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生态对话:从文化融合视角看

2015-02-27 18:48郭世平
学术论坛 2015年10期
关键词:壮族文明民族

郭世平

壮汉生态对话:从文化融合视角看

郭世平

壮汉民族源远流长的文化融合发展史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实现民族之间生态文明对话提供了价值平台与基础共识。壮族与汉族在这种文化框架与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碰撞,而这些碰撞都不可避免地在文化融合层面上相互激荡,同时在生态文明的层面上相互推动与促进。基于地区性日益严峻的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突出问题,在维护生态公正、保障生态安全、推动民族主体间生态智慧的良性互动与广泛参与等方面实现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

壮族;汉族;文化融合;生态文明;对话

生态文明既是人与自然交互过程的精神表征,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寻求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这是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关于生态文明的精准把脉,也传递出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民族延续与发展的时代强音。我国各民族之间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彼此相互融合、和谐共生,民族差距逐渐缩小,由此既促进了民族主体优秀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又催生了民族之间的认同意识与融合观念,这种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是民族团结的维系,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基础。

壮汉文化融合源远流长的发展史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文化融合历史的极具代表性缩影。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影响与推动下,壮汉民族互帮互助、相互促进,共同开创了壮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局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壮族与汉族在这种文化框架与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碰撞,包括民族传统、理念习性、工业文明时代所带来的后果等等,而这些碰撞都不可避免地在文化融合层面上相互激荡,同时在生态文明的层面上相互推动与促进。因此,当我们步入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大门之后,面临地区性日益严峻的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突出问题,从壮汉文化融合的视角探究实现壮汉生态对话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

一、壮汉民族实现生态文明对话的重要意义

壮汉民族之间在取得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的同时亦滋生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等问题,而壮汉两族文化的融合使得两族人民在面对生态问题时有了共同的话语基础,而生态环境的改善也为壮汉生态对话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也积极响应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呼唤。

(一)实现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是生态文化构建与发展的内生要求

民族地区的生态文化,是指“民族社区居民在生计活动和信仰体系中所包含的生态管理经验和对自然的认知方式”[2](P29)。在进行生态管理以及对自然的认知过程中,古代先民逐步形成了蕴含着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等要素的生态文化思想,这些思想在历经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得到进一步成熟与发展,也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类才开始探寻生态文明的建设路径。

首先,壮族与汉族的团结协作固然带来了地区的开放、开发与进步,然而也带来了一系列生态问题。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引领下,关于生态问题的思考以及生态冲突的缓解成为壮汉民族团结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其次,在共同思考生态问题、共同应对生态危机的过程中,壮汉民族之间必然地形成习惯性的生态思维,在此思维的作用下,壮汉民族之间共同的生态行为得以体现。最后,壮族与汉族团结融合的历史,实质上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与自觉参与的历史,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从世界科技文明的飞速发展中,壮汉民族之间所营造的社会生态氛围正是对时代发展脉搏的深刻感知与积极回应。

因此,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古已有之的生态文化孕育着生态文明,而这三方面的共同作用催生了壮汉民族之间生态文化的构筑,这也成为实现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的内生要求。

(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是壮汉民族开展生态文明对话的迫切要求

壮族与汉族的共同作用推动了地区的经济腾飞,而由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人类中心主义”、“唯GDP至上”等思维惯式,也对生态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摧残,导致植被破坏、水源地污染、重金属污染、海岸地区船舶污染、规模化养殖污染以及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例,作为与东盟开展经贸合作的最前沿,该地区在发展初期不仅具有污染最小的海洋、陆地环境,而且在政策、资金、劳动力、智库等各方面都享有优越的条件。正是由于这样的环境与配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博得了众多眼球,吸引了众多投资,享受着高速膨胀的经济规模与高效活跃的经贸合作。然而,该地区的发展仍然不同程度地延续着工业文明时代发展惯用模式,生态环境面临严重挑战,生态赤字逐年增加,重化工产业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开发区人口增加所带来的人口压力、生态意识与生产消费理念所带来的社会压力敲响了生态保护与改善的警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的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3]这一表述进一步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概念的理解与认识,不仅仅停留在发展经济、单纯追求GDP这一层面,而是更加意识到“自然生态”对于保护与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在频发的自然灾害面前,人类对于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感知日益深刻,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逐渐成为全球共识,虽然全球性生态环境合作由于利益性因素而难以协调,但是在国家内部的民族间对话基础则是巩固而广泛的。因此,对于拉动民族地区腾飞的壮族与汉族来说,实现两者之间的生态文明对话成为保护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的迫切要求。

