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什么与做什么

2015-02-25 11:13
学习与探索 2015年3期
关键词:层面价值观文明

王 洪 波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北京 100048)

·当代哲学问题探索·

生态文明:是什么与做什么

王 洪 波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北京 100048)

“生态文明”是一个内涵丰富、歧见颇多的复杂性概念。经学理考辨, “生态文明”概念的界定应体现或遵循关系取向、人本取向、过程取向、正面取向及整体取向等五个基本原则。“生态文明”概念是在现实性、理论性及政治性的三维逻辑的作用下日渐生成的。直面现实,在个体性层面的价值观自觉、在国家社会层面的法律制度介入和道德教育引导及国际层面的交流与合作,是缓解或走出生态危机乃至生存危机、建构起扬弃“工业文明”时代的“生态文明”之可能路向。

生态文明;生态危机;生存危机;生态伦理

当前,“生态文明”已成为政治纲领、学术研究乃至大众生活中使用频率颇高的术语。究其原因,恐怕最为重要的是生态危机及其引发的人类的生存危机。此种危机经由学术上的研究认同和政治上的制度认同,反过来亦加深了社会认同。在学术层面,“生态文明”看似已成为学术界的通用术语,但由研究成果可见,因研究“生态文明”问题的视角多样,故在概念界定、生成逻辑及构建路径等方面分歧颇多。因此,这一术语远未成为无可争议的通用“范式”。因此,对这一术语进行深度研究,即依“是什么——缘于什么——做什么”这一逻辑思路进行分析,理应成为深度推进问题研究的形上路向。唯有如此,政治层面的理论自信才能得到深度推进,学术层面的后续研究才可充分延展,实践层面的贯彻实行才可真正生发。

一、是什么:“生态文明”的学理考辨

“生态文明”是由“生态”与“文明”两词复合而成的概念。生态(eco-)一词源于古希腊语(oikos),原意指“住所”或“栖息地”。德国动物学家海克尔于1865年最早提出“生态”一词,指动物对于环境所具有的关系。引申分析,在表象层面,“生态”为实体范畴,指涉一切生命的存在或生存状态。而在本质层面,“生态”则为关系范畴,指涉生命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状态。文明(civiliza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civis”,意为“城邦之公民”,其本质含义为公民生活于城邦或社会集团中的能力。据考证,1752年法国学者杜尔格首次使用“文明”一词,意指与野蛮状态相对立的、进入开化状态的过程。在西方各国的百科全书中,“文明”一词的解释基本与杜尔格一致,只是侧重点略有不同。在中国古代,“文明”一词最初见于《尚书》中的“俊哲文明”和《周易》中“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有摆脱黑暗、政治开明和社会秩序良好之意。进而,唐人孔颖达说:“经天纬地曰文,临照四方曰明”、“有文章而光明也”。表达了“文明”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别,且其总是与文雅、光明相联系的观点。后经引申,文明多指与野蛮、无知和落后相对的一种社会进步状态。可见,中西方对“文明”一词的解释基本一致。

在西方,虽早已出现与“生态文明”相类似的思想和理念,但最先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学者罗依·莫里森(1995年),不过他并未对“生态文明”给出直接界定。在中国,“生态文明”概念的提出要早于西方,生态学家叶谦吉于1984年(也有资料认为是1987年)首次提出“生态文明”概念。在国内外学界,多数学者赞同把“生态文明”与英文的“Ecological Civilization”一词对应起来。一般而言,“生态”更多指涉自然的存在状态,“文明”则更多指涉社会的进步状态。两个词复合起来,其意为打破自然与社会的隔绝、相斥或断裂状态,从而实现自然与社会之间的辩证融通。一般分析,“生态文明”指以社会的进步为框架、尺度或指向来评价生命的状况及生命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状况。客观而论,这一概念的提出具有深层的学理内涵和时代意蕴。

