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健
(复旦大学历史系,上海 200433)
明嘉靖朝江南匠籍进士考录
黄 健
(复旦大学历史系,上海 200433)
明代的户籍制度自洪武年间确立起直至明朝灭亡也未曾消亡,清朝因袭损益,结合少数民族特点建立自己的制度。关于匠籍制度本身的研究成果颇夥。本文以江南为考察核心,详细考录了嘉靖朝匠籍进士,分析江南匠籍士人在嘉靖一朝的科考情况、籍贯分布等,对具体人物依据材料进行考索。
嘉靖朝;科举;匠籍进士
据钱茂伟先生统计,有明一代276年间共开科89次,取进士二万余名,题名碑录中有户籍记载者77科,共取中进士24184名,其中包括匠籍进士854人,[1]约占总数3. 5%。[2]明袭元旧,将工匠编入“匠籍”。从明早期开始,工匠便已开始逃亡,但直至清朝顺治年间匠籍制度才真正被废除。①《皇朝文献通考》卷二一《职役》载:“前明之例,民以籍分,故有官籍、民籍、军籍,医、匠、驿、灶籍,皆世其业,以应差役。至是(顺治二年)除之。其后民籍之外,惟灶丁为世业。”前人讨论明代户籍情况论著颇多,但本文只单论匠籍,故不牵涉具体“户”“籍”之含义,②相关研究有:王毓铨:《籍·贯·籍贯》,《文史知识》,1988年第2期;《明朝的配户当差制》,《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1期;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2~373页;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第156~170页等。从科举材料可以看出,明代各户籍之间关系是平行的,故不论匠户在明代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境况如何,本文拟就嘉靖朝题名碑录与登科录所载之匠籍进士,结合其他材料对嘉靖朝江地区匠籍进士进行分析、考察。
嘉靖一朝在明代对工匠生活有重要的改革措施,即准许班匠以银代役。嘉靖四十一年(1562),工部题准:“行各司府:自本年春季为始,将该年班匠通行征价类解,不许私自赴部投当。仍备将各司府人匠总数查出:某州县额设若干名,以旧规四年一班,每班征银一两八钱,分为四年,每名每年征银四钱五分……”[3]嘉靖以后,占全国工匠百分之八十的班匠已基本上得到可以工作的自由。[4]
嘉靖一朝共开设科举15次,取匠籍进士225名,平均每科15名,其他朝代有户籍记载科数52次,匠籍进士数576名,平均数仅为11,可以看出嘉靖朝较其他时期所取匠籍进士比例更大。嘉靖一朝进士数统计如表1所示,且可根据表1绘制出图1。
表1 嘉靖朝进士数统计
图1 嘉靖朝匠籍进士变化趋势
从图1可以看出,嘉靖朝所取之匠籍进士围绕着15这个数上下小幅度波动。若将匠籍进士数与录取进士总数进行比较,可得出图2。
图2 匠籍进士数与总进士数
由上图可知,匠籍进士数与录取总数呈正比关系,纵使嘉靖皇帝常年辍朝,然而有赖于制度的完备,科考并未因皇帝的怠政而受到太大影响。
在对嘉靖朝匠籍进士总体分析的基础上,后文将着重对江南地区匠籍进士进行分析。关于“江南”的概念,学者已多有论及,本文所论之“江南”以冯贤亮老师《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一书中关于“江南”的定义,即“长江下游南岸的太湖及其周边地区,包括明清时期的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五府与太仓直隶州的全部,以及镇江府的大部和杭州府的余杭、海宁二县”[5]为依据,根据上文统计整理,嘉靖朝江南匠籍进士共48人,其籍贯分布如表2。
