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张军
近几年来,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开展得越来越多,已经发展成为中小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租入经营中所需机器设备,解决原始资金不足的一种重要筹资手段。在此,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融资租赁业务的制度规定,以一家符合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中小企业,一次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的实例,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做些简单的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审计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进一步明确融资租赁的概念和判断标准。那么,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判断租赁业务是否是融资租赁时,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法律规定中关于融资租赁的概念和标准进行职业判断。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指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入账时间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中小企业,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必然会发生一些应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手续费、律师费、印花税等。按照准则规定这类初始直接费用应该计入租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因此,中小企业应该对这类初始直接费用单独管理,不能简单地以这类初始直接费用中某一项费用的实际发生日期为入账日期。具体入账时间应该是租赁开始日,也就是租赁合同开始实施的日期。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量
中小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租赁期间仍然属于出租人,但由于资产的租赁期基本上包括了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租赁资产所能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租赁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包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
[例]兴华公司是一家面粉加工企业,2013年7月1日与宏运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租人一套面粉加工专用设备,加工设备公允价值为250000元,按租赁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为320000元。前期合同商谈过程中发生律师费、手续费等初始直接费用15000元,另外支付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25000元(包括租期结束购买该设备应付的价款)。按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为自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54个月,租赁价款自2014年起分四年于每年年末平均支付,该设备需要安装调试1个月,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租赁期满,该设备转归兴华公司拥有。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步,判断租赁业务的类别
(1)租赁期为自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54个月,占设备折旧年限5年计60个月的90%,大于75%。满足融资租赁的第三条标准。
(2)租赁期满,该设备转归兴华公司拥有。满足融资租赁的第一条标准。
因此,兴华公司应将该项租赁判断为融资租赁。
第二步,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1)租入需安装调试的设备。
借:在建工程 32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20000
(2)初始直接费用的确认。
借:在建工程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3)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
借:在建工程 25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
第三步,设备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60000
贷:在建工程 360000
第四步,自2014年末开始每期(分4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第五步,自2013年8月起计提每月的折旧,共5年60个月
借:制造费用 6000
贷:累计折旧 6000
第六步,2017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资产产权转入企业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60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60000
2.假如中小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者协议没有明确企业应支付的款项总额,或者中小企业不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企业;那么,中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一,区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是否大于30%。第二,若比重大于30%,按照取得的租赁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第三,若比重小于或等于30%,以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第四,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按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入账,并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计入各期财务费用。
[1]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作者单位:平顶山市财经学校财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