概念界定是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近年来,中国学界从不同的学科和视角出发对“生态文明”概念进行了学理性的分析和阐发,形成了“生态文明”概念的多样解答。具体而论,一方面,阐释“生态文明”自身的特殊规定性。学者们多认为,“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核心而建构起的和谐或文明状态。当然亦有学者认为这一概念也应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身等多种关系的和谐或文明状态。另一方面,是“生态文明”在“文明”结构中的位置问题。这又涉及两个维度,在纵向维度上,“生态文明”是否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独立的“文明形态”?在横向维度上,“生态文明”是否独立于抑或是否依附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样,对上述两个问题的解答分歧亦较大:或认为“生态文明”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或认为“生态文明”与其他三种文明相互渗透、相互依赖,因而不是独存的。客观而论,学界对“生态文明”概念的上述研究成果为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铺设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由于“生态文明”这一概念在理论上远未成为更具普适性的世界性“范式”,因而在其现实形态上亦尚未见其“典型态”(只在西方发达国家偶见其端倪)。因此,已有的多个解答至多只能描述“生态文明”概念的一个侧面或一个层面。

西方虽早已存在类似于“生态文明”的思想、理念及在“绿色”理念指导下的绿色政党和绿色运动,但却鲜有对概念给出明确的界定。正如黑格尔所言:“一个定义的意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在于它的发展里,这就是说,定义只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1]对于“生态文明”这一理想性与现实性互相交织的复杂性概念来说,对于这一“发展过程”尚未充分展开的概念来说,尤为如此。为此,笔者不再沿着学术研究的一般路向尝试对“生态文明”给以详细的界定,而是尝试给出几个界定“生态文明”这一概念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可能更为必要和重要。其一,关系取向原则,即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中心取向;其二,人本取向原则,即以“人”这一主体为概念界定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其三,过程取向原则,即概念的界定中应体现出动态发展的取向和趋势;其四,正面取向原则,即概念界定中应体现积极的、正面的文明成果;其五,整体取向原则,即概念界定中应体现出系统性和整体性;其六,理想取向原则,即概念界定中应体现出前瞻性的理想远景。依据上述原则,哲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可对“生态文明”这一概念给出符合自身专业特点和研究需要的界定。进而,随着“生态文明”这一理念和思想的孕育和发展并日臻成熟,“生态文明”的内涵也会日益清晰并得以真正呈现,并成为更具世界性的、普遍性的通用“范式”。

二、缘于什么:“生态文明”的生成逻辑

尽管对“生态文明是什么”这一问题的探讨和争论还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继续着,然而,作为问题的“生态文明”已日渐成为政治宣讲、学术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话题,并得到极大的社会认同。当然,发达国家对生态问题的关注要早于发展中国家。那么,“生态文明”缘何如此快速地进入人类的生活世界并引起人类的广泛关注、其生成的逻辑依据何在就成为接续的研究问题。

1.现实逻辑:人的生存困厄

20世纪中叶以来,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人类的主体性急剧增强甚至膨胀。与此相应,以“科技”为中介的“过度”活动引发了全球性的、持续的、深层的生态危机。生态危机的实质即生态系统的自然“平衡态”被破坏或打破,即生态系统的“失衡”。对生态系统而言,“失衡”与“平衡”本是常态,即局部的、偶尔的“失衡”状态完全可以通过生态系统的自我调整而得以恢复。然而,因人类的活动过于强烈,其所造成的“失衡”状态已严重超出了生态系统的自我承受阈限,已不再可逆。人类作为地球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最切近地感受到日益深重的“生态危机”对自身生存和发展所设置的巨大障碍、造成的极大威胁。正因为如此,“生态文明”才得以作为重要“问题”而日渐进入人的视野。具体而论,实体性存在的恶化和关系性存在的断裂是引发生存危机、进而吁求生态文明的现实逻辑。

