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央企集团公司的职能是投资公司

2015-03-10 03:31
中国总会计师 2014年8期
关键词:宋志平国有股优先股

8月23日,国资委“四项改革”试点央企之一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志平在国企改革论坛上表示,国资委管理的央企集团真正职能就是投资公司,但投资产业比较单一、功能不全、架构不完善,需要改革。

“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很难区分,投资也要运营,运营也要投资。”宋志平说,央企集团公司目前真正的职能就是投资公司,但是需要改革,他认为比较可行的方法是,把若干个公司打捆,同时产融结合,按照投资公司的架构再造管理组织。

在宋志平看来,如果进行对比,央企投资公司应该更接近日本三菱、住友这样的财团,而不是以国有股权基金投资为主要特征的新加坡淡马锡;与国内企业比较,更接近中信集团而不是中投公司。

“因为国家并不是另给一笔钱让我们去投资,而是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所以本质是不同的,内容也是不同的,实现方式方法也是不同的。”宋志平说。

谈到优先股制度,宋志平说,实施优先股制度可以保障国家的财产处置优先权,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的捷径,能化解国有资产混合过程中的流失风险,同时可解决国有股优先获得股息和保证国有股优先权的问题,还能提高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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