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跟进式”培育的理论链接与模式探析

2015-02-27 18:48沈杰浦玉忠
学术论坛 2015年10期
关键词:培育价值观主体

沈杰,浦玉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跟进式”培育的理论链接与模式探析

沈杰,浦玉忠

从理论本质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质上是教育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特殊的交往实践活动。跟进式培育坚持主体间性原则,肯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中介价值,是一种“主体-客体-主体”的教育交往实践模式。马克思交往实践理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跟进式培育二者之间理论“应然”的依据,同时为二者学理的“必然”兼容提供了可能。具体来说,二者之间具备多个理论交集和同质模式:从核心价值理念的历史变迁演绎两者秉承以人为本的现实遭遇;从马克思交往实践的理论溯源寻找两者学术机理的深度兼容;从价值本质的深入剖析追溯两者价值取向的高度契合;从模式的选择与创新试求两者统一结合的耦合效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跟进式培育;以人为本;学理兼容;价值与模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意识形态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形势下,要做好极端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凝聚社会共识、引领社会思潮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显得尤为突出。跟进式模式是参照商业经济领域和组织行为学的相关原理和管理方式,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提高社会公众的科学认知、价值认同和知识传达而形成的培育模式。因其可推广性,后又逐渐衍生为思政教育和社会培育模式。作为一种科学有效的培育模式,跟进式模式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探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跟进式培育之间学理关联和模式创新,将有助于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指导方向和践行效果。

一、人本理念的共识性:社会核心价值从“物本”到“人本”的变迁为跟进培育模式的嵌入提供了可能与可行

从人类发展史特别是哲学史来看,“人本”话题可以说是认识人自身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永恒命题。按照历史运行论观点研究历史的本质,我们发现,一个社会价值体系的历史发展虽然受制于诸多因素,但却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不断由低级到高级、由非科学到科学的发展过程。最初,“人”是与“物”和“神”相对应的概念,“人本”很大程度上是针对“物本”和“神本”而提出来的。物本主义认为人依附于物,把人作为物的附属品。人本主义关注人的地位,肯定人的价值。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政治立场,它们有着不同的阶级倾向和历史含义。

(一)“官本”或“物本”社会核心价值的中西发展。中国的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民本思想。《尚书·泰誓》提到了“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肯定人的价值的文字记载。而“夫霸王之所失也,以人为本”等记载的发现,则使《管子·霸言》成为最先明确使用“以人为本”表述的文献[1]。我国古代十分重视民众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西汉贾谊汲取秦朝灭亡的教训,提出了“国以民为本,君以民为本,吏以民为本”。这些思想为当前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但是基于历史局限性,却无法摆脱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利益倾向,实际秉承的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官本理念,实质是“以官为本”的社会核心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可能体现社会平等、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在西方中世纪神学中,奉行的是以神为本,贬低人的地位。奥古斯汀的宗教神学主张“人应当藐视自己”,因为所有人都是上帝卑下的奴仆,上帝“至高、至美、至能,无所不能;至仁、至义、至隐,无往而不在”[2](P5)。黑格尔将人的精神和意识高度抽象化,以“绝对理性”来观照人的本质,指出“理性是世界的灵魂”“理性是世界的共性”[3](P80),强化了神灵在社会价值观中的主宰地位,这种“绝对的神本理念”曾一度成为当时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作为反击武器,以古罗马西塞罗为代表的早期人道主义学派,提出了社会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他们认为主宰人的命运的不是神而恰恰是自己,肯定和颂扬人的价值,尊重人在现实生活的价值选择。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同意这个观点,“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4](P163)。这些思想和主张折射出了强烈的人本主义意蕴。始于14世纪的文艺复兴以迂回曲折的形式重新展现和弘扬了人文主义精神。17世纪的启蒙运动更是崇尚理性,用人权反对神权,用“天赋人权”反对“神授君权”。笛卡尔和费尔巴哈均批判了以神为本的宗教神学思想,并明确了人在社会价值领域中的主体性。“宗教认为是第一性的东西——上帝——,我们已经证明,实际上原本是第二性的……宗教认为是第二性的东西——人——,就应当设定和表明为第一性的。”[5](P315)值得注意的是,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肯定人的价值,但因其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实质是“以钱为本”或“以物为本”的资产阶级人本主义价值观。总之,西方的人本主义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我们今天所讲的以人为本的现代性内容,但他们毕竟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有着阶级历史观的局限性,因此都无法超脱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思想统治的价值框架。