(三)建设美丽中国是壮汉民族开展生态文明对话的时代呼唤

“在地球这个迄今为止唯一适合人类生存发展的世界中,人类是最具生命活力和能力的生命存在,人类面对世界的心态和观念不应该停留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层面,而应该提升为一种科学认识世界并合理改善世界的新世界观。”[4]基于对国际国内环境与形势的清晰认识与准确把握、对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科学抉择、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向往与追求,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美丽中国”不仅是对我国古已有之的生态文化的凝炼与升华,更是指导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原则。

历史上,壮汉民族在频繁接触与长期交往过程中,民族认同与民族融合的观念得到不断强化,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共同的民族心理。在这种共同的心理素质的影响下,壮汉民族不仅完善与延续了各自的优秀传统文化,而且进一步维护与巩固了各民族的团结与统一。时至今天,“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居住格局促使民族差别逐渐缩小,壮汉民族共同缔造的传统文化之美、民族团结之美、生态和谐之美、社会进步之美得到进一步彰显,并且形成为“美丽中国”的题中之义。因此,“美丽中国”的建设呼喊壮汉民族的生态文明对话。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在广泛开展以“美丽广西”为主题、以“清洁乡村”为切入点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对全区乡村进行“大扫除”,实现天常蓝、水常绿、树常青、地常净。这一活动正是对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战略任务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壮汉在文化融合的视角上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过程中的有效对话方式。

二、壮汉民族文化融合为生态文明对话提供基础

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与变迁,壮汉两族的地缘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两族的文化也不断融合,由分离、对抗逐渐走向认同、借鉴。共生共荣的民族发展理念深刻地烙在了壮汉两族人民的心中,相近的民族价值观念为实现生态文明对话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当下生态文明理念的培养和践行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壮汉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维护祖国团结统一作出了表率。

(一)壮汉民族文化融合为实现生态文明对话提供价值遵循

以岭南瓯骆人与中原华夏人的接触作为开端,壮族与汉族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历史已经长达四五千年。壮汉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的较为淳朴的自然观、伦理观,这些观念在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得到丰富与发展,形成为富含哲学智慧的价值观,由此又成为当今实现生态文明对话的价值遵循。

一是平等原则。汉族自古以来作为东方文明的优势代表,其优越性与先进性是其他民族无可比拟的。然而,即使在如此强势的民族统治下,华夏大地仍然存在着众多少数民族,并且传承延续着本民族的文化与血脉。伴随着历史的发展,生命与文化本身所包含的平等价值内化为壮汉民族交流融合、和谐进步的共同信念。这种信念承载着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成为华夏儿女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理念基础,更是实现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的基本价值遵循。

二是共生原则。文化的产生负载于各民族生活环境、生产劳动、伦理道德、思想情感之上而呈现多元多样的特性。壮族与汉族从排斥、对抗、竞争中逐渐走向认同、接受、借鉴、创新,这一过程并不存在谁消灭谁的问题,而是壮汉民族双方从中吸收了进步的元素、寻求到发展的力量,由此形成的相互依存、共荣共生的状态是实现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的基本价值取向。

三是发展原则。壮族的历史从羁縻时代到土司制度时代,再到壮族的最终形成,都伴随着发展进步的印痕。壮汉民族成员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并广泛享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自然生态发展的权利,生命的价值在可持续发展中得到实现。生态文明对话所内含的意蕴就是对话参与者在投入过程中促使双方产生新的变化,而这种新的变化就是发展,因此,发展应该成为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的原则指导。

(二)壮汉民族文化融合推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的培育

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5](P128)人关于自然的实践形成文明,这种文明反过来指导人对自然的实践。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1]壮族史诗经典所传递的众多生态思想是在壮汉民族共同抒写自然史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壮汉民族的文化融合为培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与环境。

汉族先民开始进入壮族地区的具体时间尚无定论,自秦代始,包括农籍人口、军籍人口、商人、无业游民、知识分子在内的汉族人口迁徙至壮族地区都有相关记载。“汉族人口大量进入广西定居,以宋明清三个时期为最,魏晋南北朝和元朝相对较少,清朝尤其为盛。”[6](P109)至清嘉庆二十五年,梧州府、浔州府(今桂平地区)、郁林府(今玉林地区)三个地区的清代移民及后裔大约有95万人。在这样规模巨大的移民迁徙中,进一步促成了壮族与汉族杂居的局面,婚姻、文化、商贸进一步交融,汉族文化、生产力及生产方式的传入为壮族先民形成生态思想注入了新的智慧,而饱含生态文明理念的《麽经布洛陀》《传扬歌》以及部分壮族经诗等壮族经典也是在民族迁徙盛行的明清时期产生的。《麽经布洛陀》所展现的“物我合一”的自然崇拜思想,无不渗透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如壮族地区的雷文化、水文化、花文化、蛙文化都是由对天体、无生物、植物、动物等大自然的崇拜、敬畏与尊重而产生的,由此又形成了一系列的热闹的风俗习惯、庄重虔诚的祭祀礼仪,以及依据天时气候进行农业生产、顺应自然以求丰收的规律总结。另外,壮族经典还强调人伦纲常和谐是对自然秩序的维护,对森林树木的保护是对布洛陀神灵的敬仰与热爱。这些理念的形成,一方面是壮族传统文化的发展结果,另一方面又是汉族文化内涵、思维方式、自然观的元素升华。由壮汉民族共同缔造的思想精华随着时代的发展延续至今,成为当下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的搭建平台。