第一,实体性的存在危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离不开自然这一人类的生存家园,即人类必须依靠自然界这一物质基础才可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言:“无论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2]161需要指出的是,无机界(自然界)提供给人类的只是维持其生存的物质条件和基础。以此为基础,人类必须以“劳动”这一人类所特有的实践方式作用于无机界(自然界),人类才可以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一方面,人类可直接占有和消费天然的“自然物”,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另一方面,人类可依自身的需要改变自然物的天然形态,变“自然物”为“为我物”。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生态危机”的日益加深,人类直接享用自然物的概率日益降低,天然物质资料(维持人类生命活动之必需)的获取也更加困难。阳光、空气和水是支撑自然生态系统的三大核心要素,它们作为天然的实体性存在,如今已不再洁净。进而,以被污染的天然“自然物”为基础而制成的“为我物”(人化的实体性存在),经由“利益”动机的催化,“污染”指数叠倍增长。依逻辑关系分析,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所提供的物质条件和基础。然而,作为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和基础的天然的实体性存在与人化的实体性存在都已不再洁净,甚至已严重恶化。与之相应,人的生命存在之异常脆弱就具有了某种程度的必然性。当今,各种波及范围广、程度深的疫情频繁爆发,流行性疾病、恶性疾病更是喷涌不断,就是对人的生命存在之脆弱的最好明证。正因为如此,拯救“实体性存在”的恶化、进而拯救人类自身的生命,成为亟须破解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第二,关系性的存在危机。深入分析,“实体性存在”的恶化是生态危机的外在显像,而“关系性的存在危机”则是生态危机的内在本质。具体而论,“关系性的存在危机”包含相互关联的两个层面。

其一,人与自然的关系断裂。人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为此,在宏观的层面上,只有人与自然(包括自然的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之间保持动态的、平衡的、开放的互动关系,人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说,一方面,人要从自然界中获取其自身生存所必要和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另一方面,自然界应具有分解和消化人的活动所造成的废弃物的能力。当然,上述两方面要形成良性的动态循环。然而,在科技革命的催动下,人类的主体性日益提升,迅速增强。与此相应,自然已日渐沦为任人类宰割的对象,成为满足人类欲望的工具,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关系态”被打破。客观而论,人类在改造、征服自然的过程中确实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也收获了极大的自信。然而,在这一胜利和自信的背后,却隐藏着因人类自己的“无知”(或称“知识不平衡”)而造成的极其严重的负面后果:人与自然关系的断裂,人的生命陷于孤立。正如美国哲学家芒福德所言:“人类不仅已经完全控制了自然,而且也把自己从他的有机的栖息地彻底地分离开来了”[3]。依据生态学法则,事物之间必然是相关的,任何一种生命不可能脱离环境、其他生命而独立存在。既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断裂了,人的生命已经处于孤立状态了,那么,生态危机的出现并日趋恶化则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正如康芒纳所言:“在生命和它的周围事物之间精心雕琢起来的完美的适应开始发生损伤了。由于一种生物和另一种生物之间的联系,以及所有生物和其他周围事物之间的联系开始中断,因此维持着整体的相互之间的作用和影响也开始动摇了,而且在某些地方已经停止。”[4]

其二,人与人的关系断裂。与其他生命一样,人类亦必须与环境、其他生命维持适应的关系才能生存和发展。然而,与其他生命有别,人的更为重要的特性在于社会性,即人与人之间必然要通过建立各种关系组成社会、进而通过“社会”这一组织形式与自然之间发生关系。基此分析,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断裂之因就不能只局限于对人、自然这两个要素及其关系的分析,而是要更进一步,即深入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宏观而论,自然界是人的生存家园。在这一家园内,物质条件的状况和分布是不均衡的,而且是有限的。因此,为了维持和保障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自私本性的作用下,人与人之间必然要进行残酷的争夺,时至今日从未中断,而且日益升级。客观而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断裂是生态危机的内在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断裂加速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断裂及自然的死亡历程。为此,从人与人的关系(它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缩影)角度,探究解决生态危机、拯救生存危机,是建构生态文明的重要路径之一。而且,可能这一视角更能接近问题解决的本质层面。

