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引领结硕果 凝心聚力铸辉煌

2015-02-25 07: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新疆社科论坛 2015年4期
关键词:自治区文化产业新疆

文化引领结硕果凝心聚力铸辉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摘要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各族群众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艺术创作全面繁荣,歌舞之乡百花竞放,全民共享现代文化发展成果;从艰难中探索起步,文化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文化产业得到蓬勃发展;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硕果累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不断加大,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时代新活力;新疆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对外文化交流和重大文化活动日趋频繁,文化“走出去”影响深远。

关键词新疆文化事业发展成就

文章编号中国图书分类号G1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疆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政策、资金、项目和人才等方面给予了特殊的支持,各级各类文化机构、队伍、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并初具规模;反映时代巨变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一批优秀剧(节)目搬上舞台并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濒临灭绝的民族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性挖掘,群众文化、文物保护、文化市场、对外文化交流等各项文化事业都焕发出勃勃生机。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重大战略选择,提炼并形成了“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连续6年实施推进“民生建设年”,一项项重大文化工程完成实施,一个个文化惠民措施深入人心,一件件文艺精品脱颖而出,遍及城乡的文化设施、琳琅满目的文化产品、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如春雨般滋润着新疆大地,提振信心,凝聚民心,既满足了各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在天山南北吹响了“文化集结号”,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文化支撑。

一、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各族群众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自治区成立之初,全区没有一座像样的博物馆,仅有1个公共图书馆和36个年久失修的文化馆。面对百废待兴的文化事业,各级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高度重视各族群众文化权益的保障,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夕,全区拥有公共图书馆8个,博物馆1个,文化馆88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推进,国家实施了“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新疆文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先后实施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南疆三地州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等一大批文化民生工程,投入资金超过15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区已建成公共图书馆107个,较2009年增长11.3%、文化馆117个,增长了10.7%、博物馆(纪念馆)82个,增长了11.5%,乡镇文化站1147个,增长了10.6%,同时新增美术馆42个,南疆三地州4151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全部完工。累计建成“农家书屋”860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建成省级分中心1个、县级支中心94个、乡镇和村级服务点9416个。经过60年的发展,初步建成了区地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族群众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与此同时,在国家文化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文化部门全面开展流动舞台车和图书车下乡工程,先后投入2880万元,为全区地县艺术院团配备了96辆流动舞台车;从2014年开始,分两批配送流动图书车33辆,覆盖了南疆四地州全部县市,大大提高了偏远地区“送文化下乡”的能力,有效缓解了部分基层馆站文化匮乏的问题,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到达了“最后一公里”,满足了各族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文化服务的愿望。

继博物馆纪念馆实施免费开放后,2011年,全面启动了包括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文化站在内的所有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工作。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张春贤书记亲自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第25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解决免费开放的运行经费、人员编制等问题,并将免费开放连续5年列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短短五年的时间,中央和自治区投入免费开放资金近7亿元,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和文化站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同时确保每个村每年文化活动经费1万元以上,给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特别是基层文化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各级文化场馆(站)以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语种的文化活动,向各族群众提供丰富多彩、便捷有效的文化服务,极大地满足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以2014年为例,全疆公共图书馆服务读者543.64万人次;举办讲座、展览、培训等读者活动2093场次,参加78.51万人次。全疆文化馆组织文艺活动7278场次,参加群众356.04万人次;举办培训2722场次、培训16.22万人次,举办展览969个、参观群众142.83万人次。全疆文化站服务惠及人次800.35万,组织文艺活动25453场次、参加人次575.71万,举办培训7129个、培训人次62.51万,举办展览4065个、参观人次162.13万,“四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增量跃升到全国各省市前列。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艺术创作全面繁荣,歌舞之乡百花竞放,全民共享现代文化发展成果