(二)“以人为本”体现了社会核心价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进步的社会形态,不仅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一种社会价值观或价值理想。空想社会主义者虽然对未来社会主义中人的价值展开了初步构想,但终究因其科学理性的缺失,实际上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超历史的价值理想。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直接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也没有明确使用“以人为本”一词,但其学说的创立却是着眼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社会终极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应该是“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6](P466)。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7](P42)。可以说,只有到了马克思主义这里,才能彻底克服社会价值的非科学理性,实现社会理性和社会情感、科学理性和价值理性统一的历史性突破。以人为本的社会核心价值理念才具有真正的科学含义。

在中国,只有通过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才真正能够整合传统和现代、中国和西方的社会价值,形成中国特色的以人为本社会价值观。“从根本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就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8](P4)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价值理想,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作出的正确选择。毛泽东坚持人民群众是社会价值的创造者。“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9](P1031)在他看来,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的价值主体和实践主体,要尊重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但由于当时国内外因素的影响,他并未彻底解决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目标和手段的关系问题,没有一直把握好科学原则和价值原则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在晚年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解出现了片面化和抽象化,这是我们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需要加以注意和克服的。邓小平坚持从科学原则和价值原则的辩证统一来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他视人民群众为社会主义最高价值的创造主体和评价主体,把“是否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核心价值评判标准,把经济建设和提高生产力作为实现途径,从而很好地解决了社会主义价值理想与培育途径的关系。江泽民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本思想,坚持与时俱进,从党的价值观建设入手,致力于人民群众的价值诉求与回应,坚持以党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融入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很好地将党的价值观和人民群众价值观结合了起来。

(三)“人本”的跟进式理念适应了社会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现实要求。新世纪以来,党对社会主义价值核心理念的认识有了质性跃升。科学发展观首次提出“以人为本”理念,将其作为衡量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的价值标准,并最终落脚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主义最高价值理想,体现了人、社会和自然和谐统一的价值自觉,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最新理论成果的科学原则和价值原则的有机统一。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命题和战略任务。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又分别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地位提升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和“兴国之魂”的高度,并且将其视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以“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指出了党和国家共同的价值理想、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人民群众共同的价值诉求。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推广性。跟进式培育拒绝和摒弃“物本”理念,将“人本”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承认人的主体地位,遵循人的教育规律和成才规律,全方位跟进人的思想变化和社会需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实践效果。可见,社会核心价值“人本”理念的历史回归和时代复位,使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模式选择与创新有了可能,为与其理念一致的跟进模式的嵌入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学术机理的兼容性:马克思交往实践理论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跟进式培育提供了统一的理论依据

在学术研究中,寻求某种理论支撑或理论渊源是对一个或多个研究对象的规律、结构关联等展开研究的根本前提。从理论本质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质上是教育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特殊的交往实践活动。不同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探讨,其中从马克思交往实践观来探析是众多研究中的重要部分。任平认为,交往实践观是马克思对全部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本质进行科学分析和把握的一种基本视角和方法论[10](P10)。而“跟进式教育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以人为本和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观两个方面”[11](P21)。因此,本文所要探究二者的理论统一性问题,仅仅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交往实践观。

