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傲尔鲁木
(新疆巴州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镇畜牧兽医站,新疆和静 841300)
新疆巴州和静县牛羊肉检疫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鲁·傲尔鲁木
(新疆巴州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镇畜牧兽医站,新疆和静 841300)
牛羊肉检疫;问题;解决办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牛羊肉类食品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大,肉类食品的安全以及相关的检疫工作已经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在通过对在新疆巴州和静县牛羊肉市场屠宰检疫的走访调查研究中发现存在一些危害消费者利益和健康的检疫问题。
1.1 定点检疫
巴州和静县牛羊肉屠宰共计68家,有90%的牛羊肉屠宰加工和销售点都是由维民和回民经营,从1986年开始,相继开展肉品检疫工作,在1998年由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商务局组织建立1个牛羊肉定点屠宰场。
1.2 检疫不到位
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有60%的屠宰户所加工的肉产品进入了市场进行交易,其他的都是自家销售,这样在无形中增加了检疫人员的工作难度,甚至有些屠宰户在检疫人员上门进行检疫的时候锁门、坚决拒绝检疫。再者随着信息、交通运输不断发展,屠宰户在检疫人员上门之间通过电话联系,把肉送至客户手中,因此不管健康肉还是病死肉都有一定的市场,长期以往,贩运户、屠宰户和卖家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将国家的法律置之度外,采用极端的方式不断的逃避检疫,有严重的违法人员将检疫后确诊为病害牛羊肉产品从工作人员的手中抢走,使之流入市场,走向餐桌,这种食品中存在很大的隐患,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的威胁。
1.3 工作任务中,人员少
本县动检所检疫员32个,大量牛羊肉市场的检疫工作对这些工作人员来说强度较大,而且在面对暴力抗法,拒绝检疫的屠宰户和贩运户时,这些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都受到巨大的威胁。
1.4 经营者意识不强
现有的牛羊肉屠宰、贩卖都是个人投资建立的,经营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受到这些因素的制约,很难意识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其屠宰过程中的管理模式、经营方式都也比较原始,对牛羊调进、宰杀、销售形成一个独立经营链,在片面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就干扰和阻碍了检疫工作的进行。
2.1 坚决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我国《动物防疫法》中明确规定,检疫出的病害牛羊肉及其产品都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检疫过程中人们都不愿意将检出的病害产品交给检疫人员进行销毁。实施定点屠宰,能够有效杜绝牛羊肉私屠滥宰的现象,也避免了以隐蔽方式逃避检疫的行为,以保证广大消费者吃到放心肉。
2.2 增加检疫人员说数量现阶段,动物检疫过程中给广大贩运户、屠宰户和销售者普及动物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一个良好的检疫执法环境。对在检疫过程中威胁检疫人员、抗拒检疫的人员进行法律制裁,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的数量,有配备与日屠宰量相应的检疫队伍可有效提高检疫的效果。
2.3 加强肉产品流通环节的管理
依靠群众监督、社会舆论以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配合,加强联合监督的检查力度,对肉产品加工、冷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全力打击肉产品非法交易的窝点,从肉产品流入市场的每一个环节入手,确保上市肉产品的质量。
2.4 改善检疫手段
在当前手工屠宰的条件下保证肉品检疫质量达标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检疫工作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充实检疫化验、无害化处理的设备和必要的通信工具,严格规范检疫程序,不断的摸索和改善检疫方法,尽可能的排出认为因素,再者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整体素质,使整个检疫团队具备过硬的技术和检疫工作责任心。
2.5 加强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
牛羊屠宰、检疫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检疫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单靠动物卫生检疫部门的力量并不能达到百分的效果,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搞好新疆地区牛羊肉检疫的工作需要政府统一领导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加强和完善牛羊肉检疫工作,落实《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真正吃上放心肉是检疫工作人员不断努力的目标。
从略)
10.3969/J.ISSN.1671-6027.2015.05.045