一章,安启念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为了搞清这一问题,我们仍需回顾一下马克思《序言》写作的学术背景。在马克思写作《序言》的年代,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地质学正处于起步不久的阶段,历史学的研究范围也只局限于有文字记载的西欧社会的历史,最早也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所以马克思能接触的研究资料较有限。比如,由于对原始社会了解不够,马克思曾认为人类社会的初期也存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所以他在《共产党宣言》中做了如下表述:“至今所有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中演进的,而这种对立在各个不同的时代又是各不相同的。”[12]489马克思只是在后来看到新的资料后才做了修正。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依据西欧的历史把人类社会形态演进图式概括为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共产主义所有制。在《序言》中,马克思由于接触到印度农村公社和东方社会的资料,又把亚细亚生产方式排在第一位。在马克思的认识中,亚细亚生产方式属于最早的原始社会,而实际上亚细亚所有制并不是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部落所有制人类社会开端的原始社会。直到1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接触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以后,才系统地把握了原始社会的特征。到了晚年,马克思又发现了俄国“农村公社”的集体占有制形式,在致查苏利奇的信中提出了俄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多元发展的可能性[13]。这些表明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认识是逐步深入和对自己的研究不断做出修正的。

还要指出,在《序言》中,马克思把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形成的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及变迁动力的认识推导至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并不是完全基于历史批判的经验基础。按这种表述,人类社会成了自始至终由生产力为决定性因素、经济关系居主导地位的线性的“经济决定论”的进化过程,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表述上的失误,也同马克思自己的其他研究之间形成一种张力。比如,在发表《序言》的同时,马克思还起草了为写作《资本论》做准备的笔记,这就是《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该著作中专门有一节是考察“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的,一旦依据历史资料进入了对资本主义前诸种社会具体的历史形态的考察,得出的分析结论就不同于《序言》理论形态的逻辑推论。这些表述归纳起来是:资本主义以前诸社会形式之间尽管存在很大区别,但共同点是生产同“自然共同体”联系在一起,生产和经济活动屈居于自然与个人共同体的社会关系之下,经济领域并没从社会共同体中分离出来[7]482-483。资本主义在人类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资本—雇佣劳动关系,是以同以往社会形式的瓦解和断裂为基础的。以往的社会形态也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也有市场交换活动,以中国为例,虽然到宋朝市场交易活动已相当发达,但从来不占主导地位,也没形成完整的经济形态,经济形态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才具有了成熟性,因此资本主义同以往其他社会形态的差异远远大于其他社会类型之间的差异,滕尼斯用“共同体”和“社会”加以区分。

在前资本主义诸社会形式中,经济关系并没从社会领域中独立出来并获得支配地位的情况,已为大量的社会人类学、历史学的研究所证明。英国著名的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于20世纪40年代早期撰写了名著《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书中在研究了大量人类学、历史学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近期历史和人类学研究的突出发现是,原则上,人类的经济是浸没(submevged)在他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他的行为动机并不在于维护占有物质财富的个人利益;而在于维护他的社会地位,他的社会权利,他的社会资产。只有当物质财物能够服务于这些目的时,他才会珍视它。不管是生产的过程还是分配的过程,都不曾与维系于财物占有的特定经济利益相联系……一个小型的狩猎或捕鱼的共同体中的这些社会利益,与一个巨大的专制社会中的相比,是非常不同的,但在以上每一种情况中,经济体系都是依靠非经济动机得以运转的。”[14]39-40在这些社会共同体中,“没有任何单独的和明确的以经济动机为基础的制度”[14]41。“直到西欧封建主义终结之时的所有经济体系的组织原则要么是互惠,要么是再分配,要么是家计,或者三者之间的某种组合”[14]55,“再分配反过来也倾向于将经济制度本身融入社会关系当中”[14]57。“经济体系,从原则上说,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之中;物质货品的分配是通过非经济动机来保证的,如互惠、荣誉等等”,“货物和服务的交换通常发生在持续的伙伴关系之间,或者与明确的社会纽带相关,或者与多种多样的非经济事务相伴”[14]232。因此,波兰尼认为,研究前资本主义经济,要把经济作为社会“制度过程”来探讨。