自治区成立后,国家从内地整建制调文艺团体来疆,选派出一大批文艺工作者,各类艺术团体从无到有,创作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如《两代人》《红灯记》《万水千山》《霓虹灯下的哨兵》《克拉玛依之歌》《人民公社好》等。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文化呈现新的辉煌,全区艺术表演团体总数增至97个,演职员队伍发展到4925人,涌现出了歌剧《古兰木罕》、现代京剧《红柳滩》、歌舞《我们新疆好地方》、舞蹈《摘葡萄》《顶碗舞》以及歌曲《最美的还是我们新疆》等一批全国观众家喻户晓的精品佳作。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文艺创作迎来了姹紫嫣红的春天,全区各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达到108个,演职人员超过5000人。在国家文化部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起连续5年实施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培训培养人才1500余人。2011年,自治区财政补贴2160万元,建立了地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政府购买演出机制。在维持现有经费保障渠道不变的基础上,地县两级艺术表演团体按规定完成每年60~80场公益性演出任务,由自治区财政分别给予每团每年20~25万元的经费补贴,实施五年来补贴资金超过1亿元,最直接的成效就是推动地县两级艺术院团每年下基层演出超过8000场。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又设立了800万元文化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面向全区对常态性文艺创作进行扶持。2014年开始,自治区首次将区级艺术院团下基层演出纳入到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

区地县三级国有文艺院团政府购买演出机制初步建立,解决了长期困扰文艺院团的实际困难,使优秀文化艺术下基层文化惠民真正得以落地,激发了各族艺术工作者投身基层演出活动的热情,使各级艺术院团走进田间地头,来到寻常百姓家门口的演出成为常态。各族文艺工作者参与创作编排的活力竞相迸发,纷纷投身新疆发展改革的火热实践,涌现出了一大批思想内容好、艺术特色浓、有市场潜力的舞台艺术精品,如创排的《冰山上的来客》《木卡姆的春天》《洒满阳光的新疆》《万方乐奏》《大美新疆》《情暖天山》《你好,阿凡提》《大巴扎》等,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获得全国“十大精品剧目”“文华大奖特别奖”“白玉兰奖”“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金奖”等国家级奖项。主题晚会《木卡姆的春天》、歌舞剧《情暖天山》分别在国家大剧院成功演出,音乐杂技剧《你好,阿凡提》已累计完成演出近400场次。由自治区文化厅筹资拍摄的20集电视连续剧《阿娜尔罕》,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新疆电视台(维、汉、哈频道)黄金时段同时热播,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以2009年感动中国人物——新疆青河县退休干部阿尼帕·阿力玛洪为原型进行倾情打造的歌舞剧《情暖天山》,在“第三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开幕式上登台亮相,还拍摄了同题材电影《真爱》,阿尼帕·阿力玛洪艰难收养6个民族10个流浪孤儿并抚养他们长大成人的故事,普照人心,感动了各族观众,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2014年以来,新疆艺术剧院歌舞团、歌剧团、民族乐团、管弦乐团,木卡姆艺术团、杂技团等7个区级艺术院团恢复了70余个优秀传统经典剧(曲)目;新创了20多个剧(曲)目,完成了100余幅宣传画的创作;演职人员走进乡村巴扎、走进田间地头、走到群众家门口,先后两轮深入南疆四地州基层乡村完成文化惠民演出800余场,观众人数达40多万,带动地县两级文艺院团惠民演出近万场,惠及各族群众600余万人次;帮扶基层文化带头人、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400余名。实现了文化惠民与最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对接,达到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目的。在抓好文化下基层的同时,自治区还十分重视抓好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普及与开展,“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等群众文化活动已连续举办十四年,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全区农村先后组建舞蹈、赛马、叼羊、秧歌、篮球等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队伍达562支,总人数达18800余名,年活动场次6300余场,观众550万人。“千场演出送基层”、“三下乡”、“四进社区”、“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下乡活动累计演出5000余场次,举办各类讲座近2000场次,培训农村业余骨干近6万人。先后打造了“群星耀天山”、“新歌唱新疆”等系列群众文化品牌活动,诺茹孜节、那达慕大会等民间传统“节日系列”文化活动和麦西热甫、阿肯弹唱、库姆孜弹唱等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成为最受少数民族群众欢迎、参与最广泛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三、从艰难中探索起步,文化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文化产业得到蓬勃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自治区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新疆文化产业发展始终处于停滞。改革开放开放以来,伴随着思想解放和经济腾飞,我区文化产业在民间悄然兴起,文化市场呈现雏形。近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把现代文化置于引领全局的特殊重要位置,先后出台了《关于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和《关于加快自治区文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持续加大文化产业支持力度,全区文化产业得到蓬勃发展。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动新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自治区文化部门立足我区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资源优势,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盘活存量、做大增量、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层次为重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一是健全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编写出版了《新疆文化产业工作手册》,下发了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办法、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和特色文化产业街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了《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2015-2020专项规划》也即将颁布,为新疆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政策支持。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并从2011年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以来,为全区文化企业申请到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320万元,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我区文化企业发展的资金总额为2955万元。三是积极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积极开展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先后三批共命名了76家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同时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目前已有6家企业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9家动漫企业通过国家认定。依托深圳文博会和北京文博会,大力展示和田玉、民族乐器、沙粒画、新疆歌舞等特色文化产品。从2013年开始连续举办了两届新疆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经过几年的发展,传统文化产业重新焕发生机,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异军突起,涌现出了如新疆华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疆达雅风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一批在各自领域起到先导和引领作用的文化企业,在活跃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创新、增加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丰富文化供给,提高各族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区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截至2014年底,我区仅在各级文化部门备案的文化企业达6586家,从业人员39329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类文化企业近两万余家,文化产业增加值90.81亿元,占GDP的1.03%。从行业构成上看,目前形成了涵盖演艺业、文化娱乐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艺术品业、动漫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从发展格局上看,已形成了国有、集体、民营文化企业相互促进、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其中国有资本在广播传媒、出版发行等领域优势明显,资产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民营资本在广告、动漫、文化娱乐、休闲产业等领域居于投资主体地位。从地域发展上看,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伊犁、吐鲁番、哈密、巴州、喀什、阿克苏、阿勒泰、石河子、博州都有一定发展并初具规模。

