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卓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 130012;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28)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面向生命的哲学追问
金 卓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 130012;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28)
“人之生命”作为哲学主题,与现实的人都是息息相关的价值问题,也是人们不能逃避的问题。在以往的哲学研究或者人口学的思想观点中已有所表征,特别是现代很多学科对人之生命的理解已经形成了范式。人之生命的剖析源于人自觉人生的缺憾,需要从某种角度弥补生命存在的残缺,生命的本质就是人生有意义,从而使人生活的精彩而有意义。追问生命,超越庸常生活,指引生命之途。
人;生命;认识;本质
生命在人类自身存在的时空中,建构着人类社会的完整结构,展现出自身真正的本质,诠释了自身存在的终极价值。人的生命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哲学亦对生命本身展开了一个漫长的追问过程。而生命问题却始终是一个难解的哲学之迷,可以说,一切哲学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在追问生命问题,不同的思想者对于生命的诠释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这就使人之生命成为哲学之谜。生命,作为一个名词,又在无形中带有时间的有限性,它总是在与时间竞赛,成为一维的代表。然而,从人类历史来看,人在生存和发展之余,所预见的不是生命的有限性,而是生命的未来如何,人之生命总是面向未来。未来的意义不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而更多地指向对人类社会积极的、自觉的思想和物质的创造,人之生命可以在运动的时空中走向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未来。
人之生命的存在由自然存在、社会存在、精神存在这三个层面构成,三者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相互关系。自然赋予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成为金字塔的底端;人的生命存在永远是当下的现实生命存在,现实的生命存在总是自觉到自己的存在,这种社会的存在为其中层;而在觉与不觉之中追问生命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即生命何以存在,也就是追问生命的本质是什么,成为金字塔的精神顶端。人之生命的本质理应从这三个角度进行解读,但是许多学者在研究的过程中都把自然存在或是社会存在归咎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完全来自西方的概念范畴,其内涵经历了思想史的变化过程,不同时期的哲学家都从自己的见解出发给出自己的理解与定义。西方哲学也经历了不同的理论形态,从古希腊的本体论哲学,到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再到近代的认识论哲学,最后到现代的存在主义哲学与语言哲学及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遍观哲学史,对生命的诠释似乎没有固定的特质,无论是把生命定义为自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亦或其他的定义,都不是仅仅归属于生命所独有的内涵定义,就如人类知识的各门学科,虽对生命本质具有不同指向,但也都具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意义,因此以自然层面和社会层面定义哲学并不能将生命本质与其他学科在性质上区分开来。究其根源,就在于这种生命本质的哲学定义只是抓住了生命形态的某些具体特质,而不是生命的根本特质,这些特质并非为生命所独有,因此无法作为定义生命的有效概念。故欲定义生命,必须延着生命史的发展脉络追根溯源,在不同的哲学理论形态的表象之下,追问其背后对生命本质追问的发生机制是什么,即在哲学史的维度中,反思生命何以发生,又何以产生不同的生命本质形态。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生命的本性,找到生命本质追问的发生机制。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理论包含着马克思对生命本质是什么的理论回答,自由就是生命的本质,自由正是马克思终生追求的目标,亦是马克思对自我生命本质的苦苦追寻。
生命的本质是什么?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生命的本质不是现实之人直接呈现的“什么”,而是使这种直接呈现的“什么”能够成为可能的前提条件。从生存论的角度看,生命的本质表现为现实之人的生命为了生存,为了更好地生存,而展开的一系列外展的追寻与行动。对这种生存论中的追寻与行动的基本前提就是生命自身的自由,故现实生命存在的本质需求就是自由。但是这种生命的自由本质在未经反思的人生中是不为人所察觉的,虽然在现实之人的生命认知之中,也会认知和言说着我很自由,或者相反,认知或言说着自我在哪些方面不自由,但是并不知道自我生命的自由本质究竟是什么。因为在现实的生命世界之中无人享有绝对的自由,正如卢梭所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因此现实中人很难具有自由的生命本质,从而人的自由本性成为人之生命隐藏最深的本质。在未经反思的人生之中,虽然人们都在努力追求着现实的生命自由,却少有人会体认到自我生命存在的自由本质。但在哲学反思的意义上,在现实的生命世界中,正是人之生命的自由本质在无形中外化为人之生命的社会行为,作用于人的社会实践,转化为人生的现实目标。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论之,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具有超越自然生命有限性的本能,并且借助社会力量实现这种本能,而这种本能的实现及各种社会力量的发挥都只有通过自由的追求才能得到实现和保障。
