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良
(青岛科技大学, 青岛 266061)
【责任编辑陈庆斌】
●语言文化与国家战略
论《诗经》文化传统的翻译*
李玉良
(青岛科技大学, 青岛 266061)
《诗经》不是一部普通诗集,而是一种绵延数千年的文化传统,其本质是政教文化。因此,《诗经》翻译的对象不是诗篇文本,而是整个《诗经》政教文化系统。这一系统由《诗序》、诗篇文本及其传、笺、疏、注构成。《诗经》翻译必须以政教文化为内容,以文学为形式,两者有机地结合,并且艺术性与学术性并重。惟如此,才能奠好《诗经》翻译的基石,最终达到《诗经》文化传播的目的。
《诗经》翻译;《诗经》政教文化;《诗经》文化系统;文化传播
从哲学阐释学和接受美学的角度看,《诗经》在我国历史上被传承主要是作为典籍的《诗经》,是在经学家们的传、笺、疏、注中得以实现的、作为政治和教化工具的《诗经》。政教《诗经》既是数千年《诗经》作品的实现,也是《诗经》文化价值的实现。《诗经》的文化精髓集中体现在“志”、“情”和“教”上,3者之间的关系是:情以言志,志以施教,志以寓教。
具体地说,《诗经》在传承过程中主要发挥两个社会作用:(1)作为经书的“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政教作用。朱熹《诗集传序》云:“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修身齐家,平均天下之道,其欲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朱熹 1989:2)。自商末周初到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之前两千多年里,《诗经》始终处在中国文化之尊的地位,是统治阶级经世治国的重要政治工具。在历代封建王朝统治时期,《诗经》虽然具有文学性,但其审美价值一直未被重视。司马迁说,“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史记·乐书》)。举《乐》的古明王欲为治,举《诗经》的帝王卿士也是如此。如果将这一时期的《诗经》称为文学,那么,它也只是政治和教化的一种形式。准确地说,是政教文学,即以政教而非审美为最终目的的文学。刘勰说,“道沿圣以垂文,文因圣而明道”(《文心雕龙·原道》)。(2)作为文学诗集的审美作用。随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新文化运动在我国的兴起,《诗经》的地位由经书降为诗集,其政教内涵一度为学界否认和抛弃,人们开始仅从文学角度解读和接受它。
人们虽然想把《诗经》纯文学化,但其深远的历史文化内涵却并没有因此消失。近年来,学界兴起一股《诗经》文化诗学研究热潮,其作为历史文化经典的原貌正在逐步恢复。纵观《诗经》长期发挥的社会作用,其文化本质就是政教文学。《诗经》政教文学表现在以篇什为核心的整个《诗经》文本系统,包括被称为《诗经》门户的《诗序》、诗篇本文及其传、笺、注、疏。这个文本系统共同构成以文学为载体、以政教为目的的《诗经》文化系统。
既然《诗经》是政教文学,那么既要翻译其情志又要翻译其政教,重中之重则是保全《诗经》的政教文化蕴含。概言之,《诗经》翻译的对象就是整个《诗经》文化系统。
《诗序》是《诗经》每篇诗的篇首关于诗旨的解释性文字。从学理上说,《诗序》当译,这无可置疑。但现有的10个《诗经》英语全译本完整翻译《诗序》的仅有英国传教士理雅各(James Legge)1872年的无韵体译本。鉴于此,我们须要论证两个问题:(1)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诗序》所存在的问题;(2)如果翻译《诗序》,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诗序》的主要问题是《诗序》的作者及其真伪。关于《诗序》的作者,自东汉始即成为《诗经》学“第一争诟之端”。对此,经学界先后出现四十余种不同观点,争论的焦点是《诗序》的真伪问题。郑樵《诗辨妄》一书专门考证《诗序》,发现存在多处错误。(洪湛侯 2002)朱熹也主张破《序》,其在《朱子语类·诗传遗说·卷二》中说,“熹向作诗解文字,初用《小序》,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后来觉得不安,第二次解者,虽存小序,间为辨破,然终是不见诗人本意,然后方知尽去《小序》,便可自通,于是尽涤荡旧说,诗意方活”(洪湛侯 2002:)。闻一多、郑振铎、郭沫若、高亨以及今人程俊英等更是继唐宋以来的疑序之风,另辟现代《诗经》学,把《诗经》解释成纯文学。与反序者说相比较,范处义、吕祖谦、严粲、陈傅良以及今人冯浩菲等尊序者的申说则理据兼备,令人信服。两种观点的交锋使我们思考:(1)疑序者反序目的是什么,其反序论是否成立;(2)《诗序》有无合理之处,其价值究竟在哪里。