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发
(浙江师范大学 非洲研究院,浙江 金华 321004)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在西方被视为普世价值观。但为什么新自由主义以及附着在自由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自由民主,却无法规避2008年金融危机?2011年9月,美国民众发起了“占领华尔街”运动。该运动是美国社会各阶层对金融危机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严正抗议。“在美国,1%的人拥有99%的财富。我们99%的人为国家纳税,却没有人真正代表我们。华盛顿的政客都在为这1%的人服务。”〔1〕面对这场长达半年有余、声势浩大的民众抗议浪潮,我们不得不追问:为什么通过“一人一票、普选、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旨在保护民众的权利,但最终美国民众却发现华盛顿政客只是为1%的人服务?或者说,以新自由主义、自由民主立国的美国,是如何做到经过多数人的“同意”,最终只是为少数人服务?民主有助于减少贫富差距,为什么事实上美国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民主无法真正服务于民生?〔2〕上述问题亟待从理论层面加以回答。
面对这场百年罕见的金融危机,现有的解释有:过度消费论、监管失败论、结构失衡论和经济周期论等,〔3〕而大卫·科茨(David Kotz)等学者认为金融危机是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体制危机。〔4〕杜梅内尔(Gérard Duménil)和列维(Dominique Lévy)经过仔细重组数据后总结说,新自由主义化过程从一开始就是一项旨在重新恢复阶级权力的计划:美国收入最高的0.1%人口,其收入从1978年占国民收入的2%上升至1999年的6%。而行政总裁与工人的平均收入比率则从1970年的30:1上升至2000年的将近500:1。〔5〕这些数据对比,分明揭示出新自由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性:从理论层面讲,哈耶克(F.A.Hayek)等提出的新自由主义学说,认为人性尊严和个人自由是“文明的核心价值”,强调私有制有利于保护个人自由,反对政府直接干预经济,“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私人的目的和愿望,肯定不会有人有意识地利用政府权力来阻扰他的行动。”〔6〕但在实践层面,维护个人尊严和自由的新自由主义,却成了资产阶级的帮凶。
该如何解决这次金融危机?迄今为止,美国政府除了重新回归被遗弃的凯恩斯主义,似乎别无选择。凯恩斯主义曾经拯救了处于“大萧条”的美国,但它并没有放弃自由主义公共哲学的基本前提和原则,只是与传统放任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有所区别。〔7〕所以说,西方学术界远未从理论层面反思新自由主义。那么,新自由主义、自由民主理论存在何种缺陷,该如何进行重建呢?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认为:“我希望,人们不要再对新自由主义信以为真,而是要让新自由主义离开舞台。那些在‘市场命令’下毫无限制地征服生活世界的全部计划都必须经受审查。”〔8〕但哈贝马斯没有从理论层面说明“如何不要对新自由主义信以为真”。新自由主义倡导“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与全球化”,均是围绕增进个人自由来论证的。只要“自由”有机会成为理论的核心,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就有“死灰复燃”的本钱、重归舞台的机遇。所以说,建构新的权利范式,取代以“自由”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已是当务之急,否则未来某一天“摆钟”重新摆回新自由主义,全球将再度重演危机。为此,本文首先简述基于中国改革开放法制实践“试错条例”,建构的新权利范式“试错权作为母权论与相互赋权论”;其次,基于新权利范式,重新解读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内涵,指出其在创新领域是个侵犯人权的理论;第三,基于新权利范式,重新审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如何从20世纪80年代伊始完成对黑非洲的“第二次殖民”。