关于人的交往实践观点,马克思有过大量论述。“一般地说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12](P98)人的价值意识和价值实现是建立在对客体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2](P96),并“进而创造人本身的活动”。马克思把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认为人的交往和实践的关系是统一的。人的实践交往活动不仅是物质的,还是精神上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13](P524)。在马克思交往实践观看来,人借助这样的实践存在来赋予自然界其他对象方式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人的主体间性是一种主体间相互影响和作用的“交互主体性”的关系范畴,它不仅仅是认识论上的观念性理解,更是社会活动中的实践性把握。人正是通过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来不断展开和重构“主体-客体-主体”的实践关系结构,即建立在主客体关系之上的主体间性或互主体性结构,最终实现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建构。可见,马克思的实践交往观是基于人与自然在实践层面的交互作用,是以客体对象为中介的主体际思维,是“主-客”和“主-主”双重关系的统一。这对于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教育是通过培养人实现一定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完整的教育形态,它包括教育实施者和教育接受者、教育过程、教育实践等三个要素。教育活动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特殊的社会交往活动,具有“主体(教育者)-客体(教育中介)-主体(教育受众)”的模式特征。将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依据,不仅有助于我们反思传统的单向灌输式价值观培育模式,而且能为探讨价值观培育带来新的理论视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情境中,教育主体之间以共同客体(一般指教育内容)为中介,借助于语言或文字等符号系统,实现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教育或主流价值观认同接受的教育主体间交往实践活动。具体来看,一方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规律。从生成机理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现实社会价值观多元化和社会思潮多样性态势中,直接与现实交往和对话,通过重塑与弘扬一种主流核心价值观来整合、引导多元价值取向,实现主流价值和非主流价值共存局面。另一方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实质。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本身就是一个体现社会多元诉求的价值体系,它强调对社会其他价值观的“倡导”和“引领”,强调在尊重差异和包容多样中增强思想共识和价值认同。跟进式培育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为理论基础,涉及到了多极主体的教育思想和模式,凸显的是“主体(教育者)-客体(教育中介)-主体(教育受众)”的新结构模式。在这个框架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同时作为主体被纳入其中,教育者主体及时跟进教育中介因子,与教育受众在平等的情境中展开对话和交流,受教育者主体的价值需求能够得到尊重和回应,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效也就有了可能。跟进式培育模式是在“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因素等多主体多重能动的互动交往过程中,通过各主体与教育的环体、介体等要素的契合形成的特定的‘时空场’,以促进教育者、受教育者等在‘时空场’内和谐地发展,同时促进教育环体和介体的优化、发展”[11](P5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借助跟进式模式,不仅能从传统的“单主体说”的“主体-客体”单向灌输式、“双主体说”的互为主客体模式,以及“多主体说”的泛主体模式等工具理性中解脱出来,而且最终形成马克思主义教育交往实践中所指的“主体-客体或中介-主体”交互式“主体间性”的交往价值理性和共生模式。我们尝试采用跟进式培育模式,在社会的交往实践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价值观教育,将会有助于引导社会成员以平等主体身份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中来。

三、价值取向的契合性:人的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跟进式培育提供了相同的价值基点与价值旨归

中国传统价值文化为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跟进培育提供了前提条件。作为社会价值传统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本质、价值选择和价值创造上,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跟进培育的科学化过程,既助推了中国传统价值正向作用的发挥,又指明了现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的发展方向。因此,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中国化的现实实践需要,为探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跟进式培育的价值理论和实践契合提供了可能。

