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艳 ,周晓阳
(南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论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三大哲学基石
□张红艳 ,周晓阳
(南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在创立新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坚持从主体的实践活动出发,从现实的社会生活出发,科学地揭示了两种生产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从而为无产阶级的家庭伦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创立了人类历史上唯一科学的无产阶级家庭伦理。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两种生产理论、人的本质理论和人的解放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三大哲学基石。
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哲学基石
任何家庭伦理都是建立在自己的哲学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家庭伦理是建立在唯心史观的哲学基础之上的,而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把家庭伦理建立在唯物史观哲学基础之上,从而创立了人类历史上唯一科学的无产阶级的家庭伦理。历史唯物主义的两种生产理论、人的本质理论、人的解放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三大哲学基石。
研究社会生活、家庭伦理应当从哪里出发?是从虚幻的神灵或抽象的理性出发,还是从现实的社会实际生活出发,这是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和一切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志。马克思鲜明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P503)在创立新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坚持从主体的实践活动出发,从现实的社会生活出发,科学地揭示
了两种生产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从而为无产阶级的家庭伦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阐明了两种生产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因素,人类通过生产劳动把自己从动物界分离出来,并不断地创造自己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且通过两性结合不断繁衍即生产出人类自身。因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1](P531)“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了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1](P531-532)马克思恩格斯把以上三个过程的生产统一归结为人的 “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两个方面,实现自己生命的生产和通过生育实现他人的生命的生产都是通过劳动实践而实现的。这两种生产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伴而生,不可分割的。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是推动物质资料生产的动力和目的。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研究生产、分配、交换和流通等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过程中,更进一步把“两种生产”称为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本身生产。所谓人本身生产意味着劳动力的维持、延续和发展。两种生产统一构成整个物质生活的再生产过程。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两种生产理论进一步做了经典的阐述,即“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须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2](P15—16)这同《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描述的两种生产理论是一致的。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的场合都强调两种生产的重要性,这就告诉我们,人类历史是在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实践中发展的。两种生产是人类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前提和全部社会生活的真正起点。两种生产既潜在地包含着一切社会关系的可能性,也包含着一切社会矛盾的胚芽,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切社会关系,一切社会关系归根结底要为两种生产服务;而两种生产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关系,其发展受到一定的社会关系制约。“这样,从两种生产出发,就形成了两个系列的社会关系:其一,是由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以及由生产关系的总和决定的上层建筑,这是物质资料生产系列的社会关系;其二是由两性结合产生的婚姻关系,以及建立在婚姻基础上的家庭形式,这是人口生产系列的社会关系。”[3](P284)这两大系列的社会关系,既相互依存又各自独立,在动态发展中保持平衡和一致,“由此构成活生生的社会有机体。在这个有机体中,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基本的轮廓和骨架”。[2](P285)
家庭既是社会有机体的细胞,也是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家庭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的变迁,而社会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家庭的生活状况。为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研究家庭 “应该根据现有的经验材料来考察和阐明家庭”。[1](P532)恩格斯对史前史和成文史的比较研究就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在史前史时期,家庭的血缘关系支配社会物质关系,这种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的经济结构、社会制度的性质;在成文史时期,随着私有制和国家的出现,家庭制度在更大程度上受所有制支配,并且这一时代的交换方式和社会生产方式以及 “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 ”。[4](P9)人在社会的、政治的、精神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不仅生产和完善了自身,而且生产出他们的社会存在及与社会的各种关系,并在两种生产中实现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关系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4](P597)仔细研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两种生产理论的论述,我们发现,马克思恩格斯从来都是把家庭置于现实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中进行研究和考察,揭示了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受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制约和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论述表明,人自身的生产与物质生产是辩证统一的。其中,人自身的生产既依赖于物质生产,又制约着物质生产,基于人口自身生产的家庭最终由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家庭伦理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对家庭伦理起决定作用是两种生产及其相互关系,其中起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是物质生产方式。可见,两种生产理论是研究家庭伦理的本质和规律的出发点。