2.理论逻辑:学术研究的双重转向

伴随着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日益加深,拯救生态危机和生存危机、探索并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理论呼声日渐高涨,成为学术研究的聚焦点。深入研究发现,在理论界,文明研究的生态转向和伦理研究的生态转向是支撑“生态文明”生成的又一维度。

第一,文明研究的生态转向。前文已述,文明是标示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人类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几个阶段。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视角,在原始文明时期,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极为有限,因而被迫听命于、顺从于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简单的和谐状况(自然占优);进入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有所提高,人类开始和自然进行抗争,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简单的对立状态(自然占优);进入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迅速提高,开始大规模地改造和征服自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尖锐的对立状态(人类占优)。在工业文明时代,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社会世界将自然事物排除,成了唯一的现实。”[5]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是社会财富的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是自然资源的日益匮乏、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直面现实,学界逐渐认识到,文明的产生和演进是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与自然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适应并相互推移的辩证过程。然而,在工业文明时代,因过分强调了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及人自身的发展进步(人类自身的文化观念使然),而忽视了与人(社会)相对应的自然本身的演进规律及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依存关系,由此造成了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断裂。基于此,“文明”问题的研究必须跨越人类自身设置的障碍和藩篱、即只偏重于从社会和人自身的角度去评介文明的程度和状况(社会文明和人的文明),而应该以自然生态系统为视角,在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中深入推进文明问题的研究,即应该从自然的或生态的视角去评介文明的程度和状况(自然文明或生态文明)。而且,在全球化的今天,对后者的强调、关注和研究理应并正成为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方向。

第二,伦理研究的生态转向。在伦理思想史上,伦理问题的讨论都是围绕人与人的关系来展开的,是对人的价值判断。然而,面对生态危机及其所引发的人类生存危机,人类开始自我反省,认真思考人类是否在摆脱危机中应该承担责任问题、承担的方式及程度问题。也就是说,是否应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引入伦理思维问题。客观而论,把伦理引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引入自然界,在情感上接受、在学术上找到充分的根由都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由文献可见,在自然领域中引入伦理思维并未取得一致的学术共识,但生态伦理学的崛起和迅速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客观分析,人既是自然的存在也是社会的存在、因此人必然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这样两个关系系列中扮演其应有的角色、承担其应当的责任。依据传统伦理学的观点,只把人设定为社会性的存在,进而人只能在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的框架内进行伦理言说,这样既桎梏了伦理学的发展,也限制了人的发展。而且,人的价值意义问题绝不是抽象的普遍性问题,其存在必然受制于历史时代条件。随着人的生存的社会条件的变化,人的价值意义随之而变化并被赋予或扩展而产生新的时代意蕴,则具有某种逻辑的必然性。基此分析,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引入伦理思维符合人的本然存在状态(人既是自然之子、亦为社会之子)。对生态伦理学而言,虽然学术界尚存诸多争论而未形成更具普遍性的学术共识,但确已形成为一种学术研究的发展态势。

3.政治逻辑:自上而下的自觉

在现实层面,随着工业文明的深度推进,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类的生命存在濒临险境;在理论层面,生态学、哲学、政治学等各领域学者深入推进生态文明问题的研究,学术界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壮观景象;在国际层面,联合国及其组织机构召开环境会议,出台宣言和法规,警示并呼吁人类正面临的严峻的环境状态,鼓励各国通力合作、共同参与并承担责任。然而,到目前为止,“生态意识”在整体上远未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普遍共识。也就是说,“生态意识”尚未在精神层面注入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的灵魂深处。而当一种意识尚未进入精神深处时,是难以化意识为行动的。为此,政治层面的作用就显得极为必要。具体而论,自上而下的政治逻辑包含两个层面:国内的灌输和宣传,国际的交流和合作。

