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真改真干真见效

2015-02-25 07: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社科论坛 2015年4期
关键词:自治区新疆

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真改真干真见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摘要新疆情况复杂特殊,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找到破解各种矛盾难题的办法,走出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成效初显,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市场经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创新,纪检和党建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兵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果。

关键词新疆全面深化改革成就

文章编号中国图书分类号D61

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前途命运,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坚持推进对外开放、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坚持站在时代前列,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的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自治区党委召开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密集部署改革任务,提出八大改革方向,动员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凝聚共识,解放思想、变化变革,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新疆自此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

新疆改革,新老问题叠加,新旧矛盾交织,既有思想观念束缚之阻,也有利益固化藩篱之绊。同时,新疆还有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和社会稳定形势“三期叠加”的特殊区情。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与信心十分坚决,明确强调“新疆改革是全国的一部分,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十八届三全中会《决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作出的各项改革部署和要求,绝不能拖全国的后腿;改革必须符合新疆实际,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向全面深化改革要活力、要动力、要红利、要效果;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要真改、真干、真见效,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效果和变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指出,“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释放出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巨大动力”“新疆情况复杂特殊,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找到破解各种矛盾难题的办法,走出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市场化改革没有例外和特殊,地处边疆、区情复杂绝不是不改革、缓改革的理由,只能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唯一出路”“新疆改革任务极其艰巨,只有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开创新疆工作新局面”“深化改革,新疆急不得,更等不得,要增强紧迫感,抓住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形成合力,把工作落到实处”。

自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各项工作进展良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方面的工作。为按照市场主导、充满活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开放包容、团结和谐的要求,到2020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成效初显

喀什、霍尔果斯两个开发区建设开局良好,天山北坡经济带、沿边经济带建设进展顺利。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20年)》,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和行动》,启动“五大中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储备、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大型风电光伏“三大基地”和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建设。积极构建能源、农业、商贸、科技、金融等全方位务实合作和形式多样的人文交流机制。举办“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研讨会”。完善中国—亚欧博览会平台机制。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关检合作模式,推行验证监管和信用监管制度,通关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乌鲁木齐海关与青岛、郑州、西安等10个海关联合组建区域通关一体化应急协调分中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阿拉山口、喀什综合保税区实现封关运营,奎屯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完成验收。乌鲁木齐、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正在积极申报批准中。2015年4月起新疆籍公民凭身份证即可进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合作中心,霍尔果斯落地签证取得实质进展。

对新疆西行班列边开行、边论证、边补贴,支持开通新疆至土耳其、伊朗、格鲁吉亚和俄罗斯等国家的货运班列和冷藏库班列,促进疆内钢材、PVC、纺织品等工业产品和特色瓜果走向国际市场。奎屯综合保税物流中心开往格鲁吉亚第比利斯国际货运班列成功通行,完成土耳其方向的新疆—西亚国际货运班列测试和西向邮政(电商)货运列车运行测试。2014年成功开行“新疆丝绸之路西行国际货运班列”53列,累计发货6.65万吨。

自治区还出台了《关于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试行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见》,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落实财税、金融、土地、产业、人才集聚等各项配套扶持措施。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综保区及物流园、新国门边检设施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加强与沿线国家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中亚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药物研发平台、中塔农业科技合作园、中哈中塔地质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在新疆设立国家沿边金融改革开放综合配套创新试验区的方案》的出台推动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发展,试点银行为境内外企业新开设新业务账户25个,已办理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46.14亿元。

二、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1.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

