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莱西会议精神”对新时期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价值和意义

2015-03-17 03:15何文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莱西农村基层村级

何文兰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陕西西安710065)

1990年的“莱西会议”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革的“破冰之举”。20多年过去了,“莱西会议”精神并没有过时,特别是伴随着我国农村由传统到现代,由封闭到开放,由计划到市场的历史性转变,迫切需要我们继续坚持和发扬“莱西会议”精神,继续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全面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 莱西县的改革实践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释放农村活力,山东莱西县在80年代改革初期,在改善农村面貌方面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党组织出现了落后于农村生产发展需要的“不适应”。一是村级组织建设不适应。各种组织不健全,部分组织不能发挥作用。二是民主政治建设不适应。即农民在生产、管理、经济上要求自主与村干部大包大揽的工作作风矛盾。三是社会服务工作不适应。农民要致富、盼发展的理想与村党组织的服务意识、服务方式、服务能力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如何从加强和改革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入手,实现充分发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和促进农村改革的“双赢”,是摆在全县的一个现实问题。

1985年,围绕改革和稳定,莱西县迈开了基层组织建设改革的步伐并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以党支部为核心,抓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强化整体功能。主要包括健全组织、培养干部和加强队伍管理等。二是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抓好民主政治配套建设,启动内在活力。分别在树立民主观念、制定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决策方面下功夫。三是以集体经济为依托,搞好配套服务,增强集体凝聚力。主要集中在管好用活原有集体资金。同时,还从生产、流通、生活等方面积极为农民提供配套服务。实践证明:莱西县农村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改革的做法是正确而成功的。

二 莱西会议精神

1990年8月5日,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莱西县召开,史称“莱西会议”。由于莱西县的“先行先试”,县领导作了题为《立足配套改革,强化村级组织建设》的发言,并且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会后,中共中央以中发[1990]19号文件,批转了《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纪要》以中央召开这次会议的指示精神、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宋平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分析的全国农村形势、各地交流的经验,特别是莱西创造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经验,明确地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开展各项工作的意见。此后,中央在批转印发《纪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是当前农村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并明确指明,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导农民群众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保证农村乃至全国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就是莱西会议精神。

三 莱西会议精神与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结合点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了成就,但与现阶段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的预期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迫切需要改革,这与当时莱西会议召开的背景甚是相似,与莱西会议精神也有切合点。

(一)新兴组织不断涌现与党组织作用削弱的不适应

“村党组织应该在村里的各项工作开展、各种类型组织运作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这是我们党执政以后形成的共识和一贯奉行的政治原则。”[1]但随着农村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的改变,农村新兴组织不断产生,它们种类多、覆盖广、服务直接简便,很受群众欢迎。这就出现了一对矛盾,一方面这种自治组织使得广大农民表达和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和来源多元化,自由空间也在不断拓展,另一方面却因此导致群众和农民自治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依赖减弱,传统的党群关系模式面临新的挑战。那么如何处理村党组织与农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也使得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面临一些新的领域和问题。所以“在新的形势下,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民自治组织建立一种新的关系模式,切实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2]。那么,出路在哪里?就是走全面深化改革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道路!

(二)“权力和资源缺失”与服务刚性增强的不适应

计划经济条件下以资源为依托的“管控”和“管理”为主导的党组织工作方式,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去行政化”明显。很多村级党组织已没有了乡镇党委赋予的“权力”,对于村级的集体资源,如矿产的开发、项目的招商、土地的转让都不再是党组织说了算,这就使得传统的村级党组织只对上负责而不是面向群众服务而丧失凝聚力,“党与群众两张皮”现象严重,这就要求从根本上改革完善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以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实现党在农村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三)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与群众政治参与欠充分的不适应

自《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法》实施以来,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民参与政治意识增强。但农村地区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与政治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就农民参政议政最重要的载体——村民自治而言,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组织结构,主要包括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其中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但因改革所带来的农村的经营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党员群众流动性大,很难组织召开。因此,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事基本上由村委会决定,有的甚至由村支书一人定夺。所以,“民主自治的功能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在实践中无法真正体现出‘民主自治’原则。具体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在实践中的偏颇,必然阻碍农民有效地进行政治参与,抑制他们管理国家、当家作主的积极性”[3]。

(四)群众诉求多样化与满足渠道单一的不适应

随着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群众精神需求有了新的要求,诸如出行、健康、娱乐等。尤其是在大力推动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如何为基层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村容村貌;帮助农民兴修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帮助村民修筑乡村公路,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帮助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帮助农民在农业生产上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适应市场发展;在技术,资金、项目和销售上给予支持帮助,提高农民的致富能力等,都对新时期的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发展目标。但是一方面由于村级党组织整体素质不高,有心无力。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机制的约束,党组织缺乏动力,导致不善、不愿想办法而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

(五)部分党员党性不强、意识淡化与始终保持先进性的不适应

党员与群众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党员的先进性。但是,现阶段首先是部分党员党性不强,从心理上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这与党员本身素质有关,也与我们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展示党员风采的舞台有关。其次制度层面,比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员的入党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尤其在农村,对一些是党员身份而不谋党员职责的却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或者有其规定也由于缺乏监督而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对犯错误的党员也不去追究,这就造成党员一旦入党就是终身的标签,不带头、不先进的党员和普通群众没有区别,党员意识淡化。这明显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有巨大差距。

四 “莱西会议精神”对现阶段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经验

新时期农村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始终成为农村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反观“莱西会议”精神,总结其经验,不难发现其对现阶段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思想上高度认识,是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长期以来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其改革,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国家的事情,只要中央不出方向性错误,基层根本无力改变什么,是典型的“消极论”。二是认为,党组织建设是务虚。不能创造社会价值,也不会在个人晋升提拔时发挥作用,关建的时候还是 GDP,这是典型的“唯GDP”论。也有人认为只要经济工作搞好了,党组织建设就自然好了。凡此种种,都是认识上的错误。诚然,认识的偏差必然导致实践中的错误。所以,我们要上至中央,下至乡镇和村一级,都必须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深刻认识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严重性,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上下一盘棋,切实推进农村党组织建设改革。