这种情况即使在中国改革开放前夕商品市场经济尚未冲击到的东北内陆农村地区也是可以看到的。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笔者在黑龙江省肇东市昌五镇从事农村调查,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当农民自留地里种的蔬菜自食有余、又不作为商品出售时,那么邻里之间常常可以在无需告知主人的情况下去采摘的,以互通有无;农民修房子或盖房子,采取的不是经济关系的“雇工”行为,而是邻里之间无酬劳的“帮工”形式[15]229-239。在中国长期的农业文明中,从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来看,物质生产是嵌入以家庭人口生产为基础的伦理关系之中的;从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来看,经济关系是屈从于封建宗法等级政治关系的。

波兰尼还论证了,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其他领域发生的变化并不完全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在欧洲封建社会自犁被引入以后上千年时间中,生产手段并没有多大改变,但在政治、智识、文学艺术上却发生很大变化[15]39,所以并不能用经济决定论加以解释。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某种类型的经济,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在任何时间段存活”[16]45。《序言》在对历史唯心主义的批判中强调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是全部人类社会的基础,无疑是正确地把对社会历史的研究置于自然的必然性之上,因为人类只有不断同外部自然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才能生存,但问题是经济关系构成社会的基础并占支配地位的情况,并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所共有的现象,这些社会形式也并不属于“经济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在《序言》中所做的推论,可能的情况是,除了反映当时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料掌握不足外,也可能同受那个时代学术风潮的影响有关。

在19世纪,当古典经济学、社会历史学、政治哲学以及一般社会学兴起之时,都以在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提出的假说推广至全部人类社会为主要学术倾向。按波兰尼的说法,这已成了那个时期各学科不言而喻的“公理”和“集体无意识”。波兰尼把这种学术风潮归结为“19世纪的偏见”[14]38。马克思学说的重要来源之一是英国政治经济学、特别是亚当·斯密的学说。但斯密从近代政治哲学对于人性的理解出发,认为人类天然具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秉性”,依赖于市场的劳动自古以来就存在,因而形成了后来“经济人”概念和相互交换的原始人模型。“在经济学的平台上,斯密发现了透视人类社会和历史变迁的全新的理论范式,这就是把经济和财产权类型作为划分不同阶段的标准,社会体制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生活条件与财产制度的直接产物,全部历史依据这个标准可以分为狩猎社会、游牧社会、农耕社会和商业社会等四个阶段。通过引入这一历史性视角,斯密论证了现代市民社会关系的合理性……商业社会之所以是最好的社会,就在于它发乎于人的商业本性,是一种‘自然的自由体制’。”[16]4-5。斯密对人类历史的这种误读影响了19世纪欧洲许多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家,如斯宾塞、米塞斯等等,他们都试图把市场经济的法则奠基在人类的自然状态所具有的永恒特性上,并以此为假说解释人类的全部历史。斯密的学说为后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理论来源,但在叙述方式上可能没有完全游离于“集体无意识”,当然也可能是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从理性渐进发展的角度解释历史的唯心主义社会观、“使黑格尔倒置过来”时,却沿袭了黑格尔逻辑表述的叙述方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19世纪前后的欧洲思想家、理论家们从合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则解释为自古有之的人类社会永恒特性,同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具有暂时性的思想是完全对立的。对于把资本市场经济关系视为人类社会天然合理的“自然的自由体制”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进行了尖锐而又辛辣的批判:“经济学家们的论证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在这方面,经济学家很像那些把宗教也分为两类的神学家。一切异教都是人们臆造的,而他们自己的宗教则是神的启示。经济学家所以说现存的关系(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天然的,是想以此说明,这些关系正是使生产财富和发展生产力得以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的那些关系。因此,这些关系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这是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11]612

从上文的批判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不过是现代版,历史版早就有了。正是从终结“终结论”出发,我们以“三形态说”为参照系,指出马克思《序言》表述上的过错,指出《序言》理论逻辑适用的历史界线,就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了。

四、社会主义的历史超越和新的“轴心转换”

下面我们依据“三形态说”考察“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即共产主义的“社会轴心转换”。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轴心转换”的过程在今天已呈现为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因此考察这一轴心转换是一个实践性的理论探索课题。

