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意识的类型与特征

2015-03-01 00:58张海兵王婷婷
学语文 2015年3期
关键词:语言文字语感语文课程

□张海兵 王婷婷

语文意识的类型与特征

□张海兵 王婷婷

语文意识是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自觉关注、有意注意和审美评价,是一个人在长期的习得和学得中渐次形成的思维品质、精神状态。语文意识可分为语言文字意识、文章文学意识和民族文化意识。语文意识具有基础性、习得性、主体性和发展性等特征。对语文意识的培育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

语文意识;语文意识的类型;语文意识的特征

“语文意识”这一概念最早见于钱吕明先生发表在1999年第10期《语文教学之友》题为《关键是培养语文意识》的文章中,彼时钱先生并未对语文意识的概念进行界定,直到语文教育研究专家王尚文先生在2003年第5期《语文学习》上发表《语文意识:语文学习的阶梯》对“语文意识”下了定义之后,相关研究与探讨才逐步深入展开。

王尚文教授认为:“语文意识是对如何运用语言文字的自觉关注。”[1]彭小明教授认为:“语文意识是指我们在听、说、读、写过程中,对如何运用语言文字正确表达,如何遣词造句,如何布局谋篇的一种自觉的、有意识的心理活动,即对语文的自觉关注。”[2]随着研究的深入,钱吕明先生在《“再”论语文意识》一文中给“语文意识”下了一个更为精炼的定义,即“‘语文意识’是对于遣词造句、布局谋篇的审美意识。”我们认为语文意识是一个人在长期的习得和学得中渐次形成的思维品质、精神状态,是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自觉关注、有意注意和审美评价。

下面就语文意识的类型和特征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语文意识的类型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基于此,我们将语文意识进行如下分类:

第一,语言文字意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关于高中生语言文字应用的教学是这样表述的:“应引导学生增强应用意识,在广泛的实践中提高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了解语言文字法规的有关内容,增强规范意识,学会辨析和纠正错误,提高语言文字应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义务教育课程和普通高中课程都提出了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等运用语言文字能力的要求,我们把学生自觉关注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否严谨、妥帖、巧妙,把学生通过有意识地对语言文字运用做出辨析、品味的活动称为语言文字意识。

第二,文学文章意识。而语文教学实践一次次的证明强化学生文体意识。加强文体训练,对于提高学生阅读和写作能力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陈雪虎认为:“文体是人们在与自然及社会的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艺术地感受和体验世界的某种‘心理图式’和‘精神结构’,文体是集体长期文章写作实践和理论把握相结合的产物,是相对规范的集体智慧的结晶。”[3]这里提到的文学文章意识,即文体意识,它是指人们在阅读和写作中自觉关注、深刻体验、客观评价不同形式的文体,然后经过阅读体验和写作实践在头脑中形成的能够对不同类型文体形式进行区分、领悟、把握与运用的图式,简言之,即对文体的敏感。

第三,民族文化意识。一般而言,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就汉语言文字的运用而言,但需明确的是语言文字不是纯粹的思维的外壳、信息的载体这样一个符号系统,其中蕴涵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和复杂的文化心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富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是课程目标之一。《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指出:通过阅读和鉴赏,深化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陶冶性情,追求高尚情趣,提高道德修养。

我们强调的民族文化意识即学生通过语文学习自觉关注语言文字背后的民族文化,得到民族文化思想的教育,在心灵上获得民族文化精神的熏陶感染。

二、语文意识的特征

其一,基础性。语文意识是指自觉关注语言文字运用,并对其作出审美评价的意识,这种意识在语文学习中的基础性作用不言而喻。王尚文先生将语文意识看做是语文教学的阶梯,并指出:“语文意识,虽然并不就是语文素养,却是语文素养所由生成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也是语文课程进行人文教育的独特途径和优势。离开了语文意识,语文教学就会寸步难行,或走入歧途。”[4]钱吕明将语文意识视作通向语感的阶梯,并指出:“一个学生学习语文的质量,固然与他既有的语感高度相关,但在既有语感基础上,语文意识的强弱则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不仅决定他课堂学习的效果,更决定他课外阅读的质量。”[5]一般而言,语文能力包括语言能力即语感和言语能力即听说读写,而语文素养又以语文能力为核心。因此,我们认为语文意识是语感和语文素养的基础,可以说语文意识的培育、发展和丰富乃是语文教学的意义所在。

其二,习得性。语文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后天长期实践、训练习得的。语文意识关注的是语言文字运用,它有一个聚焦点即言语形式。语文意识可以从家庭语文启蒙、学校语文教育、网络语文学习及社会语文实践等四个方面训练、培育、习得。学习者一旦习得了自觉的语文意识,那么在未来的学习中就会主动地将这种自觉关注语言文字运用是否富有滋味、智性和张力的意识及其内化而成的能力进行迁移和强化。

其三,主体性。我们认为,语文意识的广度、深度、敏度都和人的情感、人的观念、人的思想呈水乳交融之态。主体只有在语文意识的作用下,通过对话,走进言语的内部,探求和把握言语形式深刻丰富的内蕴,才能真正在语文教学的道路上幸福前行。学习者自觉关注语言文字的运用,并对语言文字做出理解、感受和把握,实际上都是主体和客体交流对话的过程。人们通过自主自觉的关注和评价语言文字的运用,并能够在发展过程中将这种关注和评价带来的体验进行内化甚至迁移。这种自觉自主、内化迁移的能力为确立主体性构建了经验性和指向性的认识、思维、观念以及精神状态,即获得了语文意识的核心——主体性的确立。所谓主体性,是指人及其自由自觉的能动思维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地位,是人作为语文活动的主体在对语言文字运用等客体的作用中表现出来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其四,发展性。“意识就是像感觉、心境、情绪、反思、记忆、思维和自我意识这样的各种形式的主观经验。”[6]既然意识是一种主观经验,那么,意识同经验一样,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贫乏到丰富这一渐次增强的过程。实际上,语文意识的孕育、发展和强化都离不开认知过程、情感过程及意志过程,是这些过程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统一体。而知、情、意等心理活动发生的过程,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顺序。因此我们认为语文意识是可以培养的,可以丰富和发展的。语感既非知识,又非技能,无法传授,而作为语感前阶段的语文意识则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进行培养。语文意识的强化可以促进语感的发展,而语感又是语言能力的核心。语文意识一旦得到强化,则意味着语文意识内化为语文能力,而这种能力会在未来的语文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自觉地迁移、发展。因此,我们认为语文意识是语文教学有效、有力、有为的抓手。

综上所述,语文意识是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自觉关注、有意注意和审美评价。语文意识可分为语言文字意识、文章文学意识和民族文化意识。语文意识具有基础性、习得性、主体性和发展性等特征,呈可持续发展态势。我们认为培养学生的语文意识一方面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提高语文学习效率;另一方面为语文教学提供有效抓手,从而有助于丰富语文教育理论。

[1][4]倪文锦等主编:《人文.语感.对话-王尚文语文教育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5-16、17页。

[2]彭小明:《语文意识论》,《中学语文教学》2005(6)。

[3]陈雪虎:《所谓“文体不限”:当代语文教育文体意识的贫困》,《文艺争鸣·理论》2005(1)。

[5]钱吕明:《语感与语文意识:语文学习的双翼》,《中学语文园地》2006(3)。

[6]尼古拉·布宁,余纪元:《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7页。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团委;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责编芮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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