陈云、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摸着石头过河”是一种渐进试错原则。胡锦涛同志、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深圳市(2006年7月)、上海市(2013年4月)和广东顺德(2013年5月),推出“试错条例”,将“摸着石头过河”渐进试错“法制化”。其中广东顺德首次将“试错权”法制化。〔9〕那么,试错权与生命权、自由权等权利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为此,我们需要通过做“思想实验”:将科学方法“试错法”融入蒙昧状态的人类活动。人类的观念——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试错实践形成,并在今后的试错实践中不断得到修正。从这个意义上讲,试错权是“母权”,生命权、自由权等观念是“子权”。生命权、自由权得到保障是拥有“平等试错权”的个体彼此“相互赋权”的结果。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新权利范式“试错权作为母权论与相互赋权论”,用来解释社会和国家的形成与发展。个人的子权能否在一个社会中得到有效保护,关键在于个人是否掌握了母权试错权。人类发展到民主社会,意味着试错权为民所有,而不是被少数人占有。
考虑到不同个体试错能力的差异,效率高的社会需要思考“个体如何合理地行使试错权”。可用“ABC模型”加以解释。〔10〕ABC三人面对同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何种解决的方式最优呢?ABC三人都认同“试错法”是解决创新领域问题的唯一方法。可一旦试错,就需要花费ABC三人的公共资源,甚至会影响个人自由乃至生命。商议的结果是,ABC投票选择C,将试错权让渡给天赋较高的C,让C代表三人试错,但C必须允许AB监督、批评,否则C可能会利用试错权轻易地为自己谋利益。这也体现“相互赋权论”的思想:C之公共领域试错权为AB所赋,AB之监督权、批评权等权利为C所赋,否则C拥有公共领域的试错权是非法的。从“ABC”模型之中可进一步说明试错权的母权特性:一旦它被让渡给精英,人民就必须获得一系列的权利,否则不足以弥补丧失试错权所带来的损失。这是一种权利换权利的方式:试错权是“一”,部分让渡之后人民必须换回来“多”:教育权、自由权、监督权等系列权利。综上所述,基于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渐进试错原则和法治实践“试错条例”,批判并重建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新权利范式“试错权作为母权论与相互赋权论”,取代以“自由”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权利范式。〔11〕
哈耶克将“自由”界定为“社会中他人的强制被尽可能地减少到最小限度”,〔12〕或者说“不受他人武断意志的支配”。〔13〕说得更加直白一点,“自由”是指人们按照自己的决定和计划去行动的可能性。〔14〕如果我们认同“试错法”是普遍的,那么,“人们按照自己的决定和计划去行动”的意思是说,个人按照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进行试错活动,而无他人强制,此种状态被视为“自由”。此处哈耶克所说的“自由”,对应“思想实验”中蒙昧时期人类的“试错活动或实践”。不受他人“强制”说的是个人拥有试错权,而不是根据别人为实现其意图所设定的强制条件去试错。反之,个人丧失试错权,用哈耶克的话是个人丧失“自由”。将哈耶克的“自由权”替换成“试错权”,进而用新权利范式“试错权作为母权论与相互赋权论”重新诠释新自由主义内涵。〔15〕这一过程是“向新自由主义基本的概念框架挑战”,〔16〕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新权利范式是否较之更具解释力和简洁性。下面从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第一,新权利范式认为,哈耶克无法解释放弃“自由”换取权利与利益的现象。哈耶克认为人性尊严和个人自由是“文明的核心价值”,但哈耶克却担心有人并不珍惜“自由”,甚至放弃“自由”:“很可能有人并不珍惜我们所说的‘自由’,不知道自己能从‘自由’之中获得巨大好处,还想放弃‘自由’以换取其他好处;更有可能的是,有人觉得按自己的计划和决定来行事,不仅没有好处,反而是一个负担。”〔17〕新权利范式如何解释哈耶克的担忧呢?在现代社会,拥有试错权的个人,可能因为自身的试错能力较低,于是他愿意把母权试错权让渡给试错能力较强的个人行使——“有人觉得按自己的计划和决定来行事,不仅没有好处,反而是一个负担”,并从中获得相应的权利和利益。在哈耶克的思想体系中,“自由权”虽然处于核心地位,但它不是母权,更无法用之换“权利”,因其缺乏相互赋权的思想。
第二,新权利范式认为,哈耶克试图澄清人们对“自由”认识的误区时,缺乏层次性和简洁性。哈耶克注意到,“曾有过无数的人投票赞成暴君,从而使自己失去独立性……能够选择政府并不等于确保‘自由’。”〔18〕由此哈耶克得出结论:人民同意的政治制度不一定是“自由”的政治制度。〔19〕新权利范式赞同哈耶克的观点,但却给出迥乎不同的解释过程:投票是将某些创新领域的试错权让渡给政治精英,等于说将哈耶克的“自由权”让渡出去了——哈耶克显然认为“自由”是不能让渡的。新权利范式并不担心把试错权让渡出去,而是关心获得母权的政治精英是否对民众赋权和赋利,比如赋予民众批评权、言论自由权和相应的福利等。政府同意保留民众在某些领域的试错权,即保护了哈耶克意义上的“自由权”。哈耶克反对“自由即力量”的观念:“‘我们实现愿望没有障碍’,或者更通俗地说,‘没有外在障碍’。这和把自己视作能为所欲为的力量,其实是一样的。”〔20〕如果将“自由”转化为试错实践的话,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把试错实践理解为“我们实现愿望没有障碍”,或者是“没有外在障碍”,更不可能把自己视作能为所欲为的力量。而且,这种试错实践有可能以生命权和财产权等子权作为代价。