目前,自治区有各类文化产业园区近20家,已经建成并在运营的文化产业园区有乌鲁木齐七坊街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新疆野马集团古生态文化园、昌吉青湖御园、玛纳斯碧玉文化产业园区等;正在建设中的有乌鲁木齐文化产业园区、丝绸之路印象城文化旅游产业园、克拉玛依工业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园、昌吉木垒民族传统哈萨克刺绣文化产业园、昌吉阜康市天山天池文化产业园、喀什阿凡提文化产业园和阿克苏新和县乐器制作创业园等;已完成初步规划的有昌吉西域文化产业园、哈密东天山文化产业园和伊犁伊宁市文化产业创意园等。

四、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硕果累累

新疆是古代丝绸之路上沟通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东西方文化曾在这里交流荟萃,绽放出夺目的光彩。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新疆文化事业特别是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自治区成立60年来,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对新疆文物古迹的保护和修缮,编制完成了《新疆文物保护总体规划(2012-2020)》。 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指导下,自治区对重点文物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抢救维修,其中包括克孜尔千佛洞、库木吐拉千佛洞、森木赛姆千佛洞、柏孜克里克千佛洞、高昌故城、哈密回王墓、伊犁将军府等。一批代表维吾尔、蒙古、回、锡伯等少数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著名建筑得到了妥善维修和保护。自治区启动“丝绸之路(新疆段)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集中财力物力对新疆古代“丝绸之路”主干道上的大型遗址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区域性、综合性抢救和保护。

2010年开始,大力实施了吐鲁番地区坎儿井、哈密地区坎儿井、克州烽燧、吐虎鲁克·铁木尔汗麻扎、艾比布·艾洁木麻扎、三区革命政府政治文化中心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完成麻赫穆德·喀什噶里墓安防工程、吐峪沟石窟三期保护工程、雅尔湖石窟加固工程、安迪尔古城保护工程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启动森木赛姆千佛洞壁画、康家石门子岩画、哈密回王墓—艾提卡清真寺、巴州烽燧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启动达玛沟佛寺遗址、叶尔羌汗国王陵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继续实施山普拉古墓群、昭苏圣佑庙、平定准噶尔勒铭碑、托库孜萨来遗址、哈密回王墓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2014年6月,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北庭故城遗址、克孜尔尕哈烽燧、克孜尔石窟、苏巴什佛寺遗址等6处遗产地成为新疆首批世界文化遗产,这是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取得的一项历史性成果,必将对新疆文化走向世界,提升新疆文化软实力,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2014年底,全区有不可移动文物9542处,其中全国文物保护单位11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50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854处。全区文物藏品128894件套,其中一级品707件、二级品1348件、三级品4104件。仅2015年举办展览242个,参观人次623万人次。2014年完成了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258589件馆藏文物的登录工作。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不断加大,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时代新活力