基于此,我们首先要提出的一个研究路线是,研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必须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密切结合,两者具有不可分的内在一致性。因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性就在于,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所要揭示的是“消灭现存状态的现实的运动”[11]539,揭示新的社会形式出现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这就是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运行结构和过程进行矢志不移的研究,不是停留于学术兴趣,而是要揭示这种社会形式的历史暂时性。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内部联系一旦被了解,相信现存制度的永恒必要性的一切理论信仰,还在现存制度实际崩溃以前就会破灭”[17]。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揭示最深、最系统的著作当然首推《资本论》。这部巨著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动力,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法则”,指出资本主义是一个商品生产体系,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两面性”,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驱动力就是寻求交换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的最大化,交换价值赖以进行的方式就是市场经济关系的建立。交换价值以抽象劳动为基础,可以用一种抽象的量化比率来计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一切矛盾都直接来源于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基础上的体制特征上。

资本和市场是人类在资本主义文明中发明的经济形式,马克思充分肯定资本、市场以及资本主义在人类发展史中的“伟大文明作用”,他用“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表述“第二大形态”本身就说明了这一点。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总和还要多,还要大”[18]277,更不用说此后资本主义的发展了。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表现在它使社会中的人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自然共同体和人身依附的宗法制度中解脱出来,获得了人的独立性和个人利益的正当性,资本主义生产力巨大发展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个人独立性、正当性的确立。但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资本的两面性和悖论性质,尖锐地批判了使人处于异化状态的“物化”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社会是以“物的依赖”经济关系为社会轴心的,通过商品生产和交换实现“物”的最大化和资本增值是这个社会的主要行为动机。因此,资本主义的市民社会是为资本的逻辑所支配的社会,人的社会存在不表现为直接的人的关系,而是表现为物化的商品货币关系,并使这种关系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的出现把市民社会关系转换为纯市场关系,它把以往社会的“神灵准则”变为“市场准则”,人被市场的经济力量所控制,其结果是“一切神圣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没有任何绝对价值,因为对货币来说,价值本身是相对的。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可让渡的,因为一切东西都可以换取货币而让渡。没有任何东西是高尚的、神圣的东西等等,因为一切东西都可以通过货币而占有。正如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一样,在货币面前不存在‘不能估价、不能抵押或不能转让的’,‘处于人类商业之外的’,‘谁也不能占有的’,‘神圣的’和‘宗教的’东西”[19],即它在“除魅”的同时,却使社会被抽象的资本逻辑所统治。这正如我国的学者指出的,“‘资本’作为‘抽象力量’,首先意味着它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统治人们全部生活的终极的‘绝对存在’,它主导着人与世界、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构成全部社会生活的轴心原则。在此意义上,‘资本’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存在物的内在‘本质’和‘实体’,一切存在物都必须在资本面前证明其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否则就将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20]。由此,“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18]266,个人的存在要屈从于资本的物化关系,个体存在的价值被置换为物的价值。

所以,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虽然使人获得了独立性和确立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从而使生产力的发展获得动力,但“个人”不等于“有个性的人”,追求个人利益正当性的确立不等于自由个性的确立,今天当我们清除封建主义的影响而推进人的解放进程的时候,把这两者区别开来具有很大的意义。资本主义物化的社会关系把一个个人抽象的个体联系起来,但却用与他们的个性完全相违背的枷锁把他们束缚在一起。资本主义呼唤出巨大的生产力,但并没有像启蒙运动所宣称的那样真正实现人的解放,反而出现了自由个性同他们实际的个人生活形式脱节的局面。因此,马克思认为,从人本身的发展史来看,资本主义不过是人类社会的“史前史”,而共产主义作为“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将开创人类的“真正的历史”,社会的轴心将从物化的经济关系主宰的社会,转换到以“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为轴心的社会形态上来。共产主义社会建立在个人与社会共同体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上。该社会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但也只有在社会共同体中作为“联合起来的个人”,通过使用集体生产的劳动成果,人才能实现其个性化存在。因此,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特殊天赋和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发展。这就是说,按着马克思的说法,人类社会形态的“第三阶段”虽然要凭借“第二阶段”的“创造条件”,但并不是沿“第二阶段”的社会轴心轨道发展的,而是确立了新的质上完全不同的“轴心原则”。从这一新的“轴心转换”中我们可以获得的认识是:

第一,资本主义是在人类社会的三大形态中唯一的以经济关系构成社会基础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将是消除经济关系的统治地位、从物的世界回归为人本身发展的“社会形态”。从性质上说,共产主义不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或“社会经济形态”。由此,依据“三形态说”,人类社会宏观变迁构成了“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社会形态”的演进图式。从经济是否是在社会中居统治地位的人的生命活动形式来划分,又可以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前经济社会——经济社会——后经济社会”三段论的图式。根据这个图式,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是“经济形态”,而“第三阶段”虽然在更高层次上回归为“社会形态”,但同第一阶段相比,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在“第一阶段”的社会形态中,个人并没有从“自然共同体”和政治统属中独立出来,而共产主义社会将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构成社会发展的前提。

但是,从受经济必然性制约的“必然王国”到未来社会的“自由王国”要经过漫长的过渡过程。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有很好的表述:

社会的现实财富和社会再生产过程不断扩大的可能性,并不是取决于剩余劳动时间的长短,而是取决于剩余劳动的生产率和这种剩余劳动借以完成的优劣程度不等的生产条件。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21]

这段论述的后半部分关于把生产力的发展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的论述,马克思实际指的是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而这个发展阶段尚未消除经济必然性的制约,处于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化的过渡阶段,从性质上尚未脱离“经济的社会形态”范畴而进入真正的“社会形态”,我们仍需运用物质的力量实现自身的繁荣发展。不仅如此,国家也将由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服务于社会的机关,并通过总体的社会组织实现对公共事物的管理,从而完成国家的辩证性转化。

第二,随着社会轴心的转换,新的社会形态运行的动力系统也发生了改变。毫无疑问,共产主义社会只能建立在物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但生产力不再是外在的客观力量,而是内化为人本身自我力量的确证,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和外化,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业不过“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22]。在未来的社会,人们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闲暇时间日益增多,生产劳动活动日益具有高智能化、个性化的特点,同时人的消费活动也日益具有了自我实现的性质,而生产满足这些体现更高需求的产品只能是自由劳动和有个性的人的劳动产品。因此,未来社会深层根本动力,将是具有自由个性的人本身的全面发展及创造力的增强。这里所说的人不是费尔巴哈抽象的人,而是“联合起来的人”。到那时,社会不再仅仅是保证物质生产的手段,而是“具有创造性的个人以自身为价值的组织形式”[23]207,社会将成为展现个性积极力量的大舞台。这将彻底终结“经济决定论”。如果说未来社会有什么“决定论”的话,那么一定要把社会看成是主客体互动生成关系的产物,到新的社会条件所生产的人自身的发展和能力增强中去寻找,到社会资源和文化资源中去寻找。人的能力增强和个性发展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就是在今天的发达国家和我国的现实发展中也已经清晰显现,并不是虚幻的乌托邦。

第三,由于在未来的社会形态中经济关系不再具有统治地位,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凭借全面的社会系统要素,因而在解释社会发展的话语体系中经济范畴的地位将下降,社会范畴、文化范畴的地位将上升;解决经济的稀缺性和困惑的社会问题将减少,而解决社会、文化稀缺性和心理困惑的社会问题将上升,因此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的局面将改观,而对非经济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的需求必然将上升。

需要一再提醒的是,我们基于“三形态说”所做的这种理论描述,绝不是要在现实发展中忽视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地位,因为消除经济必然性的制约的根本途径恰恰是高度发展生产力本身。对于这个道理,美国学者英格尔哈特的观点是有启示的,他认为从全球化的角度看,人类社会正经历从物质主义向后物质主义的转变,但这个转变是以雄厚的物质基础为前提的,“按事物的自然本性,成为后物质主义者的往往是那些生来享有全部物质财富的人,正是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他们为什么走向了后物质主义”[23]214。

五、作为社会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结构的“三个层次”

