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后,针对党内关系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对如何处理执政条件下的党内关系进行了一系列探索,特别是在党内上下级关系、党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和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三个方面,在理论上做出了贡献,实践中积累了经验。这些探索给予的重要启示是:党内关系要适应党从革命到执政的角色转换,同时党内关系的构建须以制度作为保障,只有如此,党内关系才能保持良好的状态。
[关键词]党内关系;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5)03-0027-06
[收稿日期]2014-10-20
[基金项目]2013年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勃列日涅夫时期苏共党内关系研究”(Y201330213);嘉兴学院校内科研重点课题(70112034BW)。
[作者简介]马赛(1981-),男,湖南常德人,嘉兴学院思政部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研究。
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改变,党自身的内部关系也产生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能不能及时调整好党内关系,构建起适应执政地位的党内关系,对于党自身来说十分重要。为此,中国共产党在党内关系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尽管由于种种原因,党内关系出现了扭曲,但这些探索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内关系建设仍具有重要的价值,值得借鉴。
一、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探索的几个主要阶段
(一)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1949年后,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立和巩固,使得党获得空前的声望与胜利。但一系列伟大的成绩取得,也使得党内的一些人骄傲自满起来,个人欲望膨胀。建国之初,党内关系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过去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各个根据地、大区党组织,在领导各项工作中不能正确处理和中央的关系。更严重的是,有些地区党的领导人,在革命胜利后,骄傲自大,把自己领导的地区当做自己的独立王国,这就造成了一种党内的分散主义倾向,甚至个人主义膨胀,不尊重中央,在党内相互串通,进行派别活动。这种倾向极端的发展,导致高岗、饶漱石在党内的分裂行为出现。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及时发现和制止了这种行为。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就是在这样一种党内关系的情形下召开的,是一次维护党的团结的重要会议。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会议对党内个人主义、分散主义的倾向做了分析,指出党内有一些人,在有敌人压迫的时候,能够保持团结,但是一旦夺取胜利,骄傲自大起来,就做不到和同志继续保持团结了。这种人和行为的存在会给党带来极大的危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的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党分裂党的罪恶道路”[1](P127)。如果党内出现这样的局面,那么党的执政地位何以巩固,党又怎么继续领导人民去夺取社会主义建设这个万里长征的胜利呢?因此,只有保证党的团结,党内同志们才能够相互帮助,避免犯错误,才能够齐心协力把党的工作做好,把党的事业推向前进,党的团结就是党的生命。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有力地解决了建国初党内关系中突出存在的分散主义、个人主义、宗派主义问题,保证了执政之初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的健康发展。
(二)中共八大:对党内关系的整体部署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取得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步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这时党的自身状况已经发生诸多变化。党的人数大幅增加,组织空前壮大,特别是大量新鲜血液补充进来,60%以上的党员都是1949年以后入党的。执政7年,中国共产党驾驭国内外各种复杂事务的能力不断提升,处理执政期间出现的问题的方式也不断成熟。但执政地位给党内也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和挑战,如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脱离群众等问题。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得中国共产党必须更充分地思考如何构建与执政地位相适应的党内关系。