表2 嘉靖朝江南匠籍进士籍贯分布
从表2可以看出,江南的匠籍进士主要集中在嘉兴、苏州两府,共34人,所占比例较大。这一地区自唐宋时期起手工业发展就优先于其他地区,明朝立国,确定匠籍制度,江南许多工匠即入匠籍,尽管后代不一定从事工匠劳作,但这一户籍制度却保留下来,明代中后期,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许多地方走向手工业、农业相结合的生产道路,反过来也促进商品经济繁荣发展。
嘉靖朝42位江南匠籍进士,第一位即是嘉靖二年登第的郑晓,之后进士及第有卜大同、卜大有、卜大顺,戚元辅、戚元佐,戈九章、戈九筹等,现将名录列为表3。
表3 嘉靖朝江南匠籍进士名录
年份 姓名 籍贯嘉靖十一年(1532)钱亮 直隶镇江府丹徒县严宽 直隶镇江府丹徒县朱怀干 浙江湖州府归安县嘉靖十七年(1538)吴崑直隶苏州府吴江县陈鎏 直隶苏州府吴江县嘉靖二十年(1541)谢应徵 直隶松江府华亭县卜大同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郭惟清 武功中卫匠籍直隶昆山县人张情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嘉靖二十三年(1544)吴崑直隶苏州府吴江县陈鎏 直隶苏州府吴江县卜大同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郭惟清 武功中卫匠籍直隶昆山县人张情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嘉靖二十六年(1547)顾柄 直隶苏州府常熟县张勉学 直隶苏州府长洲县彭辂 浙江嘉兴府嘉兴县卜大有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嘉靖二十九年(1550)钦拱极 直隶苏州吴县匠籍,太仓州人汤日新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吕焯 浙江嘉兴府嘉兴县钱铸 顺天府大兴县匠籍,直隶吴县人王杰 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年份 姓名 籍贯嘉靖三十二年(1553)吴邦桢 直隶苏州府吴江县祝世廉 浙江杭州府海宁县吴承焘 直隶苏州府吴江县戚元辅 浙江嘉兴府嘉兴县卜大顺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盛周 浙江嘉兴府嘉兴县燕仲义 直隶苏州府吴县张书绅 直隶苏州府常熟县嘉靖三十五年(1556)陈所学 浙江嘉兴府海盐县夏时 直隶松江府华亭县嘉靖三十八年(1559)顾名世 直隶松江府上海县戈九筹 锦衣卫籍苏州府吴县人张士纯 浙江湖州府安吉州嘉靖四十一年(1562)戚元佐 浙江嘉兴府嘉兴县嘉靖四十四年(1566)叶朝阳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
现据有史料者,考其事迹,史无文载则从缺。
