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盛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马克思哲学价值关怀终极内涵新解
□刘兴盛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马克思哲学的价值关怀是人的解放,而通常对人的解放的内涵的理解是人的全面发展。实际上,人的全面发展还有其更深刻的思想内涵,应该对这一内涵进行进一步揭示,这一内涵就是人的个性的解放。将个性解放确认为马克思哲学关于人的解放的核心内涵,既彰显了解放的主体——现实个人,又突出了解放的内容——人的本性,因而是形式与内容、物质与精神、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而通过回溯马克思思想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内涵在马克思哲学中的核心地位及其生成过程。
马克思哲学;价值关怀;终极内涵;个性解放
马克思哲学的价值关怀是人的解放,这是无可置疑也是广为学界发扬的,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产生了丰富成果。但是纵观相关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大多数成果将人的解放的内涵最终归结为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不错的,但对人的全面发展所蕴藏的内涵还应进一步揭示,这一内涵就是人的个性的解放,即人的全面发展实际上是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对此,马克思在不同时期做过不同的表述,典型表述如“个性的充分发展”、“自由个性”等等。种种表述表达的是马克思对人的个性解放的关怀,事实上马克思正是将人的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视为人类实现解放的理想状态。
何以马克思将人的个性解放视为人类解放的理想状态并作为终生持守、不懈奋斗的价值追求?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还需从“个性”一词的内涵说起。
1.1“个性”的内涵
与通常的理解不同,我认为马克思“个性”一词指代的是“个体身上的人的本性”,因而个性解放就是使个体身上的人性或人的本性、本质得到解放,亦即个人身上的人性或人的本性得到自由全面地发展。对此,恩格斯的话可以看作对这个观点的佐证,他在论述共产主义本质的时候说道:“我们谈的是为所有的人创造生活条件,以便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发展他的人的本性”。[1](P626)这里需注意的是“本性”一词的含义,“本性”加上“人的”限定词,其意义在于区别动物式的本性,动物式的本性例如吃、喝、生殖等不是人作为人的那种本性,人的特殊本性是超越动物式的本性的,人的解放所要自由发展的正是这种超越动物本性的人的“本性”,这种本性实际上是人的“类特性”。
从解放本身来说,主体即是解放者又是被解放者,而解放的内容只是被解放者,因此内容是统一于主体即现实的个人身上的。这样,“个性”本身就是一个合题,即体现了形式维度和内容维度、主体维度与客体维度相统一的合题。具体说来,“个”即个体,标示的是主体的维度,它表征的是活动的载体、承担者;“性”即本性,标示的是活动内容的维度,表征的是被发展和被实现的内容,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客体。
既然主体是现实的个人,而“个性”不过是人的本性在个体身上的现实化,那么由此而来的问题就是人的本性的内容是什么?在我看来,人的本性是动态的、不定的、无限丰富的,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几个重要方面来提示和理解人的本性的内容。这几个基本方面就是人的感觉、人的需要、人的能力和人的关系,马克思非常重视和强调人的这几个方面的发展。如前所述,这里的感觉、需要也不是动物式的那种原始的感觉、需要(实际上动物式的感觉、需要不过是条件反射),而是超越了动物的人的感觉、人的需要。由此合乎逻辑的就是实现人的感觉、需要的能力以及实现这种感觉、需要的活动所造成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也必然为人所固有,因此能力和关系也是人的本性,这是每一个现实的人所固有的。马克思十分重视和强调人的本性的这几个方面,例如:对于人的感觉,马克思说“已经生成的社会,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性的人,创造着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作为这个社会的恒久的现实”;[2](P88)对于人的需要,马克思说“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3](P333)对于人的能力,马克思指出“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4](P108)对于人的关系,无疑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P56)是最为大家所耳熟能详的表述。
个体是实实在在的主体,类本性是共同的普遍的本质,这种共同的普遍的本性只有体现在个体主体身上,才是真正现实的。而在马克思看来,人类活动的类本性是 “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2](P57)它优先于并决定了人的活动内容如感觉、需要、能力、关系。然而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个人至今无法实现自由自觉的活动,所以这种类本性在个体身上无法得到自由全面地发展,这就是个人与类本质的异化现象。在这种异化当中,人类的本质力量作为维持个人动物式的生存手段而存在,在运用人类本质力量的时候个人不是觉得自我肯定而是觉得自我否定,不是在享受活动而是在活动中遭受痛苦和折磨,所以马克思说“我的个性同我自己疏远到这种程度,以致这种活动为我所痛恨,它对我来说是一种痛苦”。[6](P38)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马克思的“个性”一词并不是日常所理解的那种意指“独特性”、“与众不同性”的含义,因为如果指代的是“独特性”、“与众不同性”则不会有“疏远”之说,即是说“独特性”、“与众不同性”是无所谓“疏远”不“疏远”的。而如果将“个性”理解为人的本性则合乎“疏远”的内涵,实际上,马克思想表达的正是异化劳动使个人与人类本性相疏远、背离。