(三)壮汉民族文化融合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

壮族是我国南方历史悠久的土著民族,对祖国南疆的农业开发与经济生产作出了卓越贡献。从汉族移民迁入壮族地区开始,文化也随之交流融合与相互渗透,为壮族地区农业经济与商业经济的极大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历史上,驻扎在广西的军队都参加屯垦,这为广西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劳动力资源。特别是客家先民的迁入,带来了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利灌溉技术,改善了土壤质量,提高了农作物的存活率,增强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改良与丰富了农业产品的种类。如“乾隆年间有许多流寓的楚民将义宁县龙胜地区(今广西龙胜)的荒地自行开垦,占为己业”[6](P123),他们为形成今天壮观的龙胜梯田付出了汗水与艰辛。客家人在荒山上开辟出水田,大大提高了壮族地区的粮食收成,如今,在广西的耕地总面积中,水田为154.03万公顷(保水田为108.47万公顷),占58.9%。

壮汉民族文化融合首先表现在儒学的广泛传播与深刻影响上,儒学所倡导的礼仪孝悌、人伦纲常、中庸道德等思想引起壮族人民的思想共鸣,为壮族人民所接收并成为行为指导。改土归流时期,清王朝在政策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壮族教育的扶持力度,在壮族地区广泛设立各类学校,包括书院、府州县学、社学、义学和私塾,极大地改善了壮族地区的办学条件与环境,儒学思想在感化教育过程中深入人心,由此形成了一大批壮族文人学者,如当时较有影响的壮族学者之一崔毓荃在其《崔氏省身百咏》的书中较为详实地阐述了正心、修身、齐家等儒学思想。在这些思想教育及文人墨客的精神倡导下,壮族人民的精神境界得到提升,对本民族感情、对国家的认同程度得到提高,社会风气得到净化,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壮汉民族之间以及包括与其他少数民族一道相互依存、和谐相处,不闹分裂,维护了民族、社会、国家的团结统一。

三、壮汉民族生态文明对话的关键指向

当前,壮汉民族区域生态问题日益恶化,如何站在文化融合的视角上积极开展生态对话至关重要。为此,必须坚持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壮汉民族生态公正原则,加强壮汉民族区域生态安全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牵头、企业带动、公众自觉的生态互动作用,为壮汉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实现壮汉民族间的生态公正

所谓生态公正,是指“人类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相关关系上,不同的国家、地区、群体之间拥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必须公平对等,体现了人们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过程中,对其权利和义务、所得与投入的一种公正评价”[7](P11)。壮汉民族之间的生态对话是明确两者权利与义务、所得与投入关系的有效路径,这种对话激发双方对自身的科学定位,更重要的是促使双方形成生态共识。

一是承担生态责任的共识。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汉族人口、东部发达地区的企业、技术、管理模式等大规模进入壮族地区,由此推动了壮族地区经济规模的飞速发展。而另一方面也在警醒,在发展的背后无可回避地存在生态破坏的现实,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所带来的红利促使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社会成员先富起来,他们在享受巨大红利的过程必然地需要承担更多的生态保护方面的责任,这份责任不是单方面的独语,而是壮汉民族的责任共识。

二是提供生态补偿的共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壮族地区存在生态系统敏感而脆弱、自然灾害频繁,人口形势严峻、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经济增长方式仍较粗放、环境压力较大等现实制约因素,然而,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环节及制度的疏漏,生态破坏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而更多是无偿的生态耗损成就了各方面的发展腾飞,决策失误者及环境污染者必须承担后果。因此,壮汉民族之间的对话应更加体现生态补偿的重大关切。