我们可以说什么是生命,什么是自由,但是针对每一个个人来说究竟什么是自由,怎么样体现自由和生命的价值是不同的。每一个个体都拥有尊重生命的权利以及寻求自身自由的方式,因此使每一位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地得到自由成为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理念。但是这种对生命自由本质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社会实践的表面,没有挖掘生命本质的根源。“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自由是人的生命本质,而不是超越于生命现实存在之外的抽象,故人的生命最基本的自由就是人的生存,人的自由的实现是一个生存的过程,对生命自由本质的理解必须从生存论的角度理解。生命的本质来源于人之生命的存在,人之生命的存在是研究生命本质的前提,故存在主义认为“人的存在先于本质”。自由必须是现实生命的自由才有意义,也可以说自由就是生命存在的最高意义。只有自由的生命才能展现出人之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人生的意义并不是每个人都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似乎人生意义问题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但作为具有生存自觉的人已经不会自然的去生存,而是要选择生存的方式与样法,即我为什么而生活?我怎么去生活?如何对自我探究生存作出一个回答,需要追寻生命的真正本质和人生的意义问题。而在现实的维度上,探究这种生命的本质和意义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因为从现实角度出发,人之生命的存在不需要任何意义同样可以生存。但如果人之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人与动物又有什么区别?人又怎能忍受自我与动物没有区别?所以人不甘心于无意义的生活,一定要在生存的过程中不断追求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苏格拉底所说的“未经反思的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2]。而这种人生意义的获得受限于生命存在的自由度,从而自由本身就成为人生意义获得的最高意义。
自由不仅仅是每个个体对自身的设定,自由反映在人类大生命的整个存在过程中,成为人之生命的类本质。因此,自由成为一种典型的精神信仰,一切对自由的向往都是生命本质的表达方式,都体现出人生的意义。或者可以说当某些人真的追求生命自由之时,早已不需要自由,为的只是追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实现人生的价值。自由本身带有不确定性,人之生命可以随时失去自由,因为自由是一种精神领域的追求,人可以简单地察觉自由的得失,但是却不能领悟自由的真正内涵。从哲学角度出发,生命的自由本质是主体人非对象化的精神领域,是不可以作为具体对象的主观性存在的。因此,不同的人可以追求不同的行为自由、精神自由等,实质都是在追求自由背后寄托的生命本质,人之生命生长的过程就是生命本质生成、发展、完善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的自由实现的过程,可见生命对自由的追求必将是永恒的。
人的生命存在是一种时间性存在,总有生死存亡的过程,这就使人生只有一个面向未来的维度,过去的永远无法重来,只有未来是可以考量与设计的。伊壁鸠鲁曾经说过:“当我们存在时,死亡对于我们来说还没有到来;而死亡时,我们已经不存在了,因此,死对于生者和死者都不相干。”[3]这样说来,人之生命的有限性就不妨碍人之生命对未来的追求。而关于生命应当追求什么样的可能性?生命应当追求一种什么样的未来?不同的思想家都会从自己的生存境遇与生命境界出发给出不同的回答,而马克思给出的回答就是生命要不断超越自身的有限性,不断追求生命的全面自由发展,这样一种面向未来的生命之路在社会现实中的实现就意味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4]人对生命未来的追求成为人之生命存在的自为行为,它不仅可以塑造生命的存在状况,而且可以反映每一个人的不同的生命途径,并且在追问生命的过程中满足人生命的各种需求。
人之生命存在是一种自在的事实,但是人之生命存在的方式和过程是人自身选择的自为行为,从而一切人生问题皆由此开启。人要不断处理自我与这个异己世界的关系,包括自我的身与心、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自我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一对关系中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人之生命无法安顿,人生问题皆源于其中,并且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作用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人的生命的存在本无问题,是人“自以为是”地对生命生存进行分类而产生了生命的问题,从而此问题也是人类的自为问题。人类的“自以为是”的问题却是由于人对生存环境的固执而成为现实人生命的问题,人的这种“自以为是”制造出了各种各样的生命问题,使生命无法安顿。但是也正是因为人对生命的“自以为是”才能清楚生命存在的本质问题,才能认清人有限的生命的追寻本质。
可以说,自然界赋予人类生存的可能,人通过自我抉择选择生命存在的未来。故人之生命的自觉是一切人生问题的起点,也是生命追问的真正出发点。生命的有限性使人陷入世界的事实,是人无法选择的,同样也使人的存在具有无奈的感觉。当人感受不到生命的崇高、展望不到生命的未来时,生活将变得乏味,就会想突破这种常态的生活状态,追寻生命的未来。事实上,人的主体意识无法真正诠释人之生命的存在意义,因为人的主体意识是人之生命的组成部分,部分不能把握整体,主体意识也无法把握人之生命存在的价值,故人之生命的追问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并且在不断地发展和改变。