混合所有制已经成为二三级子公司的主要经济形式。截至2014年底,直管企业及所属的二、三级子公司共计351户中,混合所有制率达60%。在直接监管的企业中,有上市公司4家。自治区坚持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系列活动的重要一环,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推进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中石油、中石化与自治区深化合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中石油在疆设立西北联合管道公司等3家法人企业和开展金戈壁油砂等4个合资项目的基础上,将新疆销售公司改组为全资子公司,实现属地法人注册。中石化已有新疆能化公司等6家新组建企业在疆注册。央企与地方国企合作、国企与民企合作成效明显,准东五彩湾矿区300亿吨煤炭矿业权整合取得突破,机场集团与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中航油新疆有限公司,海南航空和乌鲁木齐共同出资成立乌鲁木齐航空有限公司。2015年,我区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有两家央企在疆实现属地法人注册,其中,中石化胜利油田在疆企业与新疆合资合作,4月27日在乌苏市注册成立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与新疆合资合作,4月29日在克拉玛依市注册成立中石油克拉玛依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月18日,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运营,21日上午,由自治区和中石化重点推进的合资合作项目——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运营。这标志着在疆央企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央企属地注册改革已经扩展到石油炼化、油气勘探开发和合资合作等领域。至此,新疆与中石油、中石化的合资合作,由炼化加工、生产销售等中下游领域扩展到了油气勘探开发的上游领域,实现了产业链的全覆盖。自治区将争取更多的资源类央企驻疆分支机构属地法人注册与合资合作,积极为新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快速发展。

自治区坚持积极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释放发展潜力。出台了《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成立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新疆工商业联合会企业挂牌孵化基地。在能源、水利、交通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引入民营资本参与投资,民间资本投资贡献率达43.9%。2014年民营企业投资风电、光伏比例接近30%,投入小水电项目占80%以上,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完成投资已突破百亿元,首次超过国家铁路项目投资;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增速高于整个工业5.4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33.8%。2015年上半年,非公有制经济保持较高增速,完成增加值349.25亿元,增长16%。

3.国资国企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加快监管企业改制重组步伐,完成交建集团股份制改造、国际合作公司制改造,推动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国企国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14年,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增加到7094.20亿元,年均增长22.57%;净资产额增加到2480.10亿元,年均增长26.83%。2014年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21.1%,净资产同比增长13.6%,实现营业收入955.51亿元,同比增长1.9%。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风能、建筑等产业迅速崛起,强劲引领和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发展。开展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查,制定了《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下发5个配套文件;出台《关于区级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的实施方案》,将自治区20多个厅局及各地州市政府所属884户企业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积极推进各行政主管部门与直接管理企业、委托管理企业脱钩。

4.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促进传统产业持续保持优势,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完善并落实低电价政策,2015年4月15日起,全区工商用电实行同价,预计2015年工商、小微企业电费支出减少8.1亿元;纺织行业生产企业2015年1月1日起,享受综合到户电价0.38元/每千瓦时,自治区财政在此基础上按季度补贴0.03元/千瓦时,保证企业实际用电价格0.35元/千瓦时,2015年能为生产型纺织工业企业减负1.6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G575线巴里坤至哈密市公路工程已顺利开工。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数字互联网新疆”。与唯品会新疆运营总部签订项目框架协议,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三、市场经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坚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

以“三个最”为目标,推进现代政府建设,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作为改革重点,推出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完成自治区食药监管、劳动教养、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机构改革。2014年自治区本级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67项,压减590项,压减率超41.3%,提前完成三年内压减现有行政审批事项35%的目标任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等信用约束机制;启动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全区新登记企业37683户,注册资本(金)23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9%和47.6%,其中新登记公司31037户,注册资本22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9%和71.1%,在新常态下仍然实现了“井喷式”增长。制定《自治区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案,2015年2月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8.6%,同比多增44.5亿元;启动“三证合一”改革试点,5家公司领取了首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为年内实现“一照一号”打下坚实基础。

2.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加快全区统一功能完善的产权市场建设,西北首家股权交易所挂牌。积极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有形市场逐步形成,矿产资源出让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对新设矿业权一律有计划地采用“招拍挂”等竞争方式出让。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调整直属流域机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积极推进水权水价改革,推行多层次、“立体式”水价综合改革,召开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在玛纳斯县建立全区首个水权交易中心,2014年全区43个县市完成水价调整,全面完成水价测算工作,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推行“水管单位+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农业供水管理模式,目前全区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3892个,博州、昌吉等7个地州已全面推进终端水价。紧紧抓住全国唯一棉花目标价格试点省区的有利契机,完善棉花市场机制,为全国重要农产品价格改革探索经验。2015年3月,启动首批“直购电”试点,24家用电企业和7家发电企业成功进行交易,交易量20亿千瓦时,并且年内交易不设限制,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亿元以上。大力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不断改善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