不可否认,对《诗序》的质疑和辩论反映出历代《诗经》学家对篇旨问题的终极关怀。但是,有必要考察疑序者的反序动机,这有利于客观认识和评价《诗序》。从《诗经》学史看,第一个疑序者是唐代的韩愈。众所周知,韩愈是中唐时期的古文运动领袖,在诗歌创作方面反对绮靡诗风,弘扬李杜诗歌创作中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一革新诗歌的情结使他不能满足于经学家对于《诗经》的政教解释,力图发现《诗经》的文学新意,当属自然。欧阳修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其诗在诗艺上很受韩愈影响。作为一代鸿儒,他怀疑《诗序》同样是出于诗学革新的愿望。郑樵是宋代史学家,他批评《诗序》是基于史家对史实的忠实态度,其《诗辨妄》指出《诗序》的一些错误。朱熹批评《诗序》主要由于其对理学的诉求,意欲以《诗》说理。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各家的批评主要由于摆脱儒教、革新思想的时代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攻序者对《诗序》的批评有许多虚妄含糊之词。例如,朱熹在《诗集传·卷耳》里说,“此亦后妃所自作,可以见其贞静专一之至矣。岂当文王朝会征伐之时,羑里拘幽之日而作欤?然不可考矣”(朱熹 1989:5);方玉润在《诗经原始·葛覃》里说,“……盖此亦采之民间,与《关雎》同为房中乐,前咏初婚,此赋归宁耳”(方玉润 1986:76),这些皆属疑而未考。有的疑序者所论虽言之凿凿,却不能自圆其说。冯浩菲批评反序者说,“《诗》之《小序》不是‘全不可信’,也不是‘胡说’……朱子之说犹如此不可靠,其他追随者多欠用功,实乃吠声之辈”(冯浩菲 2003:172)。最重要的是《诗序》本身的真伪与《诗序》的文化塑造作用不同,《诗序》无论对与错,毕竟还是《诗序》,它是历代解经的必由门户,是历代帝王鸿儒将其与《诗经》一起用以施政言教、经世治国的工具,是《诗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观点看,文化典籍的传承过程划定的轨迹决定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道路。这个轨迹并不由典籍的真伪而是由典籍的传承方式决定。解读典籍在时间流中不断释放文化蕴藏,从而构成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就是由经、传、注、疏、解、释构成的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人们在这条河流中汲取营养,濯涤灵魂,却鲜有人问及河流源头。试想,曾有几人证明中华民族最古老神话的真伪?而从学术和文化角度来看,神话又有多少证明的可能和必要。然而,中华文明的血液却无法排除这些古老神话,它们是中华文化之根。由此看来,既然翻译的功能是文化介绍而非标新立异,那么对于翻译来说,经学家们对《诗序》的种种褒贬聚讼并不能改变《诗经》作为“经”数千年来为中华文化传统划定的轨迹。《诗序》真伪及作者何人已无足轻重,重要的是《诗序》在我国历史中究竟是以何种形态对我国文化的发展施加影响。这样,我们就能够据此确立一条《诗经》篇旨的翻译方针。
那么,《诗序》翻译应当如何操作呢?从现有的《诗经》译本看,完整翻译《诗序》的仅有英国传教士理雅各一人。他在译本序言中以中英对照形式完全翻译《诗序》,在每篇诗后又加题解,可以作为对《诗序》翻译的补充。詹宁斯、许渊冲、汪榕培等译本则只加题解。其他译本,如英国汉学家韦利、美国诗人庞德,则既没有翻译《诗序》,也没有为诗篇加题解。总地来看,所有译本关于《诗序》的处理效果均不尽人意,主要原因是所加题解多无经学研究的确凿根据,且有许多属于译者本人的臆测。《诗经》学证明,被证明确实存在问题的《诗序》仅占总数的约六分之一。因此,《诗序》的翻译可以基于如下原则:(1)不盲目否定《诗序》,正确的要照样翻译;(2)已经被《诗经》学证明为错误的《诗序》,也要照样翻译,但要说明;(3)对于受到质疑但尚无定论者,不盲从“新解”,照样翻译,但对合理的质疑可适当说明,尤其是可在《序》的译文后补充朱熹、郑樵、崔述等经学家的观点,供译文使用者参考。
和其他经书一样,《诗经》的特点之一是历代经学家的注解,影响最大的《诗经》注解是汉初毛亨的《毛诗故训传》、东汉郑玄的《毛诗传笺》、唐孔颖达的《毛诗正义》和南宋朱熹的《诗集传》。《毛诗故训传》是《诗经》最早的注本,其“详于训诂而略于诗义,文词简古,对名器物色、典章制度亦时有诠释,有不少说法出于先秦古籍,渊源有自,所以历代古文派学者都奉《毛诗》为治《诗》圭臬”(洪湛侯 2002:195)。郑玄的《毛诗传笺》兼采3家诗说,其长于从3礼角度说解《诗经》,“通训诂,明大义”,使《毛诗》成为显学。唐初孔颖达进一步疏解《毛传》和《郑笺》,作《毛诗正义》,使毛、郑归于一致。至宋代,朱熹作《诗集传》,致力于诗篇义理阐发,更有文字训诂,既秉承先学又推陈出新,虽有理学理念植入,与原义有违,但适合宋代统治阶级的需要。