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平
黑龙江省明水县农业局
找准互利双赢结合点全力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记黑龙江明水县兴仁镇兴发笤帚糜子专业种植合作社
王立平
黑龙江省明水县农业局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兴发笤帚糜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现有入社农户56户,253人,规模经营土地种植笤帚糜子3000多亩,年可加工笤帚120万把,实现收入120万元,参与农户亩增收400元。几年来,兴发笤帚糜子合作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整合资源、组织生产、集约经营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在土地流转上做文章,找准农户和合作社互利双赢的结合点,逐步扩大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提升种植合作社的发展实力,趟出了一条带领群众致富的新路子。
笤帚糜子合作社成立之初,农民对这一事物不熟悉、不了解,镇村各级领导和合作社负责人一起深入村屯和农户,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打消农户顾虑,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一是走村入户做宣传。把承包田50亩以上的农户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到家中进行讲解和解释工作,并给他们算一笔经济帐,让他们知道加入合作社能够获得较高的效益及未来的发展前景。二是召开座谈会搞宣传。召集村里农民集体座谈,对笤帚糜子合作社运作模式和效益进行了讲解,让农户明白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在获得保底收入的基础上,还能解放出人力和物力参与其他工作获得收益,这也是未来农业集约化发展的趋势,先行一步,必然首先获益。三是把握政策抓宣传。采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政策解读和政策咨询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政策认知的盲点,为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笤帚糜子合作社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逐步形成了三种类型的土地流转运营模式。一是现金购买式流转。对于一些贫瘠的土地和粮食产量较低的“五荒”地,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每年定额给农户一定数量的现金,高于市场价格收购农民土地经营权。每亩400元(高于当地同类土地流转价格100元)收购农民土地经营权,由合作社集中规模经营,售地农民优先进入合作社务工,赚取劳务收入。二是订单式流转。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种植收购订单,由合作社统一为种植户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种植技术,农户预先支付种子化肥费用。秋后农民自行收获,合作社统一收购,亩保护价为高于单位面积玉米收益100元。三是入股分红式流转。实行"保底+分红"股份制模式,合作社先预付给农户一定数额的定金,农户把土地股份交给合作社打理,从土地的收获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合作社为农民每亩土地定价为400元,合作社统一连片种植,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收获。生产资料费用、经营作业费用、加工设备投入费用、产品运输销售费用与农户以土地折资入股部分统一计入生产成本,剩余部分按所有参与股份进行分红。
笤帚糜子合作社现有扎笤帚的妇女32人,每年可以赚3万元。播种、管理、收割、脱粒、去皮等用工达到1万多人次,日收入可达100元。经过几年的发展,加工厂也不断壮大,产品销售到哈尔滨、大庆、佳木斯、鹤岗、伊春、黑河、湖北宜昌、襄樊等地。2012年,我们的笤帚通过河北远销到日本、韩国、俄罗斯,实现了出口。笤帚糜子合作社在增加了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促进劳务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使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78份,涉及流转土地面积3247亩,使流转土地的农户能够安心在外务工经商,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例如,兴发村李文学一家四口人,有承包地64亩,将土地转包给笤帚糜子合作社后,夫妻二人和两个儿子在绥芬河打工,现在两个儿子买了一台挖掘机搞出租,每年的承包地保底收入25600元,挖掘机一年的收入可达20多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户。二是增加了农业产出效益。合作社通过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从而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单产量,达到了增加农业效益的目的。目前,合作社已经实现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合作化模式,今后将进一步引带广大农户种植笤帚糜子,带动整个兴仁镇乃至全县的笤帚糜子种植形成产业。三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通过土地流转形成一定规模后,笤帚糜子合作社已经加大了投入力度,多方筹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新建扩建了厂房,引进了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提高了笤帚品质,打造了精品和品牌,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有效延伸了农业产业的链条。目前,合作社生产的系列笤帚产品已经立项,争取在明水本地出口外销,实现明水外贸出口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