第一,国内的灌输和宣传。在一国之内,对“生态意识”的觉悟有时间先后、程度深浅等诸多差异。其中原因很多,主要包括文化观念、历史传统、教育状况和生态差异性,等等。为此,在政治层面,国家要通过教育、法律、制度和传媒等多种方式,自上而下地进行生态意识的灌输和宣传。假以时日,整个社会层面的“生态意识”会渐进地提升。进而,化“生态意识”为“生态观”和“生态实践”。基于此,“生态文明”会日渐成为整个国家层面的意识自觉和理想诉求,而不是悬空独存的遥不可及的“乌托邦”。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把 “生态文明”写进党的行动纲领、中共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之一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就是中国社会意识自觉和政治践行的最好明证。

第二,国际的交流和合作。因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存在,世界各国的生态状况差异较大。整体而论,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生态状况远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生态鸿沟”仍在扩大。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为了自身利益,转嫁环境危机到发展中国家。因此,从政治层面,要通过发展中国家的积极的、主动的合作,在国际舞台发出强力的政治声音来呼吁、敦促联合国站在全球性的立场上出台国际性的环境法规和制度,努力建构全球性的生态伦理规范。只有国际层面与国内层面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撑,才能构建起真正的联动政治效应,相应地,“生态文明”才可能真正成为全球性的实然存在。

当然,“生态文明”生成的三维逻辑不是平行并列、毫无关联的。其中,现实逻辑是基础,理论逻辑是支撑,政治逻辑是保证。只有这三维逻辑相互联结、协同作用,“生态文明”才能得以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最终生成。

三、做什么:“生态文明”的实践路径

工业文明高扬了人类的主体性而忽视了受动性,违背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辩证法,人类自身受到了惩戒,社会发展亦难以为继。反思工业文明,人类呼唤着“生态文明”时代的到来。中国作为正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发展中大国,生态危机尤为严重。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以“生态”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以系统论的思维调整和处理好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等各方面的复杂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极为艰巨的时代课题。

1.理想路径:个人精神的自觉重构

整体而论,人类是生态危机乃至生存困厄的始作俑者。与动物有别,人类的行动不是靠本能而是由思想和意识(价值观)支配。正如恩格斯所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6]。为此,在个人层面,调整并重构个人的价值观、建构生态意识就成为构建“生态文明”的当然前提。

所谓价值观,即人对于其生存世界中的人和物所持的态度及给予的评价。一般而论,价值形态的多元并存是当今时代的基本特征。然而,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西方发达国家从未间断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和手段强力进行文化和价值观的渗透。必然的结果是,西方的文化和价值观念以示范性的姿态已传播、渗透到世界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并对世界的文化和价值观产生强烈的冲击和影响,而且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仍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正如韦伯所言,资本主义现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这种胜利主要表现在它力图将自己的价值理念普遍化,它通过制造市场神话和发挥示范性效应领导群众,使人们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亦步亦趋地追随它的轨迹。具体而论,资本主义价值观念主要包括: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等。在这些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人与自然等方面的关系已疏离或断裂了,人的生命的完整性被肢解了,物质主义的迷恋日益加深了,理想信念已日益淡泊了。由此可见,价值观念必然影响思维方式、进行影响行为方式。

在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弥漫于全球的背景下,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生态危机的恶化、人的生存危机的凸显则具有较大程度的必然性。为此,调整人的价值观念,构建生态伦理价值观或可成为缓解甚至拯救危机的一条重要路径。有学者认为,“新文明将实现一场由环(境)改(造)为主的时代转向以人(体)改(造)为主的时代,也可以把新文明称之为‘人改时代’”[7]。整体而论,在价值观层面,个人应觉悟到这样几个在逻辑上密切相关的问题:第一,生态系统整体价值的优先性,人的价值是建立在维护整体价值基础上的;第二,人和自然都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内在元素,两者都具有工具价值,不存在孰高孰低、孰优孰劣问题,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第三,人对生态系统、对自然界应承担起重要的伦理责任。客观而论,与传统伦理学相比,生态伦理学还处于“弱势”地位,其言极微,其理论中含有诸多浪漫主义的怀旧色彩,现实的操作性也备受质疑。对此,笔者认为:第一,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发展都必然要经历一个与旧事物之间的矛盾冲突过程,对生态伦理学而言,亦不例外;第二,个人价值观念的转变和建构是一个过程,但却是根本性的。它通过重塑人的精神和灵魂,使个人在价值观层面达到高度的自觉和自由。它是个人在精神层面对自我的规约,即精神的、价值观层面的自我契约。设想,如若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构建起这样的“道德律令”,那么“生态文明”时代一定既是可望的、也是可及的。