人之生命的有限性决定着人无时无刻不在为超越生存的局限而努力,人作为有限的存在者只能认知有限的存在,而不可能认识存在的整体。如水中之鱼可见水中之物,却无法得见水之整体一样,从而存在本身只能处于哲学的认知之外,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言之西方哲学对存在的遗忘。被认知的有限的存在亦不会全然呈现在人类认知面前,因任何存在者都是多维的时空存在,而人作为受限的时空存在不能将存在者的多维时空同时性全然把握,只能在当下把握到存在者的某个侧面,而不是全体。针对生命存在的局限性和人认识的片面性,人的生命只能在正视这种现实的情况下,摆脱这种乏味的生活,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才有意义,人之生命存在才可能成为有意义的事件。人在意识到生存局限的同时,挖掘自身的潜能和使命,从而使生命更加充实,才会获得生命存在的价值实现感。生活可能还是曾经的生活,但是有了目标,不仅是生命超越性的体现,还会使人生更有意义。生命的有限性呼唤着生命的超越性,呈现出人之生命的自由本质和人的能动性。简单的说,人的自由本性在人的生命面向未来的展开过程中显现出来,从而赋予人之生命存在意义和价值,追寻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就是生命面向未来的原初动力。只有把目光放眼于生命的本身,通过追寻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能感受到生命的未来。当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目标成为现实的可能,就会成为人之生命存在的一部分,为生命存在增添动力,使生命充满活力和激情。
一个社会的未来,应该能让全体社会成员都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实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一个空洞的信仰,这与宗教信仰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是将生命的未来寄托在上帝的临在之中,而是将生命落实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之中,从现实的角度为生命增添驱动力。而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之中,处于异化生存的人们只能与身边的金钱、地位做斗争,使人的物质欲望不断扩大,这种欲望的存在只是维持生命的方法,并不能赋予生命存在的价值。相反的是,欲望淹没了生命存在的意义,使生命的存在失去方向。正因如此马克思批判现代社会造成的人的物化与异化,因为其使社会发展日益远离人性的自由本质需求,使人成为片面发展的“单向度的人”。[5]56马克思认为,真正的生命存在的价值,应当保证每个个体都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使生命内在的潜能发挥出来,释放生命的价值,指引人生的方向,它既是生命美好未来的目的,又为建设未来社会提供思想源泉。另外,一个未来的社会,不仅能够充分表现出每一个个人的充分发展,而且会外化物质社会为共产主义社会,将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编织在一起,因为每一个个人的生命的未来与社会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生命的全面发展是社会未来的基础,每一个人的生命的充分展示最终会流入社会,与其交织在一起;社会未来的发展成为人之生命的保证,人之生命的发展以社会的发展作为保障,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人之生命不只有现实的维度与面向未来的维度,还有面向生命崇高的超越性维度,也就是信仰的维度。西方哲学对人之生命的追问建立在“绝对精神”“逻各斯”等基础上,利用人与万物共同存在来诠释人之生命。但是任何诠释人之生命的理论都没有成为全民的标准,成为普世精神支撑,只能作为一种学说、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理论框架停留在学术的争论中,成为学者争论的对象,无法成为人之生命追求的精神力量。马克思主义哲学很好地完成了这个任务,马克思主义的超越性信仰通常被理解为共产主义信仰,但只要反思问题的本质,就会发现共产主义只是马克思主义指向未来的理想,而不是具有终极价值追求意义的超越性信仰,只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是马克思的终极超越性信仰,自由才是马克思追求的绝对价值,而共产主义只是实现这一终极价值追求的必经之路。因此在认识论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内在蕴含着马克思对生命崇高的终极价值追问。马克思说:“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崽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命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这种全面性就在于“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5]119,这就是不仅“只生产自身”,而且“再生产整个自然界”。
人之生命的存在既是自在事件又是自为事件,人之生命因自然而“生”,但不是自然而活,所以人之生命要在社会实践中选择生命存在的方式和生存环境,在此基础上,选择人之生命追求的方向。生命价值是人生其他一切价值的基础,外在于人之生命的一切价值都附属于生命价值基础之上。因此生命本身的价值追求亦是对生命意义的追求,外显为对生命的崇高追问。生命的崇高性意味着人的生命潜能的充分体现,表现出生命的自足感、自由感。现实生命的有限性决定着人总是力图超越个体生命的有限,获得某种方式的“永恒”。这种永恒的方式,驱动人在暂短有限的生命中完成人生的目标,并且准确地定位人生的方向。人之生命的方向确定必须有一个根据,不能凭空想象。这样的根据当然不是每一个人人脑所固有的或者上天赐予的,而是扎根于现实的社会生活之中的。人之生命通过社会实践完成生命的价值,这种价值是超越生命的有限性,这种价值的确定反映生命的潜能,这种价值的追问成为每一个人一生的目标。