第三,新权利范式认为,哈耶克对“再分配”认识的缺陷,源于他对“自由”内涵的误解。哈耶克反对再分配的理由之一是,经济不平等是社会进步的动力。通过财富再分配来缩小不平等乃至消灭贫穷,从短期看改善赤贫者的处境,但长期来看,再分配延缓了整个国家的发展速度,甚至还会阻碍落后者或贫困者的进步;〔21〕其次,哈耶克认为,正是崇尚个人“自由”,所以会造成人与人在许多方面不平等,进而反对再分配:“经济上的不平等尽管是一种弊端,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凭借有区别的强制和特权对其进行纠正。”〔22〕在新权利范式下,哈耶克的个人“自由权”对应于“试错权”。个人即使拥有“平等”的试错权,但因试错能力“不同等”,导致其保护或赢得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子权的能力“不平等”。所以,新权利范式认同:“平等对不同等的人会不平等。”〔23〕
与哈耶克不同的是,新权利范式赞同再分配,因为代表多数人的AB将公共领域的试错权让渡给代表少数人的C,目的是从中获得权利、利益或共同负担损失。在最初拟定的方案中,AB为了鼓励C探索,有可能愿意接受较低的收益。之后,C可能赢得较为丰厚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远远超越最初的设想,以至于造成严重的贫富差距。在这种情景下,让渡试错权的AB觉得需要对获益特别大的群体C加重税收用于公共事务,同时不至于伤害其积极性。这是遵从“试错权作为母权论与相互赋权论”社会的一种常态。〔24〕
哈耶克之所以反对再分配,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一方面尚未认识到“自由权(对应试错权)”是一种母权,是可让渡的;另一方面,哈耶克认为,个人行使“自由权”之时,即使在公共领域也是不需要别人同意的,否则无“自由”可言。“如果个人在做他能做的大多数事时,还需要别人同意,这便无‘自由’可言。”〔25〕但在新权利范式下,自由权被替换为母权试错权,该权利在公共领域是需要他者授权。这种“相互赋权”的思想是哈耶克理论体系中所缺失的。哈耶克为了反对国内再分配,还提出反例“国家间再分配”的缺失:“如果说多数人对少数人享受的好处拥有权利这一点已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得到承认,那么就没有理由说明这项原则为什么就不应跨越现存国家的边界呢。”〔26〕在新权利范式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虽然是私人占有,但生产是社会化的,所以代表少数人的C如果拒绝“再分配”,代表多数人的AB可以拒绝将公共领域的试错权让渡给C。如果国与国之间也能实现“相互赋权”:A国把创新领域的试错权让渡给B国,B国对A国赋权、赋利或者共同承担损失,就有可能实现跨国间的再分配。
第四,新权利范式认为,“华盛顿共识”作为新自由主义的完成形态,不仅不是普世价值,而且容许少数人在创新领域侵犯多数人的人权。新自由主义或“华盛顿共识”强调“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和全球化”。〔27〕就自由化而言,新自由主义认为,个人自由是效率的前提,“若要让社会裹足不前,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给所有人都强加一个统一标准。”〔28〕就私有化而言,自由需要私有财产加以保障。私有制是人们“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29〕从而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就自由市场而言,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认为它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了最佳的组织机制。如果市场在不受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运行,它能最大限度满足所有的经济需求,有效地完成资源配置。而市场全球化将会把上述优势扩大至全球。