2.现实路径:国家与社会的软硬兼施

目前,人们的生态意识正日渐增强,这是客观的事实和趋势。然而,在工业文明和现代化持续推进的今天,人们在精神层面尚未自觉调整并建构起真正的、普遍性的生态伦理价值观。更确切地说,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环境更多的是一种“声音”“口号”,还未成为人们内在的精神自觉,并化为现实的行动。而且,在生态伦理价值观层面,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个人之间亦存在着诸多的差别。为此,在国家层面上整体规划、通过法律制度的硬性介入和道德教育的软性引导,是早日达至“生态文明”时代的现实路径。

每一个人都必定生活在一定的共同体中,其思想和行为在较大程度上受其所属的共同体制约和影响。与家庭、学校、社区和民族等共同体相比,国家这一共同体是层级最高的、最大的,其作用力极强。因此,应通过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即以全局性的、系统性的理念为指导,科学设计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发展理念,统筹协调各部门、各企业和各地区的发展思路,从而构建起以“整体性的生态伦理价值观”为核心的社会发展观。这种国家层面的顶层理念设计极为重要,它可对整个社会、企业和个人的生态伦理价值观起到引领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个人与企业活动的根本原则是“自我利益最大化”。在此原则的支配下,个人和企业活动独立甚至超然于他人、社会和自然之上,造成了“公用地悲剧”式的外部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引发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深层矛盾。为此,在国家社会层面解决生态问题的路径主要包括如下两方面。第一,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来规范、监督、规约和惩戒个人、企业等利益主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通过法律制度的硬性介入,逐渐规范个人、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置于其自身利益之上;国家应把科技置于社会的整体系统甚至于自然生态系统中来调控和管理,通过制度政策鼓励、引导个人与企业从事“绿色科技”或“生态科技”等方面的创新,推广和运用环保技术,发展循环经济,调整和引导社会发展的“生态”取向。第二,制定并传播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生态伦理价值规范。客观而论,生态意识的觉醒最先发端于政治和学术层面。为此,从政治层面构建起因地适宜的生态伦理价值规范,通过大众传媒、社会活动和知识教育等柔性的方式进行引导,使个人和企业逐渐把生态价值观内化到其精神世界中,进而引导个人和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重视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全球路径:国际范围的交流合作

地球是我们人类共有的家园,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处在地球这个宏大的生态系统之中。整体而论,地球生态恶化、人类生存困厄的现实是所有国家“共为”的。当然,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复杂的原因,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罪恶”更为深重,为此应承担“历史责任”。直面现实,在全球化的今天,人类的命运却更加密切地联结在一起。离开地球这一生态系统,离开其他国家和地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生存和发展都是极为艰难的。为此,开创“生态文明”的新时代,离不开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深层次、广范围的交流和合作。具体而论,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充分发挥联合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等作用。联合国是国家之间的契约性国际组织。自1972年联合国主持召开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环境会议开始,针对环境问题,联合国已经出台了诸多的法规和文件。它呼吁各个国家在环境问题上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共同承担责任,共创人类美好的未来。客观而论,联合国在推进和协调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上所发挥的作用正日渐增强。然而,由于联合国是契约性的组织,其最为重要的作用在于呼吁和协调,而在领导和监督方面,它的作用是微弱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联合国无力或无权批判、监督甚至惩戒西方发达国家所制造的“环境罪恶”。而且在很多时候,联合国已被发达国家绑架,无力解决这些国家制造的“环境罪恶”。进而,反观现实,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仍在向纵深发展,国家之间贫富分化日益加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反差仍在拉大。这些现实也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联合国发挥作用的程度和方向。