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5]79,彼岸世界是不存在的。从而这种人之生命的崇高追求、人生的发展方向只能在人的社会实践之中,在人的生命成长过程中,在人不断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得到实现。而现实的世界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不合理的社会存在阻碍着生命崇高的实现,所以现实人性是受压迫的,是被物化和异化的存在状态。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某一特定社会中的存在状况是各种社会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马克思要变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存在,要让现实之人的生命成长与自然、与社会形成一种最佳的和谐状态,这种状态能够使人之生命得到最大的发展,从而实现人之生命的崇高理想和人生方向。改变这种状态表现在个体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就是树立崇高的信仰的过程,生命存在的本质、生命未来的追求无疑是满足生命崇高的信仰。生命存在对物的追求意味着生命对物的依赖,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现代人的独立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人由过去对他人的依赖变成了对物的依赖,人被物化了。所以,当我们研究人之生命存在的问题时,只注意到了生命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忽视了作为人之生命存在的另一个维度,即生命崇高信仰的追问。
生命个体是一种意义的存在,是一种在否定和流动之中展现自己,确认自己的存在。面对世界的多样性,人之生命将面临多重选择,追求崇高的生命才能选择人生的正确方向,确定人生的正确轨迹,实现生命的完满。这种对人之生命崇高的追问,能使人之生命的最大潜能发挥出来,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获得人生最大的意义。在对人之生命崇高进行追问时,应该以人之生命的自由本质的充分实现为基础,以人之生命价值的最大化为依据。而这种生命崇高的追问外化为现实的社会实践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人之生命崇高性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以充分实现的必由之路,即人的主体意识在人的存在的各个方面的充分显现,是人的主体精神对人的存在,是人的创造活动对人之生命的各种必然性的全面改造。人之生命存在首先要确定人生方向,然后再追问生命的崇高理想,而生命的崇高就体现在不断地追寻人的发展的过程中,从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之生命的自由是人之生命各个方面的总体自由,只获得了自然存在的自由,人并没有获得生命全部的自由;只获得社会存在的自由,人之生命并没有获得生命的自由;只获得了精神的自由,人之生命同样也没有获得人之生命自由。所以可以这样理解人之生命,人之生命寻求生存的价值,人生价值实现表现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只有获得了自然存在的自由、社会存在的自由、精神存在的自由,人之生命才拥有存在的终极价值。也就是说,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确定人之生命的方向,人之生命的方向确定人之生命的崇高理想,而这种崇高理想又反作用于人之生命的生存实践过程,成为人之生命的生长之路。
生命的崇高追问是人类独有的文化现象,既是人之生命的一种精神需求,又是决定人之生命自为行为的精神动力,因此,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生命崇高的外化表现,是人之生命的坐标。未来是人之生命的向往,而贯穿于未来与现实之间的支柱是对人之生命的崇高境界即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追寻。人是寻求意义的存在,人无法生活在无意义的世界之中,精神世界的丧失是物质世界无法弥补的。因此,对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追寻是人之生命的生存方式,人就是在追寻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过程中获得了生命的超越和心灵的安顿,这是人之生命流动的方向,是人寻找的精神家园。“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的全面本质据为已有”,才能表现出人之生命的存在和价值。
[1]张维祥.需要、劳动和人的本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44-46.
[2]张践明,黄信.“历史”与“逻辑”关系的两种表述[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100-105.
[3][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299.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8.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余明全 曹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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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284(2015)03-0027-05
2014-09-28
金卓(198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后,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从事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