郑晓,生于明孝宗弘治十二年(1499),卒于世宗嘉靖四十五年(1567),年六十八岁。字窒甫,海盐武原镇人。明嘉靖元年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授兵部职方主事,著《九边图志》,名噪一时,以争“大礼”遭廷杖。张孚敬执政,欲改置翰林及言路,晓皆不应,父忧归里,久之不起。许赞为吏部尚书时,调之吏部,任考功郎中。因去严嵩所重之乔佑等十三人,且严嵩欲以赵文华为考功郎中,又严嵩欲其子世藩为尚宝丞,晓曰:“治中迁知府,例也。迁尚宝丞,无故事。”遂以推谪降官周盺等,贬晓和州同知。其后调任太仆丞,历任南京太常卿、刑部右侍郎,旋改为兵部右侍郎兼副都御史,总督漕运。时倭寇进犯江淮,漕运受阻,通州人顾表通倭为奸,郑晓悬重赏捕戮之。又募盐民为兵,在泰州、瓜州等口岸设防,在通州、如皋、海门等地连败倭寇,最后围歼于狼山前后,斩倭寇九百余人。以功召为吏部左侍郎,后升为南京吏部尚书。因其通晓军事,改任右都御史,协理军机大事。寻拜刑部尚书。俺答围大同右卫急,帝命兵部尚书杨博往督大师,乃以晓摄兵部。晓言:“今兵事方棘,而所简听征京军三万五千人,乃令执役赴工,何以备战守?乞归之营伍。”帝立从之。
寻还视刑部事。严嵩势益炽。晓素不善嵩。而其时大狱如总督王忬以失律,中允郭希颜以言事,晓并予轻比,嵩则置重典。南都叛卒周山等杀侍郎黄懋官,海寇汪直通倭为乱,晓置重典,嵩故宽假之。惟巡抚阮鹗、总督杨顺、御史路楷,以嵩曲庇,晓不能尽法,议者讥其失出云。故事,在京军民讼,俱投牒通政司送法司问断。诸司有应鞫者,亦参送法司,无自决遣者。后诸司不复遵守,狱讼纷拿。晓奏循故事,帝报许,于是刑部间捕囚畿府。而巡按御史郑存仁谓讼当自下而上,檄州县,法司有追取,毋辄发。晓闻,率侍郎赵大祐、傅颐守故事争,存仁亦据律执奏。章俱下都察院会刑科平议。议未上,晓疏辨。嵩激帝怒切让,遂落晓职,两侍郎亦贬二秩。
晓通经术,习国家典故,时望蔚然。为权贵所扼,志不尽行。既归,角巾布衣与乡里父老游处,见者不知其贵人也。既卒,子履淳等讼晓御倭功于朝,诏复职。隆庆初,赠太子少保,谥端简。[6][7]
祝继皋(1486-1542),字师谟,别号龙山。嘉靖癸未(1523年)进士。授江西南丰(今江西南丰县)知县。《建昌府志·名宦传》称其“居官廉洁,行火筋法,派征简便,永为江右令。则南丰民世祠之。”祝继皋在任县令期间,“稽所费若干金,所灌若干田,随田多寡而出费”,采取按田亩摊派、另雇民夫的方法,兴修了九陂等水利工程。[8][9]
张意,字诚之,号余峰,江苏昆山人,嘉靖八年进士,历官南京职方郎中,仕终山东副使,著有《日涉园稿》。
朱怀干,字守正,嘉靖十一年(1532)三甲一百七十七名进士。浙江归安人,初授刑部主事,以议皇亲张延龄狱,谪泰州同知。历知扬州,郡称大治。因拒不受贿,被诬诏狱,谪韶州同知,进思南知府,复以直忤监司,罢归。性孝友,尤俭素,屡遭贬黜,不易所守,士林重之。[10]
陈鎏(1506-1575),字子兼,号雨泉,吴县人,嘉靖戊戌进士,官至四川右布政使,工诗善书,书法尤精绝,有天然趣,著有《己宽堂集》。[11]
卜大同(1509-1555),浙江秀水人,字吉夫,号监泉,嘉靖十七年进士,由刑部主事官至湖广按察使。弭蕲黄盗、平苗均有功,倭乱时任福建巡海副使,边备多所兴革,使倭寇三年不敢犯,卒年四十七。著有《征苗图记》《备倭图记》及《监泉集》。[12][13]
谢应徵,明直隶华亭人,嘉靖二十年进士,刻印过王恕的《王公奏稿》九卷。[14]
瞿景淳,字师道,常熟人。八岁能属文。久困诸生间,教授里中自给。嘉靖二十三年,举会试第一,殿试第二,授编修。郑王厚烷以言事废,徙凤阳。景淳奉敕封其子载癱为世子,摄国事。世子内惧,赆重币,景淳却之。时恭顺侯吴继爵为正使,已受币,惭景淳,亦谢不纳。既而语景淳曰:“上遣使密诇状,微公,吾几中法。”满九载,迁侍读,请急归。江南久苦倭,总督胡宗宪师未捷。景淳还京,谒大学士严嵩。嵩语之曰:“倭旦夕且平。胡总督才足办,南中人短之,何也?”景淳正色曰:“相公遥度之耳。景淳自南来,目睹倭患。胡君坐拥十万师,南中人不得一安枕卧。相公不欲闻,谁为言者?”嵩愕然谢之。历侍读学士,掌院事。改太常卿,领南京祭酒事,就迁吏部右侍郎。隆庆元年,召为礼部左侍郎。用总校《永乐大典》劳,兼翰林院学士,支二品俸,侍经筵,修《嘉靖实录》。疾作,累疏乞骸骨归。逾年卒。赠礼部尚书,谥文懿。[15]