第二,各主权国应加强国际的合作交流对话。各国之间、各地区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状况上存在着事实上的差异。因此,对环境危机、生态意识、生态文明建设等问题的理解也必然存在着认知状况和理解程度上的差异。为此,各个主权国或地区,应根据本国的实际,建构起适合本国或本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方略。进而,走出国门,在国际舞台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交流对话,逐渐构建起更具全球普适性和特殊辩证统一的生态伦理价值观和生态文明建设观。设想,如果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能如此行动,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在生态伦理价值观和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上将会形成更多的国际认同和共识。而以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生态伦理价值观和生态文明建设观为指导,全球性的生态文明图景和现实必将在不远的将来真正得以呈现出来。

宏观而论,拯救生态危机、构建生态文明的过程主要包括个人层面的价值观自觉、国家社会层面的软硬兼施和国际层面的交流合作等三个维度。三个维度相互连接、互相交织,协同作用。第一,价值观自觉是理想性的层面。然而,因价值观层面的自觉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层面及国际层面的顶层催化和强化。第二,法律制度的硬性介入和道德教育的软性引导是现实性的层面。因为价值观的认知状况和建构程度存在着个体、国家和地区等不同层级的差异,为此,在现实层面必须要进行法律制度规范和道德教育引导。而且,这一层面是居间层面,它向下有助于生态价值观层面的个体建构,向上则有助于生态价值观层面的国际性交流合作。第三,全球性的交流合作是构建生态文明的最高层面。通过国际上的交流互动,推动全球性生态价值观的早日构建形成。进而,以更具普适性的全球性生态价值观为指导,依据各国国情,深度构建起各国具有相对特殊性的生态价值观,从而引领各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结 语

自“生态文明”这一概念提出以来,围绕它所进行的各种学术探讨和政治论争就从未间断过。在社会生活中,随着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和生存危机的日益深重,人们的生态意识日渐增强,表现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极度忧虑、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主体给以强烈的谴责及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的呼声日趋强烈。客观而论,因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发达国家的整体生态意识、生态环境状况远优于发展中国家,因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生态文明的建设之路更为艰巨、更为漫长。笔者认为,加强国际的交流和对话,通过汇集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声音”,强烈要求发达国家在生态环境问题上承担历史责任,在环境治理、环境保护、绿色科技和循环经济等方面提供资金、技术和人力的支持,这对缓解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尖锐矛盾、建设地区性以至全球范围的生态文明,都极为重要。然而,对各个主权国和地区而言,最为紧迫的问题是,立足自身,以“生态文明”为社会的发展导向,调整并转变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理念,通过各种方式推进个人、企业在精神层面构筑相对稳固的生态伦理价值观。这对解决生态矛盾、缓解生存危机是最为关键的,也是最为现实的。

当前,“生态文明”依旧是一个理想性的术语,这样的时代还不在我们脚下,而可能在不远或遥远的未来。笔者认为,时至今日,马克思的观点和思想仍值得深入思考,仍具有时代价值。也就是说,“生态文明”的偶尔实现是现实的,也是可能的。然而,要在整个地球范围内实现普遍性的“生态世界”,则可能确实需要以彻底变革现今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为前提。正如马克思所言,“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2]185。当然,作为生活在地球这一生态系统中的最具能动性的人,我们没有理由不期待、也没有理由不去努力。

[1] 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7-8.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MUMFORD.Technics and the Nature of Man in Philosophy and Technology[M].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3:77.

[4] 康芒纳.封闭的循环[M].侯文惠,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7.

[5] BELL.The Culture Contradiction of Capitalism[M].New York:Basic Books,1978:149.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43.

[7] 韩民青.从可持续发展到转移式发展[J].哲学研究,1999,(9).

[责任编辑:高云涌]

2014-10-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活动的私人性与公共性研究”(12XZX004); 2013年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张力空间视域下的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及其当代中国的解决方式研究”(CIT&TCD201304165)

王洪波(1975—),男,副教授,博士后,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哲学研究。

B1

A

1002-462X(2015)03-0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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