《毛传》、《郑笺》、《正义》和《诗集传》依次承传,形成上下两千年的《诗经》文化传统。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以来,《诗经》文学研究使《诗经》终于脱离两千多年的政教传统。而近年来,《诗经》文化诗学研究突起,它又成为文化诗学阐释的对象。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些直接构成《诗经》文化的传、笺、疏、注呢,应不应该翻译它们?回答是肯定的。笔者认为,翻译原则是:纯粹的文字训诂应该化入诗篇本文的翻译,而诗篇中的典故以及包含古代民俗、原始宗教、历史事件的语汇应该在诗文后单独作注解性翻译。只有将《诗序》、诗篇本文、语汇注解翻译结合起来,才可以使译文读者更好地理解原诗的古义及其社会寓意。在此基础上,再把《诗经》文学和文化内涵有效结合,达到《诗经》文化传播的目的。
在《诗经》的政教文化传统与文学之间究竟应该怎样取舍?这是长期以来翻译面临的问题。对此,理雅各翻译两个《诗经》版本。前者重义理,后者重文学。其他译者,尤其是20世纪以后的译者,都以文学为取向。然而,《诗经》翻译的纯文学取向值得商榷,因为这一取向有割裂《诗经》文化传统的危险。在现有的《诗经》译本中,有因过分强调文学而导致翻译失败的例子。有的译者过于接受现代《诗经》学影响,仅视《诗经》为文学,随意损益或篡改诗文内容,致使译诗整体上不伦不类;有的译者借翻译《诗经》之名,行创作之实,生产出近乎伪英文《诗经》。这些倾向都会不同程度地误导西方读者,破坏《诗经》文化传播的效果。
为了以诗译诗,增加译诗韵味,理雅各于1897年将其1872年的《诗经》无韵体译本改编成韵体诗。与1872年版本比较,1897年版的大部分篇什诗行变得冗长臃肿,韵律虽有所齐,诗味却无所增,文义也受到较大影响。例如《东门之池》:
① To steep your hemp, you seek the moat,/Where lies the pool, th’ east gate beyond./I seek that lady, good and fair,/Who can to me in song respond.//To steep your grass-cloth plants, you seek/The pool that near the east gate lies./I seek that lady, good and fair,/Who can with me hold converse wise.//Out by the east gate, to the moat/To steep your rope rush, you repair./Her pleasant converse to enjoy,/I seek that lady, good and fair.(James Legge 1931)
从译诗内容本身来看,诗中有两个人you和I,诗人对照这两人所做的事情,前者为了沤麻等而四处寻找池塘,后者则为了寻觅异性知己而四处奔波。然而,细加分析,沤麻和觅偶两者之间风马牛不相及,并无可比性,译者将两者硬拉到一起,颇为穿凿;如果译者想对比寻找池塘和寻找知音的过程,虽然“寻找”过程相似,但两种“寻找”之间的意义和价值却不同。我们再来看原文:
② 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东门之池,可以沤纻。彼美淑姬,可与晤语。/东门之池,可以沤菅。彼美淑姬,可与晤言。
关于诗的每章首句,《毛传》说:“兴也。”意思是说,诗人看到“东门之池”有“沤麻”、“沤纻”、“沤菅”之用,联想到“彼美淑姬”有与我“晤歌”、“晤语”、“晤言”之义,心生爱慕,故歌之。而译者没有抓住其中精神,致使译文貌合神离。这种效果的由来不能不说与译者一味追求译诗的隔行押韵有关。为了凑齐韵律,译者分别在第二、六、十行增设beyond,lies与repair 3个词,从而凑成 /nd/、/aiz/、/pɛ/ 3种韵式。如此,译文的本义改变了许多。译文第一章说“你找到了城门外护城河旁边的池塘,为的是沤麻;我找到了善良美丽的姑娘,她能与我对歌”。第二章说,“你找到池塘沤麻,我则找到善良美丽的姑娘进行有智慧的交谈”。第三章则说,“你来到护城河,为的是沤麻,而我则找到善良美丽的姑娘,快乐地交谈”。《诗序》说,“《东门之池》,刺时也。疾其君之淫昏,而思贤女以配君子也”。反复咀嚼译诗,却不见此意。理雅各在译诗前加题解“The Tung Men Chih Ch’ih; allusive.The praise of some virtuous and intelligent lady”,所以,译诗从头至尾彻底变了滋味。
以文学名义走向《诗经》翻译文学化极端的是美国诗人庞德。他按照自己的意象主义诗学,把《诗经》的所有诗篇作了恣意改写。(李玉良 2007)在庞德的《诗经》译本中几乎没有一篇译诗能清楚地见到其文化的影子。如《东门之杨》:
③ Neath East Gate willows/’tis good to lie./She said:/“this evening.”/Dawn’s in the sky./Neath the thick willow boughs/’twas for last night./Thick the close shade there./The dawn is axe-bright.(Pound 1950:67)
这首译诗,仿佛写的就是一个女子整夜躺在垂柳下苦苦等待的情状,可视为一首描写男女幽会的诗。可是,从译诗本文来看,女子为什么躺在东门垂柳下而不是别的大树下?这让人费解。《诗序》说,“《东门之杨》,刺时也。昏姻失时,男女多违。亲迎,女犹不至也”。《正义》说:“序言‘亲迎,而女犹有不至’者,则是终竟不至,非深夜乃至也”(孔颖达 1999:447)。古代婚俗是夫家在黄昏时迎娶新娘,取阳往阴来之义。《毛传》与《郑笺》皆以杨树叶“牂牂、肺肺”为讽刺男女婚姻失时,黄昏时迎女,女不至,意在以此教化天下婚龄男女,为该诗的文化内涵。庞德的译诗只顾竭力突出willows, Dawn, willow boughs, shade等意象,却背弃原诗要旨。可谓翻译不足,创作有余。
以上两家译文的弊端是,或者译文韵律压倒一切,或者译文意象压倒一切,篇什的寓意被严重忽视和歪曲。实际上,《诗经》的政教性和文学性并不矛盾,前者是内容,后者是形式,两者相互依存,构成一体,翻译时当两者并重。
《诗经》是一部诗歌形式的政教文化典籍,其核心内容是政教思想传统。《诗经》翻译当以传播《诗经》文化为最高旨归,同时重视其文学价值的体现。《诗经》是一个文本系统,因此翻译时不能局限于篇什本文,而应该将篇什本文与《诗序》及注疏系统一起翻译,在译本中形成完整的《诗经》文化系统。惟有如此,才能达到文化传播、为我国文化软实力建设服务的目的。当然,《诗经》译本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每种方式都能不同程度地起到传播《诗经》文化的作用。但是,学术性、系统性和艺术性是《诗经》多样化翻译的基础。否则,《诗经》文化在域外传播就永远不可能全面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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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TranslationoftheShijingCulturalTradition
Li Yu-liang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ingdao 266061, China)
Shijingis not a common poetical anthology, but a cultural tradition that has lasted for thousands of years.Its nature consists in the culture of politics and moralization.Therefore, the translation of the anthology is not merely the texts, but also the whole system composed of the prefaces, the texts and their annotations and interpretations through history.The translation of the antho-logy should take its political and moralizing intention as the essence, and literature as the form.Only in this way, can we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disseminating the culture ofShijing.
translation ofShijing; the political and moralizing culture ofShijing; the cultural system ofShijing; the dissemination of culture
定稿日期:2015-06-20
【责任编辑王松鹤】
H315.9
A
1000-0100(2015)05-0155-4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儒家经典翻译传播与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研究”(13BYY036)的阶段性成果。
10.16263/j.cnki.23-1071/h.2015.0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