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现状的比较研究

2015-03-09 14:21朱彦蓉
亚太教育 2015年3期
关键词: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美国

朱彦蓉

摘要:加大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比重,形成早期教育机构与家长间的合作共育,是世界各国早期教育改革的趋势。本文试图通过比较中美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现状,探讨两国间存在的差异,从而对我国家长参与早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

关键词: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美国;中国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教育的早期重要性。作为学校教育和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早期教育对幼儿的一生具有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

根据美国学者布朗芬布伦纳创建的生物生态学理论,我们不难看出,早期教育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教育体系,它需要家长的参与与合作,共同形成早期教育合力,从保育、教育入手双管齐下,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从而实现生态化教育,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儿童。[1]。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以及外来的多元价值观给早期教育和家长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改变早期教育机构与家长之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加强二者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整合双方的教育资源,共同引导儿童健康发展[2]。然而,我国家长对在早期教育中的参与观念认识不够,认为把幼儿送到幼儿园是自己在消费的过程,只在期末时检验幼儿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而忽略了儿童的学习兴趣、品德素质等问题[3]。

美国则十分重视家长在儿童早期教育中的积极参与,上自联邦政府,下至地方政府,以学校为核心,以社区为资源集散点,共同制定早教政策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机构活动的意识与理念,指导家长参与活动的方式与方法,进而从根本上促进早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4]。

因此,对中美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现状的比较研究,可为我国推进“家园共育”理念提供参考和借鉴的依据。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运用,从而丰富我国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理论,促进早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概念界定

1.家长参与

大量国外文献中将“家长参与”作出以下定义:一方面,家长参与指家长在家庭中与儿童自主开展各项活动;另一方面,指家长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在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的各项活动。其中,家长可以扮演受教育者、指导者、建议者或支持者等多种参与角色[5]。

2.早期教育

“早期教育”多用于美国教育阶段的划分中,指对0~8岁儿童开展的教育[6]。中国多指对3~6岁儿童实施的教育,并采用“学前教育”进行定义。

3.家长参与早期教育

广义的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指在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家长自主开展教育的过程。狭义上指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家长与早期教育机构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即家长采取各种途径参与早期教育机构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早期教育机构也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家长的参与行为;另一方面指家长与早期教育机构之间的相互延伸作用,即早期教育机构开展的各项活动是在了解家庭教育风格、理念的基础上开展的,同时,家长在家庭中对儿童的教育活动也是在早期教育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的[7]。

本文主要从狭义的家长参与早期教育入手,对中美现状进行对比分析。

三、中美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现状比较

1.早期教育理念

中国的早期教育理念承袭于中国的应试教育,更注重知识和技能的获取,而忽略了儿童的个体差异及对儿童道德等各方面的教育,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儿童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发展,儿童形成书本知识至高无上、不容逾越的思想。此外,儿童交友对象的选择建立在学习成绩优异、经常受老师表扬的基础上,导致班上学习能力较差的儿童被冷漠或忽视[8]。

然而,美国则秉承“动手学习”的早教理念,要求儿童释放潜能,在游戏和体验中学习。老师们崇尚让儿童多动手、多体验,养成主动学习、探究的习惯,在各种益智、团队游戏中学会体验和探索的本领,形成健康的价值观和学习方法,真正地成为知识的主人。

2.早期教育机构:

中国的早期教育机构一般是托儿所、幼儿园或者是学前亲子教育中心。美国的早期教育机构类型则多种多样,具有公立、私立、个体等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的教育机构类型有:儿童保育中心、学前教育中心、幼儿园、幼儿学校、家庭日托[9]。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早期教育机构比中国更加多样,其划分细致,囊括不同年龄、不同发展程度的儿童的教育需要[9]。这样的机构设置更利于按照儿童的不同年龄特点及个体需求提供最适宜的早期教育。

3.“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理论基础:

中国“师尊生卑”的伦理道德观念根深蒂固,教师处于教育的中心地位,具有毋庸置疑的绝对权威。由于教师的地位不可侵犯,家长们坚信早期教育应该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教师来做决定,他们甚至认为幼儿园将决策权交给自己是为了推卸责任。因此,中国更多地以幼儿园或教师作为理论基础的起点,强调设计教育活动,重视课程与教学的独特功效,参与过程也更加重视捍卫教师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10]。

相反的,美国是一个极度商业化的社会,如果将教育也看成是一种商品,那么家长势必就是教育的消费者,商品也都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制造的。因此,美国更多地是从家长的角度入手,强调考虑家长的特点,重视不同家长对教育的需求。参与过程以儿童为中心,根据儿童的兴趣、需求及能力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从而促进儿童的全面、自主发展[11]。

4.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方式:

中国“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有: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等[12]。这些方式均采取单向的传导路径,即由教育机构发出信息,由家长接受信息,幼儿园与家长间相互独立、彼此平行。在此过程中,家长无法充分了解教育机构所秉承的教育理念、开展的教育活动、要求儿童达到的发展水平等,自然也无从发挥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主动性。早期教育机构则认为家长不配合教育,将儿童接受教育的过程看作是无法逃脱的任务。这种互相隔离的状态便无法共同为儿童营造促进发展的教育环境。