3.着力突破投融资改革制约瓶颈。

通过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投资占比由基础设施建设向产业投资倾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属于竞争性领域的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9744.81亿元,是2009年的3.5倍。主动争取和利用先行先试等金融倾斜政策,天山农商银行成功组建,新疆银行获批筹建,全国首家国开行二级分行伊犁分行正式开业,设立18家村镇银行,6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普惠制金融,13家股份制社区银行开业。选择民丰县、吉木乃县、伊宁县、麦盖提县创建金融扶贫创新示范县。西北第一家股权交易中心开市,成为西部最大的股权投资企业聚集地。

4.促进金融体系多元化发展。

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已获银监会批准筹建,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已正式开业,民生银行等进入乌鲁木齐,已经或正在实施股份制改造的农合机构达到10家,巴基斯坦哈比银行正在积极申筹。融资担保行业牵手互联网金融工作正在积极探索之中,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合作募集300万元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末,全区共有金融机构190家,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主体,信托、租赁、财务、小袋公司等多种机构并存,功能较为健全的金融组织体系。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7个方面40项意见办法。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清理甄别政府性存量债务,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行为。制定部分地产工业品临时出疆的运费补贴、购房契税、营业税减征优惠等政策。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制度办法,初步建立公务支出标准体系。

6.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获得国务院批准,基本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取得新进展,伊宁市、阿拉尔市确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创新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机制和运营模式。自2011年以来,我区有9个县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市,2013年推进整乡整镇试点,2014年将博乐市、阿克苏市列入整县推进试点,2015年在每个地州选择1个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博乐市、沙湾县为全国土地确权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试点项目,2014年推进30个试点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20万户农户入户登记;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登记率98.54%。启动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区建设,发布《2015~2017年新疆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申报指南》。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全区现有107个国有林场已有83个改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其它24个分别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企业性质。完成了吐鲁番地区撤地设市,可克达拉市揭牌成为兵团第8座城市。昌吉市、乌苏市、库尔勒市获准成为首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印发了《自治区关于深化水利改革总体实施意见》,严守“三条红线”,确定水利改革10大目标,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工作。坚持实施《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推进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销工程,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预警应急体系建设。2014年完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增加2.5%的计划目标。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2014年空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或优于二级的309天,成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退耕还林还草,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4年新增受益农牧民43.8万人。推动大美新疆建设是2015年深化改革的亮点之一。贯彻实施好新环保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配合是改革的重点之一。自治区环保部门和司法机关坚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执法司法力度,逐步建立环境保护纠纷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政府以及环保、公安等机关的联络沟通,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依法处理好资源开发领域的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环境污染刑事犯罪。

五、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1.积极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就业”行动。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坚持把落实就业作为第一要求,相继出台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2014年《企业吸纳就业专项行动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就业。推出《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缴纳增值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优惠政策,2014年全区纺织服装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创历史新高,完成96.15亿元,增长76.1%,培训8.7万人,实现新增就业4万人。实施南疆三地州“短平快”项目,2014年投入7.38亿元,带动4.1万人就业。建立纺织服装产业、“短平快”项目和国有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承诺、报告和通报制度,将监管企业吸纳本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召开“中央驻疆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就业座谈会”,推动在疆企业、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标用于当地劳动力就业。2014年总投资616亿元涉及25类150项重点民生工程全部兑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保持了城乡就业的稳定增长。2014年全区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0万人次;全年培训各类人员110万人次。