因此人类自由自觉活动的类本质在目前阶段只能存在于人们对它的意识即类意识之中,马克思据此说道“在今天,普遍意识是现实生活的抽象,并且作为这样的抽象是与现实生活相敌对的”,[2](P84)这里的“普遍意识”就是个人对于人的自由自觉的类本性的意识即类意识。所以马克思多次说到要重新占有和发展人的本质、本性,而共产主义就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2](P81)而人对自己本质的占有、丰富和完美就是真正自如地运用和发展人的类本性及其力量,而这就是“自由个性”。
马克思指出,之所以人的个性到目前为止未能得到自由全面地发展,其根源在于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一方面,人类的生产能力、社会财富水平制约了个性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前现代社会,个人受制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有充分的发展;另一方面,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社会制度制约了个性的发展,突出表现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具备了一定高度的生产能力的同时,个人仍然受制于强制分工而扭曲、片面地发展,活动着的个人仍然遭受精神与肉体的摧残。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指出了自由个性是 “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4](P104)这正是针对阻碍人的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关系而言的,因此个性解放是统一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之中的,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所追求的价值核心。
实现自由个性的这两个方面的条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所做出的与自由个性相对应的规定。“发展”一词倾向的是凸显动词性的活动形式、主体的方面,而与主体的发展不同,“生产能力”则倾向于凸显名词性的活动内容、客体的方面,因为生产力必须客体化才能成为真正的生产力。马克思在这里之所以仅仅指出“生产能力”,是因为生产能力是人的活动的最具根本性、决定性的内容,人的本性的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感觉、需要、关系都是由生产的能力决定的,这是符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的,马克思始终强调生产能力的发展就在于它的这种根本性和决定性。
因此,关于“个性”一词内涵虽有多种多样的定义如心理特征说、个别差异说、诸因素综合说、积极意义说、人的本质的特殊表现说、主体性说等等,[7](P33)尤其是后两者已经揭示出了“个性”的重要含义,但是就定义的表达来说,都不能说是从最本己、最圆满的意义来表述的,我认为最本己、最圆满的定义应该是个人身上的人的本性这一表述,这个定义是将前述各种定义综合进来的根本性、总体性的哲学规定。
1.2个人主体的核心地位
通过以上对“个性”一词内涵的读解,我们发现解放的内容统一于解放的主体即现实的个人身上,因此“现实的个人”或者说“活动着的个人”就成为马克思全部学说的出发点和归宿,它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基本范畴的前提和基础”。[8](P4)现实个人作为主体在马克思哲学中所具有的核心地位,可以通过如下几点进行说明。
第一,从历史的本质来看。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9](P11)毫无疑问,这是在指明现实的个人是全部历史的前提和出发点。另一方面,马克思还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10](P532)这实质上在说现实的个人是全部历史发展的结果和归宿。第三,马克思还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P118)表达了历史过程的本质是处于社会中进行物质生产生活的个体之世代延续的创造活动。因此我们可以说,“历史”什么也没有做,它没有进行过劳作、交往和战斗,而真正进行劳作、进行交往、进行发展、进行战斗等活动的主体,乃是每一个站在椭圆形大地上呼吸着自然力的真实个人。因此,个人既是历史的前提又是历史的结果,还是历史发展的过程本身,历史的前提、过程、结果三者正是这样三位一体地统一在了个人及其活动之中,这就是历史的本质真相,因而人的解放归根结底是每个现实个人的解放。
第二,从人的生产活动来看。生产活动对人来说具有生存论的根本意义,而生产的前提和立足点就是现实的个人,马克思指出“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一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11](P1)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不过是‘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的‘一种社会力量’”。[5](P85)对于在生产活动基础上产生的各种关系而言,马克思说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5](P80)或者说 “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5](P123)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的,而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不是存在于头脑中、观念中、想象中的那种人,而“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5](P67)此外,马克思还指出生产方式的本质是“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一定的生活方式”,[5](P67)因而生产方式变革的根源就在于 “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5](P124)等等。如此对现实个人的强调数不胜数、不胜枚举,原因就在于社会历史的真正主体正是一个个现实的个人,因而人的解放也就是对每个现实的个人进行的解放。
