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田 涛 陈 鹏 陈德刚
Finance金融视线
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金融政策研究①
——基于完善金融体系视角
湖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田涛 陈鹏 陈德刚
摘要:完善以及富有竞争力的金融体系对于合理分配金融资源、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增长乃至最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发展普惠制金融、引导金融企业服务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扶持体系与财政风险投资机制、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以及加强我国金融监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实现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金融对策。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 金融政策 金融体系
作者信息:田涛(1979-),男,经济学博士,湖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国际金融与国际宏观经济学方面的研究。陈鹏(1969-),男,管理学硕士,湖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方面的研究。陈德刚(1975-),男,管理学硕士,湖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电子商务方面的研究。
“中等收入陷阱”在2006年由世界银行首次提出并迅速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体在人均国民收入进入中等国家收入行列以后,由于没有及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导致内生经济增长动力不足使得经济增长乏力甚至倒退的现象。我国早在2003年人均GDP就达到1090美元,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2010年人均GDP更是首次达到4260美元,跻身“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因此,细致梳理“中等收入陷阱”产生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是发展中国家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解决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关键在于本国微观市场基础是否能够成功转型,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领先的地位,占据全球价值链高端,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自从Schumpeter于1911年指出银行体系在辨别、资助生产率高的生产项目上具有重要的发现功能,即金融的发展会通过促进技术进步来实现经济增长的观点以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同并进行了大量研究。由于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而金融又在市场经济中居于核心地位,金融体系是否完善以及金融功能是否健全决定了资金在筹集、融通以及使用中的有效性和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因此,接下来本文将根据金融体系促进经济增长的机理,围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型、缩小收入差距、夯实我国微观基础的目标,从完善金融体系、加强金融体系的改革、发展普惠制金融、引导金融企业服务我国产业结构转型、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以及加强我国金融监管创新等方面给出了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金融对策。
一般而言,金融市场体系是指其子市场的具体构成形式,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两大类。在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中,虽然不同的金融市场其金融功能呈现较大差异,并且驱动其发展的随机因素也并不相同,但正是由于各个市场参与主体的有机组合,使得各个市场之间能够保持长期稳定、均衡的发展。根据凯恩斯的理论,储蓄的目的主要包括预防性需求与投资需求两大类。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化理念的普及,居民储蓄的目的也逐渐从单纯的预防性需求向追求预防性需求与投资需求相结合的理念转变。但是,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与这一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的外汇市场无论是从交易量还是从交易结构而言都是出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每三年一次发布的报告,2013年4月全球日均外汇交易量达到了5.3万亿美元,其中英国、美国、新加坡、日本的外汇交易份额占全球日均交易总量的71%,而同期我国的日均外汇交易量则只有1200亿美元,仅占全球外汇交易总量的2.2%(来源于国际清算银行报告);此外,我国外汇市场交易品种比较单一,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交易种类如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缺乏,制约了金融系统集聚资金、分散投资风险的功能。此外,由于不同种类的资本市场其承载的金融功能并不相同。因此,我国应该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发展适合不同企业、不同阶段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的发展。这样不仅有利于分散金融风险,避免企业对银行间接融资的依赖,而且可以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使具有科技创新活力的企业不再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促进我国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二十多年前,在发展中国家传统的农村金融政策普遍没有成功以及服务于贫困和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运动兴起的背景下,普惠制金融的理念应运而生。所谓小额信贷是指专门为贫困或者低收入群体提供持续小额度信贷服务的活动,其目的是以帮助贫困和低收入群体摆脱贫困。普惠制金融以商业性的可持续方式,为包括社会弱势群体在内的全体成员,提供全功能的金融服务。普惠制金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服务对象的特定性、金融服务产品与功能的全面性以及金融机构的多样性。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理念而言,普惠制金融可以通过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消除我国目前在广大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中所广泛存在的金融抑制的现象,使得被传统金融理念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的中低等收入群体可以有机会平等享受金融服务。通过普惠制金融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改变金融资源主要集中于高收入阶层的现状,还能够促进金融资本向低收入阶层流动,增加弱势群体的收入,缩小我国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而且普惠制金融的信贷方式是根据受众的差异,实施不同的贷款利率,通过风险溢价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因此,从整体来看,普惠制金融的实施不仅不会给银行带来新的经营风险,而且有利于银行收益从数量型扩张向风险溢价转型,增加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本质上要求经济增长能够拥有持续的发展动力。因此,是否能够适时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所处的不利地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我国应该积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结构的调整,争取在新一轮全球产业调整中占据制高点。只有当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和产业结构处于世界经济的前沿,其他国家就会对其出口的产品、科学技术产生依赖,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我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而且有利于节约日益稀缺的能源和资源,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金融业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要注重与国家产业政策与总体货币信贷政策相协调。目前,我国已经将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七大产业列为重点扶植对象,因此金融业要制定相应的配套金融服务措施,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信贷支持,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由于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对利润的追求以及对金融风险的排斥,再加上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我国广大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以及广大农村经济的发展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民间金融开始逐步发展并形成规模。根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的调查,我国民间金融信贷规模已经达到了7400~8300亿元(李建军,2006),而实际活跃的民间金融规模应该远在此数额之上。同时,已有研究表明,目前民间金融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借贷市场上的主导力量。民间金融泛指不同个人、企业、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信贷行为和各种民间金融组织的融资活动。相对于正规金融结构而言,民间金融的优势主要存在制度优势、信息优势、成本优势以及速度优势,正是因为民间金融的这些独特优势,使得民间金融可以在正规金融机构基本垄断金融资源的条件下得以生存,并通过实施差异化的战略得到快速发展。然而,受到现行金融法律法规的限制,民间金融在我国并没有取得合法地位,因此民间金融的发展实际上是处于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之外,而规模庞大的民间金融长期游离于国家金融体系之外,缺乏有效的监管,会给我国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以及整体金融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应该正视民间金融的存在、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在最大可能发挥其优势的同时,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以内。