阐释《序言》,还有一个重要的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思想需要挖掘和阐述,这就是在经典话语中以理论预设前提出现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的表述。这一理论预设前提差不多为所有马克思学的学者所忽略。下面我们把这段话完整地引述出来: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①引文中标黑字体为本文作者所加。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9]82

迄今为止,人们对马克思这段经典话语的解读,主要是围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构关系及引起的变化进行的,这样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就成了描述纯社会客观进程的理论了。但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这样解读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是不全面的,因为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始终着眼于人的社会存在。我们说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实践的观点,而实践的观点就是人如何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生活。马克思并不把社会视为纯客体的运动,而是从主体和客体、现实的人的活动和他们的活动条件相统一的观点来揭示具体的社会历史过程。因此,马克思在阐述“四要素”的结构关系之前加了一个理论前提:“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这对理解马克思的理论就十分重要了。因为恰恰是这一理论前提包含着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的非常重要的思想,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把历史观、社会观表述为“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24]、“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25]、“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生产”[26]、“社会生活的生产”[12]925、“生命的再生产”[8]65以及“生产生活”[8]42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更是明确地把自己所建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表述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8]42生产方式是马克思社会理论的重要范畴,但马克思把生产方式表述为人们“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或“生活的生产”等等。恩格斯晚年又特别强调地指出:“根据历史唯物论,历史过程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27]

马克思的上述理论思想在不同语境中表述有所不同,但概括起来就是“生活的生产”。而现行的关于“四要素”矛盾运动的解读方式是在忽略了“生活的生产”理论预设的情况下,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做出的概括,单从文本解读方式上看也是不完整的。马克思十分强调物质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但这种论述始终是从人的社会存在和实践出发的。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继承了黑格尔关于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的思想,强调社会是由生活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所必需的劳动活动两部分共同构成的体系。在这一社会体系中,生活需要、生命存在的需要本身和满足生存需要的手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分的过程。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把这两个相区分的过程概括为客体的“实体生产”和“感性的人”的“自我生产两个过程”[28],也正是这两个相联系的过程,构成人类实践活动的概念,即人们的实践活动不仅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也包括运用生活资料满足自身需要实现人自身生产的活动。所以,马克思强调生产的基础地位,但这是以生活的本源性为前提的。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经典话语中作为“萌芽”的和未经充分阐述的“生活的生产”理论预设,实际上构成了生活和生产关系范畴的一个重要理论命题,应成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基本架构的重要方面和有机组成部分。马克思正是在这样一个理论预设前提下才去谈论人们是如何进行社会生产以及“生活的生产”的社会运作方式的,离开了“生活的生产”这一理论命题的规约,离开了生活和生产的关系,就不能完整地把握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理论思想。

为了进一步揭示“生活的生产”理论命题的蕴涵和生活与生产这对关系范畴的理论地位,我们再回过头来对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另一个为人们所熟知的经典话语做一下解析。马克思说:

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以应有的重视。[18]79①引文中标黑字体为本文作者所加。

对这段话语的理解以往也有误读,主要倾向是做了“物质本体论”的解读。但如果我们仔细阅读,可以看到马克思的这段话提出了三个“第一”:

“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能够生活”;

“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和“第一个历史活动”:社会生产;

“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由生活和生产活动所构成的“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

迄今为止对历史唯物主义这段经典话语的解读只讲“第一个历史活动”这个第一,而不讲另外两个“第一”。这“三个第一”综合起来可以作为我们进一步探讨的理论出发点。

首先,马克思提出的第三个“第一”中表述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即生活和生产活动相互关联构成“基本事实”,因此任何以科学的发展观、历史观为指导的研究必须解释两者相互关联构成的“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其次,马克思强调生活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是因为生活是人的生命存在的特有形式,具有本源性,是构成人类一切活动和全部历史的第一出发点,人们从事生产等各种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生活”。再次,人类“能够生活”是以生产为“基本条件”和必然性的,因而生产构成生活的基础。之所以说生产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因为只有生产活动才能构成人的生命的特有形态和本质。总之,在这段话语中,马克思事实上是把生活和生产的关系范畴作为“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加以确认的,解释这段话不能只讲生产、不讲生活以及生活和生产的关系。马克思在这里所阐述的“三个第一”在本质上同“生活的生产”思想是一致的。当然,马克思当时强调的是物质生活的生产,今天我们则更应强调全面生活的社会生产。