2.突出教育优先地位。

全面启动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制定出台各级各类学校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意见。启动高校总会计师制度试点。建立中小学德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新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办法。明确好老师的标准是更要在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上下功夫,既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要教育学生做人,为学生指引人生方向。出台《自治区省级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统领今后五年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制定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管办评分离、公共教育资源向南疆、边远农牧区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建立县域内义务教学教师、校长交流机制等11个具体改革文件。南疆四地州基本实现14年免费教育,开展“控辍保学”责任考核试点,有上万名学生重新入学。在全区96个县(市、区)中小学校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成立新疆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和新疆粮油食品职业教育联盟。推进中高职融通,组织12所高职院校与16所示范性中职学校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合作办学。着力通过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南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3.加快医疗、社保、扶贫改革步伐。

截至2014年,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67.5万人,参保率9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71.8万人,参保率9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7.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6万人,实现了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全区新农合参合率达99.8%,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2015年全面启动82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其中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试点医院51所。启动中医民族医药国际服务中心、服务区、服务点建设。投资3.35亿元启动区域卫生综合平台建设,在全区17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统一的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区范围内跨机构、跨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安排6.68亿元实施“医疗兜底”工程,覆盖到全区230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面启动就医“一卡通”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替代医院就诊卡。推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全区2.4万余家机关事业单位共126.4万人。连续11年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36元,惠及全区88.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96个县市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并轨,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5%,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先行在6个县开展扶贫开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试点,将科技扶贫专项资金纳入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范围,实施南疆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4年减少贫困人口41万。

六、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维稳力量建设,建立村(社区)“十户联防”组织,新招事业编制民警,初步形成“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构建全区城镇社会面“网格化”巡控混编联勤机制,日均投入网格化巡控力量15万人次,全面完成各县市专业化巡控力量组建。加强区地县三级政法维稳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体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和深度应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地联合维稳常态化机制,加强兵地维稳工作配合互动的指导意见》,兵地维稳协作不断强化。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和重点乡村集中整治活动,一年来多地群众积极围捕暴恐分子、主动提供情报,初步形成了反恐人民战争的良好氛围,95%的暴恐团伙打掉在预谋阶段。

2.狠抓“去极端化”工作。

自治区修订了《自治区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两文件、一条例”,下发了《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的规定》、《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干部职工持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知》,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自治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相关的法治保障得到进一步健全。印发了《意识形态领域几个突出问题解析》五篇文章,开展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发挥了综合效益。强化宗教正信挤压,以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围绕“去极端化”深化发声亮剑活动,彻底戳穿“圣战殉教上天堂”等谬论,形成了压倒性正能量。各地在宣传发动群众、“去极端化”、抓教育转化、揭盖子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3.强化社会面管控。

全面实行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制度和客运实名制。在北京、上海建立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创新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新疆流动人口协查平台”,实现与内地部分省、市、县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动态查询和适时比对功能。加强对民语言网站、论坛和公众平台的管理,成立新疆暴恐案件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中心,通信行业在全国率先实现电话实名登记制度,加快完善互联网、通信业管控机制。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构建等方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4.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引导各民族间文化的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欣赏、相互包容、相互促进,努力让各民族文化之魂在中华文化的大旗下共同闪耀光芒。出台了《关于推动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起来 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方案》《关于发挥国旗国歌的国家认同符号作用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工作意见》。各地积极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环境中加深了解、深化交往、增进感情,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进步。编写了一系列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材料,丰富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稳步推进中小学民汉合班、混班学习、混合住宿,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基础、谋长远。

5.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修订《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推进审判、检务、警务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裁判法律文书等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检察机关案件当事人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实时查询办案流程信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全部公开警务信息、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700名,完成率116%。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

七、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创新

自治区修改完善了《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5—2020)》。印发《自治区党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新疆电台建立网站、微博、微信、App收听客户端,新疆中广传播公司试点推出具有新疆本地特色的汉语、民语手机电视业务,新疆“零距离”网络外宣大平台关注用户突破百万。制定推进除新闻和新闻专题类节目以外的其他类型节目市场化运作试点方案。积极深化新疆日报社、新疆艺术剧院文艺院团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探索新疆大学出版社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新增27家文化企业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成功举办第二届新疆丝绸之路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2014年自治区财政共计安排演出补贴3614万元,支持各级文艺院团参加政治性、公益性演出活动。