第三,从阶级斗争来看。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解放是所有人的解放而非某部分人的解放,正所谓“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5](P57)表明马克思是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对人类解放的主体和对象进行考虑的。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能够获得解放的永远都只是一部分人那就是统治阶级的人,而另一部分人则无法获得解放。就是说在阶级社会当中,受统治的人的解放至多只能是头脑中的想象的解放,比如资产阶级宣扬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每个人都是自由的那种解放,这种所谓的每个人的绝对自由和解放除了存在于人的意识以外是根本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部分人的解放是虚假的、非真正的人类解放,真正的人类解放是所有个人即每个现实的人的解放。就此而言,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实际上指出的是人的解放的途径、方法、范围,而人的个性的解放则是人的解放本身,即包括马克思哲学在内的马克思全部学说的目标和价值所指,因此后者是前者的目标,前者是为实现后者服务的,即进行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个性解放。
既然个性解放是马克思哲学价值关怀的核心和终极所指,那么回溯马克思思想发展史来揭示和佐证这一内涵就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马克思个性解放思想的确立正是经历了纯粹思辨哲学内部的言说,在思辨与现实之间徘徊,最后到真正在现实中确立的过程。
2.1在思辨哲学内部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倾心于原子偏斜的运思已然包含着对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眷注,这一眷注和关怀从始至终贯穿马克思一生和他所有的工作,是其内心深层的志愿与祈向,只不过这个时候他还只能以一种纯粹思辨哲学的方式来表达。
马克思在他的论文中指出:“一个物体……在它自己所描绘的直线中——是一个丧失了个别性的点。”[12](P211)即是说如果只重视点的运动轨迹,以点的运动轨迹为主体,那么运动的真实载体——原子就被抹杀了,表达了马克思对个体性被湮没的忧虑。德谟克利特对原子运动的描述是自由落体似的运动和线性碰撞,而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除了这两种类型的运动以外,还介绍了原子的偏斜运动。这种偏斜正是马克思最为欣赏和看重的,因为偏斜运动彰显着个体的自由性。原子偏斜代表的自我决定打破了外在的机械决定,象征着个体的自我意识,显示了个体性的内在自由,表述了原子的真实的灵魂。对直线的偏斜运动打破了命运的束缚,瓦解恒定的必然性,这恒定的必然性“是命运、是法律、是天意、是世界的创造者”,[12](P203)原子的偏斜使定在摆脱被必然性所牵累的宿命,从而赋予定在以“最高的自由和独立性、完整性”。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伊壁鸠鲁的原子论才表达了运动是个体的自我运动,从而表征了个体的自我意识的自由发展性,这内在的自由发展也只有在摆脱直线性运动的过程中才凸显出来。
马克思告诉人们“一个人,只有当同他发生关系的另一个人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12](P216)原子之间的碰撞排斥是由原子的自我决定,是自己规定自己,表现着不由外在之物来规范自己的人的自我规定的特性,但是人的自我规定之确认又是如原子的碰撞、排斥一样在于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以原子托比于个人,偏斜表达的是人的自我决断的自由发展性,排斥则表达的是必须在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个人本身才能获得自我实现的确证。
打破命运束缚的个体自由发展的价值,这就是马克思在伊壁鸠鲁哲学中发现的东西,尽管马克思那时总是冠之以自我意识的名义。按照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哲学的阐释思路,马克思的个性就是个体的物质的规定与性质的形式的规定的和合,即个性表征着的是个体的“质料”与“形式”内在互摄的统一性。德谟克利特关于原子运动的哲学所表达的只是原子物质性的一面,而单纯的物质性仅仅只能象征载体和承担者,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关于原子的偏离直线的运动的评价是 “他以原子偏离直线的运动实现了原子的形式规定”。[12](P212)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运动是将“纯粹形式”的内涵注入到物质性载体之中,二者虽是矛盾性的存在,但是只有二者真正结合一体才能使主体真正的“活化”起来,而这精神的规定性意味着自由全面发展的性质。
