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忌
应重视对高中语文“文学作品”教学的研究
□吴忌
要重视对高中语文文学性作品教学进行研究,教材中文学性作品大量存在是事实,《课程标准》、《高考大纲》对语文教学文学性及人文性也有明确要求;应对照实际教学中文情耗损的事实,承诺展开文学性保持研究,希望通过课堂实验找到文情耗损的原因及文学性保持的途径与方法。
高中语文教学;文学作品;文情耗损;文学性保持
一
高中语文是不是“文学”的语文,这是一个首先要考查的问题。但我愿意给出肯定的答案。“文学作品”在中学语文教育中的存在不容怀疑,有诸多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作品在语文教材里存在。这些文学作品的“文体”被教材一一标明,各册必修课本都对不同类别的文学作品分类教学,目标明确,内容依文体主要“特征”安排;而选修教材则直接分文体编撰,人教版有《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小说欣赏》、《外国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中外戏剧名作欣赏》等。这些教材“文学的意图”明显。标明文学的文体就是提示作品的“文学性”,是对“文学”存在进行宣言。将教材注明为“欣赏”,是对这些作品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提出具体要求。“欣赏”也是对教学效果提出要求,必须在文学层面教学,必须“文学性”审美,学生必须藉此获得“文学的美感”,培养“审美的技能”,养成“美读”习惯。我们应当明确编者意图,在教学中尽可能多地落实语文课的语文味。
语文味应该就是文学的意味。我认同中学语文必须是文学的语文,至少大部分是文学的语文。但问题是我们教出了“文学的意味”吗?似乎并不尽然。许多时候,我们教学诗歌没有诗味,教学小说也没有小说味……语文课堂除了老师琐碎的阐释,除了留给学生简单而死板的课后作业,似乎对这些文学作品的文学属性表达得并不鲜明,或被忽视,或被所谓的分析以及练习消解。这就是教学语文的困惑,也就是我们提出在应试语境下,有必要对高中语文进行文学作品阅读之“文学性耗损与保持”研究的缘由。
我们将“文情”理解为“文学性”的异语表达,“文”即文学性,“情”则是对文学作品之文学意蕴的着重和突出;或者是对“文学性”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分述。“文情并茂”无论是对课文的评价,还是对教学风格的评价,都是一种理想的境界。
二
中学语文教学之“文学语文”依据什么,仅是教材选用了诗歌、散文、小说、戏剧这些文学文本吗?是,也不仅仅是。众所周知,任何文学文本都可以进行非文学性阅读。因此,我们必须考察中学语文教学的依据,也即考察我们不得不研读,不得不依其行事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语文课必须“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更要“充分发挥语文课的育人功能”;要注重“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正因为“文学艺术的鉴赏和创作是重要的审美活动”,“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功能”,因此我们必须“学习鉴赏中外文学作品,具有积极的鉴赏态度,注重审美体验,陶冶性情,涵养心灵。”
《课程标准》将这一目标具体为“在阅读中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及主要表现手法。了解作品所涉及的有关背景材料,用于分析和理解作品。”进而“能感受形象,品味语言,领悟作品的丰富内涵,体会其艺术表现力,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思考。努力探索作品中蕴含的民族心理和时代精神,了解人类丰富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世界。”
于此同时,《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之教学原则,也同时体现在年复一年的《高考大纲》中。对于“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古代诗文,《大纲》提出了完全相同的要求,而且要求“能写作论述类、实用类、文学类文章”。在作文的发展等级里,也要求“有文采”,“有创新”。也就是说,对文学作品进行文学性质的解读,是我们必须的功课。即便高考,你也绕不过“文学作品”。作为高中语文,它要求凡属性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文本,必须在“文学”的层面进行教学设计。因为这些文学作品一旦成了教材,其“文学性”自然就是教学的标的。我们应该使出“文学的教学手段”,课堂也应组织得有“文学氛围”,使学生有一定的“文学的收获”。
其实,这些目标早已由教材的编者具体落实在语文课本的“教材说明”、“单元说明”、“研讨与练习”之中。我们据此明了高中语文“文学性”目标的充分存在。
“文学性”不仅仅因为这些被选入教材的文学作品而存在,“文学性”其实就是语言的“修饰性”,是一种语言的唯美属性。当人有能力对言语进行“文学性”修饰时,他就可在更深层面理解他者的语言,“美化”自己的语言。如此,此人的语言能力就已到达了表达的化境。即可以创新,富于文采。因为把语言说得有意味,自古至今都是我们表达交流的最高诉求。因此,从语文课获得文学的意味,获得赋予语言具有文学意味的能力,才真正是我们学习语文的动机。而人类的情感,往往更多依赖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形式表达与寄托。我们若不能透彻这些文学的言语,就不可抵达人类的精神家园,自己的灵魂也将无所皈依。明确这一点,对于正确理解中学语文教学为什么选录如此多的文学作品,进而准确把握语文教材,谋求语文课良好的教学实效,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三
语文课堂有没有“文学性”的实际存在,是一部分教师有还是所有教师都有?有的程度多少,是否达到了课程目标要求?这要从“外部”考察当下中学语文教学的实际,从“内部”进行仔细而深入的反思。“外部”是他者的客观考察,“内部”则是行业内执业者的自我反省。我疑惑的是,在实施语文教学的过程中,我们是不是明显地忽视或者缺失了语文的“文学性”呢?