(二)加强支部建设,是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

新时期,部分农村党组织的作用不断被“边缘化”。究其原因是党支部自身建设存在问题。所以,要从创新模式、转变方法、选好书记、管好队伍入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

1.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改变传统的以行政地域为原则的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工作开展和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做到哪里有产业哪里就有党组织,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

2.实现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型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紧紧围绕这个新定位新要求,积极落实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3.选好书记、加强班子建设

一要落实“选得好”。要真正把守信念、讲奉献、有能力、重品行的人选上来。扩大选人用人范围,不断挖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新的源头,促进农村各个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要规范“干得好”。要使选的人能干事、干好事,就必须有制度的保障。重点包括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使村内的各项事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三要保障“留得住”。“只讲付出、没有回报,短期可以,长期难矣;少数人可以,多数人难矣。只有更多地组织关怀和温暖,才有更多地人团结在共产党周围”[4],所以一方面要加强人文关怀,另一方面要有物质激励,消除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4.加强党员队伍管理

一方面要抓好日常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要使党的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要抓好培训,提高党员的文化水平,只有不断学习和充电,才能紧跟形势,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最后要加强党员的评价和考核。针对农村党员普遍存在“无位无为”和少数党员干部的“有位无为”的情况。要建立健全的对党员考核的评价体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甄别淘汰力度,健全有效的党员退出清理机制,确保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三)坚持法治,完善村民自治是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引领改革,是构建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义所在”[5]。深化村民自治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法制。

1.增强民主法制意识

深化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首先是提高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唯有他们善于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才能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示范和感化作用”[5]。其次,要加强群众的普法教育,使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做到人人懂法、守法。

2.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两委”(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的关系,即党支部领导和村委会自觉接受领导的关系,只有权责明确,才能增强效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推、拖、等、靠的思想和作法。二是要处理好党组织与自治组织(除村委会)的关系。党组织要自觉领导、组织和引导自治组织的发展,促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加强落实和完善重要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要把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土地转让、社会治安、宅基地转让等凡涉及集体利益的事情都要进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并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坚持重大事情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透明,保障群众当家作主。

(四)紧扣服务,创新制度是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

任何时候,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组织形式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与思维观念的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需要建立起一套适合基层治理,有助于提高服务水平的工作制度和体系。

1.把服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基层党组织尤其需要把服务改革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必须“根据变化的经济、社会结构和各类组织形态,根据社会流动性、开放型和包容性的进一步扩大,来拓展新的工作领域,探索新的工作机制”。“需要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6]。只有通过积极主动地服务化解矛盾与风险,才能让群众分享到更多的改革红利。

2.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使党员联系群众做到经常性、有针对性,重在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难题。二是建立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农村党组织负责人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做到“三固定一公开”,即接访人员、时间、地点要固定,接访的问题向社会公开。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说明情况,并遵循“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落实。三是建立办理情况定期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制度。包括建立服务承诺制度、为民服务代理制度、结对帮扶制度等。二是建立健全加强引导、分类服务的制度。针对不同群体的需要提供有的放矢的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包括政治激励。鼓励基层群众“参政议政”,使其政治上有成就感;物质激励。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所做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价值的党组织和党员,应采取设立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或给予党建活动经费补贴等办法予以物质奖励,增强荣誉感;人文关怀。按照“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引导、感情上慰籍、发展上帮助”的原则建立党内关怀机制,增强归属感。

(五)统筹协调,综合配套是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

基层组织建设改革事关农村小康社会的全局,也关系农村的稳定和谐,必须科学统筹规划、综合配套、协调推进。

1.加强顶层设计与坚持人民主体相结合

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基础,是各级党组织直接联系亿万农民的神经末梢,改革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所以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统筹性和宏观性,从而保证党组织建设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还必须发挥群众改革的积极性。正如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我深知改革的难度,主要是任何一项改革必须有人民的觉醒、人民的支持、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7]所以既发挥中央的作用,又发挥基层群众的作用,改革的活力和主动性才能更好的激活。

2.各级党组织知行合一

“不付诸行动,不狠抓落实,再好的宏伟蓝图也只是一纸空文,改革攻坚,一份部署,九分落实。”[8]这同样也适用于农村党组织建设的改革工程。各级党组织在农村党组织建设改革这个问题上要头脑清醒,认识到位,不能马虎,一定要把党在农村的改革政策落实好,做到齐抓共管,才能形成推动改革的凝聚力。

3.找准农村党组织建设改革着力点

要紧紧围绕农村城镇化、空心化等变化把握改革的着力点。把关系到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的问题,统筹到城乡党建工作中,纳入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要把党员管理、班子建设、干部考核、村务公开、民主法制等纳入改革的重点。

[1]李剑,张书林.莱西会议与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J].理论学刊,2012(10):26-30.

[2]王建国.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民组织的关系[J].社会科学研究,2014(2):53 -59.

[3]王立梅.当前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探讨[J].理论导刊,2006(1):23-25.

[4]田应奎.使党的组织活动与建设更能团结人[J].瞭望,2014(26):1.

[5]封丽霞.依法治国:四中全会筹备期释放的强烈信号[J].瞭望,2014(31):2.

[6]张程程.基层党组织建设紧扣服务[J].瞭望,2014(18):30.

[7]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答中外记者问[N].人民日报,2012-03-15(1).

[8]慎海雄.聚焦聚神聚力抓改革[J].瞭望,2014(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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