在原子的第三种运动形式中,众多原子的对冲排挤,使马克思得出一个看法,即原子个体的质料与形式合一的看法,马克思直接地以这种旨趣来指称个人,从而表达了他对人的本质的观点,这就是人“必须在他自身中打破他的相对的定在”。[12](P216)纯粹自然的力量表征着的是人身上的纯粹的物质性规定的惰性,属于“质料”方面,而作为属人的能动的精神性规定则在于对这种惰性的纯粹物质性规定的打破,这“形式”的方面意味着的就是人的自由发展。单纯的无精神或形式的定在是纯粹的自然物,必须辅以自由发展的超越的精神形式。人之为人就在于人是超越的、批判的、否定性的存在,在于他能超越物质局限,突破为肉体所拘,主宰自然欲望而不是被自然欲望所主宰。
在这篇论文中,马克思虽十分赞赏伊壁鸠鲁给予个体以自由发展的特性,但马克思不无批评的指出,“抽象的个别性是脱离定在的自由……它不能在定在之光中发亮”,[12](P228)这就是说伊壁鸠鲁的个体自由运动仍然是抽象的,并不具备真实的主体性。“定在”对应具备现实性的特定的个体物质存在,“发亮”意味着具备自由发展的精神形式或性质。这对原子自由运动的特性进行的带有思辨色彩的论说,在马克思渐次成熟的世界观中逐步转变为对现实个人自由发展他的人的本性的说明。这“在定在之光中发亮”,或可看作日后成熟的自由个性理论在博士论文中埋下的伏笔。
2.2在思辨与现实之间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表达只有个人的自我意识才具有最高的神性,而个人最高神性的现实化就是人的现实的自由个性。但这一终极关怀的现实化,还必须冲破思辨哲学的束缚才能获得,这对思辨哲学束缚的冲破已经预告了革命的历史观在将来不久的生成。这种冲破,最初是因着对出版自由的呼声、对法典作为人民自由圣经的呐喊,乃至最终凝结在对维护君主制的《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虽然马克思此时还未深入到事实的本质,因而只能以应然的哲学理念来批判现实,但无疑触及到了现实。
当时的普鲁士统治者将法律作为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以所谓书报检查令对个人的言论自由横加压制。马克思对普鲁士官方许诺自由但又表里不一的虚伪行为进行了激烈的批评,马克思写道“每一滴露水……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都只准产生一种色彩”,[13](P7)这被准许产生的唯一色彩就是普鲁士政府的色彩,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人的真正自由是无从谈起的。诉诸于人的自由个性,马克思在关于科伦日报的评述中表述了理想的国家应该是 “相互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13](P118)的考虑和旨趣。从这熟悉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此后的《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对共产主义理想状态的论说,是对这种信念的始终连贯如一的延伸。虽然此时的马克思距离全新历史观的创制尚有一段距离,因而对国家和法的认识还并未深入本质,但即使是在这个时候,马克思也从不放弃对个人价值与地位的看重与诉求。因此在那篇无产阶级宣言书中的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实可看作马克思所作“科伦日报”社论对“个人的目的变成大家的目的”、“使整体在每个个人的意识中得到反映”[13](P118)的深入阐发与连贯如一的探寻。
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对普鲁士王权所作的辩护,凸显了个人作为社会真实主体的性质。黑格尔认为国家的主要环节在于国家本身的职能和活动,这种职能和活动由个人来实现,但他又说个人和国家的职能、活动的这种实现之间的联系是“外在的和偶然的方式”。也就是说主体不是实现这些职能和活动的个人而是国家,个人之于国家乃是外在的偶然存在。马克思批判道黑格尔“忘记了特殊的个体性是人的个体性,国家的职能和活动是人的职能”,[13](P270)因而并不是个人的存在需要从国家那里获得确证,倒是国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必须通过个人的现实存在来确证,通过人的社会存在和活动方式来确证。这同时也表达了人的真实个性与社会性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
黑格尔在法哲学中表示,家庭、市民社会的意义是作为国家理念的潜在环节,而在代表着永恒正义的伦理理念看来 “个人的忙忙碌碌不过是玩跷跷板的游戏罢了”。[14](P165)与此相应的观点是,现实的个人是被分配给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有限的群体分子或现实材料,这种分配方式不过是理念自我实现的手段。贯穿于个人自身活动中的精神不是出于个人自我,而是来自不同于活动着的个人精神的其他精神。马克思批判道,这种做法是 “把身为理念的主体的东西当成理念的产物,当成理念的谓语”。[13](P259)颠倒了的主客关系还必须被重新矫正过来,因此正确的理解就是“从现实的主体出发,并把它的客体化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13](P273)这现实的主体只能是将人的本质客体化、现实化于生存活动中的个人,因此马克思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顺序应该是活动着的个人构成家庭、市民社会从而构成国家,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以处于现实社会历史中活生生的个人取代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显露出的是对个人自由发展的价值关怀,表明了人的自由个性是马克思最基本的哲学原则。
2.3在现实中确立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重要作用在于,马克思正是因为这一工作将眼光逐步转向市民社会领域,从而使关注点从国家、法等上层理念逐步下降到它们最根本的尘世基础。