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两者的需要和满足关系不断“生成”的一对范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4](P406)换句话说,“价值是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客体的属性而赋予客体属性某种特殊的意义,回答的是客体属性对于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有什么用’的问题”[15](P48)。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看成是人的一种本性,他认为人为了需要或缺失而往往会产生追求冲动或动机。“通常,被看作动机理论的出发点的需要就是所谓生理的驱力。”[16](P162)马克思主义从不回避人的需要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如果我们想把这一原则运用到人身上……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17](P669)。价值生产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从事的自觉活动,但是,马克思主义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认为,人的需要不仅是人对自身某种缺失的观念性认识,更是一种社会存在,其产生、发展和被满足都无法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植根于社会成员个体对理想、信念和信仰的价值追求,是社会成员群体对社会主流价值认同的需要,是中国建设文化强国、实现中国梦的需要。作为实践客体和价值客体,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能够满足社会主体需要的特定结构、功能或属性。它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国家追求现代化建设的价值目标,统领着社会的其他价值理念,体现了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它从社会层面提出了我国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引导着社会价值多种理念并存的秩序规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特点;它从公民个人层面提出了每个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价值标准,体现了对公民个人道德素质要求的时代性、民族性和人本性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这些功能和属性,使得社会成员自身需要与核心价值观能够给予满足的价值关系不断得以生成。跟进式培育着眼于人的发展要求,遵循人的教育规律,跟进人的思想、生活、兴趣和发展等的需要,及时主动给予一些相应的帮助和教育。简单地说,人的思想和兴趣走到哪里,社会的相应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跟进式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一样,同样具有能够满足人的需要和发展的客体属性和功能。从价值本质的内涵界定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跟进式培育形成了高度契合。当前我国文化领域呈现出多元化并存样态,多种价值观念错综复杂。这种社会价值样态不仅容易导致价值失衡或失范和信仰危机问题,还会冲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影响到文化强国和中国梦的建设步伐。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应地,就要求建立主导性的核心价值观和非主导性的多种价值观并存的价值结构。因此,确立一种主流价值观,发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对其他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和统领作用,已经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趋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继承和发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形成和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科学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是一个观念性的、与时俱进的动态过程,它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个人层面的追求目标,也是顺应公民的价值需求,秉承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引导着社会价值体系的发展。作为价值客体,全面跟进人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其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在影响和规范着公民个体的价值选择活动。譬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凝练与表达,是公民个人行为选择所应遵循的价值标准。作为价值主体的公民,也在通过自己的判断来选择相应的价值活动,并在对社会价值的观念动态把握中不断加以修正,最终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跟进式教育原本为高校思政教育的创新模式,由于其秉承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精神核心,坚持及时跟进、主动跟进和有效跟进的实践原则,因此对其他社会教育领域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样,跟进式教育或培育的价值目标同样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跟进式教育或培育也只有并且是把以人为本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理念,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人的一切发展。另一方面,跟进式教育或培育强调以人为主体,“构建平等化和民主化的教育关系”,力求创造更合适的锻炼平台,以满足人的“多层次、多样性和差异化的合理需要”[11](P4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跟进式培育一样,均坚持社会选择和个人选择的统一,兼顾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维护。而且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共同的价值目标又提供给二者高度契合的基点和前提,因此,二者的价值取向同样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四、培育路径的创新性:跟进式模式的出场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寻求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培育路径

面对我国当前价值多元和价值认同危机的社会现状,我们需要一种能够实现社会成员个体诉求、社会价值目标和国家价值理想有机融合、共同促进的科学模式,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创新培育模式。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跟进式”培育模式的选择依据。关于模式的定义,学者们理解不尽相同,比尔与哈德格雷夫认为,“模式是再现现实的一种理论性的、简化的形式”[18](P26-27)。一种培育模式能否被引用或借用,首先应该弄清楚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价值客体是否有被选择的可能;二是价值主体是否有选择的能力;三是价值主体如何选择价值客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人类社会思想意识领域的价值客体,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规律性因素,其产生和发展是国内外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有着深刻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因素。恩格斯曾经说过:“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19](P299)意识形态领域各种社会思潮斗争的严峻性、社会成员多样化价值观念的交锋,这些看似偶然性的现象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被选择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选择性作为人的主体性的一种内在规定性,是人类意志和理性的特质和表现。作为有着自主性的人,在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价值客体时能表现出一定的自觉性。换句话说,一是能在把握客体规律基础上作出对客观世界发展模式的选择;二是能在明晰自身目的和使命前提下作出对主体发展模式的选择。可见,人在选择某种教育或培育模式时,会具有合理指导与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即人具有从客观世界提供的多种可能性中选择出适合自己目的性的能力。但需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人,指的是社会的个体。社会个体的这种选择行为是具体的,是受经济基础决定的,或者说社会个体必须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上来选择适用自身的一种方式或模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处在异质文化中的主体发展容易导致其思想和行为的二元分立,因此,任何一种价值观教育对于有差异的主体,其意义也不尽相同。面对社会主体(包括个体)多元化的价值需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对社会主体(包括个体)多元价值诉求的回应与平衡。