在新权利范式下,该如何解释“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强调人人拥有平等的“自由权”,意思是说人人拥有平等的试错权,即公共领域的试错权属于每一个个人。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意思是,公共领域的试错权可以平等竞争,谁抢到算谁的。“自由”竞争表面上看似公平,其实意味着在公共领域少数人已垄断了母权试错权——因为科学技术、生产资料被少数人掌握住,且不需要多数人的同意。其结果是,放任的自由主义是将公共领域的试错权“赠送”给少数人,用哈贝马斯的话是“把公共领域廉价出卖给了金融投资商”。〔30〕成功的少数人无需对多数人进行赋权和赋利——违背了相互赋权原则;失败之时成本却要整个社会为之承担——失败过程中也缺乏政府和民众有效的监督。所以说,新自由主义内在是允许少数人在创新领域侵犯多数人人权的理论。新自由主义强调“全球化”,这意味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准备利用该理论侵犯发展中国家的人权。因此,新自由主义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个颇为精致的“新殖民理论”。新权利范式还认为,发展市场经济之时,某些领域政府虽然并不直接行使资源配置领域的试错权,但却是积极地介入市场,防止掌握试错权的少数人,滥用母权试错权为自己谋利益,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政府不仅不是“守夜人”,在某些情况下,它需要果断地代表民众的利益,收回被少数人占有的母权试错权,但新自由主义显然缺乏这样的“刹车系统”。
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前期,黑非洲国家的经济发展较快。但至70年代中期,受到石油危机和国际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等影响,众多黑非洲国家经济发展陷入严重的衰退,非洲统一组织认为危机的起因是殖民遗留的恶果和国际经济旧秩序。非洲国家虽然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强调集体自力更生、自主发展经济,〔31〕但美国等国却利用非洲经济发展的困境,通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新自由主义理念强加给非洲。1981年,世界银行发表了《撒哈拉以南非洲加速发展的行动纲领》(史称“伯格报告”),〔32〕认为非洲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其经济发展决策失误所致,因此有必要对非洲国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而该计划的核心思想是新自由主义。“伯格报告”受到了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西方国家的支持。同年,美国学者罗伯特·贝茨(Robert Bates)的专著《热带非洲的市场与国家:农业政策的政治基础》,为非洲结构调整进一步提供理论基石。〔33〕1982年至1984年,黑非洲爆发了持续3年特大干旱,受灾的34个国家中,有24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粮荒。非洲对外部的依赖进一步加深。趁此“机遇”,1984年,世界银行出台了《为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持续发展而努力》等报告,将新自由主义的理念更为系统地强加给日益依赖于外援的黑非洲。〔34〕20世纪80年代,大约有二十多个非洲国家按照结构调整计划行动。至90年代初,参加结构调整的国家已达到三十多个,占了黑非洲国家的75%以上。由此可见,结构调整计划在黑非洲颇具影响力。
然而,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前期,“结构调整计划”在非洲实施过程中,已暴露出诸多弊端。非洲国家在坚持《拉各斯行动计划》的原则上,先后提出了“1986-1990年非洲经济复兴的优先计划”和“替代结构调整计划的非洲方案”,这些方案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支持的“结构调整计划”相比,更注重非洲国家的具体情况,既考虑市场机制的作用,又不放弃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等。但这些方案与《拉各斯行动计划》遭遇同样的命运,均被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否决了。〔35〕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无视非洲各国的国情,甚至威胁说:“不接受我们的条件,你们将一分钱也得不到,没人会给你们钱。”〔36〕而为了帮助马拉维所有商品的进出口贸易都实现自由化,世界银行专门向它提供69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37〕西方国家为何对于愿意实现自由化的小国马拉维如此“慷慨”?在新权利范式看来,西方国家基于新自由主义提出的“结构调整计划”的核心是:如何掌握非洲国家经济领域免受政府干预的母权试错权?