站在今天的实践水平和认识能力的高度,我们在阐述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架构时应当看到,在马克思基于对现代社会经济形态的分析所阐释的“四要素”矛盾运动的客观结构关系之上,还耸立着一个从人及其生活出发的理论结构,这就是“生活的生产”。前面所说的理论结构关系是“生产何以可能”和“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的问题;而在这之上预设的理论结构实际讲的是生产和生活的关系,回答的是“生产为什么”的问题,包括生产在内的人类一切活动都要从生活的逻辑出发的问题。

为此,根据对《序言》经典话语中预设理论前提的挖掘,我们可以在原有的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结构层次表述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结构层次,即:第一层次为生活与生产的结构关系层次,体现是社会的主体性原则,表明马克思从来没有把社会当成脱离人类生存及生活的客观结构;第二层次为生产方式的社会结构关系层次和“生活的生产”的社会形式,体现的是社会客体性原则。由于有了“生活的生产”这一理论层次和理论前提,“四要素”的矛盾运动的客观过程才建立起了与主体人的联系。所以,这两个层次加在一起,体现的是社会运行的主体和客体、人的现实生活活动和活动条件(社会结构关系)的统一。这是我们对《序言》经典话语所做的解读。

但是,包括“生活的生产”即对“生产为什么”追向的理论结构层次在内的两个“理论结构层次”,仍然不能全面概括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的结构。必须提示的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从事生产活动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表述,讲的是人类社会生存活动的“一般逻辑”和物质条件的必然性制约,而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特殊形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解放的思想,如前所述,其有机组成部分应内在地包括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因此,通观马克思的学说,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在“生产为什么”(“生活的生产”)和“生产何以可能”两个理论层次的基础上,还应包括第三个理论层次,这就是“好生活的社会形式”。马克思一生的学术探索并没有停留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结构及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上,他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和社会关系物化批判的基础上,探究了人类获得“好生活”的社会形式,这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文化形态上可能就是费孝通教授所展示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其,天下大同”的境界。可以说,马克思终其一生所探索的人类解放道路,实质就是回答普遍的自由美好生活何以可能。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就是这种人在新的历史中获得“好生活”的“好社会”形式,它体现为科学性和价值性的内在统一,社会客体建构和主体生活意义建构的内在统一,体现为社会建构的精神至高点。

以上我们提出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结构的“三个层次说”,即包括“生产为什么”(“为了生活”的生产)、“生产何以可能”和“好生活的社会形式”三个部分。“三层次说”的解读体现的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理论的自然性和精神的至高性的统一,是我们站在新的时代需要和新的社会主义现实运动需要的高度对马克思理论的“再结构”、再建构,重要的理论出发点是,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表述不能没有科学社会主义的高度。这三个理论结构层次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但目标体系指向的是共产主义的理想和社会主义的现实运动。在对待人类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问题上,我们反对“目的论”的解说,但应探索“所应该是”的社会前景。

六、《序言》重释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

以上我们依据马克思的“社会演进三形态说”,从纵向度上对《序言》做了“三段论”的“轴心转换”分析,又从横向度上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结构做了“三层次”的概括,这种宏观理论构建始终面向的是中国人开创自己历史性新生活的实践活动和实现“中国梦”的理论需要。基于此,我们重点谈从中获得的以下三点认识:

第一,依据“轴心转换”原理,社会主义处于以“第三阶段”为导向的新型轴心转换阶段,其发展既要突出生产力的地位又要摒弃“经济决定论”的影响,把发展的物质基础性和社会主义目标至上性的内在统一,在“社会双重转型”中实现对资本主义的历史性超越。如何准确判断我国“轴心转换”的历史方位和社会形态的性质构成的重要理论问题。马克思“三形态说”的社会形态概念,是以决定人的不同生存状态和生命形式的社会结构性质来标定的。应当说“三形态说”是马克思依据西欧历史进程特别是英国的情况,提出的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共产主义社会转换的理论设想。如前所述,在人类社会演进史上只有资本主义属于“经济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则是消除了经济必然性制约的“社会形态”,但这个转换过程是漫长的,中间还要经历一些过渡阶段,即在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阶段将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形式,使人们“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仍属“必然王国”范畴,从社会形态属性上未脱离“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性质。