以生产实践为基础而认识家庭及家庭伦理,必须深入分析生产实践的主体。通过研究作为生产实践主体的现实人的本质,来进一步探讨由人组成的家庭这一社会基本组织形式及其人伦关系,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基本思路。因此,人的本质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立足点。
社会是人的社会,那么,什么是人?人的本质是什么?这是社会伦理特别是家庭伦理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唯物史观认为,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是社会历史和家庭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所谓现实的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P252)这种现实中的人是基于社会需要和自身需要而从事实践活动的、处于一定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中、具有主体能动性的人。只有把他看成是现实的社会化的人,才能正确认识人的本质,把握人与社会、家庭之间的关系。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只有从劳动实践出发,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人的本质、社会的本质以及家庭的本质,才能树立正确的人的本质观、社会本质观和家庭本质观。劳动发展史是理解社会历史和家庭历史的钥匙;同样,劳动发展史也是理解家庭伦理发展史的钥匙。
人的本质表征为人的属性。人具有两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同其他动物一样,具有两性关系和血缘关系,这正是理解人的自然属性和人的初级社会组织形式——家庭自然属性的客观依据。离开了两性关系和血缘关系,就无法说明家庭及其人伦关系的自然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1](P161)人不仅是有自然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其中,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也不能脱离家庭这一社会细胞而孤立存在。人的本质属性表现在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以及家庭生活关系等各种社会关系中。其中,最基本的关系是社会经济关系。经济基础是构成一切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现实基础。家庭伦理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人的自然属性特别是社会属性是基于社会实践而形成的,人不同于一般的自然物,而是具有实践能力的特殊的主体力量。只有从实践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正确把握人的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也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离开了社会实践,就无法理解人的本质属性。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家庭关系也是不断发展的,因而人的本质和家庭的本质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把人的本质和家庭的本质当成是永恒不变的东西是不合乎唯物史观的。
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三个不同的著名命题。第一个命题:人的本质在于劳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P162)人是一个类存在物,立足于劳动实践而认识和把握人的“类”本质,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人的本质的基本立场,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一个基本特点。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在于劳动实践,因此,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所在。但劳动实践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范畴,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人的劳动实践的能力、方式及其特性都是不同的。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人的劳动实践出现了异化现象,劳动实践的结果反过来成为奴役劳动者的异己力量。同理,人们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也成为束缚人的自由发展的异己力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消除了劳动异化的现象,把人从传统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而人的本质有了其本来意义。第二个命题是:人的本质在于需要。马克思提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的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5](P100)人的本质存在于劳动实践,而劳动实践的目的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因此,人的本质在于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的本能需要,而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性需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的需要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物质的、精神的、生理的需要,更有社会的、生存的和发展的需要,也就是马斯洛所谈到的五种需要。人的生活共同体——家庭就是为了满足人的各种需求而建构起来的。因此,家庭的本质是由人的本质派生的。人的本质在于自己的需要,而家庭的本质在于家庭成员的需要。第三个命题是: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505)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即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现实的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关系,而是十分复杂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把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一切社会关系的现实基础是经济关系,而其它一切社会关系,如政治、文化、阶级、民族、家庭、亲朋等关系都是在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和方法,研究人的本质,必须立足于现实,全面分析人所处的社会关系,从生产关系入手,整体性把握社会关系。可见,无论是人的本质,还是家庭及家庭伦理的本质,都必须从现实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入手去寻找答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本质的三个命题是辩证统一的。劳动实践、人的需要和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的三个不同层面,其中,劳动实践是人的最基础最首要的本质,而人的内在的深层次的本质是人的需要、人的最现实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把这三个命题联系起来,才能真正把握人的本质。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是建立无产阶级家庭伦理思想体系的立足点,家庭伦理形成和发展的原动力是劳动实践。劳动创造人和人类社会,家庭就是在劳动实践中产生并不断发展。家庭伦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也是在劳动实践基础上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进步的。人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各种需要并不断得到满足的;家庭成员的各种需要也只有通过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得到满足。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结成的相互关系构成了现实的社会关系,其中,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生产关系是现实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立足于现实的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才能认识人的本质和家庭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目的和最终价值诉求,就是解放全人类。同样,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价值取向也是为了实现包括妇女解放在内所有人的解放。