我们不妨广泛地检索一下语文教师的所谓《教学设计》,跟踪其课堂教学,或者直接讯问一个语文教师对于语文教学其“文学性”的认识有多深;我们也可以直接考量那些执教者的“文学性思维”习惯与能力,以及分析语文教师在语文课堂上的阐释性语言——我们以为,文学作品应该用什么性质的语言来阐释,是实用性的说明,还是文学性的渲染与转述?这也是我始终纠结的问题——我们从中不难看出,语文课堂上的“文学性”是有所欠缺的。
更令人担忧的是,多数语文教师的教学语言丝毫没有“文学的趣味”,且不愿意于此努力。如果语文教师没有文学性思维,语文课没有文学目标,语文课堂没有任何对于文学的审美活动,则学生就不能从语文课上获得“文学的”能力,获得“文学的”美感。
不仅仅是语文课没有语言的趣味,教师的话语技巧也往往缺乏修辞的智慧之美。甚至,我们阐释这些文学作品的言语没有了“人的情感和温度”,更不及人类思想的深邃之美。那么,我们的学生对这样的语文课自然就不感兴趣了。如此,虽然传统的师道尊严还在,但逃课或者“宰予昼寝”就是一种必然了。
四
我以为中学语文课,“文学性”的丧失就是“文学”的丧失。那些被选入教材的文学文本一旦被我们的教学消弭了文学性,其作为文学文本也同样不存在,或者只属一种荒唐的存在。因为即使我们面对的就是实实在在的文学作品,确实是在以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本为教材,只要我们不能教出这些作品的文学性,学生不能获得文学性的审美,这就等于消解了这些文学作品的文学本质。
这样的语文就只能是“应用文的语文”。因为它离语言艺术或者人文精神,离人类的情感以及人性的复杂就相当遥远了。于此教育我们的青年,就未必是一种“人的教育”。这于我们要求的基础教育应该全面培养人的目标就相距甚远了。
可能有的人会认为,“语文的工具性”目标只要求语文以及语文教学给学生提供语文知识的范本,使学生能够准确使用日常语言,达到阅读应用文,表达工作和生活需求的目的,能够进行广泛的社会交际即可。他们可能认为,“文学性”并不是语文课的目的。这其实是大错特错的事情。《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一再强调高中语文“人文性”的存在。对于高中语文来说,人文性目标应该高于工具性目标。这里的人文性更多就是通过文学作品的文学性来体现的。因此我们也必须通过对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文学性课文进行文学性解读来落实之。
五
我个人的经验,在以往的语文教学实践中,深感语文文学性的重要。这必须重视。同时,也深感落实或者体现这种文学性相当艰难。这应当反思。
我们有时候确实是把“文学作品”教学成了“非文学作品”,甚至纯粹就是一堆凌乱的语言文字材料而已,或者只是某一知识的语言文字载体,或者是某种思想的语言文字载体。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只是引导了学生接受这些知识,明确这些思想,以为这就完成了语文的教学任务。
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已经被我们消弭殆尽。而许多语文老师自身的教学语言也干瘪得不成样子。其所从事的语文教学根本就没有文学的趣味可言。当然,这可以解释为老师个人文学修养有所欠缺。而教师“人文修养的欠缺”并不是语文教育无趣的根本性问题,无视或者不屑于“文学语文”才是根本性的问题。观念决定一切。我认为,如果一个语文老师个人缺乏了必须的文学素养,无论语言的,情感的,趣味的,那么他就不可能是一个合格的语文老师。
语文教师欠缺了文学趣味的原因也值得探究。细究我们欠缺的内容,它是不是包括,我们可能在日久天长的教书生活里,丧失了对生活的激情,丧失了文学性言说的激情,丧失了文学的想象力,联想力,对于自己的教学语言根本就没有积极修辞的冲动。
确实,有的老师并不想把言语说得更生动,更鲜明,上课就是应差事。下了课,自己的生活也深陷没有激情,没有发现,无所感悟,无所欢乐的职业病态之中。
那么,若如此,我们语文老师个人,其对于文学而言,“这个人”就实际不存在了。而对于语文教育,也必定是一个多余的老师,或者是一个不合格的老师,至少是一个没有言语趣味没有人格魅力的老师。
这实质是一个十分普遍,也十分严重的问题。因为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这样的语文课比比皆是。这也就是我提出这个问题进行探索的缘由。我希望有细致深入的后续研究。
(作者单位:安徽省宿松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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