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同西欧不同,是在没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历史条件下而选择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因此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体现的是“顺时态发展”过程,在我国则具有“共时态”超越式发展的特征。从生产力形态、社会制度形态、人的生存形态角度看都要经历“双重社会转型”,①“社会双重转型”是本文作者提出的概念,指的是在当今世界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的发展趋势下,传统的“农业—工业”二分范式的社会转型理论已容纳不下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但中国的社会转型同发达国家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知识社会”顺时态的转型特点有所不同,而是在生产力形态、人的生存形态和社会制度形态三个向度实现共时态的“双重转型”过程。具体论述参见《信息化:生存与超越》第12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发展现代生产力。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新型的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只能停留在理论说明层面而流于空谈。我国也有离开生产力的发展而搞“穷过渡”的历史教训。如果从理论形态上说社会主义历史过程仍没有完全脱离“经济的社会形态”性质的话,那么我国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社会形态属性上自然更属于“经济的社会形态”,但同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纳入了实现人本身发展的“真正的历史”,是“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的“社会轴心”轨道上运行的,形成了新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系。这样,经济的发展自身就不具有了自足性和目的性,在新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系下它呈工具性。这就给摆脱“经济决定论”提供了理论根据。依据“轴心转换”原理和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和历史特点出发,我国各项政策选择和发展战略考量的根本出发点,应是把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至上性内在地统一起来,在“社会双重转型”中实现对资本主义的历史超越,既借鉴资本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时又缩小其不可避免出现的“物化”社会痛苦过程,从而实现惠及每个人的公正的发展。偏离了目标至上性的GDP主义和“经济决定论”思想则丧失了发展的崇高性和精神至高点,其结果必然同自由主义的主张穿到一个裤裆里去。苏联解体后,许多从前信奉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摇身一变为自由主义理论家,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同时GDP主义也必然带来经济与社会、文化、生态的严重失衡,致使社会丑恶现象滋生,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存方式。

还需要强调的是,苏联、东欧解体后社会主义运动受到了巨大冲击,以至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宣布“历史终结”,但事实上社会主义始终在行动中。社会主义的现实运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所进行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另一种是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德国、北欧等国家)中生长的社会主义因素(如社会市场经济、社会福利、社会公平政策和重视人自身的发展与生活质量提高等),这些方面取得的成就并不是资本主义体制本身所固有的,而是欧洲一百多年社会主义运动的结果,他们社会政策的制定恰恰是吸收了马克思的思想养分。世界的社会主义运动可以在不同道路、不同模式的互补互鉴中得到发展。

第二,在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中,社会生活模式的选择不能采用为市场原则所支配的“消费社会”、“经济型社会”模式,要努力走出一条有助于人自身发展的“生活型社会”的路子。社会主义历史超越性的发展,必须落实到采取什么样的社会生活模式才有助于使人们处于良性的生存状态上。在当今世界上,美国作为典型代表形成了以消费主义、物质主义为主导的“消费社会”生活模式。从人的生存状态角度考量,消费社会具有悖论的性质,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发生了消费向大众化的转变,人们生活品质的物质基础有了很大提升,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另一方面为“资本逻辑支配社会”生产关系所要求,使人处于物化、异化状态,其模式不能成为中国人选择通向幸福生活的诺亚方舟,中国人必须寻找新的社会生活模式,这个模式就是“生活型社会”。社会的实体是生活,“好社会”要落实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好生活”上。

对于“生活型社会”提出的根据和必要性,笔者曾做过论述:“生活型社会发展模式是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经过理论与现实‘双重关照’的深入思考,在扬弃‘消费社会’模式的基础上,为我国走出‘生产型社会’之后找寻的一条前进方向和社会模式。它的根本规定性是强调生活逻辑的贯穿性、人的自由和发展的至上性,并从不断提升人的生存文明和生活品质出发,构建新的社会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和活动场域,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29]“生活型社会”仍将充分发挥资本的文明促进作用和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但要克服其悖论效应和“双刃剑”性质。

