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效燕
(作者单位: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播控中心)
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与相关细节问题的研究讨论
李效燕
(作者单位: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播控中心)
播出部门作为电视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将所有电视节目向外界传播的重任,其工作过程中设备是否稳定、图像质量是否正常,都直接影响着电视台在广大受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安全播出作为电视台播出部门的首要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但现阶段,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体系还不完善,仍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对此,本文分析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的现状,并提出了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措施,以期为广大受众播出高质量、持续性的电视节目,促进电视媒体的持续稳定发展。
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问题及措施
广播电视作为社会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重要媒介,其信号传输的特点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播出就无法收回。因此,作为电视媒体中的从业人员,安全播出是促进电视媒体稳定发展的生命线。广播电视节目只有做到安全播出,才能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信息准确无误地传播给广大受众,并得到受众的了解与支持。为此,现阶段如何有效实现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已成为电视媒体从业者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
1.1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技术系统有待完善
电视节目的播出不仅离不开视音频、文字等编辑软件的应用,还与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无法分开。但现阶段,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技术系统仍不完善且不稳定,使电视节目的制作质量难以提高,无法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正如当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时,若出现电视节目的信号与视音频文件不匹配,就会导致高质量的电视节目难以制作完成。由此可知,节目安全播出系统缺乏一致性,致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中的各个环节无法准确衔接,给受众的观看带来了极大不便。
1.2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电视节目的制作与播放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其需要广播电视机构中的众多部门相互合作,以此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有序制作和安全播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广电从业人员并未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来开展工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责任并未得到明确地界定,使电视节目的制作与播出过程存在重重困难,一旦节目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就会在各部门之间出现,最终影响广播电视的播出质量。除此之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也间接导致广播电视行业中的其他管理制度无法正常执行与落实,从而对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造成不利影响。
1.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中的节目审查有待严格
电视节目的播出并不是当节目制作完成后就马上投入播放程序的,其需要在录制完成后,上交至广电总局或者其他媒体监管部门进行检查,若节目内容符合影像制品的传播条件,才能允许在传播媒介上进行宣传与传播。因此,节目审查是电视节目播出的最后一道关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部分地区对电视节目的审核不重视的现象,甚至采取忽视态度,使节目中存在的一些不符合播出要求的问题无法查出,从而影响广播电视的播出质量,严重时将影响到电视台的声誉,导致电视台声誉受损。
2.1健全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体系
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能够为电视节目的制作与播出过程进行有效干预提供了保障,促使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效果的实现。具体而言,在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的构建中,建立好完善的管理部门是必不可少的,其能让监督与管理工作有效地贯穿在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的全过程中,时刻关注着电视节目的制作成效。一方面,广电工作的管理者可以安排专业人员对广播电视制作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分配,并让其负责到底,以此保障节目制作环节的高效完成;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应将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来执行,以此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整体工作能够有序稳定地顺利进行。
2.2严格审查广播电视节目
要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工作,提高节目播出质量,最后一道审核关卡至关重要。当广电总局或者其他媒体监管部门对电视节目进行审查时,应对其严格要求,认真执行节目审查条例,对那些粗制滥造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受众身心健康的影视作品应敢于指出,以此确保每部播出的电视作品能够在受众之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2.3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人员素质
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工作的实现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有效提升广电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充分认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重要性,从而使电视节目质量得以提高。对此,我们应从根本上转变电视制作人的观念,定期对电视制作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在他们自主提高制作水平的基础上,协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进而推动电视制作与播出质量的提升。
[1]邱筱莉.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综合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