首先,人的解放是与人的自由联系在一起的。自由是人的本性,是人的本质的体现。所谓“自由”是主体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人的主体性意识和能力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形成的。实践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基本途径。“自由”表现为主体的自觉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人在实践中认识必然性和改造客观世界,冲破一切外在力量的阻力,从而获得解放和自由。人的自由是一个由应然到实然、从可能到现实的过程,要获得人的解放,实现人的真正自由,不是依靠上帝的赋予,也不是顺其自然,而是靠人的“自由自主的活动”即创造性实践。马克思明确指出:“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并不是‘历史’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1](P295)实践的主体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正是通过主体的实践,“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6](P566)但是,人的实践是历史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必然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方面,受到自然条件和自然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到社会条件和社会规律的制约。自由虽然是人应有的本性,但要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斗争。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人不仅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而且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在剥削制度下,人的劳动实践被异化,成为束缚劳动者自由的异己力量。因此,劳动人民必须团结起来,推翻一切剥削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才能获得解放,真正实现自由。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现代无产阶级,必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才能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使每一个人都自由全面发展。
其次,每一个人都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前提是全人类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意味着解放一切人,妇女大约占人口的一半,没有妇女的解放,就谈不上全人类的解放。因此,能否实现妇女解放,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使妇女获得同男性一样的自由权利,是衡量人的解放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从人类历史上看,自从一夫一妻制家庭制度确立以来,妇女长期处于被统治地位,饱受神权、政权、族权、夫权的压迫。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那种妇女自由自主和受尊重的地位荡然无存了,男尊女卑成为一种传统文化心理。因此,必须在推翻剥削阶级制度、实现全人类解放的伟大斗争中,推翻旧的婚姻家庭制度,消除传统的家庭伦理的束缚,才能实现妇女解放,重新确立妇女的自由自主和受尊重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的妇女解放理论,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家庭制度和家庭伦理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女性受压迫不仅在观念上而且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女性被视为生育的工具和淫乐的对象。恩格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女工的生活状况通过大量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揭示了“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2](P87)沃格尔对恩格斯这一观点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1)不是离开历史抽象地讨论个人与家庭,而是从家庭中的两性关系与财产占有形式的联系中,从特殊的生产方式和特殊的阶级中对妇女受压迫的家庭加以说明。(2)恩格斯考虑了个人与家庭再生产的工资的决定与结构。妇女和儿童加入劳动大军迫使男性工资下降,家庭中挣工资的人数也影响了工资的水平,当家庭中所有人都参加到工作中,每个人的工资被缩减。(3)讨论了工人阶级整体的再生产,即人口生产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7](P46)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妇女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并把妇女的解放置于整个人类解放运动之中。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一文中,对傅立叶关于妇女解放的观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傅立叶看来,“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因为在女人和男人、女性和男性的关系中,最鲜明不过地表现人性对兽性的胜利。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8](P249—250)马克思在致路德维希·库格曼的信中也说过:“每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也都知道,没有妇女的解放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 (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9](P299)这段话从社会发展的制高点,诠释了妇女不仅是人自身生产的直接承担者,而且也是物质生产的生力军。因为,人自身生产是社会发展之源;检视人自身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把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女性的家务劳动被湮没是资本统治的结果,只有消灭资本统治,妇女才能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并参加到社会劳动中去,这时,妇女的解放才成为可能。其实,“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10](P443)马克思这里讲的人,包括男人和女人,都是生产的主体。妇女在人自身再生产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社会物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必须使女性和男性实现全面解放,尤其是要使妇女从家务劳动束缚中解放出来,参加到社会生产中来,才能真正实现妇女的自由和解放。
综上所述,两种生产理论、人的本质理论、人的解放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三大哲学基石,其中,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出发点,人的本质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立足点,人的解放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的归宿点。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LiseVogel:Marism and the oppression of women TowardaUnitaryTheory.RutgersUniversity Press,New Jersey.1983.
[8]马克思.神圣家族[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责任编辑刘宏兰
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15.09.002
A811
A
1004-0544(2015)09-0011-04
湖南省科技厅课题(2013SK3115)。
张红艳(1968—),女,湖南祁东人,法学博士,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周晓阳(1953—),男,湖南祁东人,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