此外,1956年苏共二十大的召开,揭露了苏共党内关系中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这对中国共产党的触动也是极大的,如何避免这些问题成为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八大对于党内关系的建设问题,作出了较为完整的部署,涉及到的主要方面有:一是在上下级关系方面,在强调维护上级权威的同时,要结合执政的新条件,注意发挥好下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在党的领导集体内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上,坚决反对个人包办,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同时做好个人分工负责;三是要处理好党的领袖与全党的关系,不能把党的领袖凌驾于全党之上,坚决反对个人崇拜;四是在维护党的团结问题上,要正确开展党内斗争,反对斗争过火,但同时要避免自由主义,姑息包庇;五是在党内生活方面,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要鼓励,尤其要鼓励支持由下而上的批评,为此八大提出一个新观点:要使党的会议、特别是代表大会“成为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争论的讲坛”[2](P224);六是在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上,特别强调要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组织不能简单粗暴地动辄用纪律强迫党员放弃自己的意见。应当讲,八大对于党内关系的部署,涉及到了党内关系的方方面面,有针对性地调整了革命战争年代党内关系过于强调集中,而民主不足的局面,使得党内关系更加适应执政的新条件。对八大前后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内关系探索的成果,最好的总结就是毛泽东在八大后,全党整风时提出的要求,即“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3](P543),这应当是这一阶段党内关系理想局面的总目标。八大对党内关系的思考,是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对党内关系的探索过程中比较系统的、科学的一次,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内关系的一个良好局面。
(三)七千人大会:对党内关系的及时调整
1957年后,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开始出现偏差,首先是党内个人崇拜的风气开始抬升,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其次是党内同志之间相互批评的民主作风被打破,容不下不同意见,甚至采取路线斗争的方式来对待同志间不同的意见,党内斗争过火。党内关系失衡,其结果是非常严重的,它使得党内主要负责人个人的一些不正确的观点和主张得不到纠正,个人的失误演化为全党工作的失误,导致党在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走了许多弯路,如反右扩大化、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大跃进“放卫星”,等等。加之当时中苏关系恶化、自然灾害等因素,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建国以来的最大考验。在巨大的困难面前,党的主要领导同志逐步冷静下来,开始思考失误的原因,这也就成为“七千人大会”召开的历史背景。这次大会的召开,总结了执政以来的经验教训,避免执政过程中的错误,恢复八大所开创的良好的党内关系。因此,此次大会上,很多党内领导同志都特别强调了党内关系的诸多问题:一是反思党之所以犯错误的原因,其主要原因在于党内生活中没有坚持好民主集中制这个党内关系的根本原则。二是明确党员与党的关系,要纠正主要负责人个人说了算的错误,要允许党员提出批评意见。三是正确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要坚决纠正党内斗争过火的错误。四是重视党章在党内关系中的作用和地位等。“七千人大会”“实际上是党内关系的一次调整”[4](P596),但这次会议对党内关系的调整与纠正,并没有能够在会后通过有效机制加以贯彻,这也就使得党内关系实际存在的偏差没有得到及时制止,一些错误倾向在此之后进一步加剧。
二、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探索的主要方面
(一)着力理顺上下级关系
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关系史上,上下级关系问题是一个症结反复发作、多次调整纠正,花大力气处理的问题。上下级关系问题反反复复的主要表现,在于某一个历史时期,或者是上级过分强调集中,忽视下级的自主性,或者是中央的集中不够,下级闹独立,搞分散主义。这两种偏向可以说自建党伊始,就始终困扰着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关系。造成这两种偏向的原因,一个是受到苏共的影响,过分强调集中、服从,一个是由于革命战争年代根据地相互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各自为政造成的。在执政之后,这两种偏向依然在党内有所表现。如果说七届四中全会解决了下级对上级闹分散主义的问题的话,那么八大着力解决的就是下级的独立自主性发挥不够的问题了。之所以八大把解决好这个问题摆出来,是因为上下级关系中过于强调集中,实际上导致了一种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上级不了解下级的情况,不倾听下级的意见,一刀切地制定政策,强迫下级执行,而不顾政策是否可行。党内关系的错误偏向,导致党的政策的出台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是主观主义的产物,也极易造成工作的失误,危及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因此,八大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来说,是恰如其时的。八大提出的解决方案:一是上级须经常听取下级的意见;二是科学地划分上级和下级的职权;三是要鼓励下级就党的政策展开讨论。以上三条方案,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执政以来的经验所做出的思考,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内上下级关系的科学规划,是党数十年艰辛探索中取得的一次重大成就。不过八大做出的是一种原则性的安排,需要有具体的制度相配套才能保证落到实处。而恰恰是制度配套跟进的不及时,导致了八大后党内上下级关系不但没有调整好,反而又退回到“左”的路子上去了,这就造成了工作中一系列的失误。“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就强调指出,党内上级不听取下级的意见,搞强迫命令,“这应该作为我们这几年工作中的一条重要的教训”[1](P432、434)。刘少奇的警告是振聋发聩的,但是面对已经偏向的上下级关系,在缺乏制度配套的条件下,仅靠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是远远不足以纠正错误的。这只能说是党内上下级关系探索上的遗憾。