转向伊始,马克思分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对立的情况下人的生存境遇。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同时存在使个人具有双重存在的景观,一方面个人作为公民存在于政治国家中,另一面作为市民存在于市民社会中,这样人便处于一种分裂的状态。马克思说道:“在市民社会中……是实在的个人的地方,人是没有真实性的现象。相反的,在国家中……失去了实在的个人生活,充满了非实在的普遍性。”[13](P428)世俗社会中的个人处于现实的物质利益关系之中,具备实在的性质,一如博士论文中的“定在”,但直接为生存的自然需要的物质交往关系满足的只不过是动物式的需要,在这里人的本质显现不出,因而缺乏精神性的人的特质。在国家中的个人具备人的本性,但是这里的个人不具备实在的生活,不是“定在”的实在性。马克思对此概括道“只有利己主义的个人才是现实的人,只有抽象的公民才是真正的人。”[13](P443)因此,在单纯进行政治革命的社会里人的个性是分裂的,马克思基于这种洞察与剖析,明确了自己所要追求的目标:使个人的存在既是“形式的原则同时也是物质的原则”。[13](P282)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个人在私有财产支配下的异化劳动进行了论述,在揭露异化劳动对人的个性的压迫的同时,也对解放人的个性的现实运动做了初步探索。马克思认为,劳动应该是丰富人的个性的现实途径和方式,然而私有财产使体现着人的一般本质的类生活仅仅变成维持个人生存的手段,从而人的类本质与现实个人之间产生了异化、对立,人的个性无法得到自由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指出,异化和异化的扬弃的道路是相同的,劳动实践既然可以压制人的个性,也同样可以使人的个性得到解放。而人的个性解放在于它需要一种现实的运动,这运动造就的社会 “创造着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感觉的人”,[2](P88)它是“个体与类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2](P81)因而使人的类本质同丰富人的个性统一起来,这就是共产主义理论的缘起。
在标志着唯物史观创立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几乎随处可见强调个人或人的个性的论述,即是说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表达了“个人的自主活动”及其现实命意的通向:“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代替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15](P515)作为马克思终生持守并为之奋斗不懈、持之以恒的价值信念,已于此毫无遮蔽的显露出来了:个性对关系和偶然性的掌控不就是 “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吗?它构成了最初表达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全新历史观的核心价值。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5](P266)就是说,在异化了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人的个性被压抑,人的生存表现只不过是丧失了个性的一种人的“生存外观”。马克思指出,推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共产主义运动是 “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扬弃异化的途径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实践,这种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的关键在于 “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总和的占有”。[15](P76)它在“保存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生产形式下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重新回归人本身,这获得自由个性的人的全面丰富性的确证在于 “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2](P87)
马克思以《共产党宣言》来宣告资本主义必然终结的命运,同时也是对人的个性解放的庄严宣告。但是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非一无是处,它在建立后的不到一百年的生产中创造出了比过去各时代的总和还要多的财富,而这巨大的生产力就是人类实现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个人的独立自主以及人的需要、能力、关系等等才全面发展起来,从而为人类实现自由个性创造条件。因此人类完全可以凭借资本创造的生产力,汲取精神、智慧和力量完全站立起来,为自己打造无愧于个性解放的生存状态,这状态诚如无产阶级的宣言书所表述的那样:“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5](P294)
从“在定在之光中发亮”到“个人是国家职能和权力的承担者”再到“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乃至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哲学价值关怀的终极内涵——人的个性解放终于修成正果,渐次臻于现实、完满,并且始终不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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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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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盛(1990-),男,辽宁鞍山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