2014年,依托免费开放平台主动开展流动服务,自治区图书馆深入南疆四地州开展“书香乡村万里行”活动,开展 “流动博物馆”南疆行活动,深入南疆乡村、巴扎、中小学等基层单位举办新疆历史专题展览。在哈巴河等3个县启动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了吐鲁番、和田等5个地级数字图书馆推广项目。全区最后一批县级院团流动舞台车配发到位,实现了区县全覆盖。启动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配发南疆12个县市。

八、纪检和党建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1.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健全自治区党委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并完善工作规则。完成两轮自治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到7个,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8个减至19个;地州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面启动,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达70%以上,凸显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责。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基本落实。地县派驻机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5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等13项制度,巡视组由5个增加至8个,实现巡视组长、巡视地方和单位、巡视组和巡视对象“三个不固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2014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3人。

2.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大力选拔使用“四强”干部。实行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14年对58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919名县处级干部进行随机抽查,对13名拟提任副厅级干部进行重点抽查;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火线入党36名,火线奖励490余名,火线提拔100名,提拔重用“访惠聚”优秀干部1400余名。改进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2014年度综合考核将干部选拔任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去宗教极端化等12项内容,“捆绑式”一次性考核。出台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细则、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制定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指导意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后备人才培养意见。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年抽调各级机关20万名干部下基层,开展“访惠聚”活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各级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民族团结互信不断增强,“去极端化”初见成效,民心民力民智得到凝聚,反恐维稳基础更加巩固,基层面貌发生可喜变化。探索建立“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规范运行机制,2014年自治区财政拿出3.65亿元为村级组织办实事。1637个村建立村民服务中心。改革公务员考录和遴选工作,首批从湖南、山东招录245名优秀大学生到南疆乡镇工作,从基层选调192名政治好、双语好的各族干部到自治区厅局工作。启动面向海内外的430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基层干部职级待遇,2014年提拔38名乡镇党政正职享受副处级待遇,南疆乡镇机关按领导班子职数65%配备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夯实了基层基础。2015年安排每村50万元民生项目,改善全区万村民生基础设施条件。坚持通过深入开展“访惠聚”活动,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4.下大气力抓“三支队伍”建设。

“三支队伍”是加强基层基础的重要力量,是基层组织的坚实支撑。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建工作集中体现在建强干部、教师、宗教人士“三支队伍”。自治区党委召开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教育教师工作会议、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对“三支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通过细化分解任务,逐条逐项抓落实。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建强“三支队伍”结合起来,统筹项目、资金、人才等,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引导基层干部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引导基层教师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进一步发挥好在学校、家庭、社会中的居间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双五好”创建,抓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

5.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锻造过硬的骨干队伍。

要求全区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必须做到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第一位的要求就是政治上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反恐维稳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做“两面人”“老好人”。必须努力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强调新疆的形势容不得半点形式主义的东西,新疆工作来不得虚的、空的。必须坚持“党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坚决克服“工作低标准、落实走形式、精神不振奋”的问题,追求专业、精细,提倡“工匠精神”,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高的标准,尽力把每项工作做到最好,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必须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干部要有与新疆地位相适应的胸怀和境界,要有与当前复杂形势相适应的责任和担当。

九、兵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果

兵团紧紧围绕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扭住发挥维稳戍边特殊作用这个关键,围绕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处理好屯垦和维稳戍边、特殊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兵团和地方的关系,立足兵团自身特殊优势,加强维稳戍边能力建设,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兵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了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区域协调、优化人口资源的重要作用。健全兵地政策共享和战略规划协调机制,统筹基本公共服务打开了新局面。积极推进兵地企业相互参股、园区共建工作。支持兵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取得进展。兵团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和物流产业,积极开拓中亚及欧洲等国际市场,进出口商品的品种和总量逐渐扩大。目前已拥有5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24个自治区、兵团级园区,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兵团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示范区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维稳戍边能力持续增强。

〔责任编辑:郭嘉〕

●辉煌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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