戈九章,东吴人。锦衣卫、直隶吴县。明嘉靖二十三年,第二甲、第三十二名。赐进士出身,经历考、授中宪大夫(正四品)。在官职中任过工部都水清吏司郎中。曾任陕西苑马寺少卿、南阳知府,喜爱书法,并篆文张爵墓志等石刻文字。[16][17]
冯觐,字晋叔,别号小海。生卒年不详,约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前后在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官至广东按察司副使。工诗文,有《小海存稿》八卷传世。[18]
杨允绳,字翼少,松江华亭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行人。久之,擢兵科给事中。严嵩独相,有诏廷推阁员。允绳偕同官王德、沈束、陈慎简辅臣、收录遗佚二事。未几,奉命会英国公张溶、抚宁侯硃岳、定西侯蒋传等简应袭子弟于阅武场。指挥郑玺忽传寇至,溶等皆惧走,允绳独不动,因奏之。褫玺职,夺溶、岳营务,罚传等俸,由是知名。又劾罢兵部尚书赵廷瑞。古居谏居谏垣未几,疏屡上。言提学宪臣宜简行谊,府州县职宜量地烦简为三等,皆报可。
俺答入犯,朝议急兵事。允绳请令五军都督府、府军前卫及锦衣卫堂上官,每遇考选军政之岁,各具疏自陈,听科道官拾遗;腾骧四卫及锦衣卫指挥以下,听兵部考察。诏皆从之,著为令。已,又陈御边四事,报可。再迁户科左给事中。谢病归。久之,起故官。
嘉靖三十四年九月上疏言倭患,因推弊原,谓:“近者督抚命令不行于有司,非官不尊、权不重也。督抚莅任,例赂权要,名‘谢礼’。有所奏请,佐以苞苴,名‘候礼’。及俸满营迁,避难求去,犯罪欲弥缝,失事希芘覆,输贿载道,为数不赀。督抚取诸有司,有司取诸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抚瞷颜以接下。上下相蒙,风俗莫振。不肖吏又乾没其间,指一科十。孑遗待尽之民必将挺而为盗,陷忧不止海岛间也。”知其冬其冬巡视光禄。光禄丞胡膏伪增物直,允绳与同事御史张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验。膏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数。允绳憎臣简别太精,斥言醮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择?其欺谤玄修如此。”帝遂大怒,下允绳及膏诏狱。刑部尚书何鳌当允绳仪仗内诉事不实律绞,帝命仍与巽言杖于廷。巽言夺三官。膏调外任。居五年,允绳竟死西市。先是,有马从谦者,以谤醮斋杖死。穆宗即位,赠允绳光禄少卿,予一子官。天启初,谥忠恪。膏寻以贪墨被劾,诛。[19]
彭辂,字子殷,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知新淦县,历南京刑部郎。罢归,闭户读书,略无仕宦意,与戚元佐、项元淇、释正念四人结诗社。时秀水有范言,文辞与辂颉颃,言宗韩欧有体裁,辂闳肆绮丽,出人《史》《汉》,各负气不相下。辂年七十余卒。[20]
卜大有,浙江秀水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曾任无锡、潜山县令,南京礼部主事,终寻甸知府。曾刻印杨慎辑《选诗》5卷附《外编》三卷、《拾遗》二卷,华察《岩居稿》8卷,自辑《史学要义》5卷,[21][22]并有《续皇明资治通纪》三卷。