(二)着力理顺个人与组织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还着力处理好党内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执政后在这个问题上暴露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党的一些负责人,在革命胜利后沾沾自喜,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这必然引起中央的警惕。而八大前后,苏共二十大揭了苏共搞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盖子”之后,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人与全党之间的关系,更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针对于此,解决方法包括: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二是坚决反对个人崇拜。中国共产党自遵义会议之后就逐步确立了集体领导制度,八大又特别强调了这个制度。八大提出要纠正集体领导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党的负责人不召开会议,或者是会议走形式,从而达到个人专断目的;二是会议次数多且质量低,既起不到讨论的作用,也无法决定任何事项。“七千人大会”针对集体领导的问题,进一步强调既要避免个人专断,也要避免“各自为政、多头领导”的状态,这应该是对集体领导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偏差的及时纠正。八大针对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重新提出要坚决反对个人崇拜。早在七届二中全会时,中共中央就对可能出现的个人崇拜现象打了预防针,提出要禁止给领导人祝寿,禁止用领导人的名字命名等。八大反思苏共二十大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强调党内要反对突出个人、不允许歌功颂德。国际共运中的个人崇拜问题是一个顽疾,党在执政之初反复强调这个问题,还是起到了未雨绸缪的作用的。八大之后,党内也一度避免了个人崇拜的升级,但是好景不长。究其原因,“既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2](P329)。八大在处理党员与组织的关系问题上,还有一个比较有创新的观点,即意识到执政条件下对于党员权利的保护是有效调动党员创造性,激发党内活力的手段。因此不应一味地片面强调个人对组织的服从,而是强调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要尊重和维护好普通党员的权利,为此党章中增加了若干条款以保护党员权利,应当讲这样的调整与党的执政地位是相符的,能够让广大普通党员迸发出活力,群策群力地去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还特别批评了前几年工作中侵犯党员权利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提出对受到处罚的党员,重新进行甄别。可惜由于“左”的思想的干扰,对于党员权利的维护,在此之后并没有按照八大的思想很好地贯彻,这也成为中共建国后对党内关系探索中留下的一个遗憾。
(三)着力探索处理党内关系的正确方法
党内关系的理想状态,离不开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只有方法得当,党内关系才能保持协调一致。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所关注的问题。由于受到苏共党内斗争“左”的一套的影响,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处理党内关系一度是有过错误偏向的,特别是王明“左”倾路线在党内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惩办主义成为处理党内关系的主要办法,在党内同志间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使得党的有生力量无谓的牺牲。这种极“左”的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使党遭受了重大损失,这是党在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问题上极其惨痛的历史教训。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结合整风运动的开展,独创性地确立了党内斗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提出了“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形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由此在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上走出了“左”的误区,跳出了苏共的模式,步入正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上,坚持了这一系列正确的做法。但是,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依然出现了一些消极现象,一些人入党是为了地位和荣誉,这就不可避免把一些腐朽思想带入党内等等。为此,七届四中全会和八大都提出了要坚持和发扬党在处理党内关系时的一系列正确的原则和方法。但是,在1957年以后,在对待党内不同意见的问题上,特别是庐山会议后,党还是犯了“左”倾的错误。为了纠正这种错误,七千人大会上再一次着重强调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问题:大会分析了产生这种错误的根源,即党内很多人没有经历过党内斗争,曾经经历过的同志重新犯了错误,以及领导机关坚持错误导致的是非不明等。那么怎么解决呢?就是要恢复中国共产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为了确保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到实处,还特别强调要定期开展党的民主生活会,“一季有一次,一年四次也好”[2](P310)。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处理党内关系的有效载体和制度保障,这些思想今天看来仍具有其时代价值。