众多非洲国家独立之时,大多采取了“国有化”政策,把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如银行、交通部门、矿山以及重要工厂等外资企业收回国有。这意味着发展经济的母权试错权被国家所控制。国家能否合理地行使试错权,关系到该国人民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子权能否较好地得到保护。西方国家虽然控制了非洲初级农矿原料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但毕竟与直接控制该国资源配置的试错权不同。结构调整计划提出国企私有化和市场自由化,就是逼迫非洲国家将经济领域的试错权放回市场,同时又允许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参与市场竞争。西方国家借助强大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完全可以轻易地夺取整个非洲经济领域的母权试错权,进而以侵犯人权的方式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私有化过程中,非洲国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造成国内贫富悬殊,种族矛盾恶化;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可直接控制该国的经济部门且免受政府的行政监管——违背相互赋权的原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一个国家非本土企业占有相当规模之时,原有的再分配体系已被打破,而新的“再分配”体系可能涉及两个国家或多个国家,却未能得到建立——这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盲点。
新自由主义把自己打扮成普世价值观,非洲亦未能从理论层面认识到新自由主义实质是一个新殖民理论,但其在实践上必然是使众多非洲国家面临巨大的危机:“看看当今的非洲国家,人们就会发现情况正在急剧恶化:教育下降,卫生保健水平下降,基础设施几乎崩溃。”〔38〕肯尼亚反对党领导人奥丁加指责世界银行对肯尼亚进行讹诈,认为世界银行以提供贷款为诱饵,提出种种无理要求,其中包括强迫肯尼亚廉价拍卖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电信公司,充分暴露了西方对肯尼亚实施新殖民主义统治企图。〔39〕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指出,结构调整即使对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那么,穷人也无法从中获益,因为结构调整中没有任何保护穷人的措施。〔40〕在新权利范式看来,结构调整计划原本就是侵犯多数人权利的理论体系。穷人作为大多数,就是被侵权的对象,在结构调整计划中自然不会出现保护穷人的措施。西方经济学强调私有化和市场化有助于资源优化配置,但问题是这种优化配置被掌握试错权的西方国家所垄断,而不是在非洲人民手中。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掌握黑非洲某经济领域的试错权——该权利来自民众的授予。当西方外企掌握该领域的试错权获得超高额的利润之时,民众应有权利要求其赋利。也就是说,新自由主义不管穷人的做法本身就是侵权行为。此外,就非洲农业而言,“伯格报告”说,“农业是非洲经济的心脏。农业生产是决定非洲经济发展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因素。”〔41〕但问题是,结构调整计划要求非洲国家压缩国营部门,取消对农产品的补贴,也就是失去政府对其的保护,在国际领域完全丧失了竞争优势。赞比亚农业部长愤怒地指出:“我们吸取了惨痛的教训。你看欧洲和美国,它们在补贴农业,但它们却对我们说,‘不要补贴农业!’你问它们——为什么会有双重标准?……在最重要的问题上,它们真的一败涂地。”〔42〕西方国家的农业政策充分显示了新自由主义的虚伪性。
曾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利用四个步骤“私有化、资本市场自由化、价格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把黑非洲带进了地狱般的困境。〔43〕美国等国利用自由的名义,掌握黑非洲国家经济领域的试错权,摧毁其经济命脉中本该保留的试错能力,于是黑非洲就只能迈向地狱了。既然结构调整计划失败了,是否应该停下来反思呢?美国等国利用新自由主义的根本目的是掌握黑非洲国家经济领域更多的试错权,所以非洲各国结构调整失败之后,他们反而会索要更多的试错权:“可一旦他们(IMF)的市场自由化计划失败,他们就会要求更多的自由化政策。”〔44〕黑非洲受殖民的程度进一步加深。由此可见,一个地区或国家,观念受制于人,将会掉进对方设置的剥削制度中而无法自拔。
20世纪70年代末,如何解决“滞胀”问题,对于美国等西方国家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正如中国的改革开放一样,美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渐进试错,进行新一轮的试错实践。然而,1980年上台的美国总统里根(Ronald Wilson Reagan)解决“滞胀”的方案是推行新的意识形态“新自由主义”。在新权利范式看来,被打扮成普世价值观的新自由主义,其实是一个容许少数人在创新领域侵犯多数人人权的理论。当新自由主义向全球推广之时,美国等国家就有机会掌握别国经济领域的母权试错权,进而以侵犯人权的方式获得利润的最大化。黑非洲不幸成为第一个被美国等西方势力用新自由主义“再殖民”的大陆。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道路。2008年金融危机标志着美国立国之本“新自由主义”的破产,众多非洲国家开始“向东看”。