美国“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方式则丰富多样,如: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培训课程、家长委员会等。随着对早期教育重视度的提高,美国家长也越来越渴望参与到早期教育中,参与的程度越来越深入,对早期教育的干预度也越来越强。这体现了美国家长已将在早期教育中的参与看作是孩子委托给自己的一种使命和责任。

对比下可以发现,中美两国的参与方式中都涉及到“家长开放日”,但开展的状况却截然不同。中国的家长开放日通常是每学期进行一次,每次开放一到四个课时,并且不允许整班家长同时观看教学活动。其间,家长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点评,这便加大了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压力。因此,教师抵制经常性、大范围的家长开放活动,以避免教学工作中的过度压力。而美国的早期教育机构每天都是家长开放日,家长可以在任何时间段进班参观教学活动,且不限制进班参观的家长人数。开放的目的在于促进家长了解早教机构开展的教育活动,为家长提供与教师、儿童互动的机会。这样的参与行为并不会使教师产生压力,自然也就欢迎家长的参与行为[12]。

5.“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价值取向:

中国早期教育中,教师与家长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主从关系。教师具备专业的知识与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经验;而家长则需要在教师的帮助下学习教育儿童的方式、方法。这种不平等关系的建立,不利于相互构建合作关系,更不利于相互交流、采纳对方的意见与建议。

美国则秉承家长与教师均是教育者的理念,教师与家长分别在集体班级中和个体家庭中担任教育儿童的专家的角色。二者之间相互平等,共同帮扶、促进对方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此不难看出,中美早期教育中教师与家长的地位分配有所不同,进而导致在合作过程中路径选择方式的天壤之别,中国多采用单向传到路径,而美国更重视采取双向反馈的交流路径[14]。

6.“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政策保障

两国的政策中都重视加强家长在早期教育中的参与,强调家长在教育过程中扮演着多重角色,拥有多种权利。

但我国更侧重于幼儿园对家长开展的指导和帮助,强调教师的中心地位,更关注家长的选择权、评价权和监督权。而美国则更注重早期教育机构与家长构建平等合作的关系,促进家长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动参与,更关注家长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管理权[15]。

四、促进“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建议

1.制定相关制度,为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在我国,目前有关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理论、政策法规都较少。为了鼓励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就需要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并采取相应措施,为家长提供培训,设立网站和交流中心,以便为家长提供一些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家长的早期教育水平和素质[16]。此外,加强家长、教师以及专业人员之间的联系,共同制定参与方案并一起论证方案的可操作性。定期开展早期教育讨论会,以便家长、教师与早期教育研究者互相沟通和交流。

2.转变理念教师理念,为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提供机会

教师应该转变理念,积极为家长参与教学活动提供物质与精神方面的支持。一方面,教师通过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家长基本情况,了解家长的教育理念,并进行记录与总结。进而开展班级讨论会或其他交流活动,为家长提供参与组织课堂教学的机会。在此过程中,让家长亲身体验教育理念的践行过程并进行反思交流,达到使教育理念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的目的,从而与幼儿园共同促进儿童发展[18]。此外,定期组织家长举办教育讨论会,就孩子的教育问题进行交流。会上可以邀请早期教育专家进行交流与指导,从而促进家长、教师、早期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3.家长从自身做起,加强参与意识,提升参与能力

对于家长而言,首先应明确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并不是自己在消费的过程,幼儿的发展不可能全靠老师单独完成,儿童在早期教育机构中的学习与生活同样需要家长的关注。家长应积极参与到早期教育活动中,加强与教师的交流与合作,主动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此外,家长还可主动与教师讨论儿童在家庭生活中所感兴趣的事或物,共同商讨开展教育活动的主题,更好的满足儿童的兴趣与需求,让儿童快乐的成长。

最后,家长可以通过参加教育机构开设的培训交流会,完善教育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提高自己参与教育与实施教育的能力,与早期教育机构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12]  郭丽. 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共育模式及其发展对策分析[J]. 教书育人, 2007, (2). DOI:10.3969/j.issn.1008-2549.2007.02.003.

[2]骆风. 论建立我国家庭教育的评价指标体系[J]. 学术研究, 2005, (6):121-125.

[3]马静. 家园共育的现状及其改进策略和措施探讨[J]. 科教导刊旬刊, 2012, (26):236-237.

[4]杨天平. 儿童的委托——美国家长参与儿童早期教育情况透视[J]. 学前教育研究, 2004, (5):61-62.

[5]寇丽娟. 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家长参与状况[J]. 学前教育研究, 2005.

[6]文冬, 路春香, 周艳红等. 中美早期教育比较研究[J].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 (6).

[7]寇丽娟. 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家长参与状况[J]. 学前教育研究, 2005.

[8]文冬, 路春香, 周艳红等. 中美早期教育比较研究[J].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 (6).

[9]穆陟晅. 中美学前教育差异比较研究[J].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5):125-126.

[10][11][13][14][15]李生兰. 中美家园共育路径及成因的比较研究[J]. 教育导刊月刊, 2010,

[16]黄小玲. 在素质教育下促进家长参与教育——从比较中美“家长参与教育”方式谈起[J]. 出国与就业, 2009, (5):89-91.

[17]GBADAMOSI,TARA,et a1.ParentS interests,current involvement and level of parental involvement inschool activities[EB/OL].[2003—11—07].http://www.eric.ed.gov.A

[18]陈先珍, 于冬青. 家长参与幼儿园教学活动的现状调查与对策分析[J].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0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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