三是享受生态权益的共识。生活在地球上的所有人都平等地享受水、大气、土壤等生态资源为自身带来的权益。一方面是生态权益对于壮汉民族所有成员来说得到共享,生态权益不属于某部分地区或某部分人,人类生态环境天然地内含着一种整体性、系统性特点,因此,单方面的受益更大程度上影响着其他地区及社会成员的生态权益;另一方面,人类的延续性特点向我们提出了维护代际生态权益的重要课题,当代人在享受生态资源的同时也不应该忽略下一代人的生态权益,此时,壮汉民族之间的文化传统所传递的生命延续理念在对话中得到兑现。

(二)保障壮汉民族间的区域生态安全

所谓生态安全,“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前者以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ASA,1989)提出的定义为代表:生态安全是指在人的生活、健康、安乐、基本权利、生活保障来源、必要资源、社会次序和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胁的状态,包括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组成一个复合人工生态安全系统。狭义的生态安全是指自然和半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即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健康的整体水平反映”[8]。由壮汉民族构成的区域性生态安全则表现为两方面内涵:一是地区生态环境对壮汉民族成员的安全性,即地区生态资源对于人民群众各方面需求的满足程度;二是地区生态环境本身的安全性,即地区生态系统在应对环境破坏、失衡等风险和问题时所体现的恢复能力。

目前,壮汉民族聚居地区生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一是土地生态安全。该地区山地丘陵占全区土地面积的68.3%,“山区、丘陵区地形复杂,坡陡谷深,土层浅薄且易被侵蚀……耕地质量不高,坡耕地多,土壤肥力较差,中、低产耕地面积比重占77%”[9],土地承载能力的不足将造成该地区工农业生产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二是城市生态安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广西地区城市化率迅速提高,当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在超出城市生态系统承载范围之后,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及污染性气体的处置就成了现实难题,从更大层面上来看,城市的生态环境要比农村的生态环境更加脆弱,因此城市生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三是人口生态安全。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显示,广西地区男女比例为108.26∶100,已超出正常范围。老年人比重继续上升,老龄化问题继续凸显。出生率较高,家庭子女较多,而特别是农村地区受家庭经济能力的制约,子女受教育程度往往较低。四是贫困生态安全。广西有2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21个区级贫困县,一方面是贫困地区本身的生态环境脆弱,生态承载能力低下,自身恢复较为困难;另一方面人口素质及经济的贫穷加剧了其对生态环境的过度开采与破坏,这种由贫困导致的生态安全更加需要壮汉民族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区域性生态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区域内壮汉民族的协调与对话。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壮汉民族共同缔造了地区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腾飞,也更加应该共同应对由土地、健康、城市、人口、贫困等带来的生态安全问题。

(三)推动壮汉民族间生态智慧的互动与融合

壮汉民族的生态文明对话是对壮族与汉族生态智慧的考验,生态智慧的良好互动与广泛参与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智力支持与积极回应。因此,为了壮族地区更好地应对生态问题,更好地建设生态文明,壮汉民族之间的生态文明对话是一有效路径,而其中公众参与的程度决定了这一对话的有效性。

生态智慧的互动参与需要壮汉民族文化的深入开发,需要文化产业的进一步转型升级。壮汉民族在长期交融过程中不仅丰富发展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而且共同缔造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这些优秀文化是壮汉民族开展生态文明对话的智慧源泉。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一方面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入挖掘以及时代内涵的赋予,另一方面是对市场发展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满足,推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实现生态文明对话提供经济基础。

生态智慧的互动参与更重要的是体现为壮汉民族成员的生态文明意识及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在一项全国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研究报告中显示,认为“美丽中国”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受访者占70.7%,而认为是个人的只占12.7%,由此可见,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并不高。基于此,一是增强对公众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能力,政府层面对于生态文明宣传的投入应进一步加大,同时寻求企业、社会团体的支持,力图与宣教实际相适应。二是加强对特定人群、地区的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宣传在城市及城郊乡镇都开展得较为成功,而农村偏远地区因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而受到了很大限制,所以生态文明意识的宣传与教育应转向这部分特定人群与地区,通过生态文明内容的传播,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的生态参与意识。三是拓宽公众参与平台,在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社会成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参与的协商平台,促进生态文明对话的实效性。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叶文,薛熙明.生态文明:民族社区生态文化与生态旅游[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3]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N].人民日报,2013-05-25.

[4]万俊人.美丽中国的哲学智慧与行动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2013,(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韦玖灵.壮汉民族融合论——历史上壮汉民族融合与同化现象研究[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0.

[7]贾卫列,杨永岗,朱明双,等.生态文明建设概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

[8]肖笃宁,陈文波,郭福良.论生态安全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内容[J].应用生态学报,2002,(3).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R].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29).

[责任编辑:河之洲]

郭世平,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广西南宁5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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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434(2015)10-01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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