具体而言,首先金融监管当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给予民间金融合法的地位,同时选择性地将规模较大、经营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转变为正规民间金融组织,壮大民间机构的力量,作为我国国有控股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弥补我国金融资源总体供给不足与分配不均的现实;其次,加强金融监管、化解民间金融的风险。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大部分民间金融在现有的法律和法规的监管体系之外,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因此,在赋予其合法地位、正视其合法存在的同时,通过对民间金融的市场准入、组织形式、财务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增强其运行的透明度,控制民间金融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根据宏观经济学的理论,政府购买是经济主体中最大的单一消费者,政府通过对采购的数量、品种和频率的变化,能够对社会总需求施加重要影响,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具有消费导向的功能。由于政府购买需求巨大并且由于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而使得政府违约概率较低,因此政府购买的招投标往往成为包括众多中小企业在内的企业积极争取的对象。然而,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发展时间较短,在市场上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信用与口碑,因此在政府竞标中往往处于弱势,甚至不能通过竞标之前的资质审核,从而失去了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资质评定的方式来为中小企业参与相关竞标进行“背书”,从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获得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其次,针对中小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以后所面临的资金困难,可以通过政府融资担保的方式缓解小企业融资难、资金链紧张的现实,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允许和鼓励中小企业使用有支付保证的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担保,使得中小企业可以更容易从银行、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和间接的融资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此外,通过改革和创新我国财政风险投资机制来建立财政风险投资模式。具体而言,我国的各级财政可以建立所谓的“孵化器”来对符合特点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初创期所需要的资金;同时,通过减免税费、建立风险投资导向基金、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风险担保体系,通过培育、优化股权投资参与主体结构,拓宽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让保险资金和各类社会资本都可以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通过引入风险投资机构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来共同投资和管理“孵化器”来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发展方向,整合核心产业进行集群发展,并鼓励资信优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在四板市场进行上市融资,必要时可以以财政资金参股风险投资机构来投资目标中小企业,实现财政、中小企业以及风投机构的“三赢”。除此以外,政府还可以推动企业自我积累的机制建设。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每年税后收益的10%用于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弥补亏损和增加股本。然而我国不少中小企业因为种种原因更加注重眼前利益,因此对企业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普遍不重视,而一旦遭遇资金瓶颈则束手无策。因此,政府可以构建中小企业自我积累机制的示范平台并以此来对企业资金自我积累的重要性进行普及;与此同时,通过对自我积累机制构建突出和完善的企业进行表彰,并安排财政资金进行表彰来形成激励和导向机制。
另外,在现有体制下,抵押贷款与信用担保是企业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的两种主要途径。由于中小企业往往规模较小使得中小企业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受到了极大限制,同时中小企业发展时间较短也缺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足够信用。因此,当前亟需发展第三方信用担保机构。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参股的方式发展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采用股权基金的方式撬动风险投资的力量,利用政策性担保机构独享的一些投资政策来吸引风险投资机构进入,做大、做强一批知名政策性机构。最后,由于在我国同时存在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与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因此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市场进行细分。在加强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完善的基础上,利用政策性担保机构来解决符合本地区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处于初创期和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问题,对存续时间较长、具有一定资信的中小企业则可以引导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来进行市场化的运作。
拉美以及东亚一些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教训表明,金融监管部门对本国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宏观调控能力是避免发展中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中并没有完全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金融工具与金融创新还处于金融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因此传统的分业监管的模式仍然可以有效的服务于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然而,随着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程度的加深,我国金融体系也必然要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当前,国际金融创新活跃,传统金融市场的各个子市场之间的界限已经淡化,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给我国现行分业管理的监管模式带来了挑战。除了防控风险以外,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也是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的金融监管奉行的是“稳定优先”的监管原则,使得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我国金融部门的金融创新表现得非常谨慎,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加深了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顾虑,导致我国金融业的金融创新陷入停滞。长此以往,并不利于我国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我国金融监管应该在防控风险与促进金融创新、提高我国金融机构整体竞争力之间寻求平衡。相对于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而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比较落后,因此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在吸取发达国家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创新,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研究者在述及我国的金融体制监管时,纷纷指出要尽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如孔泾源,2011;杨明,2013;等),但是在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还没有取得显著成效,存贷差还是我国商业银行主要收入,在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比例较高的前提下,贸然推进利率市场化必然会导致其违约概率的大幅增加,对我国金融稳定产生冲击。同时,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也不宜放开资本市场。根据抵补利率平价理论,汇率远期升贴水等于国内外利率的差额。如果本国利率较高时,本国远期汇率必然会贴水,本国与外国的利差可以通过外汇市场来进行抵补直至国内外利率实现均衡。但是现阶段我国实现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小,因此抵补利率评价理论作用的前提条件不成立,汇率与利率之间的调节机制失效,如果贸然开放资本项目,会导致国际资本源源不断地通过国内外利差进行“套利”,因此现阶段我国资本项目也不宜放开。实际上,已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如殷剑峰,2011;张斌、徐奇渊,2012;余永定,2014)证明,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仍然以量的扩张为主,质的提升效果还没有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汇率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与资本项目开放并不能贸然推进。要在改变当前我国“投资+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以后,汇率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和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才可以提上议事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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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7(c)-078-05
基金项目:①湖北科技学院博士启动基金项目(BK1423);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B2015078);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5Q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