钦拱极,字子辰,嘉靖庚戌进士,授工部主事,莞沽头闸是,连年水灾,寇贼纵横。拱极安辑有法,筑城以卫居民,又疏浚房屯数十,里利转漕。历郎中以当官廉干闻,杨继盛劾严嵩,嵩大怒,将致之死,拱极慷慨泣涕,因所知司业王材致书于嵩,极言继盛清直无私,大臣当惜国体,临公论,且劝嵩宜如宋文恪公待唐介故事。材,嵩门生也。复如拱极指,力请之,嵩阳许诺而阴中伤,遂议吏部出知高州府,会遭父丧,不之官。服阙,嵩犹柄用,在籍乞休,以知府加从三品服致仕。[23]
吴邦桢,嘉靖三十二年(1553)二甲四十六名进士。江苏吴江人,字子宁。授刑部主事,累擢湖广按察使,政绩颇著。后改陕西。致仕,卒于家。祖父洪、父山,皆举进士。刻印宋楼窻《迂斋先生崇古诀文》35卷。[24][25]
祝世廉(1539-1610),字子隅,号存溪,曾任汝宁知县,为祝允明曾孙,刻印祝允明《祝子志怪录》5卷,《祝子罪知录》十卷。[23]
吴承焘,字仁甫,苏州吴江人。癸丑进士,嘉靖三十三年(1554)知寿宁县事。操行清洁,临事明敏。摘伏起神明之誉,扶绥兴父母之谣。甫而载改令崇安,旋转吏部文选司。民思德政,立去思碑于城南,御史郭文周撰记。[27]
戚元辅(缺)
卜大顺(1520-1561)字信夫,号簠泉,大同弟。举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当涂知县,迁刑部主事,累官吏部郎中,卒年四十二,有《簠泉集》。[28]
盛周,字文郁,号闻湖。浙江秀水(今嘉兴市)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进士,初知江浦县,清廉强直,补南京刑部云南司郎中,转山东司郎中。四十一年(1562)出知东昌府。东昌为南北交通要道,挽漕乘传,疲于支应供给,盛周请于上宪,多方采取措施,减轻了压力。[29]
戚元佐,字希仲,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官至尚宝司卿。著有《槜李往哲列传》《礼部奏议宗藩事宜》、《仪制司郎中松溪戚府君墓志行实》等。[30]
叶朝阳,浙江秀水人。嘉靖乙丑进士,守信阳。持体清浚,凛若冰霜。夙夜忧勤,治官如其家事。先是前守邹察,举均田之役未竟陟去。朝阳至,询民疾苦得其状,遵诸工役胥吏良而奉法者,授以条武。总境内为八隅,隅析之区,区析之号。井井鳞鳞,军屯莫得相冒丈者。既前,朝阳闻尾其后覆案之,符则已,不符罪不贷。每丈数入,朝阳则钥诸胥吏,昼夜程算,雨亲核实焉。予是兼并隐匿之奸,争先出首,免罪而赔累之。民得以更生.均田时,工役往来村落,无致馒人壹餐者。其籍朝阳自钤识,上书占籍者姓名,下列其田地数,而中分焉。胥吏布算漫不知为何里,顾安所上下其手也.此朝阳治绩之最著者.他善美称是,详宗伯何洛文去思碑中。[31]
关于明代匠户入仕的问题,罗丽馨先生和余同元先生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研究,本文在他们的研究基础上进行更为深入的加工,使读者能更为直观的了解在明代的身份制度下,科举制度的运作还是较为公平的。有明一代,匠籍士人入仕之后也极少出现除籍现象,随着以银代役的产生,更多的匠籍读书人得以从应役中解放,这种身份限制也就越来越削弱了,这也反过来导致了匠籍制度的崩坏,最终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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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5)08-0224-07
2015-06-10
黄健(1988-),男,福建建瓯人,博士,主要从事明清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