在社会机制的构建上应考虑以下六方面:一是不能用物质成就定义人们的生活优劣和是否幸福。“美国梦”不等于“中国梦”。“生活的生产”不限于物质生活的生产,而是全面性的生产,人的全面发展就依托在生活的全面性上。在人们的物质生活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以后,特别要注意精神的以及其他非物质的生活需求供给和提升。二是社会的生产要逐步实现交换价值的生产和使用价值的生产的和谐统一,生产和消费环节要同满足人的“真实需要”联系起来。三是“生活型社会”中的人既不是为物质主义浸透的人,也不是韦伯所刻画的精于计算的工具理性主义的人,不是“经济人”和“工具人”,而是型塑“生活人”和具有自由个性与全面发展的社会存在体。四是在社会生活节律上,我们的社会不能只形成反映“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要求的“快节奏”,也要反映具有人文情怀、高雅品位的“慢生活”的要求,培育更注重精神文化价值的生活取向,建立科学合理的休假制度,淡化节假日“黄金周”的色彩。五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既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性活动,也包括人们如何分配生活资料满足自身需求的个人化活动,后者属于生活方式问题。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活动应延伸到人们的生活领域,逐步提升中华民族的生活文明程度和“国民生活魅力度”。六是人们良好的生活、生命形态是同良好的生态环境密不可分的,因此“生活型社会”必然是“生态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活型社会”构建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在社会发展动力的配置上,要努力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的、共同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合三而一”的社会动力体制,消除资本和官本位特权对社会的伤害。按《序言》“四要素”矛盾运动的表述,社会发展是“一切因素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体现为一种恩格斯所说的“合力”。从系统论的观点看,社会各要素之间是“耦合”关系,并不是在一切历史条件下经济因素都起决定性作用,而根据“木桶原理”,有时解决“短板”问题可能是最主要的。但是在我国,社会动力的人格化承担者主要表现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相互作用上。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史上,这三者的相对分离是一个伟大的发明,西方政治学、经济学在论证三者关系时,往往以对立关系为假说前提。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框架下,三者关系不仅有矛盾的方面,也有协调一致的方面,可以协同三种力量发挥互补优势,共同服务于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目标,即形成“合三而一”的社会体制。

三种力量及关系的存在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事物,在这方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不少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我国正确地选择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实现了连续30多年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大大改善。但是在随后的发展中受市场自由主义思潮的某种影响,也陷入了市场迷信、GDP崇拜的误区,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在人们的生活领域发生了异化扭曲现象。同时,我国是一个封建主义影响深重的国家,不受约束的官僚特权同资本合谋窃取了社会财富,造成了严重腐败和贫富差距扩大的局面,形成了特殊利益阶层,人们把这种情况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另外,由于一些政府组织受到GDP主义的影响,在“政绩指标”的考量下,在履行职能上发生了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在政策取向上往往更衷情于资本增值这一面,发生了诸如征地强拆、乱收费、破坏生态环境、教育和医疗等产业化和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人民群众的利益没得到有效维护。而在三者关系的博弈中,社会力量处于弱势地位。

在我国,做到三者关系的协同共进,除制度优势外,还有传统文化基因的条件。例如,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家”、“国”是同构的,天下以国为本,国以家为根,两者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并有儒家厚重的“民本”思想传统和“儒商”传统。除此之外,三者的协调一致关键在于确定每种“权力”的合理边界。具体地说,市场经济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保证经济运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同时资本的逻辑又不能越界和无限膨胀,防止“市场经济”变成“市场社会”;政府职能的发挥在三者关系中具有主导地位,它的屁股坐在哪一边,往往决定了政体的实际走向。在我国,政府的核心职能不仅在于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更主要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不受伤害。而社会的主体是人民,实体是生活,人民群众应是发展成果的受益者,在三者关系中其地位具有至上性,并且蕴含着无穷的社会动力。在我国应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组织,加强民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得实惠,真正做到“民本”、“民享”,但根据国际经验,在民主化进程中也要防止民主滥化为“民粹”。三者关系的理想模型应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下,实现经济的合理性、政治的合目的性与社会的合价值性的内在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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