三、启示
(一)党内关系要适应于党从革命到执政的角色转换
八大的预备会议上,毛泽东指出:“党内的关系如何,关系极大,关系到能
不能团结全国人民、团结全世界人民。”[5](P102)从七届四中全会到八大再到七千人大会,每一次会议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发言都不忘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发展的历史,谈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谈党内关系状态的好坏给党的领导和党的事业带来的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可见,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处理党内关系的,也一直力图处理好执政条件下的党内关系,特别是在八大上还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但是,为什么建国后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如此重视党内关系,花了相当大的力气去解决党内关系出现的问题,但党内关系问题仍然出现反复,甚至在这之后出现大的扭曲呢?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很多,但有一个原因恐怕不能忽视,就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内关系的认识从思想上讲仍然停留在过去革命斗争的状态。尽管八大上有一些新的主张,但这些主张是零碎的,是对既有原则和方针的一种补充。党的传统和法宝要坚持,但是党的地位角色环境的变化,注定了在思维上要有一个大的更新,拘泥于传统思维和手段,恐怕是无法适应新的要求的。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对党内关系的探索,没有能够跳出革命斗争的思维,恐怕是导致党内关系产生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执政
60多年后的今天,在构建新形势下的党内关系时,如何实现党的思维方式与领导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相适应,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难题。
(二)党内关系要有制度作保障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在对党内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并且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主张。但是,这些好的做法,好的设想,包括一些新的具体的设计,为什么没有得到落实呢?刘少奇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是这些章程、制度在一些党组织中,没有被执行,或者被歪曲了,被破坏了。”[1](P413)进一步讲,当时处理党内关系,习惯于用会议、文件的形式,并没有将其置于制度框架下去解决。八大尽管在党章中做了一系列规定,但是缺乏相应的具体制度去落实,因而导致八大的方案实际上仍停留在文本上。尽管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内关系作出了诸多的努力,但是制度的缺失导致了这种探索的成效被稀释了。回顾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发展的历史,偏差与否,很大程度上受到党的主要领导人认识水平的影响,正如邓小平后来总结历史经验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6](P333)。因此只有用制度把对党内关系的一些设想加以保障,才能避免党内关系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这也是总结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内关系的艰难探索带给我们的一个启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关系,无论是从党建科学化的角度,还是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党要求的高度来看,以制度体系来对党内关系加以保障具有重要价值。党内关系的制度建设,首要问题在于建章立制。要改变长期以来在处理党内关系问题上,更多地依赖于会议纪要、决议、红头文件甚至领导人讲话的现象,这种方式看上去非常重视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往往是造成一阵风现象。而各种纪要、决议、文件相互之间也缺乏连贯性、协调性、一致性,根本不可能管得牢、管得长。构建一个系统、规范、全面、权威的党内关系制度体系是依法治党、依规治理党内关系的当务之急。其次,要抓制度的执行。制度是一种书面化的规范,是一种对事物应然状态的构画与设计。制度是静态的,机制是动态的,好的制度,需要有好的机制去具体运行,方能发挥作用。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制度的执行往往受制于领导人的重视程度。领导重视、积极推动,某些制度可能就执行得比较好;领导注意力改变,某些制度就可能弱化乃至虚化。如果具备一整套有效的党内关系运行机制,那么各种制度就能够得到一个长效的执行,不会出现党内关系建设中的运动式现象。因此,必须花大力气加强对各项机制的设计。只有这样,才能让制度真正对党内关系实施全覆盖,对党内关系的运行实行全监管,确保党内关系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少奇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4]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M].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11.
[5]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朱天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