中国道路对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究竟有何重要意义呢?从新权利范式来看,被打扮成普世价值观的新自由主义,其倡导的“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和全球化”,实质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试图在全球范围内掌握别国经济领域的母权试错权,却未对该国政府和民众赋权和赋利,所以新自由主义或“华盛顿共识”不仅不是普世价值观,而且是个侵犯人权的理论,是一个颇为精致的新殖民理论。中国没有接受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等于说避开了被其“再殖民”的陷阱。这是中国现代化道路之所以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认清新自由主义的真实面目,有利于增强中国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
注释:
〔1〕吕薇洲、易艳华:《“占领”运动、金融危机与资本主义的历史命运》,《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2〕胡美、刘鸿武:《意识形态先行还是民生改善优先?——冷战后西方“民主援非”与中国“民生援非”政策之比较》,《世界经济与政治》2009年第10期。
〔3〕戴相龙:《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及我国的应对措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李志辉、王飞飞:《美国金融危机研究综述》,《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2期。
〔4〕〔美〕大卫·科茨:《目前金融和经济危机: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的体制危机》,《当代经济研究》2009年第8期。
〔5〕〔美〕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王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第16-17页。
〔6〕〔29〕〔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74、101页。
〔7〕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修订版)》,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年,第378页。
〔8〕〔30〕赵光锐:《哈贝马斯谈新自由主义破产后的世界秩序》,《国外理论动态》2009年第3期。
〔9〕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3/0509/c117092-21416509.html,2013年5月9日。
〔10〕“ABC模型”最先是由美国杨百翰大学的加加(Geo-JaJa)教授提出来的。
〔11〕〔24〕周志发:《罗尔斯“正义论”的批判与重建》,《学术界》2015年第1期。
〔12〕〔13〕〔14〕〔17〕〔18〕〔19〕〔20〕〔21〕〔22〕〔23〕〔25〕〔26〕〔28〕〔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自由宪章》,杨玉生、冯兴元、陈茅等译,1999年,第27、30、30、38、33、33、36、75、125-129、127、40、146、75-76页。
〔15〕哈耶克的“自由权”对应新权利范式的“试错权”,但本文并未采用“自由权作为母权论与相互赋权论”的提法,因为哈耶克的“自由权”是不能让渡的,更没认识到其是一种母权。
〔16〕〔英〕阿尔弗雷多·萨德-费洛、黛博拉·约翰斯顿编:《新自由主义:批判读本》,陈刚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0页。
〔27〕〔美〕约翰·威廉姆森:《华盛顿共识简史》,《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3-67页。
〔31〕〔35〕〔37〕〔40〕〔41〕〔42〕舒运国:《失败的改革——20 世纪末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结构调整评述》,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1、160-165、131、150、74、157页。
〔32〕Accelerated Development in Sub-Saharan Africa:An Agenda for Action,Wash.,D.C.:World Bank,1981.
〔33〕〔美〕罗伯特·贝茨:《热带非洲的市场与国家:农业政策的政治基础》,曹海军、唐吉洪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第1、2页;严磊:《试论新自由主义对非洲发展的危害》,《人民论坛》2013年第20期。
〔34〕萨奇、陈沫:《紧缩型非洲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及其滞胀效应》,《西亚非洲》1989年第5期。
〔36〕黄检良:《八十年代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经济结构调整刍议》,《西亚非洲》1990年第3期。
〔38〕〔39〕http://news.xinhuanet.com/form/20010521/576545.htm,2001年5月21日。
〔43〕〔44〕张文海:《斯蒂格利茨批评新自由主义的结构调整》,《国外理论动态》2001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