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新疆各族人民创造了一体多元、丰富多彩的文化,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新疆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积淀深厚、文化形态多样、民间文艺丰富多彩。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利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通过成立艺术院校、艺术研究所等机构,抢救、搜集、整理、保护了一大批民间音乐舞蹈作品,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各类艺术人才,使传统民间音乐舞蹈后继有人,并且不断发扬光大。

新中国成立时,新疆维吾尔族音乐文化遗产“十二木卡姆”已濒临失传。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将“十二木卡姆”列为重点抢救的艺术品,组织力量对木卡姆艺术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普查、搜集和整理工作, 2010年维吾尔《麦西热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名录”。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在哈密、鄯善、莎车等地建成木卡姆传承中心;实施了中华文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程;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升级为国家级学术团体。已建立国家、自治区、地、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截至2014年底,新疆现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667项,其中国家级83项、自治区级293项;共有4940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国家级64人、自治区级459人;命名了91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4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六、新疆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对外文化交流和重大文化活动日趋频繁,文化“走出去”影响深远

在全球化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共享的精神财富,成为促进人类进步与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八个国家接壤,具有向西开放和开展全方位文化交流独特优势,新疆文化交流始终是国家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自治区成立以来一直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新疆文化对外交流的优势及作用更加凸显。 2010年以来,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实施,新疆地缘优势和人文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对外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向全国观众和世界人民展示了大美新疆的独特魅力,先后组织实施了“新疆好·新疆美术作品展”、“情系神州—新疆油画全国行”、“蓝靛金箔—中国画·桑皮纸绘画作品展援疆19省市巡展”等主动走向全国的文化展示活动,每年赴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家执行慰侨演出任务,参加“欢乐春节”已成常态。赴美国、泰国、印尼、哈萨克斯坦、土耳其、利比亚等国家和港澳台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学术交流、文物展览、交流演出,在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周边国家相继开展“魅力新疆”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不仅促进了各国间的文化交流,更增进了各国人民的友好感情。近年来在文化部支持下打造的重点品牌活动有:一是连续成功举办四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已成为国家级重要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和新疆文化活动的新地标,充分展示了我国民族文化的巨大魅力和新疆繁荣发展、文明和谐的形象,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扩大了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二是连续成功举办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外文化展示周,向世界传递了新疆“民族和睦、艺术繁荣、文化开放”的讯息,让各国各地宾客尽享多元文化艺术的盛宴,近距离接触和体验了中国和亚欧各国文化意境、魅力及特色,拉近了与世界人民的距离。三是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新疆国际艺术双年展。共有15万名观众参观了展览,成为了新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展示多彩多民族文化的重要窗口,也成为世界了解中国、了解新疆的良好平台。四是成功举办了“2014年俄罗斯、德国—中国新疆文化周”活动。在俄罗斯和柏林两地举办了歌舞表演、摄影展览、文物讲座、纪录片展播等活动,受到了当地观众的好评,在两地刮起了一股清新的中国新

疆风。重大品牌文化交流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大新疆文化对外开放步伐,对冲国外媒体不了解新疆以及三股势力借机颠倒是非造成的负面宣传,营造有利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国际环境,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强力推进文化发展繁荣,现代观念、现代知识、现代制度得到大力传播。在现代文化引领下,新疆精神已内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外化为新疆人自觉行动,转化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的强大动力,各族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一年一变样、五年见成效、十年大变样”得到了生动体现。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国家全面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新疆,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将团结带领2300多万各族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早日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文化科教中心,在天山南北谱写出新的文化篇章!

〔责任编辑:郭嘉〕

●“丝绸之路经济带”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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