(二)“跟进式”模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创新路径。跟进式培育是指人的思想、需要和兴趣走到哪里,价值观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它以育人为中心,包括“教育跟进、管理跟进、服务跟进、活动跟进”四个模块[11](P50)。跟进式培育起初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既是一种教育理念模式,也是一种实践工作模式。后来因为其具有可推广性、不断创新性,加之其坚持主体间性原则,肯定多级主体的存在和交往意义,肯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中介价值,通过跟进式培育实践,使主体对核心价值观内容有观念性理解和把握。因此,跟进式模式不失为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效能的一种合理有效模式。

首先,跟进式培育可以作为一种理念引导模式创新。顾名思义,“跟进”是跟进式教育或培育模式的鲜明特征,它不仅是以“跟进”的理念去观照教育或培育问题,而且以“跟进”的方式去开展教育或培育实践。“因此,‘跟进式教育’既是一种教育理念,也是一种教育实施策略。”[11](P46)从学理层面看,“理念”的任务是指导“实践”和解决问题。跟进式培育理念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注重人文关怀,彰显创新意识。它不仅是对教育应然的一种观念性设想,同时还具备理性的说服力,肯定“文”能化“人”的重要作用。跟进式培育坚持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将对社会成员的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有机结合起来,在关注社会成员合理的现实需要基础上,引导社会成员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自觉接受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个人价值和振兴中华的有机统一。

其次,跟进式培育可以作为一种过程实践模式创新。一个整体性系统性的培育模式可以提高培育高效的可能性,但要想转化为现实,就必须注重培育过程的跟进,实施全程培育。跟进式培育模式之所以行之有效,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加强了系统性设计,注重过程教育”[11](P177)。长期以来,我国的传统教育模式主要是单一灌输式教育,这种模式难以摆脱主客体分离的状况,社会成员被动地接受教育,一旦教育过程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教育实施者才开始关注和治理,具有典型的消防式末端治理特征。与传统的培育实践相比,跟进式培育模式“仰赖于实存的实在教育实践体系实现其目标指向,包含自身理念观照下而形成的实践体系”[11](P47),具有“主动性”“全面性”“互动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等鲜明特征[11](P48)。同时,还包含了政府化实践、企业化实践、社会化实践(社区、媒体和NGO)、学校化实践、家庭化实践和党内化实践六个方面,形成了“六轮驱动”的全方位、立体化、过程性和多路径的操作性强的培育实践体系。

最后,跟进式培育可以作为一种效果评估模式创新。“跟进式教育的功能在于通过教育创新提升教育效果,实现教育的目的与价值。”[11](P47)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跟进式培育的效果评估,是衡量这一培育模式先进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手段。为此,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区域差别和本土特色,同时依据系统性原则,从引导性评估指标、过程性评估指标和结果性评估指标,包括社会成员价值认同、跟进效能、方式方法、管理水平、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来构建效果评估和反馈体系,研究指标权重,评价实践效果,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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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彩芬]

沈杰,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常州大学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讲师,江苏南京210098;浦玉忠,常州大学教授,博士,江苏常州2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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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434(2015)10-0001-0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跟进式’培育研究”(13BKS105);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及其中国化问题研究”(15YJC710048);江苏高校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中公民有序参与质量问题研究”(2014SJB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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